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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言而谕 作者 红赝

文案

竹马竹马的温馨日常

沈熹：先天性心脏病。

周言谕：六岁时父母双亡，被沈家收养，见过沈熹发病后就牢牢守着他。

周言谕不开窍，沈熹却打算跟周言谕过一辈子。

不出意外沈熹是攻，不代表没有反攻（我因为惯常喜欢互的，所以标明攻只是代表一方攻多一点）

竹马竹马，日常甜文，人物出自完结文《尘嚣》，可单独收看。



1 一 宴会上的电话粥

觥筹交错，意兴阑珊。

沈熹在暗示拒绝了不知道第几位送上门来的女士的邀约以后，终于拿出口袋里的手机，他把玩了一会儿，一不小心按到了主屏幕上设定好的唯一的那个联系人，号码就这么拨了出去。

“喂。”很快，那个预想中的声音就传了过来，沈熹想象他因为接到自己的电话而在忙碌中稍稍摘下眼镜揉揉眉心的动作，不过无论怎么揉，那个人的表情就如同现在传来的声音一样，刻板又正经，一点都不好玩。

“我闷了。”沈熹慵懒的语调夹杂着一丝无辜和难捱的情绪透过手机低低传了过去，就好像他闷了是一件比那个人正在忙碌的正经事还要正经的事那样，他说着，耳边再度传来文件窸窣和用键盘打字的声音，显然那人又重新戴上了眼镜，随后，他就听到对方一板一眼地道：“你跟爱德华谈好了？”

沈熹穿过人群，一面跟经过并有过交道的人礼貌地点头，一面继续讲他的电话：“应该在你签第十份文件的时候就谈好了。”

他唇角噙着一丝笑意，不过若是仔细体会的话，那笑意里大多是得意的味道。

“那么有没有邀请到凯瑟琳？”

“我想这有点困难。”

对方沉默一下就道：“那换个人吧。”

“你都不关心困难在哪里？”

“想必是你拒绝了人家的好意。”

“所以我已经换人了，珍妮·琼斯。”沈熹唇角的笑意扩大，此刻他已经走到了花园里，总算离了人群，他也能稍稍透一口气。

“还有寰游的老板——”

“可不可以陪我聊点别的。”沈熹打断了对方的话，却并没能打断手机里传来的连续的打字声和翻文件的声音，不过沈熹丝毫没有霸占到对方工作时间的自觉，反而还得寸进尺，谁叫那个人一心二用的本事已经神乎其神了呢。

“好。”对于沈熹的任何要求，他向来都回答这个字，不过，仍是一本正经的，听来跟开会例行公事时的“好”字没什么区别。

“你什么时候排个假？”

“要几天？”

“我想去罗马，十五天吧。”

“什么时候？”

“不要超过十月。”

“那给我一个月时间。”

“嗯。你晚饭吃过了吗？”沈熹忽地又问。

“忘了。”

得到了预想中的答案，沈熹开始思索晚上陪他吃什么好，虽然这里是宴会厅，吃的东西很多，但精致的大多是冷盘，热的不是喝的就是煮在一块儿的大杂烩，看了就没有胃口，所以其实他自己也没怎么吃。

“你不要一个人在外面，太凉。”

“可是里面太吵。”而且还要不断应付各路人马，令沈熹觉得有些疲惫。

“那你等我一下，我拿回家去做，先来接你。”

“我们还要去黄楼喝粥。”沈熹已经想好了。

“嗯。”

电话不曾挂断，沈熹听话的又回到宴会厅里，但他一直在讲电话，令很多想上前跟他攀谈的人只能在旁边默默等待，不时观察他是不是还拿着手机。

可是在大约十五分钟以后，大厅的门口就出现了一个人，那个人也拿着手机，一本正经的模样好像是在谈公事，他的目光很快锁定了站在窗边的沈熹，然后向他快步走去。

沈熹早就看见了他，偏偏直到对方来到自己的跟前，才肯放下手机，与此同时，来人也挂断了电话。

本来一心只想等着沈熹挂电话的人们不禁要为之扼腕叹息，眼睁睁看着机会就这样溜走了，因为见到来人以后，沈熹就直接跟着人走了，早知道会是这样，那刚才沈熹讲电话的时候，他们至少可以努力去递一张名片的，本来，沈氏沈大老板肯出席的宴会就少之又少，现在看来，只能耐心地等待下一次机会的到来了。


2 二 唠唠叨叨

黄楼最有名的是各种粥类，从最清淡的鸡蛋粥、鱼粥、芹菜粥到重口味的鲍鱼粥、鹅肝粥、蟹黄粥等，他们的粥煮得相当粘稠，料也加得十成十，所以味道非常浓厚特别，虽然一碗粥卖的比别家的鱼虾类的菜还贵，但贵的有理，就有人愿意上门买单，而沈熹是这里的常客，因此他身边那位也没少来。

“沈少爷，周先生。”

黄楼从上到下每一个人对他们都不陌生，跟他们打了招呼，也不用带路，除非沈熹专用的包厢因为人太多而没有空，但现在已经超过了十点，客人完全没有多到要用到那间包厢的程度。

“给我一碗芹菜排骨粥，给他一碗鸭肉粥，记得别放葱，再来两个清炒时蔬就好。”沈熹说着又问身边那人：“喝酒吗？”

“一杯。”那人答。

“给我温一壶十年陈的绍兴酒，两个酒杯。”

“好的。”

沈熹一面走向包厢一面就下好了单，而等他们上了二楼进入临窗的那间包厢的时候，早就在对讲机里得知沈熹二人到来的服务员已将茶水添置好了。

“新到的蝴蝶夫人，请二位慢用。”服务员说着就先退下，并替他们轻轻掩上门。

比起红茶和绿茶，沈熹更爱喝白茶，他的这些小癖好都传染给了另一位，周言谕。

周言谕戴着眼镜，捧起茶杯还没喝，就被熏了一眼的雾气，他只好放下茶杯，把眼镜摘下来擦拭，沈熹这时盯着他笑说：“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你把眼镜摘下来的时候，看起来没有那么严肃。”

“说过。”周言谕的表情万年不变，说话也简洁明了。

沈熹有些懊恼，支着腮帮子瞅着周言谕又说：“居然又说过，我还有什么话是没跟你说过的？”

“能说的都说过，不能说的也都说了。”周言谕回答。

“例如？”

“从我的衣着到发型，还说若我跟你身边再没出现他人的话不如就凑合过一辈子。”周言谕总能一本正经地说着明明是聊天的话题，却也不见丝毫违和。

“唔……前者是能说的，后者是不能说的……可是我怎么觉得，应该反一反。”沈熹一面听一面轻啜着杯中的茶水，然后皱眉对周言谕道：“你整天穿一模一样的西装，理一模一样的发型，你自己是不觉得怎么样，可是每天面对着你的人是我，你有没有为我想过？”

“我不是明星。”周言谕面对沈熹不知道第几次的“指责”，丝毫也没有不耐烦，仍是淡淡地指出：“而且，我们并不在同一间办公室。”言下之意，是每天面对的时间其实有限。

“明星谁要看，都看腻了。”沈熹有些气馁，他故意忽视后半句，咕哝了一句道。其实他试过好几次在周言谕的衣橱里塞进新的西装和大衣，不过从来没有一次见这家伙穿过，真是白白浪费了他一颗万分期待的心。

以前在学校是三套一模一样换洗的校服，出了学校周言谕就开始穿西装，居然跟他的表情一样，也是万年不变，不过沈熹开始反省自己，就是这样的一个怪人，那么多年下来，就算他二十年如一日，他居然都没看腻，反而是公司里进进出出的明星们，早就让他腻得慌。

对于他的话，周言谕不置可否。

总归衣服和发型的事沈熹还没放弃就是了，周言谕向来对这个话题没太大的兴趣，所以沈熹才说要反一反，不能说的才会被周言谕几句话搞得寥寥结束。

不过闲着没事，沈熹就着刚才的话题又继续扯了下去，问周言谕：“你会结婚吗？”

“不会。”

“如果我结婚了呢？”

“也不会。”

“可是如果我结婚了，就有自己的家庭了。”

“嗯。”

“那你呢？”

“只要你不搬家，我就在隔壁，如果你搬家，记得替我把隔壁那间留下来。”

这个答案一成不变，沈熹忍不在心中翻了翻白眼，他看着周言谕半晌，忽地垂了垂眸，然后低下声音来，道：“那么多年都没发作，应该已经不要紧了。”


3 三 出柜的行程

周言谕想都没想就说：“那当然是最好不过了。”

沈熹不愿将话题停留在这个问题上，就道：“你这么缠着我估计没有哪个女人愿意嫁给我，所以我们不如凑合凑合吧。”

“我们性别不和，要凑合必须先出柜。”周言谕像是安排工作似的道。

“那就先出柜。”沈熹说。

“别忘了奶奶年事已高。”周言谕不瘟不火提醒他道。

“奶奶最疼我，你又不是不知道。”沈熹悠悠地道。

“你别忘了她还在给你到处张罗相亲的事。”

“所以这件事才要早点提上日程，而且要你配合，除了你之外，到哪儿找合适的人选跟我出柜啊。”沈熹大言不惭地道。

周言谕戴上眼镜，他近视的度数很深，摘下眼镜的话，隔着桌子看不清楚沈熹的脸，此刻戴上后，他研究了一番沈熹的表情，知道他是真的在表示讨厌去参加相亲这件事，于是拿出手机来道：“让我看一下工作安排。”

既然要提上日程，那么就得找一个他休息的日子前去沈宅一趟才行。

沈熹无语地看着打算把“出柜”这件事安排进日程当中的周言谕，心中纳闷着，总觉得什么事到了周言谕身上，就不按着套路走了，不过这恐怕也是他一直能跟周言谕愉快相处的原因，这世上估计再也找不出第二个跟周言谕这样奇怪又有趣的人了，他们相识到现在整整二十二年，他没少在周言谕身上得到乐趣，但周言谕显然也不是一个任人消遣的人，只不过若对象是自己的话，周言谕便会无条件地将他的底线放低，过度放纵他的行为和言语，使得沈熹总能从中获得极大的满足，估计就是被周言谕纵容得太厉害，以至于他早已失去了面对女性的耐心，所以说到底，出柜这件事还是得让周言谕负责到底才行。

这时，包厢的门被轻轻推开，服务员将时蔬小炒和绍兴酒端了上来，一一摆在二人的面前。

沈熹拿起酒壶，替周言谕斟了一小杯，放在他的面前，然后就把酒壶留在了自己这边。

周言谕回去后还要工作，所以只能喝一杯，自己就不一样了，反正公事大半被周言谕揽在了身上，他估计是这世上最闲的老板了。

不过沈熹很满意这种被闲置的状态，这使得他可以随时去找周言谕的麻烦。

周言谕选了隔周的周末，并跟沈熹打个招呼，沈熹的安排他也清楚，所以问都不用问，只需要将自己的时间空出来就好。

两人碰了碰杯，喝了一小口酒，自沈熹口中便又接着吐出这样一句话来：“我说，这件事你是不是也挺期待的？”

周言谕推了推眼镜：“如果你指的是被众多倾慕你的女士同时仇视的话，那倒是可以期待一下。”

其实周言谕没少经历这样的事，跟沈熹相知相识二十二年，两人几乎形影不离，在如今这种开放的年代，被误会成跟沈熹是一对那是常有的事，也是因此“出柜”这件事于他还真没什么差别，只要日后万一沈熹真的遇到了心仪的人，能将这些乱七八糟的事解释清楚就行了。

“倾慕你的女人也不少，别说得好像自己一清二白似的。”沈熹挑着眉，因周言谕的提醒，沈熹觉得被女人仇视这件事，他也可以认真期待一下。

“至少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等上一年的时间来跟我约会，那就代表还没有人会仇视你，所以这件事你完全没法期待。”

眼见自己这份猝然而生的期待瞬间又被周言谕打破，沈熹不免有些郁闷地嘀咕道：“那是她们没耐心，也不识货。”

不过要说起来，这“一年的时间”的由来也不是没有缘故的，以周言谕一本正经的性子，但凡有女性跟他示好，他从来都是先对那名女性坦言道：“我没有约会的时间，所以还是拒绝你比较好。”

对方当然不会相信周言谕的话：“怎么可能没有时间？不是有晚上和周末，还有假期的吗？”

周言谕摇头道：“晚上和周末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我都在加班，有意外的话，一定也不会因为你的事，一年以内的假期目前为止都被工作排满了，所以若你真的不肯放弃的话，可以先预约一年以后的某个假期。”

他没有一个字是说谎的，也绝非借口，不过通常没有女人愿意相信就是了，觉得这一定是他用来拒绝的借口，而且这个借口找得实在糟糕透顶。


4 四 形影不离

沈熹轻轻晃动着酒杯，慢悠悠地喝着杯中的酒，仿佛想将刚才在宴会厅里没能享受到的那份悠闲给重新补回来似的，周言谕看着沈熹，不用问也知道此刻他已经有些微醺了，便开口道：“这杯喝完，我们就回去，我打电话叫司机。”

“嗯。”沈熹的脸颊微微有些泛红，他眯着眼睛，看着周言谕给司机打电话。

沈熹喝多了反而少言，周言谕挂了电话，注视沈熹片刻，不禁又问：“你刚才喝了多少？”

“没几杯。”沈熹回答，却盯着周言谕问：“你上次喝醉是什么时候？”

周言谕摇摇头：“不记得了。”

他说不记得那就是真不记得，可是沈熹却记得很清楚。

但那实在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沈熹没再想下去，而是一口气将杯中的酒喝完，然后倒过来给周言谕看：“喝完了，我们走吧。”他可没忘记周言谕身上还带着工作，早点回去，他才能早点开工然后早点休息。

司机很快就到了，周言谕就住在沈熹隔壁，但他一般会先去沈熹的家中办公，等沈熹睡去，才会回到自己住的地方，这仿佛已经成了他们两个人的习惯，基本上沈熹不会超过十二点睡，每次睡下前他就会去敲敲书房的门，周言谕则会在半个小时以后去到沈熹的卧室，沈熹会因此为周言谕留一盏灯，而周言谕也总会在床畔静静注视沈熹片刻，才替他关上灯，然后蹑足离开。

今天沈熹说的那句话让他在沈熹床边多停留了片刻，看着沈熹平稳的呼吸，看着他闭目安详的睡颜，周言谕的心便是安宁的，沈熹说，那么多年都没发作，应该已经不要紧了，这句话他听在心里，也是如此祈祷着的，他希望沈熹一辈子平安健康，就这样在自己眼前逍遥自在，其他的，他别无所求。沈熹自己也明白，所以他什么都由着自己，每天好好吃饭，好好睡觉，适量运动，悠游自在。

这样就好。周言谕心道。

晚安。

周言谕并未出声，只是动了动嘴巴，便走到卧室角落关上了那盏落地灯。



第二天一早，周言谕下楼取车，再开到楼下等沈熹，他才拨通电话，就传来沈熹的声音，不过也只有低低沉沉两个字：来了。

一分钟不到，沈熹走出公寓楼，打开车门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想喝热乎乎的馄饨汤。”

周言谕只要听他这句话就知道他想去哪家店吃早餐，于是微一点头，发动车子便往小区外驶出去。

如果没有应酬，那么早餐、中餐和晚餐都是沈熹决定的，其实沈熹的目的也是管着周言谕吃三餐，周言谕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忙起来会忘了吃饭这件事，他做任何事都非常专注，专注的时候人就不会觉得饿，时间溜得飞快，很容易误了餐点，这个时候沈熹的作用就显现了，因为他闲，一闲就会开始考虑下一顿吃什么的问题，等左思右想终于决定好了，时间差不多也到了，然后他就逛进周言谕的办公室，理所当然地打断周言谕的工作，让他陪着自己去用餐。

若晚上有应酬，则大多数是周言谕的，那沈熹会看是谁跟着周言谕去，让那个人盯着一点，周言谕一跟客户喝酒谈起生意来还是会忘记吃东西，就算他千杯不醉，毕竟也伤胃，所以几乎所有的高层都知道一条千古不变的定律，那就是跟着周总去应酬，要先喂饱周总的胃，再开始谈正事也不迟。

周言谕稍稍空一点的话，也会有人约他喝酒，基本上沈熹都是随行的，反正只要找了周言谕，沈熹必然在，若是找了沈熹，那么周言谕也会陪同，这两人总是秤不离砣砣不离称，如影随形，鲜少有落单的时候。


5 五 出柜计划开始

周言谕工作的时候，沈熹除了闲着想想吃些什么以外，就是去到公司附近的片场溜达一圈，他手上这个公司是沈氏旗下的一家影视娱乐公司，从制片涵盖到发行，演员也签了不少，一本电影开拍以后也会迎来别家公司的演员，沈熹在演员当中是个香饽饽，撇开他的身份不谈，他自身条件极佳，一八五的身高，大长腿，深邃得不像是东方人的脸廓，鼻子又高又挺，其中眼睛最为动人，嘴唇最为诱人，他随便笑一笑就能勾了女人的魂，连男人也逃不过他的魅力，可偏偏他长成这样自己最没有自觉，他向来认为男男女女黏上来都是因为他沈家少爷的身份，而不是为了他的长相，他倒是觉得周言谕长得最对他的胃口，气质斯斯文文，像是古代小说中的那种冷面公子，能一招杀敌，薄薄的嘴唇里吐出来的话总是言简意赅，又偏是一语中的，他无论站也好坐也好，总是将腰板挺得笔直，不像自己能躺着就不好好坐着，能坐着就绝不会站着，最重要的是周言谕有一双他无论怎么看都看不腻的眼睛，那双眼睛狭长而漆黑，沈熹最喜欢他摘下眼镜的时候，因为那个时候周言谕看东西会无意识地微微眯起眼睛，这让沈熹总会想起小时候的那个周言谕来，那时候的他虽然一样面无表情，可感觉更软一点，也更无防备一点。

随便逛逛的时候那些空着的演员们就会迎上来，女演员们喜欢跟沈熹“打情骂俏”一番，虽然知道沈熹必然是随口应付应付，不过聊胜于无，幻想一下也是好的，男演员不像女演员那样光明正大，但有些仍会有意无意接近沈熹，尝试跟他打招呼，沈熹向来笑脸迎人，作为老板，他自然要跟所有人都保持良好的关系，这方面周言谕就不行了，他一开口准保能把人给得罪光，有时候并不是他说的话没有道理，而是他严肃的语调和他的不解风情直接就能把人家想说的话给全部堵回去，这一点是最致命的，所以沈熹很少让周言谕独自来这里转悠，但若放周言谕出去谈判，那就是完全不同的局面了，看着周言谕攻城略地语定乾坤那就是一种享受，他的无动于衷和毫不动摇在这种时候最有用，简直固若金汤，在这方面周言谕就是个天才，连沈熹也觉得自叹弗如。



“嗨，沈老板，今晚有没有空赏脸，我准备了上等的红酒。”迎面走来的是一位个子高挑有着一头金色大波浪卷发的白皮肤美女，她一直想约沈熹，锲而不舍，精神可嘉，不过沈熹每次都会笑着回答她一句：“抱歉米歇尔，你知道我不跟自己公司的演员约会。”

米歇尔噘了噘嘴，自动凑上去在沈熹的脸上印下一个吻，然后大大方方地道：“真是令我伤心。”

沈熹也不拒绝，唇角噙着一丝微笑，笑容中的歉意令米歇尔的心一下子就软了，于是被拒绝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米歇尔会反过来对沈熹道：“没关系，希望有一天我能成为这个例外。”

不过今天，米歇尔却从沈熹的口中听到了一个令她意外的回答：“抱歉米歇尔，我有意中人了。”

米歇尔一愣，注视沈熹带有歉意的微笑，似是想确定他是为了拒绝自己这样说，还是真的有了意中人，不过据她对沈熹的了解，恐怕是后者，他拒绝了自己那么多次，没必要突然编出一个“意中人”来欺骗自己。

“看来我真的没希望了。”米歇尔的语气带着伤心和失望。

“真抱歉。”

纵然到了这种时候，米歇尔还是不忍心看见沈熹流露出来的抱歉的表情，她上前抱住了沈熹，在他耳边低低地道：“没关系，祝你幸福。”

“谢谢你，米歇尔。”沈熹主动抱住米歇尔，说实话，他相当欣赏这种不会死缠烂打的女子，而且也非常感谢她的好意。

“那个幸运的女人是谁？”米歇尔不禁要问。

沈熹微笑回答：“我追了他好多年，之前他不肯答应，我也没办法，昨晚他总算答应愿意跟我出柜了。”

闻言，米歇尔不禁震惊，她从没想过沈熹是同性恋，难道自己一直表错情？

沈熹见她的表情就知道她的心情，于是再度表达自己的歉意：“真的很抱歉，我应该早点告诉你的。”

可若要回头细想，沈熹从来都没有接受过女人的追求，米歇尔这样一想，又觉得释怀，这种事，恐怕沈熹在没追到人之前也不方便到处透露，所以，又怎么能怪他呢？

“无论如何，你幸福就好。”这是米歇尔由衷的希望。


6 六  八卦部队

于是这一天，片场多了一则令人吃惊的传言：沈大老板有男朋友了！

这条传言毫无疑问在当天就传到了宣传部总监黄咏雪和挂名副总裁方弛驭的耳中，他们不约而同敲开了沈熹办公室的大门，沈熹看见他们一脸八卦的模样，就知道他们想问什么了。

“言谕总算答应愿意跟我出柜了，二十二年真是一把辛酸泪。”沈熹说着哀怨的话，表情却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

虽说这个回答并未令黄咏雪和方驰驭感到太过吃惊，但仍然会觉得有些许的不可置信。

“老板，你和周总真的是情人关系？”其实黄咏雪是不信的，是不是那样的关系，作为女性来说最为敏感，虽说沈熹和周言谕每天同进同出，但他们之间并没有那种如情人般波涛汹涌的暗潮，要么就是两人太过克制，至少黄咏雪在他们各自的眼中从未见到过蛛丝马迹，有的是绝对的默契和信任，不过就算是后者，也是令人生羡，倘若是前者，只能说那还真是天生一对。

“反正这辈子我都跟他在一起，是什么关系也没什么关系吧？”沈熹的话像是绕口令，黄咏雪跟着他绕了半圈，便觉得自己的猜测没错。

“什么嘛，原来只是挡箭牌，害我乱关心一把的。”黄咏雪说着往沙发上一靠，见到了茶几上的茶，便立刻又直起了身子，既然来到沈熹办公室，不泡上一壶茶实在是亏待了自己，沈熹随随便便扔在茶几上的茶，不是白毫银针就是白牡丹，不喝白不喝。

方驰驭顿时也失去了兴致，索性拿了茶杯等黄咏雪泡茶。

沈熹无语地看着这两个没了八卦听就偃旗息鼓的人，不禁问道：“我只是当事人之一，你们专程来我这里，不会就是为了偷闲喝一杯茶吧？”

“你这里好歹有茶喝，小周那里恐怕只有吹冷气的份，我才不去。”方驰驭端着茶杯讨茶喝的样子，就好像渴了好几天似的，明明他自己办公室也有一堆好茶，可就是懒得自己动手泡。

“我也不去，去了又是谈工作，还是对着冰山谈。”黄咏雪手上没停，嘴上却道。

沈熹摸着下巴，好笑地听着两个人谈论周言谕，周言谕表情万年不变，张口就是工作，在很多下属的眼里就是一座冰山，这一点他很清楚，果然方弛驭忽地问：“你们一起长大，你见过他别的表情没有？”

沈熹微微一笑，回答说：“很抱歉让你失望了，我也没有见过，他生来如此。”

“好吧。”方弛驭没辙地说。

“老板其实我挺佩服你的，成天对着一座冰山，却没被冻坏，看起来老板的功力才是最高的。”黄咏雪道。

沈熹笑而不语。周言谕虽是一座万年冰山，但他并非没有情绪，只不过，对于相处少的人而言，他的那些情绪变化，他们压根分辨不出来罢了。

这一边黄咏雪和方驰驭找沈熹喝茶聊天，另一边，策划战略部总监蔡志诚也没能忍住，装作若无其事地逛进了周言谕的办公室里。

周言谕正低头看文件，听见有人推门进来只是微一抬头，然后又低下头去问：“什么事？”

“反正不是公事。”

一听不是公事，周言谕就更懒得搭理了，却听蔡志诚道：“今天我听到一则很劲爆的消息，是关于沈大老板和你的。”

“是吗。”周言谕半点都不感兴趣，淡淡道。

“真的很劲爆哎，难道你一点都不好奇吗？”蔡志诚是台湾人，说话带着台湾人固有的腔调，他很喜欢找周言谕，只因为对于周言谕的冰山脸，他总是不肯罢休地想通过各种方式试图打破，希望能从他脸上看到别的表情，只可惜一次都没成功过，周言谕似乎面对任何事都能处变不惊，就算遇到了像是丢演员这种大事，他听后也仍然能够端着这张一本正经的脸，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反应，着手解决各种难题。

然而这一次还是让蔡志诚失望了，因为周言谕仍是没抬起头，只是丢出一句话道：“如果我是当事人之一的话，那我何必要听。”


7 七 八卦部队续

周言谕这句话没错，当事人之一，劲爆也是别人觉得的，作为当事人，何来劲爆一说？

蔡志诚算是知道自己问出了一个相当白痴的问题，可他觉得不能就这样空手而归，好像还想听到更明确地答案似的，不禁又道：“这么说来，你跟沈老板难道真的……”

“我跟他一直在一起，有什么不对吗？”周言谕反问。

“话是如此……”蔡志诚也知道这两个人本来就一直在一起，虽然他曾怀疑过，可早已从多方面推翻了自己的怀疑，肯定了他们只是纯粹的友谊关系，就像恩格斯和马克思，福尔摩斯和华生那样，现在突然又告诉他他们原来是一对，这岂不是再度推翻了他之前所有的推论，让他对自我判断产生了怀疑，所以他才忍不住想来探听一下实际情况，万一他们真的是一对，他还想顺便八卦一下这两人谁上谁下……

“你来得刚好，这些文件拿去处理，今天之内……”周言谕说着抬手看了一眼腕表，然后道：“五点之前必须交给我。”他从刚才开始就一直低着头，现在他将桌上一堆文件递给蔡志诚，这才抬起脸来，一面说，一面用手指推了推眼镜。

当蔡志诚苦着脸捧着一叠厚厚的文件走出周言谕办公室来到电梯间时，恰好碰到了一样在等电梯的黄咏雪，黄咏雪见状，一点都不客气地“哈哈”大笑起来，蔡志诚等她笑够了，才没好气地道：“周总让我转告你，让你别在沈老板办公室里摸鱼，赶紧把新电影的宣传方案交给他。”

黄咏雪嘴巴还张着，一时间也闭不住了，不禁道：“他……他怎么知道我去了老板办公室？”

“他刚才打电话给你，你不在。”蔡志诚冷冷地指出。

“那也未必就是在老板的办公室里……”黄咏雪郁闷地说着，冷不丁瞪着蔡志诚道：“谁让你去找他八卦的，才会让他知道了端倪，他们俩一个比一个精明，又默契十足，你自投罗网不算，还把我搭了进去，你说吧，该不该请饭？”

“逃得了初一逃不过十五。”蔡志诚不服。

“你不懂，我在等一个爆点，爆点一出，宣传效果要比文字好百倍！”黄咏雪抱着手臂道。

“好吧我不懂我请饭，这下你总满意了吧黄大小姐。”电梯来了，蔡志诚摇着头走了进去，没辙地道。

“那还差不多。”黄咏雪却没跟着进电梯，因为这下她还得回去找周言谕，她能预料到一会儿自己就会跟蔡志诚一样，抱着一堆文件走出来……哎，八卦什么的，真是害死人！

不过作为八卦内容的两位当事人，却像是什么事都没有一样，甚至当晚这件事都没有出现在他们的话题范围里，过了几天，八卦从高层蔓延了下去，以至于到处都有相关的讨论：

“难怪沈老板和周总总是形影不离，也没见他们特别隐瞒，看来真的早就在一起了，是我们眼拙没看出来……”

“可不是嘛，现在突然公开，说不定是家里的缘故，沈老板家大业大，又能拖到几时？”

“就是，家里肯定有人不停地在催他找女朋友……”

“催归催，沈老板从来没有跟谁交往过，原来如此。”

“那周总经理呢？好像没听说过他的出身，很神秘的样子……”

“我特地找人事打听过了，周总经理好像是孤儿，他的双亲都去世了……”

“不是吧……怎么会？”

“嘘，别说了，这件事可不能拿出来八卦，这是人家的私事。”

“嗯、嗯，我知道。”


8 八 八卦的蔓延

到了第二周的下半周，八卦已经传到了些许客户的耳中，这日周言谕和方驰驭与合作了好几年的器材供应商的老板喝酒时，那老板在喝的微醺的状态下瞅着周言谕，笑眯眯地道：“小周啊，原来是这么回事，难怪沈老板几乎把所有的权力都放给了你，原来是一家人的缘故啊，呵呵。”

周言谕听后一时没反应过来，方驰驭已经先举起酒杯对那位老板道：“对、对！他们本来就是一家人，秦老板跟我们打交道也有七、八年了吧，他们可是从小就认识了呢。”

这个时候，周言谕总算听了个明白，看来八卦又传开了一些距离，于是他索性点头道：“我六岁的时候跟沈熹认识，算起来，到今年刚好二十二年。”

“二十二年！这可是一个不得了的年数，就快到四分之一个世纪了，这真的不是普通的缘分啊。”秦老板笑呵呵地道。

周言谕端着酒杯，二十二年从别人口中说出来似乎很漫长，但他自己却从来没有实在感，跟沈熹相处再久，他都能清楚地想起初遇时的点滴，回忆起来一点也不困难，清晰到就好像就是前不久的事那样，而他们的相处模式一直以来也都没什么改变，所以这二十二年简直快得不可思议，一晃两个人就从六岁的年纪，到了如今的二十八岁。



沈熹的时间抓得很准，他赶在媒体曝光这个八卦之前，也恰好是周言谕定下去沈宅的这一天，兴冲冲地准备将“出柜”这个决定公开给自己的家人知道。

沈熹的家庭成员很简单，沈家老太太，也就是沈熹的奶奶，沈熹的母亲和父亲，再来就是沈熹的大伯一家和姑姑一家，大伯有两个孩子，分别是沈熹的大哥和二哥，姑姑生的是女儿，是沈熹的小妹，还在国外念书，由于得知沈熹和周言谕要回家，于是众人都把这天空了出来，打算好好聚一聚。



“你确定在今天这个特别的日子里还是要穿上这一身？”沈熹就为了这个一早闯入了周言谕的家门，两人虽然住对门，不过大多都是周言谕在沈熹的家中逗留，少有沈熹出现在周言谕家中的时候，周言谕一点也不欢迎沈熹来访，就是因为沈熹总是要对他碎碎念。

沈熹虽然是标准的衣架子，但他最不喜欢穿西装，所以这日，他穿着低调的格子衬衫，外头罩了一件相当居家的线衫，裤子是宽松的牛仔裤，头发刚洗过所以显得有些蓬松，他随便用手抓了两下，可就是这样简简单单的造型，在他身上却是一股不同的味道，好像从二十八岁一下子回到了十八岁，相较之下，周言谕仍是那一身笔挺的西装，也难怪会被沈熹念。

周言谕看了看沈熹，再看了看自己，最终决定将西装外套脱掉，摘下领带，这就变成了白衬衫和西装裤，对他来说，这就算是对沈熹刚才那句话的回答。

沈熹揪着眉毛无奈之极，却也知道这恐怕是周言谕的极限，于是他走上前，替周言谕解开了衬衫最上面那颗纽扣，顺便把塞进裤子里的衣服抽了出来，周言谕一动不动站在原地任他折腾，沈熹最后又抬手揉乱了周言谕的头发，然后他才退后一步，打量一下，脸上总算露出几分满意的神色来。

“走吧。”见状，周言谕拿起桌上的车钥匙和手机，说了一声就准备离开，沈熹却一把捞起被周言谕脱在沙发上的西装道：“秋天温差大，晚上还是要穿的。”

周言谕自是依他，两人在玄关换好了鞋，相携离开家门。


9 九 回沈宅

沈宅远离市区，位于宁静偏远的郊区，从沈熹和周言谕的住处开车过去，不塞车的话大约需要一个小时左右。

周言谕工作忙，但再忙，大约隔两个月也一定会陪沈熹回家看奶奶，沈奶奶说起来是沈熹的奶奶，但跟周言谕自己的奶奶已经没有什么分别，六岁开始他就因为沈熹的缘故跟所有沈家的人都混熟了，以至于回沈宅其实就跟他回自己家的感觉是一样的，对他而言，沈宅就是他的家，而沈熹，则是他最重要的人。

沈宅的占地面积极大，那里原本是一个高尔夫球场，沈奶奶喜欢空气清新的地方，于是沈爷爷便将房子建在了最高的山坡上，又在底下挖了一个极大的池塘，整一个看起来像是英式的庄园，沈奶奶喜欢沿着池塘散步，她也偏爱养花，池塘边的一个小花园里全是沈奶奶自己种的花，有月季，有玫瑰，有桃花，还有兰花。

周言谕的车沿着柏油路一路开进去的时候，就会经过偌大的青草地和池塘，接着就能见到那个小花园，再往前，便是有着迷人造型的尖顶小屋，爬山虎因为到了秋天的缘故变成了惹人注目的红色，只衬得鹅黄色的墙壁和居中的窗格更显温馨，周言谕每次将车开往停车场时瞥见这一抹温馨，就会想起小的时候他和沈熹偷偷爬出窗户的事来。

将车停妥，两人走向主宅的方向，雪姨大老远就迎了出来，她的年纪比沈奶奶要小一些，丈夫姓余，是沈宅的管家，雪姨负责家中的饮食，雪姨的女儿是律师，也是从小在沈宅长大，对于雪姨一家人而言，沈宅也一样是他们的家，而沈熹和周言谕，雪姨更是当自己的孩子那样疼爱，尤其是周言谕，见到周言谕那时，她的女儿已经上了初中，而周言谕初来乍到，一声不吭，几乎每晚都做噩梦，那时她整晚整晚陪着周言谕，给他讲故事，给他哼歌，抱着他一下又一下拍着他小小的背，一直等他入睡。

“小熹小谕，早餐吃了吗？来来来，让雪姨好好看看。”雪姨一上前就一边拉住一个，摸摸他们的手，看看他们的脸：“有没有好好吃饭？怎么都不见长胖？”

“有有，雪姨您就放心吧，我可是一日三餐都把小谕给盯紧了，不然哪儿敢带回家见雪姨您啊。”沈熹笑嘻嘻地道，然后打量了一下雪姨，又道：“雪姨您的身材越来越好了，人人都说四十一枝花，可依我看，雪姨无论任何时候，看起来都比花更美更精神。”

“就你这张最嘴甜。”雪姨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她再去看周言谕，周言谕这时只是低低地唤了她一声：“雪姨。”

“嗯、嗯！”雪姨高兴极了，牵着他们进了屋，一面道：“奶奶还没下楼，你们没吃早餐的话，我做了海鲜粥和鸡蛋糕。”

“还没吃呢。”沈熹道。

“那刚好，等奶奶下来一起吃。”

“好。”

“二少爷和二夫人刚才来过电话了，说会在午餐前赶到。”雪姨又道。

二少爷和二夫人指的就是沈熹的父亲和母亲，雪姨来的时候沈熹还没出生，这个称呼延续了三十多年一直没有改，那时沈爷爷还在，至今为止，若是提起沈爷爷，雪姨仍然会称呼他为“沈老爷”。


10 十 纪念日

雪姨的鸡蛋糕又香又软，并不太甜，周言谕口中虽然不说，但他很喜欢吃雪姨做的食物，当雪姨将早餐端上来的时候，奶奶正好从楼上下来，于是餐桌边的沈熹和周言谕就一同迎了上去。

“奶奶！”二人异口同声地道。

“欸！”沈奶奶高兴地应了声。

沈奶奶的个子娇小，穿着一身浅青色的旗袍，脖子上挂着一串绿松石的珠串，她的头发颜色是花白的，却梳的整整齐齐，还在头发一侧别了一枚精致的珍珠发夹，整个人看上去神采奕奕，相当有精神。

“你们说要回来，还说有重要的事要宣布，倒是让奶奶我好奇了一个晚上，怎么，要留到大家到齐再说，还是现在就跟奶奶说呀？”沈奶奶的笑容慈祥又温柔，软软的语调是江南女子特有的味道。

听沈奶奶这样问起，沈熹和周言谕对视一眼，由周言谕开口道：“这件事的确要让奶奶先知道才可以，是关于他的亲事的，我希望奶奶可以将沈熹交给我，由我照顾他一辈子。”

沈奶奶闻言冷不丁一怔，沈熹这时上前亦道：“奶奶，你也知道言谕把我看得比什么都重，奶奶一定希望我能幸福，我想不出还有谁会比言谕更周到，不过他还是不肯跟我住在一起，奶奶你得帮我劝劝他。”

周言谕就知道沈熹一开口就没正经话了，于是又补充了一句说：“不是我不肯跟他住一起，他睡得浅，我会吵到他。”

“奶奶，他这是借口，反正奶奶你得帮我做主。”沈熹耍赖皮地道。

“你如果想要我跟你一起住，除非你没有了起床气的毛病。”周言谕推了推眼镜，一本正经地道。

说到“起床气”，沈熹有些心虚，他起床气很重，因为若是没睡好被吵醒头会很痛，然后就一直不想讲话，其实周言谕都知道，所以才会这么说，有几次周言谕的床被朋友占领，深更半夜他宁愿待在书房里看书，也不会跑去沈熹家借床睡，原因就是在此。

沈熹不说话了，沈奶奶看看沈熹，又看看周言谕，不禁好笑地道：“还当你们要宣布什么事，如果只是这件事，那奶奶我只有一句话。”

“什么话？”沈熹和周言谕再度异口同声，他们不禁彼此对视一眼，然后再看向沈奶奶。

“小谕说要照顾熹儿一辈子这句话从十岁起就开始说了，说到现在二十八岁，也已经十八年过去了，至于熹儿，你被小谕宠上了天，你奶奶我为你的亲事操碎了心，不过也真没见谁能做得比小谕更好，只是小谕，奶奶还是要再问你一句，这件事，你真的不后悔？”

周言谕摇头，定定地道：“永不后悔。”

闻言，沈奶奶笑了起来，她拉起周言谕的手道：“你一直是个好孩子，奶奶跟疼熹儿一样疼你，只要你不会后悔，把熹儿交给你，奶奶放心！”

“谢谢奶奶。”周言谕道。

“熹儿。”沈奶奶又转向沈熹，唤道。

“在。”沈熹握上了沈奶奶的另外一只手。

“你也别太欺负小谕，如果把他欺负跑了，奶奶可不会帮你。”沈奶奶对着沈熹道。

沈熹闻言，只能装作勉为其难地道：“那好吧，那我就不强迫他住过来了。”

沈奶奶“噗嗤”一笑道：“你啊，总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就冲这一点，这件事还得听小谕的。”

沈奶奶说着，将两个人的手交叠在一起，然后一起握住说：“那就由奶奶做个主，小谕，我这就将熹儿交给你了！阿雪啊，你来得正好，就由我们俩给他们做个见证吧。”

“阿雪”叫的自然是雪姨，雪姨刚才去厨房张罗餐具，再走出来的时候，就听沈奶奶这样说道。

“见证？”雪姨走出来，见到沈奶奶把周言谕和沈熹的手握在一起，心中已经大概有了数，便呵呵笑着道：“这还需要见证吗，他们都一起过了二十多年了，我和老余也才三十多年，老太太，我们可是一起见证了二十多年了呐。”

沈奶奶闻言不禁笑道：“要这么说倒也是，哎，多余多余，来来来，陪奶奶吃早餐。”说着她就拉着两人走向餐桌，她坐一头，让周言谕和沈熹坐她的两边，两人面对面，然后沈奶奶又说：“其实呀，你们这样找个理由多回来一趟挺好，我看今天是个好日子，索性就当成是订婚……哦，这么说好像怪怪的……”沈奶奶想了想道：“就算作是纪念日吧，以后别忘了每年这个日子都回来找奶奶庆祝，知道了吗？”

“这样的话，中午我得去烤个蛋糕，大家也都到了，一起庆祝。”雪姨在一旁分碗筷，然后就在周言谕身边坐了下来，笑着说。

“没错没错，烤个蛋糕，等大家到齐了，一起庆祝。”沈奶奶点着头，笑逐颜开地道。

周言谕和沈熹当然是随便她们喜欢就好，沈熹这时道：“纪念日当然是越多越好，我和言谕只要一有空就会回来看奶奶，奶奶开心，我们做小辈的才能顺顺利利，这都是奶奶的功劳。”

沈奶奶被沈熹的话哄得心里甜滋滋的，笑容更加明媚，对她来说，这个孙儿只要健健康康的，就是福气了，所以只要是他想的，她都会尽力满足，至于结不结婚，也不是那么重要，只要他开心，就比什么都重要。


11 十一 守着奇迹

早餐后沈熹陪沈奶奶去花园散步，周言谕则帮雪姨洗碗，雪姨自己开始做蛋糕的基底，周言谕洗好碗也来帮忙，雪姨让他帮忙看着锅子，她正在熬制果酱，不能熬糊了，所以要一直搅拌，周言谕却接过雪姨正要打发奶油的部分，把雪姨赶去炉子边。

周言谕的动手能力很强，厨艺相当厉害，一方面有雪姨亲自指导，二来沈熹嘴刁，有一阵周言谕和沈熹出国念书的时候，因为吃不惯外面的食物，几乎餐餐都是周言谕煮的，后来因为要经营公司变得越来越忙碌，他们只能在外面吃，只不过若是有时间，周言谕还是喜欢亲自下厨，因为他知道只有自己煮的食物才最合沈熹胃口，他也最喜欢看沈熹吃东西露出满足的表情来，这会让他也一并感到满足。

“小熹的情况还好吧？有定期去医院复查吗？”雪姨搅着锅子里的酱汁，问周言谕。

周言谕一面加鸡蛋，一面打发，等打发好了关了打蛋器才回答雪姨道：“有，雪姨放心。”他说着，就将奶油搅拌入方才由雪姨自己调的面粉和其他材料里，搅拌成蛋糕的面糊。

“当年医生说小熹能活到二十岁就是奇迹，现在他已经二十八岁了，也不知道这个奇迹能维持多久。”雪姨盯着锅里已经慢慢变得粘稠的樱桃酱汁，眉头微蹙，看沈熹平时健健康康的样子，有时候会忘记他身体的情况，但其实只要一想到，仍是会觉得担忧，这份担忧永远都不会有尽头，所以就永远都存在着。

关于这样的担忧，周言谕从来不会比雪姨少，不过在这个问题上他想得更为透彻，沈熹活着一天，就让他高兴一天，那么也不枉来到世上这一遭，哪一天，若老天要把沈熹带走了，那他会问问沈熹，沈熹要他跟，他就跟，如果沈熹不要，那他就不跟，因为到了另一个世界，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为沈熹做什么，所以只要留在这个世界一天，那他就是属于沈熹的，只有这样想，他才会忘却那份担忧，坦然地跟沈熹在一起。

周言谕将盛有蛋糕面糊的模具放入设置好时间和温度的烤箱里，再接过雪姨手上的搅拌勺，然后才道：“所以，我总是想守住这份奇迹。”

雪姨看向周言谕，周言谕的情绪极不外显，这纵然跟小时候过于沉重的打击有一些关联，但也在于后天他总会不自觉把自己的情绪隐藏起来的缘故，这仿佛成了他的习惯，只有相当少一部分人才知道周言谕同样语调同样表情的话中隐藏在背后的心绪，雪姨从小看着周言谕长大，对于他的情绪自是了若指掌，此刻周言谕这句话说出来，她便能感受到他内心同样有着担忧，但雪姨也不希望这个话题继续下去，担忧的心情会引来更多的担忧，在这个本该庆祝的日子里，应该更加懂得珍惜才对。

“果酱熬好你就出去陪老太太吧，别窝在厨房里了。”雪姨对他这样道。

“奶奶这边有沈熹，小晴不在，我自然要多陪着雪姨。”周言谕淡淡道。

这句话不免窝心过了头，雪姨的笑容漾了起来，不禁道：“好、好，雪姨知道你是个孝顺的好孩子。”

她这样说的同时，也在心中暗自叹了一口气，周言谕是个孝顺的孩子，却偏偏没有了本该孝顺的对象，倒是自己，平白无故多了一个儿子，原来幸运的人是自己。


12 十二 他欠下的债

另一头沈熹陪着沈奶奶漫步在花园里，秋日的阳光大好，照得整个花园色彩斑斓，有嫩黄色的菊花、鲜红色的海棠花、橘黄色的月季、水青色的蝴蝶兰、还有粉红色的芙蓉花，它们在一片绿叶之中争相夺艳，景色美不胜收，引来蜜蜂和蝴蝶流连忘返，桂花的香气似乎散布在任何一个角落，沁香扑鼻，绵绵密密，此际天空蔚蓝，远山含绿，白云悠游，一切都显得格外美好，也格外自由。

“人哪，其实什么都不用求，你看，我们站在这里，就好像拥有了最美好的一切，这份宁静，其实在哪里都求不来，它只在心里。”沈奶奶在花园中的长椅上坐下，笑呵呵地道。

“是呀，世上太多人忙忙碌碌，但到头来也只是希望得到这样一份宁静，托奶奶的福，我从小就明白了这个道理，所以活得特别自在。”沈熹陪着她坐下，望着眼前的美景道。

“你呀，也是因为身体的缘故才会更加知福知命，兴许只有让人接近死亡，才会更懂得珍惜已经拥有的事物，你爷爷大半辈子陷在权利和纷争的旋涡里，总算在最后的生命中才明白到一切都是虚幻，不过我们能享受到眼下的一切，也是你爷爷为我们留下来的，纵然是虚幻，我私心也希望他的心血能够由你们守护下去，但若拿这一切跟你们的快乐和幸福相较，我还是希望你们能拥有后者。”

“我知道奶奶你担心什么，也就这几年，我不会让言谕一直那么忙碌下去的，不过若想在这个世上自由地生活，守着爷爷的心血也是有必要的，等我将一切安排好，以后我们天天陪着奶奶聊天。”

“那倒不必，你们有你们自己的生活，活着一辈子，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就好，你们在奶奶的心里，奶奶不觉得寂寞。”

“奶奶。”沈熹从小就亲近奶奶，虽然长大了，但仍是喜欢亲近奶奶，小时候他喜欢圈着奶奶的手臂，将头枕在奶奶的肩窝里，现在他搂着奶奶的肩膀，让奶奶舒服地靠在自己的怀里。

“熹儿，你跟小谕也算是从小的缘分，他是个犟脾气，认定了你，就一点都不会去想别的，有他在你身边，奶奶倒也放心，只是奶奶总觉得，他为了你连结婚都不考虑，总归是我们沈家亏欠了他。”沈奶奶拉着沈熹的手，轻拍着他的手背，又道。

“哪有什么亏欠不亏欠的，总之言谕想要什么，想做什么，我都会满足他，奶奶也说了，我和他是从小的缘，二十二年下来，我们早已比自己更了解对方，言谕现在只希望我能多活一天，那我就尽可能好好活一天，若说有亏欠，那就让它慢慢积累起来，积累到下辈子再接着还就是了。”

沈熹也是想得透透的，周言谕为自己做的一切，他都知道，都牢牢地记在心里，他带着这样的心思，才能始终甘之如饴，对周言谕，欠下再多他也不怕，因为他还得起，如果这辈子来不及，那就连着下辈子、下下辈子一起，反正他沈熹算是赖上了周言谕，只要周言谕在一天，那他就多赖一天，可以的话，他希望是天荒地老，这样才能占尽周言谕的便宜，谁让他天生就是个喜欢得寸进尺的人呢！

沈奶奶看着说出这样话来的沈熹，笑而不语，也多亏小谕是这样直板的性子，又重视熹儿，为了熹儿什么都不在乎，不然她真不知道熹儿会如何，她不禁笑着摇头道：“你啊，从小就认定了他，别以为奶奶看不出来。”

沈熹闻言张了张嘴，片刻后也不否认，只是笑。

“奶奶给你张罗亲事，也是担心你钻牛角尖，你自己的情况自己知道，什么事都得自己先想通才行。”沈奶奶说。

“人就在我身边，怎样都是一辈子，奶奶放心好了，我想得通的。”沈熹安抚奶奶，既然被奶奶看穿，沈熹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以言谕那样的性子，说不解风情还是轻的，他其实就是个完全不开窍的家伙，可纵是不开窍，他又把自己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沈熹只能暗叹一声安慰自己，人呐，知足才能常乐啊。


13 十三 给他一个家

最早回来的人是沈熹的大伯沈廉，这时沈熹跟沈奶奶已经逛回来正在泡茶，他听说了沈熹和周言谕这次特地回来宣布的消息后，不禁大笑着拍了拍沈熹的肩膀道：“这下你总算有理由收下我那艘蒂凡尼了吧？”

沈熹有些无奈，蒂凡尼是大伯的爱艇，前两年生日的时候就想送他了，不过他一直借口没有驾照所以拒绝了又拒绝，这次一心想着用跟周言谕的关系解决相亲和不断有人追求他的麻烦事，倒是忘了这茬，这下可好，送东西的人恐怕不止大伯一个。

果不其然，由大伯开了头，陆续回来的大哥二哥和姑姑分别送了一间酒窖，一辆跑车，还有一座位于伦敦郊区的别墅。

送酒窖的是大哥沈棋，他对沈熹道：“你也别老让小谕那么忙，抽空开几瓶酒享受一下，不过放心，那间酒窖有人打理，你们需要的时候打个电话就有人给你们送酒过来，而且有自动补充功能，不会占用你和小谕的时间的。”

送跑车的是二哥沈意，他直接将钥匙丢给沈熹道：“刚刚出的一款新车，你让小谕试试手感，喜欢就留下，不喜欢开来换。”

送别墅的是姑姑，姑姑回来一听说两个人总算宣布要在一起的时候就道：“虽然这么说有点奇怪，而且你这小子从小就招桃花，不过好像也没见你真心喜欢上谁，其实不仅你觉得小谕最适合你，姑姑也一直在担心万一小谕结婚了那你一个人要怎么办的问题，现在小谕既然愿意正式接手，那姑姑就放心多了。”

沈熹听了简直哭笑不得，正巧周言谕对从厨房里走了出来，便对周言谕道：“言谕你给我评评理，姑姑说我生活不能自理，你可得替我向姑姑证明，其实我一个人还是能独立生活的。”

沈熹的言语中带了几分孩子气，这跟他在外面给人的感觉完全不一样，不过这也是自然的，姑姑的女儿沈汀不在，这里也就数沈熹和周言谕最小，两人的年纪无论长到几岁，在父辈们眼里他们总归都还是孩子，沈熹又是从小被宠大的，回到沈家，他就好像又变回了大男孩，一点都没有二十八岁成年男子的自觉。

这话正巧被推门进来的沈熹父母给听到，这让才进门的沈母不禁摇摇头道：“都几岁了怎么还跟个小孩子一样，那么多年了怎么也不长进，有事没事就找小谕当救兵。”

沈父跟在后面道：“怎么？说有重要的事情要宣布，原来是打算跟小谕私定终身了？”

“阿姨，叔叔。”周言谕没来得及为沈熹证明什么，见到沈父沈母，便立刻上前唤道，并接过沈父手中的公文包，又道：“一路上辛苦了。”

“不辛苦，不辛苦。”沈父笑了笑说，沈母则打量了周言谕片刻就道：“看看你，熹儿没少使唤你吧，怎么又瘦了！”

“没有的事。”周言谕道。

“等一下，怎么还叫叔叔阿姨？”沈母笑眯眯地看着他道：“你们余伯伯忍不住，在门外就把这件事告诉我们了。”

周言谕一愣，回头看了沈熹一眼，见沈熹暗自抿着唇噙着笑，眼眉弯成了极好看的弧度，便不动声色地转头冲着沈父和沈母重新唤道：“爸，妈。”

“乖！”沈父和沈母听得甚是满足，就见沈父变魔术一样从外套里摸出一个大大的红包来递给周言谕道：“平白无故多了个儿子，而且还比熹儿懂事多了，从今以后，我们熹儿就要继续麻烦你了。”沈母在后面接了一句道：“不过小谕，你可别总是让他欺负了去，有机会多多欺负回来，知道了吗？”

周言谕点点头，“嗯”了一声，便接下了红包，沈熹在那边也没说话，他看着这样一幕不知为什么觉得有点窝心，就好像终于让周言谕有了归属一样，虽然沈家从未把周言谕当成外人，但他其实知道周言谕尽管对沈家的每一个人都很好，可毕竟都不是他自己亲生的父母，现在这一声“爸、妈”被他喊了出来，似乎有什么一并滋长了出来，听得沈熹心头一动，他看向周言谕，周言谕此时也看了过来，两人目光一对，沈熹看见周言谕镜片后的眼睛里似是有些微的光芒闪烁，不由给了一个只有周言谕才看得懂的笑容，周言谕冲他一点头，便转身进了厨房。


14 十四 日记

人都到齐后，雪姨就将早已做好的蛋糕从冰箱里先拿了出来，她做的是大杏仁巧克力蛋糕，以大杏仁巧克力做蛋糕基底，中间有焦糖奶酪层，杏仁巧克力夹心层，黑樱桃果酱层，并加上了奶油焦糖酱和白巧克力屑，由于整个蛋糕外裹着一层厚厚的巧克力，使得味道非常浓郁，蛋糕上的裱花却精致得令人不忍破坏，不过分蛋糕的人是周言谕，他能将蛋糕切得利落又完整，且完美又平均地分成每块都是一样的大小。

由沈熹将蛋糕分至每一个人的手里，雪姨在一旁倒香槟，众人端起香槟，在“干杯”声中纷纷喝了一口，接着祝愿的话就从大家口中自然而然地一句接着一句说了出来，有各种各样的祝愿，先是祝愿沈奶奶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再来是所有人出行顺利，工作愉快，最后大家都瞄准了周言谕和沈熹，要他们开开心心，别被任何事束缚，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宗旨就是要幸福和快乐，不过沈家所有人都在沈奶奶的教诲下懂得惜福，因而幸福和快乐总是伴随在周围，如此和谐美满的气氛，沈奶奶看在眼里，乐在脸上和心里，这就是她所想的一切，也是很多人求都求不来的一切。

午餐用好，沈奶奶去午睡，沈熹坐下来泡茶，沈家人都围在长长的茶席边一面喝茶，一面聊天，聊一些工作上的事，交换一下各自的情报，话题也会扩展到全球的商业上，或是再缩小回到自己家中的小细节上。

等沈奶奶起来了，茶席上走了三个人陪沈奶奶搓麻将，周言谕是其中之一，他是福将，手气好得不得了，而沈熹是散财童子，周言谕总是见好就收，但基本上他这边敛财敛得差不多了，那边茶也收摊了，于是由沈熹接手把周言谕赢得的筹码散得精光，直让沈奶奶赢得合不拢嘴，再由沈意换下只剩两袖清风的沈熹，这时距离晚餐还有大半个小时，沈熹偷闲去找周言谕，周言谕此时不在大厅里，也不在厨房，雪姨对沈熹说小谕刚才要来帮忙，被她赶了出去，又取笑沈熹说一下不见人就找得那么勤，沈熹笑而不语，然后走上楼，就见周言谕的房门虚掩，沈熹轻轻推开门，看见周言谕正躺在床上闭目睡着，他的手边是一本日记本，沈熹一看封面，就知道那是才上小学时留下的。

原本想关上门离开，但沈熹想到眼镜还架在周言谕的鼻子上，于是就转身蹑足走了进去，他用双手小心得不能再小心取下周言谕的眼镜，忍不住又瞥了一眼周言谕手中的那本日记本，不知怎么的心微微一动，便顺手抽走了日记本，周言谕没醒过来，就代表他是真的累了，沈熹注视周言谕此时一点防备都没有的睡颜片刻，努力忍住想伸出手去捏他脸的冲动，换成替他盖上毛毯，这才离开。



周言谕醒来的时候，房间里充满了橘黄色的暖暖的灯光，他转头朦朦胧胧中看见了一个人的背影，周言谕并未戴眼镜，但直觉这个人是沈熹。

沈熹此时坐在书桌前正专注地看那本日记，日记是周言谕写的，他当时之所以有写日记的习惯，还是源于不肯开口说话的缘故，六岁他们俩都还没念小学，沈熹也不识字，不过却乐意找周言谕唠叨，周言谕虽然不开口，却听得很认真，也会打手势回应沈熹，后来他们开始认字了，周言谕就开始给沈熹写字条，例如问他中午想吃什么，晚上要去哪儿玩什么的，大概是八岁左右，沈熹有一次发病了，周言谕才第一次出声叫了沈熹的名字，也是那次开始，周言谕就不需要再给沈熹递纸条了，但那时他除了沈熹之外，还是很少开口，却多了写日记的习惯。

不过就算是日记，他也肯给沈熹看，所以这本日记本沈熹其实是看过的，只是时隔太久，现在重新看又令沈熹觉得津津有味，这时他正看到一篇关于“时间胶囊”的，周言谕是这样写的：

最近流行一种游戏，叫“时间胶囊”，于是跟沈熹也玩了一次，不过沈熹改了改内容，说不如埋下二十年后想要跟对方说的话，我想不出来二十年后的自己会是什么样子，只是无论多少年，我都想陪着沈熹，现在沈熹就是我最亲的人，医生说沈熹的心脏一出生就破了一个洞，可是沈熹又不肯要我的心脏，不过仔细想一想，如果我的心脏换给了沈熹，他肯定会嫌麻烦，不仅嫌麻烦，还会不允许我做这个，又不允许我做那个，免得我给他添麻烦，他这个人最怕麻烦了，所以认识了两年他什么都没告诉过我，真是令人伤脑筋。

对了，我知道要写什么给二十年后的沈熹了，不知道沈熹会写什么给我？我的心理医生跟我说，要我别再抓着过去的事不放，他说那是阴影，要想办法跨过去，沈熹发病的那一次，我总算明白了医生的意思，我的爸妈已经离开了我，我不能让沈熹也离开我。


15 十五 日记续

沈熹看到这里，听见身后传来细微的动静，他回过头，就见周言谕正在摸他的眼镜。

“你醒了？”沈熹起身走到床边，膝盖搁上床越过周言谕，长臂一伸就把床头柜上的眼镜放进他的手里。

“唔……几点了？”周言谕揉了揉眼睛，才将眼镜戴上，他才醒的迷糊样通常只有短短一瞬，沈熹忍不住又去揉他的头发，这个习惯也是很小的时候就留下了，周言谕不肯开口说话的时候，沈熹为了告诉他自己不介意，叫他不用着急，每次都会用这个动作来安抚他，那时的周言谕自己其实也很紧张，他不说话不是因为故意不开口，而是心理的问题，见沈熹跟他说了那么多，他总会担心沈熹因为他不肯开口而生气，所以每次都紧张兮兮地跟在正要离开的沈熹身后，然后沈熹就会习惯性地摸摸他的头，让他别着急，慢慢来，而到了现在，沈熹再这样做，周言谕也从来都不会抗拒，虽然现在早已没了安抚的意思，可类似这样的肢体接触仿佛成了再自然不过的状态，两人自己几乎都不会意识到这样的接触是不是带着什么用意，恐怕最亲昵不过如此。

“十点了，奶奶已经睡下了。”沈熹唇角的笑意如涟漪，一圈一圈温温柔柔地荡开了，周言谕看着这样的笑容，有种想去捏他嘴角的冲动，不过沈熹已经退开了一步，而他自己又才坐了起来，错失了良机，便只能开口道：“怎么没叫醒我？”

周言谕才睡醒的嗓音听来低低哑哑的，沈熹回答他道：“难得看你睡得那么沉，舍不得。”说着他便问：“饿了吧？雪姨特地给你留了菜，我去帮你热一下拿上来。”

“不用，等我一下，我洗把脸跟你一起下去。”周言谕边说边下床，走进盥洗室里。

沈熹转身又拿起日记本，一面看一面等周言谕出来，就见周言谕接着写道：

二十年后，沈熹和我都二十八岁了，不过医生说了一件我不愿意接受的事，所以“时间胶囊”这个游戏能不能完成，现在的我们还不知道，我不太愿意去想这个问题，沈熹看出我的忧虑，提议不如就放在十年后，但我还是想见到二十八岁时的沈熹，便没有答应。反正我都想好了，沈熹去哪儿我就去哪儿，就算万一他真的去了另外一个世界，不让我跟，我也会偷偷地跟，我想等他看到我这样写后，肯定会说我奸诈，对不对，沈熹？

所以万一我们不在了，不能在二十年后把“时间胶囊”挖出来，我就特地画下了一张地图来指路，说不定有人在整理我的遗物的时候就发现了它，不过也有可能被其他人不小心先一步发现并挖走了，二十年，应该是一段很长的时间，或许连我们自己都已经忘了这回事，谁知道呢，反正老天是知道的，无论如何，有祂替我们看着呢。现在的我，已经不怪祂了，祂带走了我的爸爸妈妈，却让我又遇到了沈熹，没有让我孤零零一个人，我很感激祂。沈熹也说，活一天就是老天的馈赠，要开开心心地活着，就不会觉得遗憾了。



周言谕打开门，沈熹便从日记本上抬起头来，周言谕见他手上拿着自己的日记本，不禁说了一句道：“二十年了。”

沈熹随手拿了一张书签夹在正翻看的那页，走近周言谕，口中道：“什么都没改变，真好。”

周言谕知道他指的是什么，这本日记本他自己也才看过，现在站在他面前的是二十八岁的沈熹，再一次体认到这个事实的时候，周言谕一样觉得真好。

“你的生日快到了。”周言谕只道。

“嗯。”沈熹点头，周言谕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二十年前埋下“时间胶囊”的日子正好是沈熹的生日，这是后来实施这件事的时候周言谕选的，他说这样容易记住。


16 十六 关于时间胶囊的闲谈

两人的话说到这里，互相就能明白要做什么了，沈熹的生日有时候不凑巧刚好是上班的日子，由于原本就是每个月回家来一次，所以不会在沈熹生日那天再特地赶回来，生日虽然是个值得庆祝的日子，但没必要为了庆祝而庆祝，除非是沈奶奶的生日，那么不用说，大家也会自动聚在一起，这是沈家人之间特有的默契，不然沈家加上雪姨一家三口一共有十五个人，算下来几乎月月都要举办生日宴会，沈奶奶最排斥的就是走形式，她觉得做任何事，如果不是发自内心想要做，那么不如不做，所以每个月回家的那时，若谁的生日刚好距离近，雪姨就会做蛋糕替那人庆祝生日，本来大家回家的日子也不定，这一来，反而使得庆祝的日子增多了，自由度却更高，人人都会觉得开心。

家本来就该是令人开心且没有负担的安心之所，这也是周言谕虽然错过晚餐但没有人会一定要来叫醒他的原因，若非这里令周言谕感到放松，他也不会睡得那么沉，只因为这一直以来这都是沈奶奶的教育方针，对沈家每一个人来说，这里都是无可取代的地方，所以只要一有空，每个人都会想回家。



两人下楼去到厨房，楼下安安静静，没有灯光，看来雪姨也已经回房睡了，沈熹打开厨房的灯，厨房早已被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厨房外另有一个隔间，隔间的餐桌上，是雪姨为周言谕留的晚餐。

“雪姨煮了鱼汤，还有香菇炖鸡肉，两个凉拌的小菜，这盘青菜应该是刚刚炒的。”沈熹正在一旁的橱柜拿碗筷，一面对周言谕道：“晚上我开车，你喝点酒？”

周言谕摇头：“我来开，我已经休息过了，你喝吧，顺便陪我吃一点，这么多菜我吃不完。”

沈熹晚餐并没有吃多，就是打算等周言谕醒来再陪他吃一点，而且考虑到要开车所以滴酒未沾，不过周言谕既然这样说，那么他也不客气，遂拿出一瓶红酒来，这边周言谕已经将盛鱼汤的砂锅端去煤气灶上热，另一碗菜就直接放进了微波炉里热。

不一会儿，菜重新端上桌，两人一人一边坐下，沈熹给自己倒了半杯红酒，晃了晃后品尝了一口问周言谕：“你还记得当时给我写了什么吗？”

“记得。”周言谕点头道。

“记得啊……”沈熹托着腮，喃喃地道：“记得的话，就没必要专程去找了吧……”

“你记得吗？”周言谕问他。

“有点模糊呢……”沈熹想了想，回答道。

“那就去。”周言谕定定地说了三个字。

“也许已经不在了呢？”

“去看了才知道。”

“你就那么好奇我写了什么？”沈熹漆黑的眸子盯着周言谕问。

“嗯。”周言谕肯定地点头。

沈熹略觉无奈，他一点儿都拒绝不了周言谕，事实上说印象模糊根本就是瞎说的，可是万一他说记得，周言谕问他到底写了什么，沈熹却又觉得就这样说出来太没有悬念了，所以说到底，他其实早就想好要陪周言谕去一趟的，可至于周言谕会写什么，他却是一清二楚，无非是希望自己不要生病长命百岁什么的，所以他才没问下去，不过仔细想一想，陪着周言谕去找二十年前的自己写下来的话，总归有那么点……唔……

“你不觉得我若做这件事，会害羞吗？”沈熹忽地打趣着道。

周言谕对上沈熹的视线，他深刻怀疑这人知不知道“害羞”两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不过，他既然不肯说，倒还真有那么一点“害羞”的意思，然而就二十二年下来周言谕对沈熹的了解，这件事跟害羞的关系并不大，应该是正好相反，说出来太没劲才对。

这么想着，周言谕推了推眼镜，回答沈熹道：“如果真的能让你害羞一次，倒也不错，可惜了，那么多年下来，我一次都没见过。”

周言谕说这番话的时候，镜片后的眼睛探究地盯着沈熹，沈熹不由叹息一声，附和着周言谕的话道：“这是天生的，没办法。”


17 十七 约定和承诺

周言谕略略无语地垂眸，继续吃他的饭，随后沈熹夹了一块已经将鱼刺挑掉的鱼肉到他的碗里，道：“那么多年了，今天看你的日记，回忆起好多小时候的事，其实若是对你，我想说不说也都一样，你都会懂，二十年前的游戏，虽说只是个游戏，但对你我也是意义重大，是你陪我还是我陪你，这都不重要，只是我一直很感激，你总在我的身边，我们俩算是从小就在面对死亡，死这个字对我们来说一点也不陌生，也是因此，世上没什么事能够比好好活着更重要，所以我刚才就在想，如果我们真的找到了当年埋下去的‘时间胶囊’，我就还想再做一次同样的事，我还想跟你再约定十年。”

他只说“十年”，却让周言谕的心没由来一紧，他放下碗筷，伸出手去握住沈熹没拿酒杯的那只手，注视他的眼睛，然后点头道：“好，听你的，如果十年过去，那就再约十年，你说好不好？”

“好。”沈熹只答了一个字，他反握住周言谕的手，触到他微凉的掌心，不禁稍稍用了用力，有些话谁都不愿意说出口，念头一过也不愿再去细想，他们坚定地相信未来还有更久远的时间要一起走下去，这二十年以来，他们也都是怀抱着这样的念头一天一天走下来的。

时间仿佛凝固在这一刻，周言谕定定地看着沈熹，沈熹的眼中满是笑意，他们牢牢相握的手似是正在传递着彼此的信念和力量，过了好半晌，周言谕再度开口：“沈熹……”

沈熹则打断他后面可能会说出的话，轻轻地承诺了三个字：“你放心。”

虽说病的人是他，但忧心的人往往是周言谕，所以沈熹无论做什么事，总会优先考虑这样做会不会令周言谕担心，从八岁那年开始，这就变成了他做所有事的准则，而周言谕慢慢地变成了习惯将一切都揽在自己的身上，从来不让沈熹操劳操心，一开始也有争吵和疏忽，但互相妥协得越多，就越是明白互相都是在为对方考虑，也是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冲突，他们的相处才会变得像如今这样契合，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明白彼此的心意。

吃完收拾干净，两人离开了沈宅，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左右，周言谕已将车开回到了公寓的楼下。

身边沈熹的座位早已调低，他躺在上面静静地睡去，周言谕在车上坐着等了片刻，见沈熹没有醒来的迹象，便熄了火，关了车窗，走下驾驶座前松了沈熹的安全带，随后绕到副驾驶座上，打开车门。

沈熹一般都是会醒的，就算不叫醒他，在周言谕试图搬动他的时候，也一样会在中途醒过来，只不过周言谕习惯性地选择让沈熹自然转醒的方式，不会特地去叫醒他，他这时将车门开到最大，弯下腰将沈熹的一只手臂放在自己的脖子上，然后一只手揽着他的背，另一只手搁在他的膝盖下，同时注意车顶，将沈熹轻轻地从车里抱了出来。

许是喝了点酒的缘故，再加上白天一直在聊天，沈熹居然没醒，周言谕暗自庆幸，抬脚轻轻踢上车门，不过就在这之后，沈熹还是醒了。

“到家了？”沈熹咕哝一句，周言谕正走向电梯，因为要空出一只手按楼层，他便将沈熹放了下来，沈熹还没完全清醒，转了个身把周言谕当抱枕，两个人本来就一般高，沈熹将脑袋舒服地搁在周言谕的肩窝里半梦半醒，周言谕几乎是半抱着把他拖上了楼，打开门，才低低问他：“要先洗澡吗，还是睡觉？”

“唔……洗澡。”沈熹喃喃地道。

周言谕先把沈熹弄进了卧室，然后去浴室放洗澡水。

结果沈熹一沾床又睡去了，周言谕放完洗澡水出来，见状就又半抱起人来，开始帮他脱衣服，衣服脱到一半，果然人又醒了，周言谕便把睡衣睡裤塞到沈熹手里，然后把他送进浴室，关门时还不忘嘱咐一句：“别再睡着了。”

洗了个澡后沈熹反而清醒了，而周言谕也因为下午睡过了，这个时间一点儿也不困，沈熹索性让他也去洗澡，周言谕洗完澡穿着沈熹的睡衣睡裤一面擦着头发出来后，沈熹正坐在一米八的大床一边继续津津有味地看日记，听到周言谕的脚步声，他抬起头来，拍了拍身边的位置道：“睡不着了，再陪我聊聊吧，今天可是个难得的日子。”


18 十八 往事

周言谕醒来的时候，沈熹仍睡着。

周言谕一时没动，想起昨晚因为聊得太晚，两个人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于是就变成了这样，简直跟小时候一模一样。

那应该是他去到沈家第二年左右，噩梦没有那么严重了，他又入了小学，不能总赖着雪姨，开始一个人睡觉之后的事，有一天沈熹偷偷溜进了他的房间里，他一开始不明白沈熹要做什么，后来才知道沈熹原来是一个人耐不住寂寞来找他趁夜溜出去玩耍的，那时他在不知道沈熹病情的时候自然奉陪，后来每每想起来时都忍不住会感到后怕，但那时两人都还小，不知轻重，又正值喜欢到处冒险玩耍的年纪，哪里会管那么多，也有被发现被责罚的经历，但男孩子皮得很，尤其是沈熹虽然一直被大人耳提面命，却因为身体没什么状况就将之忽略，然后一玩起来就变本加厉，把什么都抛在了脑后。

后来就是八岁发病以后，周言谕死活不肯陪沈熹夜游了，白天的话他则会牢牢看住他，倒也不是完全不陪他玩，适当的游戏和运动还是会奉陪，沈熹自己随着年纪的增长也慢慢知道收敛了，至少学会了自控，那时正是周言谕刚刚开始出声讲话的时期，既然不能出去玩，沈熹嫌一个人闷得慌，就抱着枕头过来找周言谕聊天，每次都是聊到睡着为止，醒来就像现在这样。

再后来，两人念高中住了校，同一个寝室，沈熹睡下铺，周言谕睡上铺，大学一起出国留学，虽然不同系，但两人租了一间公寓，有两间卧室，由于两人睡眠的时间已经不大相同，其实是沈熹因为身体的缘故刻意培养早睡早起的习惯，周言谕的话事情多，又坚持要顾到沈熹的三餐，所以睡得比沈熹会晚很多，不过早上就会跟着沈熹在同一个时间起来，然后在午餐后找时间午睡。

回国后沈熹接下了影视公司的活，周言谕的专业原本跟影视和经营方面无关，其实选专业的时候他们都把沈家分门别类的公司性质考虑过一遍，不过最后沈奶奶一句话，说大学应该是开心自由的时间，所以先别管沈家的事业，只选自己喜欢的专业，于是沈熹选了建筑，周言谕选了历史，不过他们还是兼了经济学、企业管理和金融，无论如何，他们还是希望帮沈家分担一些责任，而不是只顾自己去潇洒。

周言谕专注地看着沈熹，回忆便略略浮上心头，他知道到了早晨沈熹会变得很容易醒过来，无论前一晚睡了多久，于是他尽快下床，他的动作很轻很轻，只拿了床头柜的手机，也不穿鞋，赤着脚就离开了卧室。

手机闹铃在周言谕出了沈熹的家门后响了起来，周言谕稍稍松了一口气，知道自己赶得及时，他按下密码锁，打开自己家门，便径直往浴室走去。

沈熹是在周言谕离开后慢慢转醒的，其实周言谕下床时他就感觉到了，不过意识还没有清醒，而且因为昨天睡得太晚，才几个小时的睡眠让他感到有些头疼，但实际上已经再也不可能入睡，这就是熬夜的后果，不过就算知道会是这样，难得跟周言谕像孩子时那样天南地北地东扯西聊，他的心情还是很好，这也多亏了那本日记，一旦回忆起小时候的点点滴滴来，话题根本就刹不住，好多事情明明两人经历的是同一件，可心情和感受却截然不同，所以怎么聊都聊不完。

不过醒来头疼这件事还是令沈熹感到有些糟糕，只因他的身体纵然是再细微的情况，都是不能对周言谕隐瞒的，这是他必须遵守的规则，就算必须会令周言谕感到担心，他也破坏不得。

果不其然，当他打开车门坐上副驾驶座时，周言谕第一个动作就是靠近他摸他额头，然后低声问：“头疼吗？”

沈熹老实地点点头，不过仍是对周言谕说：“放心，我没那么弱，不是说心情好身体的细胞也会感到愉悦，就不会生病的嘛。”

周言谕“嗯”了一声，沈熹额头的温度正常，他也就放下心来，沈熹的身体马虎不得，不过幸而在自己面前，沈熹从不会逞强，对他来说这是再好不过的事，所以这种时候他只要不掉以轻心就好。

“去吃粥吧，我先打电话过去让他们煮起来，我饿坏了。”沈熹边说边拿起手机，周言谕听他这么说，就知道他又想念黄楼的粥了。


19 十九 道喜

过了个周末，沈熹和周言谕的事已经经过了媒体的一番大肆渲染，周六周日当事人不在，当然不会被记者采访到，但花边小报和网上却满是所谓“第三者”的“爆料”，沈熹虽然不是什么大明星，但作为影视公司的老板，他仍是在媒体的捕捉范围之内，沈熹也是料到自己一旦公开有男朋友就会面临这个问题，于是才会在这之前回家打招呼，不过还真只是打了个招呼而已，当然这也在他的意料之中，撇开周言谕早已被认定是沈家的人不说，他时时刻刻的守护，奶奶也好，父母亲都好，都是看在眼里的，所以男朋友也好，一辈子也罢，如果这个人是周言谕，他们压根都不会反对，说起来，这好像也是先天性疾病的好处，任性的简直超乎想象。

他们的车进了地下停车库，遭到车库警卫的注目，他们走进大厅，大厅两个前台仿佛特别精神，两双黑乎乎的眼睛亮晶晶地瞅着他们，并大声地跟他们打招呼，一路遇到的员工们目光似乎也在他们身上停留地特别久，但总觉得是一股喜气，而不是让人不舒服的眼光，那种眼神，好像就差没当面道一声“恭喜”了。

第一个当面来说“恭喜”的人是黄咏雪，她居然还伸手讨要喜糖，她笑得神秘兮兮，于是当沈熹和周言谕分别进入办公室的时候，就见到了张贴在玻璃窗上的大红喜字，沈熹好整以暇地盯着那个“囍”字半晌，便吩咐秘书直接去买喜糖，而周言谕的电话也进来了，他对沈熹说的是“你要办酒可以，但要改日”，说完，就干脆地挂了电话，沈熹摸摸鼻子，索性打开电脑翻起黄历来。

这天整个公司简直像是在过节，沈熹的秘书余晴周到得很，喜糖连片场也发到了，不过片场跟公司环境不一样，这一天整个片场失恋的人比过节的人多得多，哀嚎和惊吓接连起伏，米歇尔在化妆室收到沈熹的喜糖，只能无奈地叹息一声，将包装精致的喜糖收进自己的手袋里。

这日周言谕难得的按时下了班，准备带沈熹早早地回家休息，堵他们的人有好几个，自然都是来问办酒的事的，沈熹办事利索得很，一早就定好了这周五，于是就将堵他们的人都打发了回去，而周言谕知道沈熹一头疼就特别想吃他煮的汤，于是车就先开往了超市，两人准备去买一些新鲜的食材回去。

惯例是周言谕推车，沈熹挑选，这个点超市的人并不少，但尚没有到拥挤的程度，推着车子偶尔需要让个道，好让对面的推车顺利通过。

买食材的同时，顺便也补足一些家用，洗发水，牙膏，牙刷，肥皂，纸巾，沈熹选什么，周言谕就用什么，沈熹本来就挑剔得很，周言谕要再是想挑，那世上就没什么可买的东西了。

见沈熹一样一样将食材丢进推车，周言谕暗中盘算着各种酱料，等沈熹选完称完，两人走向调料区，沈熹顺理成章接过推车的工作，看着周言谕一本正经地买盐和酱油等用料，家里常不开火，要什么没什么，等买完这些酱料，周言谕又往锅碗瓢盆的货架方向走去，沈熹有些纳闷，因为他记得汤锅自己曾经买过一个放在周言谕的公寓里，随后见周言谕手上拿的东西，哦，原来是两个汤勺。

等把工具都挑完了，推车又回到周言谕的手中，此刻，沈熹正在挑酒，一坛女儿红，两瓶上等红酒，还有原装进口的日本酒，这时已经是满满一推车的东西了，两人走到柜台结账，刷的是沈熹的卡，但超市的会员卡却在周言谕的皮夹里。

两人一人一张收好自己的卡，再将商品重新放回推车，然后往停车场走去。


20 二十 暖暖的汤

回到家中，周言谕掌勺，沈熹做助手，洗菜切菜，驾轻就熟，沈熹喜欢吃土锅焖出来的米饭，所以周言谕煮饭从不用电饭煲，他将水和火候掌握得一丝不苟，醇醇的米饭香很快就溢满厨房，等汤料下了锅，定好时间，两人就都出了厨房，沈熹正在客厅里倒温好的女儿红，周言谕将方才的小菜端上了桌，一盘糖醋里脊，一盘水晶虾仁，一盘清炒油麦菜，一盘青菜香菇。

“差点忘了，机票买好了，明天会有人找你拍张照。”沈熹将酒杯递给周言谕，道。

“嗯。”周言谕点头，却对沈熹道：“周五你别喝酒，我来喝。”

“那我开车。”沈熹说着笑起来：“这种事也只有我们公司才做得出来，喏，这可是我们的喜酒。”

周言谕镜片后的眼睛注视沈熹，端着酒杯道：“等我们去罗马，应该就会被报道成蜜月旅行了。”

“对哦。”似是感到有一丝新鲜和趣味，笑意映上了沈熹漆黑的眸，他轻啜一口，道：“这没什么不好的，免费宣传，等我们回来，股票又涨一轮。”

周言谕不置可否，只道：“事态发展下去，记者招待会也免不了。”

“我们好歹身在娱乐界，虽说是幕后，也不可能点尘不沾，就当是娱乐大众了。”沈熹说得好不轻巧，一面动筷，将一颗虾仁放进嘴里，品尝着，只觉得鲜美无敌，忍不住露出满足的表情来。

这四个菜都是沈熹喜欢吃的，不一会儿，定时器在厨房里轻鸣，周言谕转去厨房端来炖了一个半小时的排骨莲藕汤，盛了一碗给沈熹，沈熹一勺一勺舀入口中，入喉之后慢慢的就从胃暖到了心田里，然后一下子就融入了四肢百骸，整个身体也因此充满暖意，困扰了他一整天的头疼仿佛也在此时得到了纾解。

洗碗的时候，周言谕在浴室里放洗澡水，半个小时后，他洗碗出来，果然见沈熹已困得躺倒在沙发上，昨夜睡眠太少，喝了酒之后最容易犯困，周言谕走去沙发边低语：“沈熹，去洗澡。”

沈熹微微睁眼，一手不自觉扶额，周言谕见状扶他慢慢起来，免得起太快惊扰了心脏，坐了片刻后，沈熹才进入浴室，周言谕去拿睡袍和毛巾，这些是两个人的公寓都互相备有的物品，等沈熹泡进了浴缸里，只觉得睡意更浓，少眠加上一天的疲劳全都显现，周言谕坐在浴缸一头替他轻轻按压太阳穴，随后从头到肩膀一点一点按摩下去，沈熹整个人放松下来，周言谕低低地道：“睡吧，什么都别去想，今晚好好睡一觉。”

迷迷糊糊中沈熹应了一声，周言谕探着水温，在热度还足够的情况下就先将沈熹捞出来抱到了沙发上，那里他已经准备好了厚厚的浴巾，他将沈熹整个裹在浴巾里，一点一点擦干后把浴巾抽走，下面是宽松却带有厚度的睡袍，周言谕连着睡袍将沈熹抱入卧室，帮他穿上睡袍，再盖好被子，这时才拿来吹风机，将风调到最低声音最轻的一档，慢慢将沈熹的头发吹干，然后才收起吹风机关灯离开卧室，顺手带上了门。



沈熹这一晚睡得很沉，周言谕两次去卧室查看，都能听到他沉静而清浅的呼吸声，周言谕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摸上他的心口，那里面的震动一下又一下，多年来两人费尽心思只为护好它使它能继续有力地跳动，而幸好，它在他们的小心看护下，也没有再一次发作，只是定期的检查从没有落下，沈熹的情况稳定，就不需要打针吃药，这些安好都是在两人的共同努力下才好不容易得来的，因此也会加倍珍惜。

为沈熹掖好被角，周言谕再度转去书房。



沈熹一觉睡到大天亮，睁开眼见是周言谕的卧室，转身却发现他不在身边，便知他一定又睡在了书房的沙发上了。

沈熹有些没辙，只因每每周言谕若工作到超过半夜三点，就不会再进卧室，主要还是因为一旦过了三点，自己就会从深度睡眠慢慢回到浅层睡眠，一来容易被声音吵醒，二来醒后就不容易再入睡，所以周言谕宁愿在别的地方随便躺几个小时，也绝不会接近卧室一步。

沈熹在睡袍外又披了一件衣服，才蹑足走去书房。

正如沈熹所想，周言谕果然枕着手臂侧着身子躺在书房的沙发上，沈熹瞥了一眼边柜上的手机，直接将手机拿走，又帮周言谕拉了拉身上的被子，才转身离开。


21 二十一 曾经的女朋友

周言谕醒来意识到不是闹铃把自己叫醒的，且阳光隔着窗帘仍是充足地洒满了大半张书桌，都不用去看墙上的挂钟就知道早就过了上班时间，甚至手机还不在眼镜边，显然是被沈熹拿走了，周言谕戴上眼镜，起身走出书房。



洗漱过后，去到客厅，就闻到厨房里传出来一阵阵排骨的香味，昨夜的汤没有喝完，一早沈熹起来煮粥，舀了几勺汤，又放了几块排骨进去，开了小火正慢慢煮，他自己则坐在沙发上看书，茶几上放着两只手机，其中一只就是周言谕的。

听到声音，沈熹抬起头看向周言谕，又回头看了一眼挂钟，看见上面时钟指向十点，这才觉得稍稍满意一些，然后对周言谕道：“粥还有一会儿，你可以查一下你的手机，因为电话太多我索性关机了。”

沈熹说得半点都不心虚，周言谕的电话他不是不能接，但接了一样要去找周言谕，并不是说他这个老板不能做主，而是经手到一半的事他半途去了解无疑是浪费了两头的时间，本来那么大一个公司的运作，少了一个人也不会塌下来，所以沈熹关得心安理得。

周言谕看了一眼手机，也不急着去动，而是先进到厨房看一下熬着的粥，排骨的香味溢满了整间厨房，一下子唤醒了空空的胃，周言谕给自己倒了杯温水，一面喝，一面拿起饭勺搅拌着，看差不多煮好了，便关了火。

热乎乎又鲜香诱人的排骨粥下了肚，让人整个精神振奋，一顿好的早餐带给人的并不仅仅只有饱足感，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然后觉得接下来一整天都干劲十足，所以沈熹三餐之中最重视的就是早餐，这之后，两个人穿戴完毕，开车去公司，周言谕直到车上才打开手机，这一日难得的由沈熹驾驶，周言谕在副驾驶座上一通一通回复先前的电话，一上车就办起公来。



周五办酒席那天，订的人虽然是沈熹，但黄咏雪自告奋勇布置一切，让两位主角到点才能登场，事先也不通知流程，只答应了绝不会办成婚宴，也不需要准备什么台词，但难得公司两位老总的酒席，怎么都不能轻慢了去。

这日沈熹和周言谕下班后开车往酒店的方向不紧不慢地行去，路上沈熹悠悠地道：“你说，他们不会让我们来个法式热吻吧？”

周言谕依旧面无表情，回他一句道：“我只交过一个女朋友，不过没有做到那一步。”

沈熹忍不住侧过脸看他，有些好奇：“那，只是牵手吗？”

周言谕摇了摇头，老实地道：“她来亲我，碰到了嘴唇，然后被我躲了。”

沈熹唇角噙着笑，他能想象到这幅画面，周言谕曾经交的女朋友他见过，是一名热情如火的华裔，她追着周言谕满校跑，一心想点燃周言谕心中的火焰，却发现周言谕所有的能量都围着他的室友也就是沈熹打转，有女朋友跟没女朋友没有什么两样，唯一的不同就是他愿意承认他交了女朋友，也会对别人介绍她的身份，仅此而已。

最终沈熹成了嫉妒的对象，那时沈熹自己也交了一个女朋友，但沈熹听周言谕的话超过了女朋友，类似“抱歉我不能参加派对，室友在等我”，“室友禁止我喝酒”，“我得听室友的话不然会有麻烦”等等的话让那个女朋友最终忍不住发了飙，丢下一句“你去跟室友过一辈子吧”就跟他分了手，沈熹有些无奈，他不愿也懒得解释自己的身体状况，尝试了几次无果之后也懒得再应付任何人，所有人与周言谕相比，都没有后者能让他更自在，活得更轻松惬意，沈熹并不讳疾忌医，周言谕的分寸也掌握得极好，自沈熹发病后他们重新磨合出来的生活习惯当中，并不存在沈熹事事需要小心谨慎，周言谕如影随形呵护备至的情形，而是沈熹克己守医嘱，周言谕从旁协助关照的模式，简简单单，细水长流，很多事一点一滴渗透进了彼此的生活当中，外人根本无法插足进来，后来沈熹便放弃了交女朋友这件事，而周言谕，在唯一一次的交往失败之后，也再也没有交过第二个女朋友。

“放心，万一真的被要求热吻，到时候你照我说的做，我有经验。”沈熹大言不惭地道。

周言谕自然没什么意见，跟沈熹从小在一起，两个人一起做的事不少，接吻这样的事没事当然不会乱做，可万一被沈熹说中，周言谕觉得也没什么好扭捏的，对象是沈熹，反而比当年自己那个女朋友要来得轻松，至少，他绝对不会躲。


22 二十二 喜宴

不过借黄咏雪一百个胆子她都不敢这么玩两位顶头上司，更何况她对两人这次出柜的事大致有底，尽管已闹得沸沸扬扬满城皆知，但这场酒席毕竟只是公司内部借机用来庆祝和玩乐的，所以黄咏雪再怎么准备，前提也是要让大家开心，而“大家”当中自然也包括了两位老板，尤其是要让两位老板开心，只要老板一开心，下面的员工还愁没有福利吗！是以就算在酒店门口和大厅外，黄咏雪让酒店准备的指示牌上写的也只是“公司季度欢庆会”而已。

沈熹和周言谕到的时候，大厅内一片漆黑，能够想见的礼炮声和灯光在他们走到厅前驻足的时候响起，随着眼前骤然一亮，就见黄咏雪和蔡志诚还有方驰驭三人站在大厅门口排队迎接，并在黄咏雪的带领下，厅内所有人异口同声道：

“恭喜两位老板携手江湖，喜结连理！”

门口的两人，一人唇角噙着笑，一人则一如既往面无表情，沈熹若无其事拉起周言谕的手，笑得好不温柔，一步跨入厅中道：“让大家费心了。”

周言谕与沈熹一同进入大厅，在沈熹之后也说了一句：“今晚的酒我来请，请大家随意。”

“耶！”厅内众人闻言一阵欢呼，黄咏雪这时拿起话筒说道：“在开宴之前，还是要请我们亲爱的两位老板说两句，就当是祝酒辞。”

她话音才落，又响起一阵掌声，沈熹很自然地接过话筒道：“就由我代替言谕一并说吧，我和言谕相遇相知已经有二十二个年头，其实早在大学时就想过要一辈子在一起，这本来是我们两个人的事，结果惊动了大家，便索性办这一场酒宴，这是为你们举办的，因为有你们的支持，所以要感谢你们——”说到这里的时候，黄咏雪会意地递给沈熹一杯酒，沈熹接着举杯道：“感谢支持我们的亲爱的各位，干杯！”

在沈熹接过酒杯的时候，大家也一同举起了酒杯，当沈熹说完“干杯”之后，所有人也异口同声道了声“干杯”，然后举杯共饮，当他们喝完杯中的酒，才发现原本相隔几步的周言谕不知何时站在了沈熹的身旁，而沈熹手中的酒杯早落在了周言谕的手中，且已经空了。

“今天就由我陪大家喝酒，希望大家喝个痛快，别去找沈熹，他的任务是晚上照顾我。”这句本来应该是既值得八卦又相当动听的话，从周言谕口中说出来偏偏像极了交代工作，不过好在在场众人对他这种调调都习惯了，自然遵命，但都忍不住在他说完后去看沈熹，后者抿着唇看着周言谕笑得颇为暧昧，难免引得在场众人遐想连篇，当即起哄声就爆发出来，周言谕莫名其妙地看向沈熹，沈熹无辜极了，凑近他的耳畔低道：“你看，就像这样。”

他话音未落，起哄声已然高起一阵，周言谕这才明白过来沈熹那句话的意思，当下回他一句：“又不是小学生。”

沈熹微微一笑道：“难得放松，做回小学生又何妨。”

两人短短交谈几句，不过几秒工夫，起哄声就一阵赛过一阵，周言谕只得作罢，拉着沈熹在唯一空着两张座位的酒桌上坐下，这一入座，敬酒的人就接连不断，周言谕一概接下，一杯一杯喝得四平八稳，面不改色。

周言谕忙着喝酒，沈熹也没闲着，他转着转盘夹了一片烤得恰到好处鲜嫩肥美的鸭胸脯肉，蘸了酱，配上黄瓜丝用面皮裹起来放在碗里，然后又选了冷盘里的鲜鱼肉，舀了一小勺鱼子酱，拿去跟周言谕面前的空碗交换，同时侧首对周言谕说：“你抽空填一点肚子。”

周言谕这时又喝下一杯，这才应了一声，这边沈熹开始剥起虾来，一面剥一面自己吃了几只，等周言谕的碗空了，又跟他换回来，然后去舀热乎乎的鱼头豆腐汤，但只舀了小半碗，喝酒本来就容易胀，虽然热汤暖胃，但也不能多，递过去的时候周言谕刚好放下酒杯，接过的时候沈熹说了一句“小心烫”，周言谕便拿起勺子一勺一勺舀着喝，还没喝完，敬酒的人又来了，不过沈熹心里有数，有食物垫底，周言谕就更不容易醉。

周言谕是属于会喝酒但不常饮酒的人，除了跟客户喝酒之外，平常工作忙加上经常要自己开车所以不太喝，有时候陪沈熹也只喝一两小杯，但若是真正喝起来，几乎可以算得上是千杯不醉的类型，不仅如此，他还不上脸，不过在场大多数人都没见识过周言谕的酒量，所以好奇之余便一轮又一轮跑过来跟他喝，其实就连常跟周言谕去陪客户的方驰驭和黄咏雪等人都不知道周言谕的底限在哪里，又要喝多少杯才会醉。

酒桌上不断有空瓶出现，被服务员撤下之后又不断上来新打开的酒，周言谕依然将酒杯端得四平八稳，他喝的酒以绍兴酒和红酒居多，期间只离席去过一次洗手间，那些喝啤酒的人们已经不知道跑了多少趟了，黄咏雪也算是酒量惊人，但她今天有心想把周言谕灌醉，却发现自己的头已经先晕了，这时不禁凑过去问沈大老板道：“老板，你给我交个底，说说你家这位还可以喝多少？”

沈熹正在处理一只大闸蟹，闻言头也不抬地道：“还早。”

“还早！”黄咏雪愣住，不禁苦着脸问：“那老板，他到底有没有喝醉过？”

“有。”

“那一次他喝了多少？”黄咏雪打破砂锅问到底。

沈熹偏过头看了周言谕一眼，回答黄咏雪道：“反正还早得很。”

“好吧，我甘拜下风。”黄咏雪说着就趴在了桌子上，头晕乎乎地舒服极了，简直连动都懒得再动一下。


23 二十三 醉酒

一场宴会闹到了接近十二点才结束，沈熹滴酒未沾，清醒得很，但周言谕是真的喝多了，可纵是如此，人前周言谕也不会轻易露出醉容，他的自制力就是那么强，此刻他在电梯间照样站得笔直，其他人们早就东倒西歪，他和沈熹跟大家到别之后，便与沈熹搭电梯去到酒店早已开好的房间。

这并不是临时开的房间，而是赴约之前就订好的。

当只剩下他与沈熹两个人的时候，周言谕才稍稍放松下来，而这一放松，醉意便也随之涌现，出电梯的时候他几乎是整个人都靠在了沈熹的身上，沈熹凑过头去在他脖颈间闻了闻，笑着道：“今天这么一喝，以后公司内部的活动你可都逃不掉了。”

“无妨。”周言谕摘下眼镜，松了松领带，长长吐出一口气来：“高兴就好。”

“你呢？高兴吗？”沈熹侧过头低声问他。

周言谕不戴眼镜就什么都看不清楚，但沈熹的脸离他那么近，他却看得一清二楚，忍不住点了点头，哪知没掌握好距离撞到了沈熹的额头，就听“咚”的一声响，周言谕有些懊恼，连忙伸手替沈熹揉了起来，边揉还边轻轻地吹气，问：“痛不痛？”

他的气息里带着浓浓的酒味，沈熹虽然没喝酒，却也觉得有些醉人，刚刚被撞的那一下虽说有些疼，但这时也忍不住笑起来，把周言谕的手拉下来道：“我出院已经有二十年了。”

沈熹说的是八岁那年他刚出院那阵，周言谕几乎是把他当个磁娃娃一样仔细照料着，就跟刚刚他的动作没两样。

“你呢，不也一样撞到头了吗？痛不痛？”沈熹半搂着周言谕到了房间门口，一面拿钥匙一面问他。

“沈熹不痛，我也不痛。”周言谕一本正经地摇着头道。

摘了眼镜的周言谕尽管仍是面无表情，脸部线条却显得松松软软的，再加上他眼睛一直眯着，沈熹打开门后，扶着他进到房间，把他放到床上，周言谕径自闭上了眼睛，沈熹本想拍拍他的脸颊，可一时没忍住就变成了捏的：“我去放洗澡水，洗了澡再睡？”

“嗯。”周言谕仍是没有睁眼，模模糊糊地应了一声，却又道：“不用管我，你先洗了睡。”

沈熹知道他的确该洗了先睡，不过这样的周言谕百年也难得见到一回，他根本不舍得丢下他自己一个人去睡，于是沈熹随着自己的性子去浴室放了洗澡水，任水声“哗哗”响，他跑出去逗弄周言谕，一边给他脱衣服，一边上下其手，捏捏鼻子又捏捏脸，他将周言谕的脑袋搁在自己的肩膀上，感觉他身体软绵绵的丝毫也不反抗，不过对他的话仍是有反应，让他伸手就伸手，让他抬脚就抬脚，没多久衣服就被扒了个精光。

这时浴室的水也放的差不多了，卧室里空调打得刚刚好，却是对穿着衣服的人来说，沈熹怕把周言谕冻着，半搂着他把他架进了浴室，然后先伸手探了探水温，才把周言谕放进浴缸里。

暖暖的水温将周言谕整个包裹起来，使得他更加昏昏欲睡。

“舒服吗？”沈熹的声音从上面传来，好像也带着氤氲的热气那样朦朦胧胧又柔柔软软的，周言谕感觉到一双有力的手正在替他按摩酸胀的太阳穴，然后慢慢的，这双手从穴位延伸至整个头部，不仅是舒服而已，更让他有一种越渐放松的感觉。

“……嗯。”周言谕眯着眼睛，应道。

沈熹在手上涂满洗发液，索性一面按摩一面为周言谕洗头，又趁机问：“言谕，你老实告诉我，那时你究竟有没有喜欢过琳达？”

琳达，便是留学时周言谕交往过的唯一一个女朋友。

周言谕半晌才反应过来，想了想回答：“……有吧。”

“那，分手有没有怪我？”

“……为什么要怪你？”

“如果不是你要照顾我——”

这句话居然被周言谕打断，就听他呢喃着道：“……我当然要照顾你，我只想照顾你。”

“可是，你有女朋友了，你应该照顾她。”

“……她好好的，为什么要我照顾她？”

“我也好好的啊。”多年来其实沈熹一直没有问过他这件事，一来周言谕并没有因为分手而表现出经受痛苦的样子，二来那场分手有些壮烈，周言谕被琳达和他的女朋友珍妮弗联手灌酒险些被灌得送去医院，他就在一旁，却束手无策，三来那次事件导致两个人都分了手，看起来公平极了，以至于之后他们都默契的既不谈及，也都不再交新的女朋友，一晃就是好几年。

“……你不一样。”周言谕这时却道。

“哪里不一样？”

“……”周言谕不吭声，闭着眼睛也不知是在思考，还是逐渐睡去。

“言谕？”沈熹试着唤了一声，想着如果他睡去了就不再问了，也就在他这么想的时候，周言谕突然抿起了唇，回答出声道：“……我不能失去你。”

他的回答让沈熹忍不住又问：“那你的女朋友怎么办？”

“……她不能接受你，我也不能接受她……只有愿意接受你，我才会接受她，珍妮弗找过我，说有我在，你就不能正常交女朋友……我也知道，但我就是无法松开手，我怕我像上次一样松开手，你会跟他们一样离我而去，我知道我很自私，但我就是控制不了我自己……沈熹，真的对不起……”周言谕喃喃地道。

糟糕……沈熹顿时捂住周言谕的嘴巴，不让他继续再说下去，因他忽然看见自周言谕的眼角悄悄滑落的泪水，这让沈熹不禁苦笑着低喃道：“玩过头了……”


24 二十四 婚戒

沈熹看着周言谕的泪水，苦笑的同时有一阵的心慌意乱，他再清楚不过此刻的周言谕想到了什么，他必然又回忆起了那一场可怕的事故，对周言谕来说，那是他心中永远的痛处，随便想想恐怕就能浑身发抖。

心脏有些揪痛，这并不是好现象，若是被周言谕知道，说不定他日后坚决不肯在自己面前哭，当然周言谕后来就没有哭过，他只听雪姨说起过周言谕刚到沈家时是如何夜夜被噩梦纠缠，惊醒后早已是泪流满面的过往，他自己在发病醒后也见过周言谕脸上的泪痕，这之后就没有过了，何曾想过这次的醉酒和他有意的问题会让他又想起了那个残酷的过往。

“别哭……”沈暮伸手抚过周言谕湿湿的眼角：“别哭……”

沈熹的心因为周言谕的眼泪一下子软得不成样子，他情不自禁地低下头，用自己的唇吻去了又冒出来的泪水，咸咸的……



周言谕醒时发现自己和沈熹抱在一起，熟悉的气息让他一觉睡到天亮，他第一个念头就是他可能又做噩梦了，不过无论怎样回想，他都想不起什么来，好像睡得很沉似的，他只记得自己昨晚喝的有些多，后来沈熹带他回房，然后，后面的细节就模糊得一塌糊涂。

他是怎么和沈熹纠缠成这种姿势的，也不知是他搂着沈熹还是沈熹搂着他，他们额头抵着额头，偏偏昨晚是他们的酒宴，要不是两人身上仍穿着睡衣，这看起来还真像是新婚夜之后。

沈熹身上有一股很好闻的味道，虽说这应该跟自己身上的沐浴液是同一个牌子，但自己通常闻不到自己的，此时钻入鼻尖的都是这股淡淡的味道，周言谕闭上眼睛一阵，复又睁开，他静静地看着沈熹，沈熹的睡颜安安稳稳，让周言谕也觉得安稳。

这个人对他来说实在太重要了，每次看着他，这个念头就会闪过脑海，继而庆幸万分，因为他还活生生在自己的面前，周言谕这么想着，本不该动，怕吵醒沈熹，却也忍不住往下挪了挪，就着搂抱的姿势把自己的头贴近沈熹的胸口。

“扑通……扑通……”

沈熹的心跳与普通人相比并不是那么规律，但它仍在一下一下地跳动着，周言谕闭上眼睛静静聆听，这对他来说，是无与伦比的安心。

“醒了？”

头顶上传来沈熹仍有些睡意的声音。

“……嗯。”

“睡得好吗？”沈熹的手动了动，却是将周言谕拥紧了一些。

“我做噩梦了？”周言谕问。

沈熹的心“咯噔”一下，含糊其辞：“反正你抱着我不肯放……”他可不愿说他哭的事，那是难得的秘密，他乐得一个人守着。

回应他的是更深的拥抱，周言谕一贯沉稳的声音此时听来有些闷闷的：“真好。”

“这可是我们的新婚之夜。”半晌，就听沈熹打趣道。

周言谕一时也不否认，片刻后还“嗯”了一声。

“今天想做什么？”

选在周末的好处是第二天可以尽情睡懒觉，所以到现在他们也不知道几点了，只知道阳光早就透过窗帘缝隙晒了进来，在床上划出了一道金色的细线。

“去学校，你的生日反正也不远了。”

沈熹无奈撇嘴，他看着周言谕的脑袋顶，这人被自己这么一闹居然还没忘记这事，也不知道会被他翻出来什么，不过，反正周言谕去哪里，他总是要舍命陪君子的。

“先煮吃的。”他说。

“想吃什么？”换周言谕问。

“我要吃你做的馄饨汤。”周言谕的馄饨汤料特别多，光喝汤就能让人满足。

“好。”周言谕只管答应。



去到最近的小菜场买馄饨皮、新鲜的肉和小葱，到两碗香喷喷的馄饨出炉，也就一个小时左右，期间沈熹把两人的衣服丢进了洗衣机，西装则单独拿去外面送洗，还顺便抹了一把浴室的地板，然后舒舒服服冲了澡，时间刚好，他出来的时候馄饨已经在桌上，沈熹迫不及待上了桌，先舀了一口汤，然后就是满足地一声叹息。

周言谕坐在他对面正一本正经盯着他，忽地，他从口袋里取出了一个盒子，推到了沈熹面前。

沈熹一愣，随即便笑了。

“我想了想，还是准备起来了，用得到的时候可以用。”周言谕这么说着。

沈熹打开盒子，果不其然见到里面静静躺着一枚戒指，款式很简单，戒指上的图案很漂亮，里面还有刻字，是两个字母——“S·J”。

“让我看看你的。”沈熹瞅着周言谕，明知道一样，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想看。

不料周言谕已经穿了链子戴在了脖子上，这自然是早上的事，昨晚他身上还是什么都没有的。

沈熹拿在手上左看右看，果然一模一样，他忽然站起来走到周言谕面前，喃喃说了句：“仪式可不能少”，然后就帮周言谕重新戴上链子，又把自己的戒指递到了周言谕的面前，周言谕会意，帮沈熹戴上，戒指非常合适，他托着沈熹的手看了半晌，似是觉得甚为满意，便低下头吻了吻，因他这一吻，沈熹脸上的笑容更深了。


25 二十五 同班同学

半小时后，两人就已经在开往学校的路上。

他们的小学位于市中心的老住宅区。那一带原本车辆拥挤，道路狭窄，十年前为了拓宽马路建造停车场，有些住宅区都已经拆掉迁走了。在他们还没决定去学校之前，也都知道学校改建过的事，但由于并没有进入看过，所以他们都不知道是否能顺利找到曾经埋下去的“时间胶囊”。他们仅能记得埋的位置是操场附近，那里有一间厂房，里面充斥着纸和胶水的味道，机器的声响从来没有停止过，以前不知道那个厂房是做什么用的，后来才知道原来是个印刷厂，而他们埋时间胶囊的位置，就在厂房后墙的那一段。

“头疼吗？”开车的人是沈熹，难得换他这样问周言谕，只觉得心头也如照进车里的阳光一样暖暖的，所谓的嘘寒问暖，早已被周言谕发挥得滴水不漏，这时换他问出来，便能想起那些点点滴滴来。

“还好。”周言谕没戴眼镜，靠坐在椅背上休息。宿醉的头疼治愈在早上的那碗馄饨汤和沈熹稳稳当当的开车技术里，此刻已压根感觉不到什么，只觉得阳光照在自己身上格外的温暖，身边的沈熹也令他十足安心。

阳光有些刺眼，沈熹还没开口，才拉下遮阳板，周言谕就把车子里的墨镜取出来，下一秒沈熹的手伸过来，周言谕就将墨镜放进了他的手里。

沈熹趁机瞥他一眼，虽说此刻周言谕的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却仍是被沈熹看出了几分期待来，他不时瞥一眼后视镜，后视镜里头除了快速退后的街景别无其他，更遑论他什么都看不清，可就是这个细微的动作，就透露了周言谕下意识期待的心情。

沈熹嘴角噙着笑也不说穿，只是到了红灯的时候，他捏了捏周言谕搁在座椅上的手，捏得周言谕转头看他，手上传来的温度让他不太需要去看清楚沈熹就知道他是什么表情，就听沈熹这样说道：“如果真的没了，你别太失望。”

周言谕眼前朦胧一片，沈熹的低语听得分明，他摇摇头，回答：“不失望，我等着你亲口告诉我。”

沈熹哑口无言，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不过也没错，若真的没了，为了以示安慰，他还不得自个儿说出来嘛。

“好，我答应你就是了。”

闻言，周言谕露出了理所应当的表情来，眉目间只见一片松软。沈熹笑了，抬手抚了抚他的眉角。



如二人所料，学校改建之后，那偌大的厂房也就被拆除了。其实想也知道如今厂房是不可能建在学校里的，厂房没了，取而代之的是新的教学楼，相比原来的教学楼要大一些，宽阔一些，原来的教学楼则成了体育馆。

不消说，拆除厂房重建教学楼的时候，也必定把周边的土都翻了个遍，那时光胶囊不被铲土机铲成碎片，应该也早被丢到了不知何处。

说不上失望，只是重回学校，难免生出几分怀念。

沈熹想的是那时总是跟在他屁股后头闷不吭声只管递纸条的小周言谕，周言谕想的则是后来一句一句耐心教他说话的沈熹。

围墙也扩建了，埋下时光胶囊的位置彻底找不见了，两人缅怀了片刻，正要离开学校，却被一个声音叫住了。

那人正从教学楼中下来，沈熹和周言谕转身仅是留意到有人，却因沉浸在思绪中并未去看，但那人迟疑地声音已经传了过来：“沈……熹？是沈熹吗？”

沈熹回过神，和周言谕同时转过身。

“果然是你！”叫住他们的是一名年轻女子，似乎是这里的老师，她看清楚了沈熹，随后又看见了沈熹身旁的周言谕，便道：“周言谕，你也来啦！你们两个居然还黏在一起。”说着她笑了，然后自我介绍道：“我是余悦，还记得我吗？”

沈熹和周言谕对视一眼，眼睛里都是茫然一片。

余悦？

余悦见状，就知道自己早已被这两人给彻底遗忘了。

“果然忘记了，不过也难怪，一晃都那么多年了。”余悦笑了起来，说：“我跟你们同班，大学毕业后就回到这里当老师，我小时候的志愿就是当老师。”

“余悦……好像有那么一个人……”沈熹隐约听过这个名字，但说实在的，就如同余悦说的，他总是跟周言谕黏在一起，对其他人的印象早就模糊不清了。

“别想了，忘了就忘了，好歹你们没连学校也一并忘记。”余悦开着玩笑说道。

沈熹想不起来，周言谕更是毫无印象，沈熹八岁发病，正是刚念小学不久，那之后他心心念念关心着沈熹的身体，其他的则一概不知。

“真是抱歉了，你记得我们，我们却把你给忘了。”沈熹笑着说。

“没事，我记得你们是有理由的。”余悦却道。

“怎么？”沈熹好奇地看着她。

“我自己在这里念过书，回来当老师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出了我们班的花名册，然后组织了一次同学会，不过有好多人都联系不到了，包括你们在内。”余悦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沈熹道。这也难怪，念小学那会儿没有手机，只留了一个家中的好码，沈家搬过好几次家，且家大业大，真要能联系上门，简直是困难重重。

“现在你们自动送上门，我倒是想问一问今年的同学会要不要来参加？”余悦问。

“未必能参加得上，看你订的时间，就留一个联系方式吧。”沈熹向周言谕伸手，周言谕自动将随身携带的名片抽出来交到他的手里，再由沈熹交给余悦，余悦收名片的时候忍不住又看了两人一眼，然后注意到了沈熹手上的戒指。

沈熹察言观色的本事极佳，递出名片后，便伸手揽住了周言谕，道：“我们在一起。”

短短五个字，一下子就为余悦解了惑。

余悦恍然大悟，但恍然大悟之前仍是禁不住愣神了好一阵。

尽管周言谕在沈熹说那句话的时候没什么表情，甚至一直不曾开口，但沈熹无论说任何事，他都是一路默认到底的姿态，到底让余悦生出几分“也太嫁夫随夫”的感觉来，尤其那名片递得顺手，沈熹不过一伸手，周言谕早在这之前就取出了名片来，两人简直浑如一人，莫名将恩爱糊了余悦一脸。

“我会通知到你们的，一定凑你们能露面的时间！”余悦在两人临去前这样说道，心中忍不住加上一句，绝不能让你们俩就刺激我这条单身狗。


26 二十六 时光胶囊的内容

离开前沈熹还是问了一嘴“时光胶囊”的事，同样惹来余悦好一阵的缅怀，不过最终她摇头说改建的时候挖掘机挖得到处都是垃圾，也没人会去从垃圾中将孩子们埋的小玩意儿清理出来，如今是肯定找不回来了。

这样的结果并不令两人感到意外，只是觉得世事变迁，二十年的变化不能说不大，然而再如何改变，他们依旧在一起，这样一想，就又觉得其实外界的变化再大也无妨。

二十年前的事，要说有多可惜也未必，不过沈熹答应了周言谕，回到车上就说：“我当时写下的是，二十年后的小谕要每天开心，将我的家当成自己的家，不要有烦恼，也不要因为我的缘故而伤心。”

这是沈熹在看见日记时自然而然就想起来的，可其实这也是他一直以来的愿望，他由衷希望周言谕活得开心自在，不被任何事束缚，包括他在内，他那时也曾好奇二十八岁的周言谕是什么样子的，他担心自己未必能见得到二十八岁的周言谕，幸好他活了下来，就是没想过这个人会越长越一本正经，越大越严肃，如今是完全扳不回来了，但是偏偏这样的周言谕在他眼里还是很可爱，让他喜欢到心窝里。

周言谕坐在副驾驶座上，听了沈熹的话“嗯”了一声，然后垂了眸也开口说：“我要看着沈熹平平安安活到老，无论是二十八岁，还是三十八岁，四十八岁，一直要到八十八岁。”

沈熹笑了起来，说：“居然要到八十八岁啊，那可是还有足足六十年。”

与其说这是他们二十年前写下的想对对方说的话，不如说是他们对二十年后对对方的期望和愿望，然而大部分都实现了，仿佛人生至此已经圆满，没有遗憾，所谓“祸福相依”，这句话不得不说万分正确，周言谕自小失去双亲，才会加倍珍惜如今的沈家人，而沈熹先天患病，比旁人更加惜命，也更明白他的时间一点都浪费不得，这就使得他们这二十年都活得丰满和不留遗憾，而不像有的人可能至今懵懂，仍在寻寻觅觅，却不知道到底什么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

“我本来想写九十八岁的，但觉得已经很贪心了。”周言谕抬眸看着沈熹，他还记得自己在写那些话的时候就一直担心这一点，八岁那年手术后医生说沈熹能活过二十岁就是个奇迹，当时他就是对二十八岁的沈熹写的，他写下二十八时就已经觉得自己或许太贪心了，可是他又觉得沈熹那么好，好人有好报，一定能长命百岁，于是才继续写，写着写着，就写到了八十八，他那时看着八十八觉得这个数字吉利，便没有再写下去。

沈熹听在耳朵里，觉得周言谕从来都平稳的语调里是好似有些许的懊丧，他忍不住抬手揉他的脑袋说：“无论多少岁，我都已经感恩了，更何况，你一直陪着我，正如你所想，我们不贪心，能活多久，都是上天的赐予，好吗？”

在两人独处的时候，周言谕总是完全放松的，他脸上表情看似少，可这是在他人眼中的，到了沈熹这儿，周言谕连眨一下眼睛都是一种情绪传递的信号，毕竟是二十多年下来的形影不离，熟悉程度和亲密程度几乎无人可比，自然连最细微的变化都了如指掌了。

因此沈熹轻易就觉察出周言谕矛盾的心情，这都是因为他的缘故，还记得日记上周言谕甚至写下愿意将心脏换给自己的想法，也就是这样惓惓之忱的一颗赤子之心，才会让沈熹一颗心不断陷落，事实上他对周言谕是心有亏欠的，因为他的心脏生来就有残缺，可是感情从来都是自私的，如果周言谕完全无动于衷也就罢了，但是偏偏他将自己看得比女朋友还要重要，当年放手让他交女朋友，又何尝不是想让他尝试另外一条路，想偿还对他的亏欠呢？然而事实证明，他们不能离开彼此，他们之间只能存在彼此，根本也容不下第三个人。

自此之后，沈熹再不犹豫，只想牢牢将人绑在身边，就算一直心怀亏欠也在所不惜。


27 二十七 买菜

“好。”沈熹说什么就是什么，对他们而言，多出来的日子就都是赚的，他当知足。

休息日没什么非做不可的事，周言谕就问沈熹想吃什么。工作再忙，也有个限度，实际上在周言谕这个位置，已经没什么是非得他立刻决定的紧急公事了，他下面的人个个都是干将，任何突发情况都能先一步处理，再有就是他们也就只是个娱乐公司，又不是什么特殊部门。

周言谕平日里的工作效率就很高，他主要是要掌握整个公司的运转情况，其中包括决定大笔支出和预算，与各种龙头行业谈项目合作，他是站在整个公司的角度来看待每一个项目，这关系到公司未来的成长和发展，因此在某些事情的处理上他需要预先做出判断，然后告知下面的人执行方向，他每天经常在忙的事情就是看合同，当然都是大型的项目合同，其二是会客，会客其实通常就会占去一天当中很大一部分时间，而且会客后又会产生各种分支项目，这些项目周言谕又要根据轻急缓重分配下去，各种项目给了项目经理后在限定的时间内又会有几次反馈，这使得汇报工作就成了必不可少的环节，一周短短五天中又起码有一整天的时间是在开会，还不算各种小会，于是看合同或者看文件的时间就被一再挤压，因此实际上也只有下班或者应酬后才会真正无人打扰他，让他能静下心来处理当天的文件或者合同。

沈熹在必要的时间是个强有力的帮手，其实他才是真正的大老板，只是他放权的同时，也不想把人给累坏了，因此所有事项他都会听那么一耳朵，能参与的会议都会参加，重要的会客场合他也都在，这样在必要的时候他完全能够帮的上忙，就好比之前他去参加酒会，周言谕在公司看文件那样。

一般来说，周六周日的交际活动也不少，不过这个周六到底是特别的，周言谕有心将这天空了出来，全都拿来陪沈熹。

“秋天了，弄点黄鳝来吃吧，再炖一锅鸡汤，炒个猪肝青菜，韭菜蛏子什么的。”沈熹报着他想吃的菜单。

“那就先去一趟菜场。”蛏子要吐泥，鸡汤要花时间炖，猪肝也要浸，这些并不是买来就能吃的食材，也是因为时间还早得很，沈熹才这样说，不然这些菜就要去店里点来吃了，倒也不是不能去店里吃，但是以两人的默契，都不用说出来就知道沈熹想吃他做的菜了，而他也想给沈熹亲手做一顿好吃的。

他们住的小区附近有一个农贸市场，并不是早晨周言谕去的小菜场，农贸市场很大一个，水果水产在一楼，肉和菜都在二楼，周边小区多，这个菜场也总是人来人往，从早上七点一直到晚上八点才关门。

两人先去楼上买菜，主要就是韭菜、青菜、蘑菇、葱姜蒜，顺便还买了圣女果和生菜，肉摊上除了猪肝还买了猪腰，于是又回到菜摊上买了荸荠做辅料准备和猪腰一起爆炒，鸡整只让老板直接杀了，这才去楼下买水产，除了蛏子、黄鳝，还买了虾，黄鳝直接让老板杀了，虾则打了氧气，这样也不用一回去就急着煮，又买了些葡萄，这样一圈下来两人手上都提满了，看起来简直是大丰收。


28 二十八 吃面

周言谕将食材拎到厨房里处理，沈熹则没动手，就只是跟着周言谕在厨房里转来转去的，一面有一句没一句说着话，周言谕先切猪肝，再用清水浸上，黄鳝切断清洗干净放在保鲜盒里，把蛏子放入沥水篮里，在水里撒些海盐，滴上几滴香油让它们吐泥，猪腰和虾则原封不动放入冰箱里，蔬菜摆在菜架上，做完这一切，周言谕便问沈熹：“中午想吃什么？”

沈熹想了想，拍拍脑袋说：“刚才忘了买面了。”

“还想下去吗？不然我去买？”周言谕擦着手说。

“一起下去吧，也不一定非要在家里吃。”一碗面哪里吃都一样。

于是两人又下了楼。

要说起来，沈熹就是个挑嘴的，他们在附近转了老大一圈，最终还是开车去到商场的一家日式拉面店吃面，原因是沈熹很喜欢吃蘸面，而蘸面本来也是日式的，而周言谕比较喜欢吃乌冬面，这家两者兼有的拉面店便是他们日常光顾的地方。

这间拉面店用来蘸面的蘸汁是十分鲜美浓厚的，根据宣传单上介绍说是用猪腿骨、鸡骨和猪脚，加洋葱、胡萝卜、姜、蒜等熬制的汤底，而后加入沙丁鱼干、鲭鱼节继续熬煮而成，最后再用酱油和甘醋调味。

沈熹最喜欢的就是蘸汁，而且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蘸面的吃法就是夹一筷煮熟的干面在蘸汁中浸一浸再吃，然而沈熹觉得味道就是要比直接从汤面里捞起来要好吃，其实要不是汤底费料费时，沈熹也不会阻止周言谕去学，他对周言谕说反正如今有专门吃蘸面的地方，这种看起来简单实则复杂的面食，等日后闲下来再学起来做也不迟。

如今家里也是难得开火，很多食材酱料都储备不多，因此周言谕就算做吃的也都是挑选简单的做，配料都是现调现用，或者买小分量的，做几次就能用完。

这日是周末，商场中人流量挺大，到了饭点大家都往餐饮的楼层跑，日式拉面店里也坐满了人，不过人最多的还是中餐店，幸而如今都将等餐的人安排在了店外，这样就算等号的人早就坐了满满一排，也影响不了里面吃东西的客人。

面食上得快，两人下单没多久，蘸面和乌冬面就都上来了，周言谕第一件事就是拿掉眼镜，这才举起筷子吃起来。

乌冬面颜色十分清透，看起清淡，可是反而会令人食欲大增，沈熹吃着自己的面，也去周言谕碗里捞了几筷，同时他把自己的面分出一小碗来递给周言谕，周言谕便拿去蘸汁里蘸着吃，两人吃东西一直以来都是如此，倒是让隔壁桌的两个女生看得交头接耳，不时往两人身上瞥一眼。

沈熹哪里会在意这样的目光，周言谕更不会将这样的小事放在心上，两人在店里停留的时间并不长，吃完面就走出了面店。

“刚刚有一个人好面熟啊，可我就是想不起来是在哪里见过。”隔壁桌的女生在人走了之后还在想，另一人闻言说：“想不起来就算了，到时候自然会想起来的，对了，你说他们到底是不是一对啊？”她关心的与同伴显然不是同一个问题。

“我看像是，不过这两个人都很好看啊，会不会是演员？不然我不可能觉得面熟。”

“我感觉不像演员，你觉得面熟却不知道名字的人，是演员的可能性很小。”

“也是，我绝不可能放过这样大好的帅哥却连姓名都不问一问的。”

“帅是真帅，比那些小鲜肉帅多了。”

“是呀……”

两人的谈话沈熹和周言谕自是毫无所知，事实上就算恰好被他们听到，也会对此一笑置之，而且沈熹长得是真好，就算身在一群演员当中也十分出挑，女孩说他面熟，原因自是因为他在公司出品的电影宣传片的花絮照片里偶尔入了镜，若不是一一去分辨照片里都有哪些人，一眼看去就真的只会以为他是演员之一，可是偏偏在演员名单里又不会有他的名字，于是在没有特别介绍的情况下，根本就不会有人想到他会是出品方的大老板。


29 二十九 兴趣

中午一顿面吃得心满意足，回到家沈熹就开始捣鼓他的咖啡机，沈熹自己不喝咖啡，对他的心脏不好，但是周言谕能喝，而且周言谕也喜欢喝咖啡，很快客厅里就溢出了咖啡的香味，这是沈熹用磨豆机现磨咖啡豆的缘故，也只有现磨的咖啡豆，香味才最是香浓。

周言谕打开餐桌上的笔记本，看了一眼将咖啡粉装入摩卡壶后又走进厨房的沈熹，才垂眸看屏幕。

沈熹用三人份的意式壶煮出一杯一百五十毫升左右的浓缩咖啡，煮的咖啡比手冲的要浓，尤其是味道，手冲在香味上比较浓厚，喝进嘴里对周言谕来说就显得淡了，但是偶尔沈熹也会手冲，周言谕来者不拒，他只管喝，不管做。

咖啡很快就煮好了，沈熹将咖啡递到周言谕的手边，也不打扰他工作，而是去找了一本书来看。

沈熹喜欢看的书包罗万象，应有尽有，有博物类的，各种专题类书籍，譬如香料大全、纸的历史等等，有财经投资方面的譬如股票、期货交易类型的，有考古遗迹方面的，譬如商周青铜、甲骨文、古埃及和金字塔等等，也有旅游类的，譬如他手上拿的这本就是罗马游记，还有多种多样的食谱，从中餐到地中海食物、日式或法式餐，更有国学类的，从楚辞到黄帝内经，可以说兴趣十分广泛了。他本身又是建筑专业，建筑类的书籍只多不少，闲时他还喜欢画图，画各种房子，构思里面的装修布置，周言谕最喜欢的就是其中一幅全木制有着一整排通透窗户的长屋，为此沈熹特别上了色，阳光透过窗户斜斜洒进屋内，只让人觉得格外温暖，然后这张画就被周言谕裱起来挂在了墙上，他总是看着看着就觉得自己好像在开放式的厨房里做吃的，而沈熹就在柔软的沙发上看书或者好眠。

周言谕的藏书则以各类历史典籍为主，古今中外都有，沈熹当初问过他如果不接手公司那要去做什么，周言谕就说他要么做研究，要么去教历史，不过沈熹很怀疑周言谕在课堂上讲历史会是什么样的情形，就他一板一眼的说话方式，再有趣的内容经他的口一说也好似平淡不惊了，因此沈熹觉得最适合他的还是做研究，周言谕的钻研精神很强，专注力也超乎寻常，没有一门研究是不需要花费精力的，像周言谕这样一钻进去就能忘我的类型，不做研究那才叫浪费了他的好天赋。

然而回国后周言谕一点没迟疑地就接手了公司，这本是沈熹的责任，而他自小被沈家收养，早就将这份责任视作了自己的责任，更何况，他也需要赚钱，沈熹的心脏目前还算稳定，但仍是个不定因素，什么时候会爆发谁都不知道，一旦爆发沈熹将要面临的就是心脏移植手术，在此之前，沈熹的心脏尽管修修补补，但那还是他自己的，周言谕打从心底里期盼他能将沈熹如今这颗心守护好，若到了非换心不可的地步，那就意味着生命进入了可计时的范围。从现今的数据看，心脏移植后最少能存活两年，平均为十余年，最多的一个数据也只有二十三年，国际上是三十年，周言谕知道在这件事上自己着实贪心了，而无论如何，他又是要为此做好万全准备的，无论是费用上的准备，还是他心理上的准备。


30 三十  去罗马前

沈熹捧着旅游书，心思却不在书本上。

他在大学时就去过罗马，那是在学了罗马建筑这一门课后的假期中，老师特地为学生组织的一场罗马游学活动，他当初因为身体的情况并未报名，也压根没告诉周言谕，不过被周言谕得知后还是拉着他前去报名，周言谕自己则全程自费陪同。

他们跟老师说明情况，便没有完全跟随同学们相对密集的行程，他的情况并不是完全不能乘坐飞机，可是出行前后需要照看的地方太多，包括足够的休息，三餐规律，睡眠充足，所以一般为了不引起他人的麻烦，他很少单独行动，尤其是远行，但有周言谕在就不同了，他甚至觉得只要有周言谕在他身边，他就会觉得安心，安心到仿佛去到再遥远的地方都不会有问题。

其实也是有了周言谕，沈熹的身体状况一直都还是不错的，否则家里人也不会让他出国留学了。

他自小就与旁人不同，把每一天都当作是最后一天来过，因此在喜欢的事物上也不遗余力，不仅是他自己，周言谕乃至他的家人全都秉持着这样的态度，只要是他喜欢就必然会付出全力支持他，不希望他在有生之年留下任何遗憾。

沈熹很久以前开始就将一份份的感激藏在心底，他从不战战兢兢瞻前顾后过日子，他要让周言谕和家人的关心得到回报，他总会将他的喜好和心情分享给大家，让身边的人都知道他活得很好，既开心又幸福。

他思绪游移，抬眸看已经把咖啡喝完正在认真看屏幕的周言谕，忽然开口说：“还记得伊安吗？”

周言谕闻言抬起头，他的思绪都不用转换，一般来说当一个人专注在做某一件事的时候，突然出现另外一件事总要反应个一两秒，可是周言谕从来都不需要，这大约是任何时刻周言谕都留有一分心给沈熹的缘故，于是点亮了他瞬间切换思绪的技能。

“记得，你的同学，毕业后回到罗马了，要去找他吗？”周言谕说。

“已经跟他联系上了，他说要好好招待我们，尽一尽地主之谊。”沈熹说。

“那是当然的，多年不见了，他又那样好客。”

“给他买些特产带过去，你给我预约的检查是在什么时候？”所谓检查，是沈熹出远门前的常规检查，主要是身体的指标，不出远门沈熹也一直按时去一趟医院，多年来他的身体状况一直处于良好，因此检查就是例行公事。

“下个周一。”

“那就检查做完去买。”沈熹算了算日子，机票在几天前就定好了，就在这个月末，罗马是地中海气候，九月至十月是罗马最晴朗的季节，有“罗马美丽十月天”之称，因此沈熹当时就说了要在十月前安排好，趁着最好的时节去罗马。

周言谕在沈熹话落后就将这件事记进了他的行事历里。

“有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沈熹问周言谕，尽管他知道自己可能是多问的，因为通常自己想去的地方就是周言谕会去的地方，可是沈熹每一次都要这样问上一句，这就跟周言谕每次都会回答说“没有”是一样的，他在年少时还多次跟周言谕提过不要事事都以他为中心这个话题，周言谕每次都答应，可是每次也都好像没放在心上，这看起来像是典型的“阳奉阴违”，可是以他们的关系，周言谕喜欢什么自是没必要藏着不说的，所以后来沈熹也逐渐明白了过来，基本上周言谕说没有就是真的没有，他喜欢的东西也真的不太多，仿佛全副身心都放在了他沈熹的身上。

到如今，沈熹也早已习惯，更没什么好矫情的，能得周言谕如此倾尽心力对待，是他沈熹的福分。


31 三十一 相关人物

土锅里炖上了老母鸡，香味慢慢溢了出来，偌大的厨房里，沈熹占据了一个池子理菜，周言谕则在另一边洗洗切切，处理所有的配料，就两个人而言，这一顿晚饭菜算是挺多的了，红烧黄鳝、爆炒猪腰、猪肝炒小青菜、韭菜炒蛏子、油焖大虾，还有一锅鸡汤，沈熹看着就忍不住说：“如果小优没在日本，小庄没在拍戏，就该把他们都叫来帮我们一起吃。”

“小庄好像一直没跟商郅郁联系。”周言谕听他这么说，也跟着说了句。

小优是林优，心理医师。小庄是庄栖风，但其实他是庄栖云。庄栖风和庄栖云是一对双胞胎，庄栖风很早以前出了事，庄栖云自那时开始就把自己当作是庄栖风而活着。沈熹算是庄栖云的半个恩人，是他把人从精神病院里接了出来，又帮他一脚踏入了演艺的世界，不得不说沈熹眼光的独到，庄栖云在演戏上有着惊人的天赋，“栖梧”这个艺名如今享誉全球，他的电影每拍一部都有着惊人的票房成绩，大大小小的奖项不知道拿了多少，不过一年多前庄栖云因为遇到了商郅郁而把自己卷入一件恶性杀人案里，导致病情反复，然而又因祸得福，他彻底将自己是庄栖云的事情想了起来，虽然还不能说完全走出阴霾，但至少没有了发病的不定因素，对于这一点，无论沈熹还是周言谕，其实都挺感激商郅郁的，尽管商郅郁可以说是那桩恶行案件的导火索，可是错并不在商郅郁本人，而且在照顾庄栖云这件事上，商郅郁也是尽心尽力，虽然不知道他日后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最终会不会接受同性，不过这都是商郅郁和庄栖云两个人的事，轮不到他们插手。

“他买了公寓，据虞晓澜说不在剧组的日子他都是自己亲手做吃的，而且开始做慈善，把自己搞得很忙，大概也是不想让自己闲下来吧。”沈熹以前把人接回来也是放养的，本来他们的岁数也只是相差两岁而已，不过说起来，庄栖云的年龄从那时开始就是谎报的，他身份证要比实际年龄还多两岁，换言之，庄栖云十四岁的时候就拿了十六岁的身份证，刚满了十七岁其实是十五岁就被沈熹接出来演戏，所以算起来，今年庄栖云资料上写着二十八岁，实则是二十六岁，也是因为身份证上的年龄写早的缘故，一切往前追溯的过往，全都要提早两年，十三岁那年，才是真正庄栖风遭遇不幸的岁数。实际上这回事沈熹还是不久前才知晓的，那时撇开想提早拿到身份证这个原因以外，或许庄栖云下意识里也希望庄栖风能再多活两年吧。

“这样挺好，总要有自己的生活，小庄也是命运多舛，幸亏遇到了你。”周言谕一面剪虾头，一面说。

说到这里，难免又要说起另外一个人，当初沈熹之所以会去精神病院，是因为傅云，其实光说“傅云”这个名字，大概谁都不知道那到底是谁，可是傅云有一个弟弟叫傅衍，这个名字就十分响亮了。

傅衍是沈氏旗下知名的大导演，傅云是他的姐姐，也是他的心上人，傅云还有一个身份，正是沈熹的表姐，沈熹的母亲姓傅，傅云是沈熹舅舅的女儿，傅衍和傅云是亲姐弟，因此傅衍爱上傅云这件事，算是傅家的秘辛，也是一个大大的悲剧，傅云因为承受不了心理压力而染上毒瘾，继而崩溃，一切都源于这段禁忌的爱恋，也是因此傅衍所拍的每一部电影全都是悲剧，这反而造就了傅衍电影极高的艺术性，和庄栖云所拍的商业片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却都得到了成功。

这又要说回沈熹，他那时都还不是大老板呢，就已经动不动挖人到自家公司了，用他的话说那叫肥水不流外人田，傅衍还就是被沈熹怂恿报名电影学院的，当时沈熹就跟周言谕说了，傅衍那一副忧郁王子的模样，一看就是个搞艺术的，咱家就只有娱乐公司能跟艺术搭个边，说不定日后咱们能收获一枚大导演，谁料一语成谶，大导演是收获了，但是大导演因为爱情更忧郁了。

作者有话说：

傅衍出自《朝暮》，庄栖云的真实岁数《尘嚣》里一概没有提及，这里是第一次提到。


32 三十二 幸运

沈熹看着周言谕认真做事的侧脸，听他说“幸亏遇到了你”这样的话，心中就十分赞成，不过他赞成的角度是放在了周言谕的身上，遇到周言谕的自己可不就万分幸运嘛！恐怕所有有幸能与自己最重视的人相遇的人们，心里头都必然会生出类似的想法。

“他命中注定的人应该是商郅郁，跟我没什么关系。”沈熹笑笑说。

周言谕没察觉沈熹的言下之意，只是将手上的虾虾头都剪了，洗干净放着沥水后，看了看时间，问沈熹：“要开始做吗？还是再晚一点？饿了没？”

此时此刻，沈熹直想让那些觉得周言谕是冰山的人看一看，尽管站在料理台前的周言谕还是和坐在办公桌后那样一丝不苟的，可这时就是有一种“贤惠”的气质不断冒出头来，简直能让沈熹心中生出无限的喜爱，只觉得这个人真是怎么看怎么可爱啊！

沈熹实在没忍住，上前捏捏周言谕的脸，这种动作如今沈熹做的少了，年少时可没少做，有一个词叫做“反差萌”，他觉得放在周言谕身上那可是再适合也不过了。

沈熹对他动手动脚的，周言谕也从来没想过要动回去，虽然他大概能从沈熹笑眯眯的表情中觉察出他的开心，而且这份开心是因为自己的缘故，但回想一下刚刚他说的话和做的事，却又毫无头绪，也就随沈熹去了。

沈熹自小就知道很多事是没法强求的，所以当他意识到周言谕笔直笔直的时候，就觉得自己应该放手，这种放手建立在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深情里，他想成全周言谕，放任他和女生谈恋爱，只是也只有他自己才清楚在看见周言谕与别人牵手时心中苦涩的滋味，他甚至不能放纵自己感受心疼，也幸亏周言谕这段恋情连一个月都没坚持到，要说起来，沈熹也承认自己绝对是一个破坏者，他甚至有一种隐秘的快感，在每一次周言谕为了自己而与那个女生产生矛盾的时候，同时他又觉得自己这一次的放手遭遇了彻底的失败，更明白原来对周言谕，他是做不到放开手的。

然而就是在昨夜，尽管是所谓的婚宴，但在听醉酒后的周言谕说出了“喜欢过琳达”这样的话来的时候，曾经的苦涩又翻涌上了心头，然后，却又奇异地被周言谕后面的那些话给抚平了，他想或许这世上是存在另外一种相爱的模式的，无关乎性别和欲望，而只有与唯一一个人时刻相伴的渴望。

当然这是在周言谕的立场上，于自己，该试的就要去试，该努力的也要去努力，正如他提出要与周言谕出柜和结婚那样，这才是他的第一步，尽管周言谕一直以来就是自己的，可那还不足够，他的野心很大却也很小，一心只想困住一个人，如今他只是织了一张网将人安置在网中央，还不曾编织成茧将人牢牢包裹在内。

“还真是有点饿了，做了吧，我去温酒。”念头只在沈熹脑中微微一转，脸上声色半分都没动，仍是笑眯眯的模样，嘴上说着就迈步走向酒柜，难得没有被工作堆满的二人世界，不来点小酒怎么能行？


33 三十三 松口同居

一小壶绍兴花雕，一盅鸡汤，一盘油焖大虾、一盘红烧黄鳝、一盘韭菜蛏子、一盘猪肝小青菜、一盘猪腰荸荠，一盘生菜圣女果沙拉，另外一盘洗好的葡萄作为餐后甜点，这就是这天两个人的晚餐，可谓是十分丰盛了。

“敬我们新婚第一天。”沈熹举杯对周言谕说。

周言谕对上沈熹的视线，他发现沈熹眼底并没有一丝玩笑，满是认真，他自己也是个认真的人，因此对于两个人在一起公开并且举行婚宴一事从来都没有心存玩笑，否则他也不会提前准备好婚戒，事实上在沈熹提出要跟自己出柜的那一刻，他就有一种宿命到来的感觉，沈熹就是他的宿命，永不会更改，因此跟沈熹用“结婚”的形式绑在一起，他毫无异议，其实在他与琳达短暂交往就分手以后，他就意识到自己与沈熹根本就密不可分，他们之间不可能容纳得下第三个人。

想到这里，周言谕同样举起酒杯，与沈熹碰杯说：“祝我们新婚快乐。”他的表情依旧一本正经，可沈熹却能从他的话里和神情中觉察出几分柔软来，这让沈熹不由问他：“你也觉得高兴吗？”

周言谕闻言微愣，反问：“你的高兴和我的高兴不一样吗？”

不得不说，周言谕尽管在爱情上是万分迟钝的，可是在细节上又是极为敏锐的，沈熹避重就轻，回答他说：“应该是有些不一样的，毕竟我们再如何亲密，也是两个个体，你说对吧？”

这是个客观的回答，周言谕找不出哪里不对来，也不得不认同，然而以他对沈熹的了解，他依然能分辨出来沈熹的高兴里似乎包含了另外一种意义，他思索片刻，便对沈熹道：“如果你不介意偶尔我忙碌的时候分房睡，那同居也不是不可以。”

沈熹没想到周言谕的脑回路从高不高兴上直接转到了这里，甚至还对同居这件事松了口，这对沈熹来说简直是个意外之喜，他勾起唇角说：“不介意，怎么会介意？”原本分开住也只是为了保证不打扰到他的睡眠，周言谕根本就是用心良苦，此刻他误会了沈熹高兴的程度，以为沈熹对于新婚的状态因为缺少同居而稍稍觉得不完美，因此想了想还是将“同居”提了出来，事实上他们住在对门，每天周言谕都是在沈熹家看着沈熹熟睡后才离开，说到底，同居这件事还真说不清是对谁更便利一些，总而言之，周言谕其实并不觉得沈熹的起床气会影响到自己，他和沈熹分开住，为的还是清晨能让沈熹睡到自然醒罢了。

闻言周言谕点了下手机，他将备忘录设定在首页，解锁后就能写，方便随时记录必要的信息，正如此时他写下了“找房”两个字。

沈熹笑眯眯看着周言谕所做的一切，手上却一连剥了好几个虾，然后将碗递给周言谕说：“犒劳一下我们的大厨师。”

周言谕很自然就接了碗，将里面的虾拨到自己碗里，不过没拨完，还剩下两个，又递回给了沈熹。

沈熹吃着虾，又说：“我喜欢独门独户的小楼，楼下有个大院子，我要拿来种桂花树，你先别急着找，我直接打电话给大哥问，说不定他手上就有现成的房子。”

沈家产业很大，他和周言谕打理的是娱乐公司，大伯带着大哥二哥专攻房地产，沈熹父母则负责几家投资公司，姑姑手上全都是奢侈品项目，所以要找房，必然先找大哥，大哥和二哥分工也不同，大哥对内，重管理，二哥对外，重开发，一年中大半时间都在外头出差，但是每到家人聚会的日子，他都不会缺席就是了。

“我记得澜馨苑就有排屋，可以问问大哥有没有交付。”周言谕说，他倒是不担心房子会售罄，一般来说优质房源都会被留几套下来，这些都是可利用的现成资源，生意场上多的是资源互换，好的资源自然都是要留下来给自己人用的。

“那个应该都是精装修，不知道会不会有毛坯，这样就可以自己装修了。”沈熹对于完全贴合自己喜好的住处还是很期待的，如果不是他非得在距离大医院近的城市里生活，那像他这样对房子处处有要求的人就该自己去乡下造房子，只是无论哪个乡下，医疗设施都不足以让他的家人感到安心，因此他退而求其次，不能自己造房子，至少装修上一定要让他能满意才行。

如今的住处虽然也是精装修的，不过这个小区还就是用了沈熹的设计图，再加上这里并不算他买下的房子，因此沈熹反而不是那么挑剔，实际上沈熹从来就没考虑过要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尽管房子其实多到他能随便挑随便住，无奈就是这样他还不满意，可见此人挑剔的程度——总的来说，一直不买房子有一个最重大的原因，那就是他很久以前就设计了与周言谕一起住的两人居所，所以从不去考虑单人住处。

“不如现在就问，明天刚好是周日，说不定还能去看房。”周言谕是说做就做的类型，做事效率不要一直以来都很高。

沈熹觉得没什么不好，周言谕对这件事越积极，他就越开心。

“饭吃完我就打给大哥问问。”沈熹说。

周言谕“嗯”了一声，看了沈熹一眼，就觉得沈熹唇角弯弯一脸愉悦，便知他答应同居的决定果然没错，其实沈熹以前也提过几次，不过每次都被他无情拒绝了，但他其实知道自己迟早都会向沈熹妥协的，就算有些事非坚持不可，可只要找到了解决办法，也就不存在什么坚持不坚持的了。

见到沈熹高兴了，周言谕也就安心了，从小他就喜欢看沈熹笑眯眯的样子，仿佛阳光洒进他的心田里一样，暖暖的，曾经他那样悲恸到失去希望完全干涸掉的生命就是因为沈熹的笑容而重新有了生气，于是他就喜欢充当守护骑士般守护沈熹的笑容，而事实上一直以来只要沈熹笑了他就觉得阳光普照，若是沈熹不高兴了，他会觉得天空都好像灰暗了下来，好在多年来，沈熹都是高高兴兴的，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情绪的起伏，有时候沈熹为了不让他担心就会装出高兴的样子来，可是这总会被他发觉，毕竟两个人太过熟悉了，高兴或生气，还真挺难向对方隐瞒的。


34 三十四 新房畅想

正所谓想瞌睡就送枕头，沈熹饭后给大哥打电话，得到的消息是澜馨苑没交付，同时更有留着没有出售的未装修毛坯房，这可把沈熹给乐坏了，主要还是澜馨苑的地段是极好的，位于新城区宽阔的街巷中，正是闹中取静，既不缺大型超市，又不缺精品商铺，小区被重重绿植包围，有一种大隐于世的感觉。

打电话当下沈熹就定下周日看房，挂了电话开始跟周言谕絮絮叨叨说开了：“澜馨苑的图纸我好像还有印象，三层加个地下室，还有个车库，我们的卧室就安置在第二层，一层以会客晒太阳为主，三层其实没什么用，一半做客房一半做花房怎么样？”

“我都可以。”周言谕说。

沈熹就知道周言谕会这样说，他想了想又说：“地下室就一半放健身器材，一半空出来放一张桌球台，如何？”

健身器材其实是给周言谕用的，沈熹的锻炼一般以散步为主，任何激烈的运动都与他无缘，周言谕除了陪着沈熹散步，抽空就在跑步机上跑跑步，做俯卧撑和举举哑铃，桌球则是两个人都喜欢的娱乐，家里有的话闲暇时就可以玩上一把。

“好啊。”周言谕对于房子还真没什么硬性的要求，而且沈熹满意的地方，他肯定满意的，反过来就不适用了，他能住的地方，不代表沈熹也能住。

“一层摆上一张长桌，不知道厨房是什么格局的，我想要敞开式的，吧台上弄一条长凹槽，所有的调料都装在玻璃瓶里摆成一长排，又实用又可以作为装饰，你说是吧？”

沈熹一面说周言谕也随着沈熹的话想象着厨房的样子，而且沈熹画过不少房屋的内部图，厨房大多是敞开式的，所以他一说，周言谕也就能想到沈熹喜欢的厨房是什么样的。

“还有橱柜，我们把所有的锅碗都摆出来，做成一格一格的那种，每一个格子就放一样东西，这样的话，我那几只花盘子可以摆出来，这样就能天天用了。”

沈熹说的花盘子是他在国外集市上淘到的，摆摊的是一个艺术家，卖的全都是他自己做的碗盘，还有他的画作，沈熹买的那几个说是花盘，其实是纯白的瓷盘，只是盘子边缘雕了花，才被他叫做花盘。也是因为他们很少在家里做饭，盘子就一直被收着没用，沈熹说要天天用，那就意味着要天天在家做饭才能用得上。

周言谕听后就在心里默默考虑天天做饭的事，一旦看好了房，之后就是装修，装修好还要晾上半年，如果不赶进度的话，大约要花费一年的时间，那么在一年后，他就应该将天天做饭这件事考虑进以后的日程里，如今没有天天做饭，还是沈熹不想他太辛苦的缘故。但在周言谕看来，做饭其实不辛苦，反而是一种休闲，就是要花时间，他平常工作并不少，做饭花了时间就要用晚上的时间来补，周言谕偶尔熬个夜沈熹不会多说什么，如果每天熬夜那就是健康的大忌了，别说沈熹，周言谕自己也不会用这种方式透支健康，念书那会儿仗着年轻，现在却快奔三了，也该把日常保养提上日程了，这样算起来，一年后天天做饭倒是个不错的开始。

“你在想什么？”沈熹见周言谕闷声不响的，冷不丁问他。

“想我们搬家后的日常。”周言谕就道。

沈熹眼睛一亮，问他：“哦，你想的是什么样的日常？”

周言谕说：“我在想起床后可以趁着早锻炼去一趟菜场，回来做早点，你起来就可以吃，吃完我们一起去公司，只要没有应酬，回家就能直接做饭了，吃完饭去散步，十一点前睡下，大概就是这样。”

周言谕语声直白，可沈熹就是觉得他说的每一个字都非常动听，脸上的笑容也更深了，连连点头说：“那休息日你晚一点起，我们一起去做早锻炼，顺便买菜？”

“可以。”

“真想现在就去看房。”沈熹不由得说。

“地段没问题，毛坯房的好处是你可以任意装修，我们明天看房主要还是选一下位置，大哥留下来的应该都是靠小区里面的那几栋，有百分之九十的概率明天我们不会白看，只要你挑选出最喜欢的那一栋就好。”周言谕分析着说。

沈熹也觉得对极了，刚刚听大哥的意思澜馨苑应该会让他满意，同是一家人，沈熹什么喜好作为大哥的沈棋还是挺了解的。

这天一直到沈熹躺床上了嘴巴都还没停，周言谕觉得这个人是太兴奋了，估计一时半会儿都睡不着。

想了想，周言谕索性也在沈熹身边躺下了，反正日后他们也是要睡一张床的，他躺下后伸手捂上了沈熹的眼睛，低声说了两个字：“睡觉。”

周言谕亲身上阵监督，沈熹只好闭上眼睛，周言谕只觉得掌心被睫毛扇了一下，有些痒，这种痒仿佛传到了心间，他并未多想，因为沈熹眼睛是闭上了，嘴巴还在嘟囔：“言谕，如果我日后要养宠物，你会不会介意啊？”

“不会。”周言谕放下手，看着闭上眼的沈熹回答。

“啪”的一下，沈熹便听到周言谕关灯的声音，他挺想抱抱周言谕的，最终忍着没动，而是自己歪了歪脑袋，又侧了侧身子，试图朝周言谕的方向靠近一点，嘴上还在道：“狗和猫你比较喜欢哪个？”

“都可以。”

“那就猫吧，狗其实也不错，但狗太粘人了，你说呢？”

“嗯。”

“猫好，不用管，不过如果真的要养，家里家具的材质最好是它抓不坏的才行。”

“嗯。”

“你也帮我想想咱们家应该种些什么，好吧？”

“不是说桂花树吗？”

“除了桂花树呢？”

“那就……薄荷吧，迷迭香，仙人掌。”

“嗯嗯，薄荷不错，可以泡水喝，迷迭香也容易养，又是很好的香料，仙人掌也不错。”不得不说，比起纯观赏性花草，养这些可是实惠多了，沈熹表示很满意。

其实周言谕也是个懂得生活的人，只不过一般来说他事事以沈熹的喜好为优先，而沈熹恰恰又是个追求生活品质的人，因此沈熹的选择向来都很不错，这样也就形成了如今他们的相处模式，仿佛沈熹是做主的那个，其实在沈熹看来，周言谕是无条件支持他的一方才对。

就这样说着说着，沈熹的兴奋得到了释放，很快就睡着了。

周言谕在沈熹睡着后才陷入沉睡，无意识中，他感觉沈熹靠了过来，他很自然就把人搂在了怀里。


35 三十五 看房

沈熹起了个大早，甚至一睁眼就清醒了，第一时间就想到今天要看房。

他的清醒带动了周言谕，周言谕跟着也醒了，沈熹最喜欢的就是周言谕睡醒前那略略迷蒙的时刻，不过很短暂，下一刻周言谕的眼神就变了，这就说明他已经完全清醒了。

沈熹也不在床上耽搁，对周言谕说：“去接上大哥，外面吃早点，吃完就开车去澜馨苑。”

周言谕无条件同意，坐起身捞眼镜的时候说：“我去隔壁冲澡。”

沈熹目送周言谕穿衣离开，先给沈棋发了条短信，说要过去，才起床去了浴室。

他们的动作很快，半小时后就已经开车出了小区，直奔沈棋家。

沈棋住的小区和澜馨苑刚好顺路，所以沈熹才说去接人。

他们到的时候沈棋刚刚在小区附近的馄饨店里坐下，沈熹看他们快到了，就让沈棋把他和周言谕的份也都点上。

周言谕驱车开到小区边上的停车场，两人进到馄饨店时，三个人的早点已经在餐桌上摆齐了。

“看看够不够，不够再添一些。”一人一碗虾肉大馄饨，两客灌汤小笼，一盘葱油饼，沈熹一面说够了，一面坐下就开始问大哥澜馨苑的情况。

沈棋难得见沈熹这样迫不及待的样子，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周言谕，见周言谕摘下眼镜，先喝了一口馄饨汤，然后夹了一颗小笼，慢条斯理地吃着，一副甩手掌柜的模样，沈棋便笑说：“我留的那几栋私密性很高，说实在的，如果那里你都还不满意，那至少在市内你应该不太能找得到更满意的房子了。”

“这话我是信的，不过就怕期待值太高啊。”正是越专业眼光就越挑剔，而且一般来说设计图和实际操作间总是会有落差的，沈熹昨晚那么兴奋也没去找澜馨苑的宣传资料来看，主要还是觉得看图预期太高，但自家大哥如此自信，沈熹又觉得期待值高一些应该没什么问题。

“哈哈，放心吧，你大哥做了那么久的楼盘，这点底气还是有的。”沈棋比沈熹大五岁，小时候的梦想是做飞行员，他的身体素质很好，可惜视力没达标，不过如今他已经申请到私用驾驶员执照，这个执照也有视力要求，但比民航稍低一些，一般沈棋一到长假就往外跑，沈家人都知道，这家伙不是去开飞机就是在去开飞机的路上，只是他的假期并不多，说到底还是因为工作忙，但是也只有忙才能赚钱，他养一架飞机开销不小，那可是比养媳妇儿还贵。

“大哥这样说，那我就更期待了。”沈熹笑眯眯地说。

他这位大哥沈棋的审美其实是有些复古怀旧的，比如他在用的手机是高定全键盘手机，复古又有机械感，但里面的芯片十分高级，毕竟要拿它工作的，比如沈棋收藏有一辆奔驰540KSR，一九三七年产的，如今算是老爷车了，当时总共也就生产了二十六辆，到如今只有六辆装配原装轮胎，据沈棋说他收藏的就是这其中一辆，沈棋家沈熹和周言谕也都去过，印象最深的是客厅里一台留声机和一台繁复的机械钟，书房里有一台机械打字机，除此之外，沈棋也是军事迷，家里全是相关的杂志书籍和模型。

按理这跟楼盘和房屋的设计一概不搭边，沈棋顶多参与审核，但一旁的周言谕却略略想起来澜馨苑主打的似乎就是复古怀旧风格，他心中暗忖说不定大哥的底气就是来自这里。

后来早餐上就没聊起这些话题，而是沈棋又跟他们强调了一次酒窖的事，让他们别忘了有事没事就去取酒。

器械、酒、车、飞机，沈棋的爱好就是这么大众。

吃完早点，由沈棋驾车往澜馨苑的方向开，十分钟不到，在车经过一个不长的隧道后，拐弯就见到了满山的绿色和红色。

澜馨苑入口处有一个缓慢的坡度，那些雪松、柏树一圈一圈错落包围着里面的房子，只能隐约见到房屋的一角，秋天的枫叶早已变得火红，夹在其中很是显眼。

入口两边被树荫笼罩，看起来就显得特别隐秘，驱车到一半的时候就出现了小区岗亭，沈棋只露了张脸就被放行，随后便长驱直入，进入了澜馨苑里。

沈熹托着腮看向窗外，进入小区后第一个感觉就是静，大约也是因为高大的松柏类树木偏多的缘故，让人觉得古朴沉静，十分安稳，于是沈熹对澜馨苑的第一印象就很是不错，而当他看见车绕过一个偌大的湖泊的时候，眼睛更亮了，他喜欢这样宽敞的地方，看着让人的心胸都仿佛开阔了不少。

“这里还能游船？”沈熹看见湖边的设施，问沈棋道。

“嗯，我们请了专人打理这片湖域，这些人平常没事就可以划划船，充当救生员，算是物业的一部分。”

“这样好，那么大一片湖没人看着肯定不行。”

“这里面还养了一些鱼，到时候还可以钓鱼，也有人专门收鱼卖给住户。”沈棋又道。

沈熹还是头一次听说小区里还提供水产，笑着道：“这也不错，也算是自产自销了。”

说话的时候车又开往更深的地方，那湖大得很，湖面架了桥，另有亭台水榭，同时但凡有石子路的地方都有树木环绕，看上去活脱脱一片森林公园，都可以当作度假村来看待了，可偏偏这里被沈棋开发成了住宅区，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反正沈熹是真没想到一个楼盘里会有如此洞天，就连他都不禁咋舌道：“大哥，这里可不便宜啊！”

沈棋笑了：“那是自然的，但是买得起的人就供得起，你说是吧？”

“也是啊，这里的环境是真不错，已经卖完了吗？”

“嗯，就剩下五套了，不过总共也就只有三十套。”

“难怪这澜馨苑我都没听说几次，三十套楼根本不用宣传，小范围通知一下就售罄了。”

“五套里面有三套是没有装修的，我本来就考虑留着给你看看，喜欢的话就好好设计设计。”

“光看这里的环境我就心痒痒了。”经过湖泊的同时也经过了往外的几栋楼，光看外形是偏德式兼乡村风格的三层楼房，有尖顶和阁楼，一楼落地窗透亮，显得屋里也十分通透敞亮。

“那就再好不过了，我们一路往里面，先看最外面的那栋。”沈棋说。

沈熹连连点头道好。


36 三十六 选房

去看第一套毛坯房之前，沈棋顺路带两人参观了隔壁一栋新房。

澜馨苑虽然都卖完了，但距离交付还有两个月，如今在做最后的修整工作，沈棋带两人参观的那栋楼，业已全部整修完毕。

这里每一栋小楼的外形虽然是统一的，但根据装修风格或喜好不同，就是想要将整幢楼漆成别的颜色也是完全允许的，不过从结果上看，多数房主都是选择直接拎包入住，他们最多在购买时提出过一些装修风格的需求，就没有房主是考虑自己动手装修的，因此沈棋带沈熹和周言谕看见的，就是澜馨苑大多数新房的样子。

澜馨苑每一栋都是三层楼加个地下室，还有一大一小两个院子，小院在前门，用低矮的栅栏围着，中央有一条通往正门的小径，门前有三步台阶，两旁扶手连着门柱，踏上台阶就是檐下，门开两扇，门前宽敞明亮，进门是玄关，也是敞开而宽阔的，玄关右侧隐藏了鞋柜，靠门的墙壁边则安放了换鞋凳。

这会儿当然不用换鞋，玄关到客厅又有一步台阶，台阶右边是隔断，越过隔断，客厅便一览无遗。

这正是美式乡村加复古式的装修风格，大片石块拼接的墙，木地板，虽说颜色偏深，可是对面就是整片落地窗，阳光洒进来将整个客厅都照的十分亮堂，就算是阴天，也不会显暗。

落地窗外则是别墅的大院子，这个院子是围着院墙的，有一扇后门，沈熹如果要种桂花树，那么就是种在后院里。

眼前的客厅则是标准的布置，沙发、茶几、壁柜、和挂在墙上的大电视机。

一楼的天花板很高，抬头能看见二楼的走廊，楼梯就靠着落地窗的右边一路往上，下方则以博古架做隔挡，上面摆放了书以及一些装饰品，这样的隔挡能将楼梯下方完全隐蔽掉，而洗手间就在隔挡的后方，也是个最佳的方位。

沈熹对澜馨苑的环境是非常满意的，因此他一面看实际装修好的效果，一面就已经在考虑设计方案了。

洗手间是干湿两用的，一楼洗手间没有浴室，外间是洗手台，里间是抽水马桶，再简单不过的安排，却正合沈熹的心意。

厨房在左边，沈熹问沈棋能不能把客厅与厨房的墙打通，沈棋便说完全没问题，然后对沈熹道：“一切都可以根据你的需求来安排。”他给沈熹留的自然是能发挥他最大优势的纯毛坯房，这也意味着一切细节都需要沈熹自己考虑和打造。

“那真是太好了。”沈熹要的就是这种自由度。

这里厨房就只是厨房，沈熹看了一眼就跟着沈棋上了楼。

“你觉得怎么样？”这话问的是周言谕。

“我觉得你应该能满意。”周言谕不说自己，只说沈熹。

“嗯，环境好，装修自由度高，别墅与别墅间的距离也留的很合理，不会太近，这样看起来，我回去就要开始画图了。”沈熹说。

“三套都是毛坯，你索性帮大哥把另外两套的设计都做了，大哥有用。”显然，这才是沈棋拉着沈熹看房的首要目的，其实要不是沈熹给他打电话说要看房，在交付期前他也会带沈熹过来看看，如今他们想到了一起，这件事就提早了。

“好啊，大哥要什么样的风格？着不着急？”沈熹随口问。

“不急，我知道你们要去罗马，等你们回来也不迟，风格也由你决定，到时候作为定制风格来使用。”沈棋说。

沈熹一听就明白了，对沈棋道：“包在我身上。”

“嗯，不过注意不要太累了。”沈棋叮嘱说。

“知道。”沈熹道。

当三人将二楼三楼都逛了一圈，就去看沈棋预留的那三套毛坯房，其中一套在最里面，距离湖也最远，但是周围树木林立，看起来像是林中小屋，也因为绿化布置的缘故，与相邻那一套别墅隔开了挺远的距离。

第二套位置一般，在两栋别墅之间，但视野极佳，其他正对湖的别墅有好几栋，但唯独这一栋是除了湖之外还能一眼望尽整片湖水以及小桥亭台的，至于第三套，就没有位置和视野的优势了，但它的三层楼乃至阁楼是全玻璃的阳光房设计，所以要说起来，这一套的视野是最开阔的，而且这栋别墅特别安置在澜馨苑相对高的地势上，可以俯瞰整个澜馨苑。

“这三套各有千秋啊！”沈熹全部看完后，就待在最后那套的玻璃房里不走了，沈棋让人送来咖啡和茶水，玻璃房为了让人参观设有桌椅，三人当下便坐下来讨论。

“这套如果你不选我也不会出售，以后用作餐厅、茶楼或是咖啡馆。”沈棋说了他的打算。

“这倒是不错，比单纯住人要有用多了。”沈熹听后赞同地道。

“你也这样觉得？”沈棋问他。

“是啊，我其实挺喜欢这栋的，刚刚还犹豫不决，不过大哥这样一说，我反而不用取舍了，还能经常来这里坐一坐，言谕你说是吧？”

“嗯，这一整层如此通透，拿来经营最好不过。”周言谕说着问沈熹：“三楼如果改花房，那么有一半屋顶要被你拆掉的吧？”

沈熹倒也不是非弄成花房不可，他打量着通透的玻璃窗说：“我挺喜欢阁楼的，所以可能要改变一下思路，而且花房也不一定非要开顶窗。”

沈棋不觉得拆屋顶有什么问题，反正对于毛坯房来说，一切皆可能，就看沈熹喜欢不喜欢，于是他说：“既然你们也考虑搭阳光房，那这套根本也不用考虑了，另外两套优势更明显一些。”

“言谕你喜欢哪一套？”沈熹忽然问周言谕。

就周言谕的喜好而言，他中意最里面那套，但是他觉得沈熹会更喜欢视野开阔的那一套，于是回答道：“第二套。”

沈熹闻言，摸了摸下巴没吭声。

沈棋看看周言谕，又看看沈熹，最终问道：“你呢？”

沈熹摊手说：“选择困难症。”

周言谕镜片后的眼神微微闪烁，半晌后开口说：“那就第一套。”

沈熹这时便笑了，道：“就第一套。”

沈棋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不知道他们两个人是在打什么哑谜，不过这两人自小默契，解决问题也总是有他们自己的一套，沈棋也就没有追根究底，而是道：“反正三套别墅都归你设计，这套要晚一些，我先确定了用途再跟你说，之前两套你可以等设计好再选一次。”

沈熹摇头说：“不用那么麻烦，就最里面那套。”

要说他的确更喜欢第二套一点，但这毕竟是两个人住的地方，装修已经是以他的喜好为主了，那么他就希望将房屋坐落的位置留给周言谕来决定，而且要说起来，这两套各有好处，第一套也只是远离了湖水，窗外景致并不逊色，更比第二套多了隐秘性，院子还特别大，前门小院也不用围栏，所以事实上他还真是因为两套各有好处而无法选择，于是这种时候，将决定权交给特别理智又说一不二的周言谕，对他来说就是最好也最轻松的办法。


37 三十七 定址

回程总有一种满载而归的感觉，而事实上是定了一栋别墅，可不就跟满载而归差不多嘛！

“我们家的这几天我就设计出来，反正距离出发还有小半个月嘛！”沈熹一面说一面琢磨着：“照现在的格局，楼梯下那位置非做一些装饰不可，不过博古架不考虑，容易积灰，咱们家虽然要请人来打扫，但不需要太频繁了，你说是吧？”

周言谕好半晌不吭声，这时他们已经将沈棋送回了住处，两个人往家的方向回，隔了会儿周言谕并不接话，而是问沈熹：“真的决定要第一套？”

沈熹就知道周言谕一定会问，便笑说：“当然是真的，第一套好处挺多，最重要的是你喜欢！”

“可是你更喜欢第二套。”周言谕和沈熹无话不说，便也没必要藏着掖着，很多事都能完全敞开着说。

“其实这三套我都喜欢。”沈熹实话实说。

周言谕看他一眼，暗忖全买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若是三套全买下来，那么意味着有两套是用来做生意的，这也不是不可以，不过需要好好策划一下，再加上他们自己就住在那里，倒也是方便得很。

却听沈熹接着说：“同样的景色偶尔看看就行了，每天看就不新鲜了，而且在某些方面你比我理智，因此你所做出的决定并不是完全建立在喜好上的，这样一来，就能弥补我的诸多盲点，而且房子是我们两个一起住的，所以选你看中的就好，我刚才也说了，我是选择困难症，正好有你替我做决定！”

周言谕微微愣怔，只因替沈熹做决定这件事相当少，在他与沈熹相处的过程中，少有他需要为沈熹决定的事，除了有些事跟沈熹的身体有冲突的情况下，但从很早以前起，沈熹自己就能杜绝大部分对他身体不利的事，因此鲜少会发生需要他来替沈熹决定什么。

而沈熹在说出刚刚那番话的时候也稍稍反省了下，觉得以后遇事应该多让他家言谕做做决定，这样他就能习惯了。

周言谕又看一眼沈熹，他当然不是觉得沈熹在跟他说好听话，想了想就把他选择第一套的理由说了出来：“主要是安静，另外花房可以不考虑三楼，把前院全部利用起来，第二套前院利用率不高，还有一点是这里从一楼到三楼望出去就是绿色，对身心有益，尽管远眺不如第二套开阔，不过氧气浓度一定比那一套要高，而且对眼睛好。”

说是他喜欢的，但哪条好处又都是在为自己考虑，沈熹笑眯眯地听着，频频点头说：“嗯嗯，你说的对！所以我就说你比我更理智一些，不会被外表迷惑，我若选第二套，那就只是因为视野好，完全找不出第二点、第三点的优势来。”主要是所有别墅格局都是一样的，在都很好的基础上，也就是看哪栋更好一些而已。

总而言之，这一天的收获非常大，他们将来的家就此定址了！


38 三十八 检查

又过了一周，就到了检查身体的日子，这期间沈熹已经把设计图画好了，不过他也没急着拿出去，而是先放着等罗马回来看看还有没有想要改动的地方，这之后再去找大哥约装修队。其实他想要的家的样子早在心中想过千万遍，也画过不少手稿，而今有了框架得以将他所想的细节填充进去的同时，总觉得还能再细致一些，这就好像艺术家在打磨一件作品，明明旁人看着差不多了，艺术家本人却迟迟不能定稿，如今沈熹就是类似的情况，就觉得还不到定下来的时候。

医院挂的是专家号，是认识的朱医生，朱医生年纪到了便从心外科退了下来，经验十分丰富，当时就是他给八岁的沈熹做的修补手术，如今定期检查也都找他在的时间去医院。如今医院堪比菜市场，不管上班日还是休息日，到处都是人头攒动，自助取号机前面的队伍老长老长，周言谕每次都不让沈熹掺和，到了医院就让沈熹找到相应的门诊候诊区坐着，他去排队取号再签到。

医院里看病的人是真的多，开检查单很快，朱医生还跟他们聊了几句，轮到各种化验又是取号和等候，两人倒是不着急，他们本来为了检查就特地空出了一整个上午，二十年定期检查做下来也算是熟门熟路，只是医院的变化也着实大，从以前人工挂号收费到现在全都是自助机一台一台杵着，现在这家医院的一楼除了急诊已经找不到一个人工挂号和收费的窗口了，全都是戴着红袖章的志愿者们站在自助机边上协助和服务。

化验抽血的地方也已经人满为患，周言谕取了号一看，都已经超过两百号了，沈熹摇头感叹：“如今的医疗行业就是流水线啊。”

抽血的窗口好歹十二个全开，毕竟是大早上的，就这样还是足足等了十五分钟才轮到沈熹。

一针扎进血管，沈熹眉头都不皱一下，周言谕却拧起了眉，抽完后帮沈熹按了好一会儿的棉花，等血完全止住了，看了看沈熹的伤口说：“这个位置不太好，会乌青。”因为恰好在肘关节内测的血管上，现在就已经肿了，于是周言谕逮着空就用手掌捂着，动作很轻，就怕把人给碰痛了，沈熹不禁打趣说：“我可不是玻璃做的，就看起来夸张了一点，不痛。”沈熹手肘这里皮肤很白，血管泛青，一针后针孔的位置迅速红肿起来，在偏白的肤色上看起来就很显眼。

而后是心电图和心脏超声，一样是签到排队，但是因为采血是空腹，在等待的同时，周言谕就去买了早点过来，他自己也没吃，因此买了两份，一份三明治，一份皮蛋瘦肉粥，还有一盒牛奶，分量都不大，就只是让沈熹拿来填一填肚子。

沈熹喝了大半盒牛奶，咬了几口三明治，就轮到他了，周言谕等在外面的时候没去动皮蛋瘦肉粥，而是把剩下的三明治给吃掉了，牛奶也喝光了，把垃圾都扔掉，做完这些事的工夫，沈熹就出来了。

最后皮蛋瘦肉粥也是两人分着吃的，出了医院，手上除了检查单干干净净的。

“还想再吃点什么吗？”周言谕上车就问沈熹。

“这会儿不吃了，先去买礼物，买完差不多就能吃了，就当午饭了。”沈熹说。

“也好。”买东西的地方他们之前就商量好了，准备去茶行买茶和点心，再顺便买一套瓷杯，正好用来泡茶，沈熹另外还搜罗了几幅字画，这年头时兴的就是传统文化，无论是送给国人还是送外国人，都是最拿得出手的，前提是，不能是仿品。字画沈熹并不是很有研究，但沈奶奶懂啊！沈奶奶早年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在博物馆里工作，专门修复古籍字画，后来就钻研了进去，还发表过好几篇学术文章，如今沈宅里还有真迹藏着，幅幅价值连城，是以沈熹每到要送人字画的时候就去找奶奶，这次也不例外，因为沈奶奶除了那几幅真迹外，也爱好收藏现今书画名家的字画，老资格的和年轻的都有，不用说，以沈奶奶的眼光，必然是每一幅都能拿得出手，而且绝不会是赝品或仿品的。


39 三十九 小醋

茶行在靠近景区的位置，那儿有一片老小区，茶行就在隔着小区的那一整片区域里，有点像是古玩市场，进去就能闻到袅袅茶香，到处都很安静，古琴声如涓涓细流，在静谧中轻轻流淌。

沈熹和周言谕也不是第一次来，两人都很喜欢这里的气氛，茶作为礼品实在是再适合不过，因此他们公司的人也没少来这里定茶礼，这就使得他们其实并不常来，一般送客户的礼品，都是吩咐下去就有人准备好了，这一次是送同学的，当然是要自己来挑选。

“龙井、白茶、普洱，就在这里面选，或者索性都买一点去。”沈熹说。

“那就去前面左拐那家。”周言谕说。

沈熹闻言挑眉看他一眼，周言谕并未意识到沈熹这一眼所包含的深意，而是说：“那家老板姓陆，她在杭州的翁家山上有亲戚，选龙井去她那里最是正宗。”

“哦，原来她的亲戚在杭州啊。”沈熹意味深长地道。

“前一次咏雪跟我说的，她还说陆老板想请我们去翁家山做客。”周言谕不疑有他地道。

“是嘛。”沈熹喃喃地道：“听说翁家山很漂亮，就在西湖景区，有机会的话，去看一看也不错。”

“你要去吗？要去的话我来安排。”周言谕看向沈熹说。

沈熹无奈叹息，又有些自嘲地轻笑，他家周言谕在某些方面迟钝得要命，他的试探愣是一句都没听出来，或者只能说他不仅笔直，而且凭实力单身，男或女对他而言都毫无意义。

“怎么？”周言谕看向沈熹。

沈熹看着他镜片后的双眼，无论怎么看，周言谕这个人的眼里从来就只有真，他压根就不屑于虚假的事物和话语，但这并不代表他就容不下一丝虚假，相反他对事物的包容度很强，正所谓海纳百川，总让沈熹觉得自己做什么都无妨，但这同时也意味着他永远看不见周言谕的小心眼，不过谁让人还没开窍呢？至少这一刻，他是指望不了的。

“没怎么，就是觉得……唔，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沈熹道。

周言谕闻言一怔，见到沈熹眼中的促狭，沈熹不会无缘无故说出这样一句话来，周言谕不由回想了一遍刚才的对话，到底明白了过来沈熹这话指的是什么，不开窍是一回事，可是“无事献殷勤”的意思他又怎么会不懂？

“你要是懒得对付，一会儿我进去挑吧。”周言谕就说。

“哈哈！”沈熹笑开了，特别开心，笑倒在周言谕的肩膀上：“你啊你！你觉得陆老板是冲着我来的吗？”

周言谕推了推眼镜：“总不会是咏雪吧？”

“噗！”沈熹抬手揉揉周言谕的后脑，边笑边道：“你觉得是谁就是谁吧，真是服了你了。”

周言谕听了沈熹这句话，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沈熹说的人可能是自己……他暗自回想了一下跟陆老板打交道以来的所有细节，最终还是没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他定定地看了沈熹好半晌，然后问出来一句道：“你这……是吃醋？”


40 四十 宣示主权

“让吃吗？”沈熹很淡定，周言谕则带着几分研究的神色注视了他好半晌，仿佛有些迷惑，又有些猜不透沈熹这会儿在盘算着什么，这种情况偶有发生，不过每次都会被其他事所打断，周言谕总是来不及分析沈熹背后的深意，正如这一次，他们业已来到刚刚讨论的人物陆老板的茶叶店门口。

陆老板就在店里，见到来人眼睛就是一亮，连忙起身迎了出来。

陆老板的气质相当好，大约是常年都跟茶打交道的缘故，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文静隽美的气息，她的年纪也不大，二十六、七的样子，身材苗条修长，古色古香的旗袍穿在她的身上再适合不过，她的举止从来都是大大方方，言语间也规矩得很，也是因此周言谕从未曾多想，就算刚刚沈熹将话说得那样直白，周言谕还是不觉得陆老板对自己有什么不同。

“我们想买一些龙井送礼。”周言谕就如往常一样对陆老板说明来意。

“你们来得正好，我这里还有一些明前新茶。”陆老板走到展示柜边，将其中一个绿色的茶叶盒取下来，打开盖子递给周言谕，边问：“要试泡一杯吗？”

周言谕还来不及回答，沈熹就道：“不必了，给我们用礼盒装好就好。”他对陆老板微笑说道。

陆老板仍是看了一眼周言谕，周言谕冲她点点头，她才又道：“礼盒要挑一挑吗？最近新订了一批。”

她的眼神直往周言谕身上瞟，沈熹在一旁看得似笑非笑，又觉得周言谕八风不动的样子着实有些可爱，面前站着一个大美女，这人视而不见，虽说这个大美女属于十分矜持的类型，与他经常遇到的美女类型完全不同，可他几分钟前特意挑明了陆老板的用心，却依然不见周言谕有半点反应，看样子这陆老板的确没有半分威胁，不过为了杜绝后患，他还是很有必要表明立场的……这么想着，沈熹上前一步，几乎是贴在了周言谕的身边，握住了周言谕的手，又一次露出他最标准的微笑对陆老板说：“挑一挑吧，最好有红色的，毕竟是喜事，我们还想在里面放一些喜糖或喜饼，不知道陆老板有没有推荐，要能够配龙井茶的？”

陆老板闻言怔了好一会儿，她抬眸看沈熹，又看看周言谕，前者笑的意味深长，且牢牢霸占着周言谕身边的位置，后者一如既往云淡风轻，好似沈熹说的话平平常常。

事实上，陆老板从第一次见到周言谕、认识周言谕开始，就不曾见过他有别的表情或是情绪，他永远都是这样公事公办、面不改色的样子，也永远都显得从容不迫、处变不惊，一直以来，她都觉得周言谕是一个很特别的人，很有安全感，她喜欢这样的男人，于是她便试图跟他示好，向他公司的人打听他的情况，也不掩饰对他的喜欢，然而逐渐的，她发现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她并不是那种性格奔放的女性，说不出特别暧昧的话或者做出暧昧的举动来，可她其实已经很努力地在向他表达自己的好感，也几次向他提出邀约，可是这所有的一切都不曾传达给周言谕本人，他就好像跟这一切都绝缘一样，让她十分挫败，也无能为力。

时间越久，她越觉得周言谕就像是一座攻克不下的堡垒，周身铜墙铁壁，只是万万不料，这样一座堡垒，原来也能被人占据，她不会傻乎乎地以为沈熹的话就只是单纯的一句话，她明明白白地在沈熹眼中看见了占有欲，更有几分赤裸裸的挑衅，她更有些意外周言谕身边站的竟然是同性，她是知道沈熹此人的，也知道沈熹和周言谕自小就相识，不过她同时也不觉得周言谕能完全接收到与沈熹同样的感情和占有欲，只是在这一刻，她自知这里没她什么事，想必对周言谕而言，她从来都只是一个旁人而已。

“呃、有的，红色礼盒，喜糖的话，我推荐一款法式巧克力酥，配龙井很合适。”陆老板很快收拾了心情，对沈熹道。

有些事强求不得，尤其是感情，她几次在周言谕身上碰壁后就已经决定随缘，而今天，应该就是能将一切做一个了结的日子。

“祝贺你们！”陆老板很快将红色礼盒递给两人，真心地向他们道喜。

“谢谢！”沈熹接过礼盒，露出真心的笑容，他还是比较欣赏像陆老板这样识大体懂分寸的女性的，这样的女性看上周言谕，只会让他觉得与有荣焉，危机感在其次，不过不管有没有危机感，他都必须宣示主权，周言谕是他的，这辈子都是！


41 四十一 各有醒悟

周言谕后来就自动将发言权交给了沈熹，主要是他通过沈熹的反应开始怀疑自己先前对陆老板的判断了，等两人从店里出来，在陆老板听不见的地方周言谕才问沈熹：“所以当女性随口提出吃饭的邀请，就算不曾专门提出来要跟我交往，也是属于对我有兴趣的范畴，是吗？”陆老板自然是说过这样的话的，可是在周言谕听来，就跟寻常客户十分客气地随口说一句没差别，哦，差别还是有的，应该就是在于说这句话的人的性别吧。

“你终于反应过来了。”沈熹十分欣慰地说道。

周言谕在人情世故上从来都不是迟钝的，可就是对感情一点都不敏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小时候的事故而缺失了，还是他对人不存在喜欢和讨厌，沈熹觉得两者都有，因为在他看来，周言谕只会把人分成三类，一类是自己人，一类是客户，一类就是旁人。至于琳达，沈熹一直以来都不好分类，一开始应该是旁人，后来周言谕似乎想将她归到自己人里的，可是因为后来的事，最终琳达还是被他重新归于旁人一类，而在琳达之后，就再也没有第二个类似的人出现过。

“我从没多想，而且就算是这样的意思，我也是拒绝的，所以其实我是不是反应过来，都是一样的。”周言谕这样道。

“你说的也是没错。”沈熹笑笑说。

周言谕“嗯”了一声，就把这件事抛到脑后了，徒留沈熹一声叹息，却又无奈地看着周言谕的后脑勺笑了，如果不是这样，周言谕恐怕早就被人给拐走了吧？他现在都还记得那个琳达，热情大方，有一双相当漂亮的褐色眼睛，性格开朗，不任性也不扭捏，做事干练利落，很有领导人的风范，不过她在周言谕面前又是不同的，虽说没有含羞带怯，可是总有一种女孩子特有的柔软感，对周言谕嘘寒问暖的，一开始甚至也表现得很照顾他，仿佛并不觉得他的存在如同电灯泡，时时刻刻点亮在她与周言谕之间，珍妮弗就不一样，她不断抱怨周言谕，说他怎么那么烦人，什么事都要管，简直比老妈子还啰嗦，而且明明是两个人的约会时光，电话却一个接一个，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三人约会呢！沈熹有时候觉得挺对不起珍妮弗的，他与周言谕不同，并不是真心喜欢珍妮弗而与她交往的，只是当时周言谕答应了和琳达的交往，他也就不甘示弱接受了珍妮弗的求爱，沈熹自己也知道这对珍妮弗来说并不公平，可实际上珍妮弗也不见得有多喜欢他，她看上的多半只是他的外表，要说有多爱他，谁都心知肚明根本不到这个程度。

爱，本就是异常奢侈的一种感情，任谁都不会轻易给出去，更何况，他早把爱给了人，哪里还有多余的心思呢？也就是不甘寂寞陪个跑，哪知道弄巧成拙，后来他就再没有允许自己身边出现第三个人，如今想来，也是因为那时年少冲动，换做是现在的他，说什么都不能让周言谕以为他是异性恋，这下可好，世上没有后悔药，他都不知道要怎么把自己在周言谕心目中的性向给扭转过来。


42 四十二 出发前

临去罗马前三天，周言谕就把行李清单打印出来仔仔细细检查了好几遍，他自己出差从不那么麻烦，不过事关沈熹，他每次都是将清单核实了再核实的，主要是一些紧急用药和预防用药，甚至还带了急救包，正所谓有备无患，这些都不托运，而是放在登机箱里随身携带。

两个大男人出门以轻便为主，不过沈熹最近打了好几个跨国电话，主要是和伊安联系，让伊安在当地帮他们定两人住的公寓，还有准备几套衣服，周言谕习惯穿西装，沈熹带的全是休闲服，也没给周言谕带西装，只除了周言谕穿着去的那一套。罗马有一间十分有名的裁缝店，那间裁缝店专做男士衬衫西服还有礼服，沈熹报了两个人的尺寸过去，让伊安先去排个号。

周言谕在边上正收拾着，沈熹和伊安的对话听了一耳朵，这种事他都是随沈熹做主的，从小到大，周言谕很多生活用品都是沈熹买来他直接用的，要说他生活精致，那都是沈熹的缘故，沈熹若不给他买这买那，他一把牙刷一块毛巾一把剃须刀一块肥皂也就完事了。

沈熹也算不上精致，确切来说，他属于环保型人士，沐浴乳、洗发液、牙膏、洗手液或是肥皂、剃须膏等等都选择无污染纯天然产品，他往往会研究那些产品的成分，其一是避免经皮毒，也就是经过皮肤直接渗透的化学添加剂，一般吃进肚子里的东西会经由肝脏排毒，但是经过皮肤就是直接吸收的，一般来说，化妆品的问题最严重，沐浴乳洗发液就算有，也很快会被水流冲走，化妆品则是要涂在脸上很久的，因此沈熹给家里的女人们买化妆品也很小心谨慎，并将那些有害添加剂都罗列出来，让大家买的时候多加注意。其二也就是为了避免那些化学添加成分二次进入水循环，总的来说，环保就是从点滴做起，生活的细微末节都跟这件事有关，说得更直白一点，就是一个人擤个鼻涕擦个嘴都跟环保息息相关，用沈熹的话来说，就是一点都轻忽不得。

除了必需带的药品，周言谕把日常用品的处理权都交给沈熹，但凡沈熹觉得要带着的，都被他一股脑儿列在了清单上，多数日用品一直到出发当天都还要用，所以不能提前收拾，这几天能收拾的就是换洗衣物，这部分就是周言谕负责的了，沈熹只管把他要穿的丢出来，周言谕则很擅长将衣物叠得整整齐齐，每个都像小豆腐块，放在箱子里很容易翻找，一般两人外出，行李箱都是周言谕整理的，还包括了日常拿取，因为一旦被沈熹碰过，里面的东西就会乱成一团，沈熹也挺有自知之明，要什么直接开口，因而每次都让他有一种衣来伸手的感觉。

两人一个大箱子，一个登机箱就够了，如果在罗马买了东西，到时候直接打包寄回来，免得占用箱子的空间。

随着出发的日子越近，周言谕越是忙碌，大部分是工作方面的交接，他与沈熹一起离开，等于没有了统筹公司的人，不过公司管理层个个都是靠得住的干将，而且总有一日周言谕的权力还要下放，沈熹说这也是一次机会，看看管理层中谁能再往上提一提。

各种芜杂的事情过后，两人在出发前又去看望了沈奶奶，便让司机将他们送去了机场。


43 四十三 登机

两人是卡着时间去的，到了那儿刚好能换登机牌，将行李托运后，周言谕拖着登机箱，沈熹拿着登机牌，过了安检边防，沈熹看了看时间说：“先去逛一逛，上次来机场好像是两年前？”

“一年零九个月前。”周言谕说。那次是沈熹一个人去的，飞的国内，一般他不会放沈熹一个人飞，但那次飞机上刚好有人，自己又走不开，所以就记得比平常他陪着出去还要清楚一些。

沈熹弯了弯唇角，又说：“上次一个人就没逛。再买些伴手礼过去吧，中式的糕点什么的，给伊安的家人。”

“嗯。”周言谕这就往沈熹说的有糕点的卖场走去，沈熹跟在周言谕身后闲庭信步似的，下午机场的人流有些多，但有周言谕拖着行李箱在前头开路，后面的沈熹也不会被挤到。

“这排都是。”周言谕在见到龙井酥、桂花糕、绿豆糕等等的货架前就停了下来，他手中已经拿了购物篮，就等着沈熹往里面放东西。

沈熹专挑软糕，或者酥饼类，就这样也有十包之多，他每个都选了一包，这些都是礼品装，里面又是单独包装，算起来数量并不多。

“就这些吧，不然不好拿。”沈熹说。

“这个你忘了。”周言谕随手放了两盒山核桃仁进去，沈熹瞥了一眼，哦，这个是他爱吃的。

“那这个也要。”沈熹又塞了一包桃酥，周言谕很少吃零食，不过每次买桃酥，他偶尔会吃几块，因此每次去超市，沈熹都会买几包放在家里和办公室里。

结了账，手中又多了一个大包，沈熹也没让周言谕拎，他自己拎在手上，两人沿途又逛了几家商场，但没什么非买不可的东西，于是他们直接去到了候机室。

周言谕将登机箱放下，取出保温杯去装水。

出行其实是一件累人的事，尽管这一趟是直飞的班机，但仍是要在飞机上度过十一个小时，为了这个周言谕还专门研究了一下转机的航班，却没有找到更合适的，所有转机的行程几乎都在十五个小时以上，反而更令人疲惫，这样一来，直飞也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沈熹喝掉三分之一的水，把保温杯递回给周言谕，周言谕也喝了一口，这才盖上对沈熹说：“你在飞机上能睡就睡会儿。”到罗马是18点左右，距离那边太阳下山还有两个小时，还要乘车去市区，再吃晚餐，伊安说有接风宴，也不知道几点才能睡下。

“嗯，尽量睡。”沈熹拍拍口袋，那里放着他准备好的眼罩和耳塞。

这趟国际航班很准时，头等舱的位置也宽敞，可以躺下睡觉，十一个小时如果不能躺下，那腰骨都要坐僵了，不过沈熹一上飞机也还睡不着，毕竟这会儿才下午两点左右，真要睡，也要等到五、六点的时候再睡，更不用说还有飞机餐要用，这不飞机还没起飞，香槟就已经送上来了，沈熹端着慢慢喝，说实在的，这个香槟有点甜了，在嗜甜方面，他和周言谕都没有这样的偏好，两人喜欢的也都是红酒，但在飞机上没什么非做不可的事，机里机外都还在忙碌，显得他们特别悠闲，于是就这样端着香槟一口一口地喝光了。

“也就上了飞机能完全关掉手机，时间也好像慢了下来。”沈熹边喝香槟边说：“有人说手机就是狗带，永远都被牵着，但实际上人们如今也很难离开手机，工作生活好像都在这一台小小的机子上，每个人都低着头，注意力被手机牵动，外面的风景好不好与他们无关，哦，或者说，若是好，那也要用手机拍下来发在FB上。”他说着凑过去对周言谕说：“我们也注册一个吧，这一趟怎么说也是我们的蜜月之旅，一辈子也就这一次。”

周言谕莫名看他片刻，然后说：“你想去几次都行，我都会陪你。”

“那就从这一次开始记录，你说好不好？”沈熹也不去纠正周言谕正直得不得了的想法，他只管把自己想做的事情提出来。

“等下飞机，我就注册一个。”周言谕的效率一直都是最高的，而且沈熹要做的事，他就算不拿笔记下来，也会在心里将它调到首位，无论大事小事，都一样。

沈熹点头，就问周言谕：“我们俩一个账号，你说叫什么好？”

“你来决定。”

沈熹想了想，说：“就叫，‘不言而谕’吧。”

周言谕一愣道：“只有我的名字吗？”

沈熹微微一笑说：“不言而谕，不用说话就能明白，很适合你我，而且不用说话意味着沉默，沉本来就通沈，这个名字刚刚好，其实我更想叫‘谕之熹’啦‘熹之谕’等等的，可你不觉得会被公司的人说肉麻吗？”

沈熹自认不是个在意旁人眼光的人，可是秀恩爱也是要有分寸的，他可不想成为被员工八卦的主力对象，而且说到底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这恩爱其实还秀不起来。


44 四十四 就是初恋

前餐有寿司、鸭肉卷、奶油酥、沙拉、面包、鱼子酱、黄油和柠檬汁，每样都不多，品种丰富，味道也很是不错，沈熹和周言谕在绝大多数时候都不挑食，也没有过敏的食物，周言谕虽说不喜欢吃葱，却不会因为葱而过敏。

正餐是超级香嫩的小牛脸，佐以淋上酱汁的蔬菜，另有一杯红葡萄酒，沈熹边吃边点头，看来是满意的，周言谕见沈熹满意了，他便满意了，反之，若是他满意了，沈熹却未必会满意，因此一般来说，两人的吃食大多会以沈熹的喜好为准。

吃饱喝足，沈熹洗漱一番后就躺下睡觉，周言谕默不作声打开笔记本，在上面写写画画，约莫过了大半个小时，他也洗洗睡下了。

由于飞机过于平稳，这一觉睡得感觉有些长，沈熹醒来的时候，周言谕也醒着，很快热毛巾就送了上来，飞机迎着太阳一直飞，当北京时间进入凌晨，罗马的太阳还没有下山，这一天对两人来说也变得特别漫长。

“还有多久？”沈熹刚睡醒有些迷糊，问周言谕。

“再过三小时就到了。”周言谕说。

“哦，那很快，我睡了……四个多小时。”算了算时间，沈熹说。

“饿了吗？要不要吃点什么？”周言谕正在看菜单，又说：“有香料烤鸡胸、意面、蒜蓉烤面包。”

“意面吧。”沈熹说。

周言谕点了烤鸡胸，加了一杯咖啡，沈熹则要了一杯冰酒，冰酒也是甜酒，他刚刚喝过了红葡萄酒，又不能喝咖啡，于是只好选了酒单上还没点过的酒。

意面用的是牛肉酱，沈熹第一口吃下去眼睛就是一亮，随后卷吧卷吧卷了一勺递到了周言谕的嘴边，周言谕正切着鸡胸肉，递过来的时候张嘴将一勺面吃到嘴里，同时礼尚往来叉了刚切下的鸡胸肉给沈熹，沈熹尝了尝，便说：“比我想的要嫩，味道还不错。”话是这么说，但总归是飞机餐，他很是期待下了飞机后伊安请的那顿晚餐，毕竟距离上一次去罗马相隔了近十年，他根本不记得那会儿都吃了些什么，或许那时他的注意力一半放在建筑上，另一半全都在他懵懂的初恋上，他正是在罗马觉醒了对周言谕不一样的感情，同时也是在罗马决定将这份异样的感情藏起来，他曾对特雷维喷泉许过愿，可是一晃过去那么多年，也发生了许多事，让他下决心不再作茧自缚，他要将曾经那个愿望解禁，他更是把周言谕再一次拐来了这里，准备在罗马跟他度过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蜜月”旅行——至少对他而言，这次的罗马之行非常特别也万分重要。

用完餐沈熹又躺下了，戴着眼罩，耳边是窸窸窣窣的写字声，不知道周言谕在写些什么，沈熹漫不经心地想。周言谕一直都保留着用本子的习惯，沈熹在后来就不会再去翻看了，虽然周言谕一定不会介意，可是沈熹在那时却觉得要给周言谕更自由的空间，当然他最终没怎么做到，对周言谕依旧有着极为霸道的独占心，可是不去看他的笔记本这个习惯却是保留了下来，事实上两个人经常都在一起，还真没什么看的必要，发生过什么，有什么是将要做的，想什么，他差不多都知道。


45 四十五 情侣款晨礼服

飞机要降落了，周言谕收拾好了所有的东西，沈熹也坐好了，打开了遮光板，外边是白云的世界。

“每次看见白云，远山，或是浓雾，我就觉得那里面好像真的有神明。”沈熹说。

周言谕没说话，只是顺着沈熹的视线望出去，白色的云层很厚，很快飞机就好似陷入其中，再过了不久，就看到了山脉和矿坑，随着飞机越接近机场，建筑物也慢慢浮现在小窗内，这会儿怎么看都像是微缩模型，周言谕对罗马的印象并不是太深，只知道罗马建筑令沈熹着迷，但在他眼里，建筑只是建筑，除非是自己天天住在里面的，不然对他而言都是外物。

至于神明，周言谕不知道，可若有，他从心底里感谢神明，因为沈熹还在他的身边。

下了飞机，摆渡到机场，取了行李箱，就在接机口见到了伊安。

伊安夸张地挥舞着手臂，然后朝着他们飞奔而来。

“欢迎欢迎啊！太久不见了，有十年了吧！”伊安前半句说的是中文，但他也是临时补的，后半句就是意大利语了，他给了沈熹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又找周言谕，周言谕面无表情，并且退后了一步。

“哦，小周，你还是老样子！”伊安受伤地捧心说。

伊安个子和两人一般高，一头暗金色卷发，爱笑幽默，具有意大利人特有的自由感，他交游广阔，上学时就热爱交际，经常组织活动，同时又是个很有原则的人，也讲义气，细心会照顾人，是个相处时不会让人觉得累的人。

沈熹就在一旁笑，没办法，周言谕跟谁都不亲，从小就这样。

伊安也只是开玩笑，他接过大行李箱，把沈熹手中的一大包零食也抢过来拎着，在前面开路，边说：“我定了餐厅，你们在飞机上吃过了吧？现在不饿的话我们可以晚点过去，咱们先去住的地方。”

“都可以，沿着路线走吧，别忘了我们还要去量尺寸。”沈熹说。

“好咧！”伊安带着两人来到停车场，将行李箱都塞进后备箱里，开车载着他们往市区的方向走。

沈熹坐在副驾驶座跟伊安聊天，周言谕托着腮看窗外风景，耳边是前座两人不时传来的谈笑声。

“给你们订了广场附近的酒店，都说住我家就好了，怎么这么见外？”伊安加了句抱怨说。

“住酒店方便，我们会去你家拜访的，住就别了，麻烦得很。”沈熹对伊安也很随意，在别人家住比住酒店拘束，就算对方再好客，作为客人总要有客人的自觉。

“还是一样嫌麻烦呀。”伊安也就是说说，他知道沈熹的性格，看起来好像对谁都是笑眯眯的，其实说一不二，但他笑容可掬的，却不会让人觉得是被拒绝。

车子一路向东，时不时就能看见蜿蜒的特韦雷河，这条河是意大利第三长河，由北向南纵穿整个罗马。

临近太阳下山，车窗外通红一片，又好似夹杂着即将要褪去的金芒，聊着聊着，沈熹也没声音了，车子已行进市区，尽管刚才机场出来已到了异国，然而这一刻给人的感觉更甚，随处可见的敦厚石壁，粗大角柱，窄小窗户，一眼望去大多是水平线条，沈熹特别喜欢那些透露着神秘气氛的窗口和那十分有安全感的石壁，罗马建筑是哥特式建筑的铺垫，可它比哥特建筑要阳光和朴实，没有那种暗沉和压抑之感。

找了停车场将车停妥，伊安先带他们去裁缝店。

“你们就住那儿，奎里纳尔宫后面。”伊安停车的地方就在人民广场附近，他一面走一面往后头指了指，又说：“我之前问了这里的店主，定制起码要两次量体，一次试版，一次成衣试穿，再分别试穿，所以从今天开始你们至少要去店里四次，再等待修改才能完成。”

“没问题。”沈熹一口答应。

伊安看了看表，又说：“我们走快点，十分钟前就应该关门了，我好说歹说让店主给我留个门的。”

“那真是要多谢店主了。”沈熹说。

“还有我还有我！”伊安拼命指指自己，一面跟沈熹眨眼，说。

周言谕虽然知道要来这里定制西服，却从来也没有问过细节，但到了裁缝店里，他才知道原来沈熹定制的是两套西服，还有一套是礼服。

周言谕正站得笔直让店主给他量尺寸，沈熹排在他后面量，就听他笑着对店主说：“我们俩各定一套晨礼服，颜色款式都要一模一样。”


46 四十六 到达

店主是个英俊精瘦的大叔，他冲沈熹眨眨眼，给了他一个“我什么都懂”的表情：“放心，保管你们满意。”

已经延误了大叔关店门，他们就没多聊，量完了尺寸约了第二天再来就离开了，裁缝店距离住处比较近，刚才下车伊安就把行李带着了，方便一会儿入住，也是因为车停的有些远，餐厅的位置又比较偏，稍后还得开车过去，一路上伊安都在抱怨停车越来越困难的问题，沈熹附和着，说这个问题其实哪个大城市都一个样。

伊安十分用心给他们选了住处，在楼下办好了手续就跟他们上去溜达了一圈，宽敞的花园阳台，偌大的落地窗，温馨的客厅，悠闲的吧台，柔软的大床，窗外是一望无际的天穹，大半个罗马城尽收眼底，看的伊安自己都连连点头，沈熹俯瞰下去，就能看见一座漂亮的法式花园，闹中取静，又仿佛置身于建筑的海港中，感觉宁静安和。

“真不错，你觉得呢？”沈熹问走过来的周言谕。

周言谕点头，他环视阳台，沙发柔软，绿植环绕，完完全全给人一种度假的感觉，最重要的是阳台的视野非常好，既身在罗马城之中，又好似一个旁观者，静看罗马的风情与喧嚣，而他身边就是沈熹，就觉得这一刻有些什么不太一样了，大约是离开了家，身在陌生的城市里，可是无论在哪里，沈熹都在。

“我也觉得很好。”周言谕说。

沈熹笑了，伊安走过来催促：“你们要在这里住上大半个月呢，别看了，咱们去吃饭！吃饭！”

看样子，伊安是饿了，沈熹和周言谕被他推了出去，三人重新上路，伊安说起他预定餐厅的事来：“知道你们来就开始预定了，可惜有一家三星的要提前五个月预约，所以只能放弃了。”

三星说的自然是米其林三星，沈熹听了就说：“三星不三星的，都是米其林评的，每个人口味都不一样嘛，只要是本地正宗的就行，我不挑。”

“切，你不挑谁挑！最挑剔的就是你了！我还不知道呀！小周你说是不是？”伊安一语戳穿他，还问周言谕，周言谕却说：“好吃他不挑。”

伊安无语，说：“反正正宗不正宗，一会儿你吃了就知道了。”

“你选的我有什么不放心的，再挑剔也不会挑到你身上，谁让你伊安是个罗马通呢！”沈熹夸着伊安说。

伊安当仁不让接下这个头衔，一点儿也不谦虚，还说什么“绰绰有余啦”。

餐厅的位置足够偏，不是当地人估计还找不到地方，车绕来绕去不够，停车后还穿街走巷了一阵，然后就在幽深的长巷尽头，沈熹和周言谕见到了一家门面并不大的餐厅，餐厅温亮的光透过一尘不染的玻璃门散发出来，就好像在像他们发出邀请似的。

“就是这里了，别看门面小，里面可是别有洞天。”伊安说着率先走向餐厅。

正像伊安说的，里面别有洞天，主要还是在于餐厅的层高，这样的层高一走进去就给人一种幽静空旷的感觉，餐厅的光线也很好，敞亮明快又不失气氛，里面静静的，客人们的交谈声刚刚好，偶尔会有刀叉碰到餐盘的轻响，背景乐在餐厅里流淌，旋律优美动人，三人被带到了二楼临窗的座位上，窗外是另一条窄巷，路灯昏黄，行人鲜少，视野里大部分是屋檐、石墙和窗，到处都泛着一股悠久而古老的气息。


47 四十七 不是“败家子”

三人分别点了特色鸡尾酒、红葡萄酒、杜松子酒，西式餐点的摆盘精巧别致，每一盘端上来都跟艺术品一样，白色的大盘就像是画布，中央的图案从上往下看美不胜收，从旁边看则让人食指大动。

侍者陆续上菜，有奶酪酱汁红鲱鱼、海陆莴苣、鳎鱼黑松露、菊芋蘑菇羊腿肉、鳕鱼时蔬、蛤蜊浓汤、黑蒜意面、杏仁酱汁、秋季时蔬、火腿披萨、海藻鲑鱼、鹅肝酱浆果、吞拿小牛肉、白鱼柠檬蔬菜海胆、意大利饺子、芝士凤尾鱼，这些之后就到了甜品时间，好在甜品分量都不算大，最终三个大男人还是用各自杯中的酒做了收尾。

一面用餐，一面聊这几年各自的经历，主要是沈熹和伊安在说，周言谕听的多，说的少，沈熹和周言谕的经历都在一块儿，一个人说也够了。

回忆当年也占据了挺大一部分，伊安晃着杯中的酒，笑的很是缅怀：“时间过得真快，一晃就那么久了，我都结婚了，孩子都七岁半了。”

“最初见你的时候还是在摄影社，拿着相机满校园乱窜，应该没有哪个角落没被你拍过。”沈熹说。

“那是的，现在也保留这个兴趣，就是时间少了。”伊安叹息着说。

“长大了，该做正经事了，过程都一样。”沈熹笑说。

“再也没那闲工夫在暗房里折腾几张照片了。”伊安对摄影的痴迷还体现在复古上，他所有喜欢的摄影都跟五六十年代有关，他收藏的相机大多数是机械相机，上卷过片，甚至对焦都是手动的，伊安常说摄影的乐趣对他来说并不是最终的成品如何，而是这个成品出现的过程，那时他在暗房里成天就是调曝光放大照片，现在成为他妻子的女孩儿那个时候整天都找不到他的人，不过每次当伊安拿着相片献宝似的给她看的时候，那些等待也都如烟消云散，相片里的主角永远都是女孩儿自己，她在晴空下笑的无忧无虑，眼睛像是弯弯的月亮，笑容灿烂夺目，这都是伊安带给她的。

“你找几天给我们做向导，照片都交给你拍，知道吗？”沈熹叮嘱说。

“知道知道！包在我身上！等那几身衣服做好，顺便也让我拍几张，争取把你们拍得跟杂志上的模特一样英俊好看！”伊安拍拍胸脯说。

沈熹摸着下巴问伊安：“说起来，我们公司模特演员挺多，不然你带着妻子孩子去我那边工作几年吧，专职摄影师，怎么样？”

伊安瞪他一眼：“不怎么样，别诱惑我，当年我也是考虑过的，兴趣当工作，未必是最好的选择，你们不也一样吗？”

沈熹摇头：“我不一样，家里本来就有产业，言谕怕我一个人忙不过来，就来帮我，至于我们俩的兴趣，我本来就从没想过要拿来赚钱，毕竟我对别人家的房子没兴趣，至于言谕，他那兴趣可赚不到太多的钱，养活我估计都困难。”

伊安听的直笑：“言谕的兴趣是厚积薄发，要靠时间堆积的，更何况你还是个败家子。”

“我哪儿败家了？”沈熹无辜地道。

“吃的挑，穿的挑，用的挑，你这样的花销肯定大。”伊安毫不留情地指出。

沈熹才不认，看向周言谕问他：“我有挑剔到败家子的程度吗？”

“没有。”周言谕想都不用想，要说败家子，沈熹根本不够格。

伊安“切”了一声说：“小周才最没发言权，你说什么他都帮着你。”

“我倒是觉得这是我们对‘败家子’的定位不同。”周言谕很直白地说：“并不是挑剔才是败家子，相反，我认为沈熹的生活习惯是非常节简的，他用的东西精挑细选，因此永远不会浪费，再加上他考虑得周全，从来也不会有买错买多的情况。”

伊安不是才认识周言谕，对周言谕总是一板一眼的言行举止熟悉得很，尤其在维护沈熹这方面一直都是滴水不漏的，沈熹那样挑剔的人，居然也能那么义正词严说成是“节简”，关键是他还没办法反驳，因为周言谕说的还真的挺有道理的。


48 四十八 解禁

“有一个词可以形容我这样的，叫做‘精打细算’。”沈熹越听也越觉得就是如此，不禁在一旁附和。

“什么精打细算呀，我看是夫唱夫随。”伊安没好气地说。

沈熹笑嘻嘻地拨着面条，周言谕见状，把自己手上还没吃的那盘跟他换了：“这个你尝尝，胡椒味没那么重。”

沈熹不怎么挑食，不过口味不喜欢太重，面里的胡椒多了，他吃的速度就慢了，周言谕比沈熹接受度高，看他用叉子拨弄面条也不吃，就看出来了。

换了一盘，沈熹肯吃了，伊安笑他：“还说不挑？”

沈熹就得意：“我和他又不分彼此，而且谁都有不爱吃的食物，你别说你没有？”

“我就没有。”伊安说。

“怎么可能，我记得那次去中华街，你就死活不肯吃臭豆腐。”沈熹揭短说。

伊安瞪大眼睛，直呼冤枉：“臭豆腐那能叫食物吗？”他完全不承认那么臭的东西是应该吃进嘴巴里的。

“这有什么，榴莲不臭吗，纳豆不臭吗，干酪不臭吗？”沈熹堵得伊安没话说：“谁没个喜欢或讨厌啊，特别臭和特别香的食物每个人的标准也不一样嘛。”

伊安很想捂耳朵，不听不听不听。

他干嘛要一个人来接机呢？留在家里陪妻女不好吗？

一对二啊，数字上来看就已经没胜算了。

有个帮他掩护挑剔挑食的自家人了不起啊！

叙旧加吵闹，就好像回到了大学里，尽管中间相隔十年，可聚在一起的时候，却并不觉得时光在他们身上留下什么距离，十年其实并不短暂，足够发生许多事，人也会变，可年少时的友情却不会变，时间越长感情反而越深。

用完晚餐伊安将两人送回住处，跟沈熹说让他随时电话联系，就摆摆手离开了。

“吃太饱了，要不要下去再走一走？”沈熹回身就对正打开行李箱的周言谕说。

“那走吧。”周言谕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放下手上在做的事就去拿钱包和房卡。

沈熹拉着他去的第一个地点就是特雷维喷泉，喷泉就在他们住的酒店旁边，要不是刚刚伊安在，他连吃饭的时间都不想耽误，就等着去那里将当年的那个愿望解禁。

周言谕跟着沈熹来到喷泉前，入夜的罗马城依旧喧嚣，许愿池边上围着许多人，灯光将海神波塞冬照的有些神秘，背后建筑物高耸巍峨，诸神形态各异，个个庄严肃穆，居高临下看着池面。

周言谕当年也陪着沈熹来过这里，毕竟是许愿池，他也曾丢下一枚硬币，许下三个愿望，第一个是沈熹长命百岁，第二个是沈熹的家人平平安安，第三个是沈熹要开开心心。虽然根据罗马人的传说，三个愿望里有一个必须是“再回罗马”，然而他并未许下这个愿望，却还是因为沈熹的缘故重新来到了这里。

沈熹也许过愿，他还记得那时沈熹的表情有些凝重，可是当他转头看自己的时候，露出的笑容又让他安心，这就是他想看见的沈熹，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沈熹。

时隔十年，沈熹背对着许愿池又扔进一枚硬币，心中念道：十年前，我曾经在这里许下放言谕自由的承诺，十年后的今天，我来这里，是想收回这个承诺，因为我并未做到，不仅做不到，我还要将言谕牢牢抓在手心里，绑在我的身边，让他身边只有我，我会对他好，好一辈子，好生生世世。


49 四十九 夜游

周言谕敏锐地察觉到沈熹整个人好像有什么不一样了，虽然很是细微，甚至都无法形容是什么地方变得不同，可是他总觉得沈熹的情绪仿佛在离开许愿池之后变得更好，更畅快了。

周言谕知道沈熹一直都在期待罗马之行，就好像罗马有什么在等着他一样，又似乎他要在罗马做些什么，许愿池是沈熹第一个奔去的地方，在许愿过以后，沈熹的肩头都好似轻了许多，像是卸下了什么重担一样，以周言谕对沈熹的熟悉，他尽管能感觉到些许不同，可到底没有长在沈熹的脑子里，所以究竟是怎么回事，周言谕不得而知，只是他暗自留了心，想从蛛丝马迹中找出来会是什么缘故。

这天他们沿着许愿池一直走到了特韦雷河，沈熹还在阿尔腾普斯宫外围绕了一大圈，这是罗马国立博物馆的其中一个分馆，这个点早就已经闭馆了，周言谕问他要不要安排到行程里，在开馆的时间再来看，沈熹就说随缘，又说：“我知道这里，里面大多都是雕塑，这是后来扩增的博物馆，属于文艺复兴风格宫殿，有机会经过可以进去看一看，不必特地过来。”

阿尔腾普斯宫隔壁就是罗马拿破仑博物馆，走上贝尔托一世桥，在桥上欣赏了特韦雷河的夜景，而后又沿着特韦雷河经过了博尔盖塞宫和和平祭坛博物馆，“对我而言，整个罗马仿佛就是一个巨大的博物馆，这些都是博物馆里展出的建筑。”沈熹一边说一边路过这些或宏大或繁复的建筑，两人一直走到人民广场，再从另外一条路回到酒店，只是沈熹似乎仍兴致高昂，拉着周言谕要去歌剧院。

“不累吗？”周言谕问他。

沈熹摇头，而后变戏法似的变出来一张门票，周言谕愣怔，他是没想到沈熹竟然还准备了这个，吃惊之余，心想或许这也是沈熹的期待之一。

时间当然是算好的，这是当天的夜场，位置在最高的一层，剧目是耳熟能详的《朱丽叶与罗密欧》，沈熹对周言谕说：“这部剧谁都知道发生了什么，可是我知道你从来就没有看过。”

周言谕并不否认，说：“我不像你，没有欣赏艺术的细胞。”

沈熹笑说：“不用你懂得欣赏，你只要愿意陪我看一场就行。”

周言谕有些意外：“你没看过？”

歌剧、音乐剧，沈熹都是会看的，在喜好方面，周言谕和沈熹并不重叠，因此或多或少只是大致知道和了解，而不会连相互看过什么都一清二楚，而且沈熹也不是看个歌剧都要周言谕陪同的人，有时候他看见想看的歌剧打个招呼就去了，所以如此经典又大众的剧目，在周言谕看来，沈熹一定早就看过了。

沈熹摇头，回答说：“所有的版本我都没看过。”

“为什么？”周言谕不解，特地买票来这里看，必然不会是不喜欢的。

沈熹看着周言谕，笑了，只说：“没有合适的机会，而且，悲剧不喜欢一个人看。”

周言谕不疑有他，下意识觉得是自己工作太忙了，沈熹才没叫他。

“以后你可以告诉我，我提前把时间空出来。”他说。

沈熹就知道会这样，只要是他开口，周言谕什么事都会答应，这一点都不稀奇，可是沈熹自知他越来越贪心，他是要周言谕的陪伴，而且不单纯只是陪伴，他是希望周言谕能将整颗心都放在自己身上，就如同他那样。

但其实周言谕已经是如此了，沈熹也知道，若说周言谕的陪伴出于习惯，那么他的克制也早就是养成的习惯，只是当爱情来临，理智总在被冲动挑战，他那根绷了十年的弦刚刚松开了些许，所有十年间克制的爱恋一不留神就会占据他的心神，他一面不想吓坏了周言谕，一面又想将他最深的秘密告诉周言谕，《朱丽叶与罗密欧》只不过是个幌子，这是一部爱情悲剧，他尽管没看过，却早就听说过，意大利的艺术家们将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改编成了一部时尚音乐剧，剧中朱丽叶死于心碎而非用匕首自刎，他有时候会想象若他的爱情最终被周言谕拒绝，那么他一定也会心碎而死，可是很快他又自我否决，只因这就好像他在用死威胁周言谕的感情一样，他知道周言谕最是珍重自己，致使他不能也不愿去碰触这条界线，然而好多事又非要靠自己争取不可，如果他不说，那么周言谕永远都不可能知道，因而这一趟罗马之行，是他给自己的唯一一次机会，倘若成功，那么得偿所愿，若是失败，回国后他便维持原状，将所有的爱恋全都留在异国他乡，从此以后只字不提。


50 五十 曾经的失去

歌剧院之所以是歌剧院，最注重的其实就是音效，半环绕式的空间在任何一个位置都有绝佳的现场体验，当然主要是在听，若是池座，那么也是观赏的最佳位置，然而沈熹将一切都准备好了，他给了周言谕一只望远镜，只因沈熹不喜欢池座，要求伊安买了包厢，而且还是最顶楼的，位置当然是居中的，可到底距离舞台有些远，若是真的要欣赏表演，还得依靠装备。

对沈熹来说，这是周言谕生平第一次看歌剧，他当然要考虑周全，也想给周言谕一个最好的观剧体验，无论他最终会不会喜欢上看歌剧。

事实上周言谕很快就沉浸到了剧情里，或许是主演们美妙动人的歌声，亦在于他们表演时真切的情感，更因为那是个注定无法避免的悲剧结局，在此之前周言谕对于类似明明知道是悲剧却仍有人愿意花时间观看的事情并不理解，然而当他自己也看进去了，就知道这个故事一直流传至今是有道理的。正如同“故事”的流传，他们自己在投资拍的电影也是一样，都是人们所需要的，而故事里最重大的一个元素——爱情，自古流传，从未消失，尤其悲剧比喜剧的传播力要大得多，周言谕觉得那或许是因为幸福的爱情故事能打动观众，让观众开怀，温暖人心，可壮烈的爱情故事却能让人感到震撼，令人产生共情，以至于铭记在心。说到底，这世上完美的爱情终究难寻，对于幸福每个人都充满了渴望，相信的却少，能把握住的更少，而人性所造就的悲剧却总在发生，共鸣就来得比幸福美满的故事要更快也更契合。

尽管被剧情打动，周言谕仍在心里理智地分析，不过当他看到结局时，却忍不住拧紧了眉，然后，他就抓住了一旁沈熹的手。

这一场歌剧沈熹分心的厉害，这大概也是他首次这样看一出歌剧，总在琢磨这段言谕看见了会怎么想，那一段言谕又是什么感觉，别说，就是这样欣赏歌剧，居然也别有一番滋味，也就是到了最后的结局，沈熹心中才忍不住唏嘘，他能体会失去爱人的悲伤，曾经他就以为将要失去周言谕，那是一段只有他自己才最清楚的黯淡时光，就好像他的世界失去了光。他自小患病，尽管从来不缺乏家人的疼爱，可是直到周言谕到来之前，他都是寂寞的，他没有玩伴，也没有能交心的人，他是家长眼里的乖孩子，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也是一个身患先天疾病的可怜孩子，沈熹见多了人们眼里的疼惜、怜悯和同情，没有人知道其实他最讨厌这样的神情，连同一些关爱他都开始排斥，不过当惯了好孩子的他也很难扭转人们眼中的印象，他也就一直戴着面具似的当个被供起来的易碎品，直到周言谕的出现。

那是个跟他一般大的孩子，小小的一个一言不发，那时候他觉得这个孩子跟他同病相连，大人们看他也是那样怜惜那样同情，沈熹几乎是第一时间就将他划到了自己的地盘里，归为了自己的同类。

他开始学着照顾小小的周言谕，努力跟他沟通，他不再是一个只被人们同情的孩子，逐渐变成被人需要的存在，他和周言谕的羁绊从那一刻起就诞生了，他们互相需要，互相依靠。

他至今还记得高中校园时那棵榕树下一名女生将情书递给周言谕面前的一幕，正是这样的一幕让沈熹若有所思，在那之后他逐渐意识到自己的感情归属，到了大学，沈熹就再也没法怀疑自己对周言谕的独占欲，然而他到底还是不能就这样将周言谕拉下水，他尝试放手，看着琳达自然又随意地挽着周言谕的手臂，仿佛周言谕变成了她的，那段时日的煎熬只有他自己才清楚，他就是在那时尝到了失去周言谕的痛苦，若不是后来琳达和周言谕分了手，那么他很可能也会因为心碎而死吧，谁让他的心脏原本就脆弱，多年来他已经不太有易碎品的自觉，可就是在那时，他又回到了小时候的孤寂里，又戴回了那张假面具，他的世界就只剩下了他自己。


51 五十一 生死相许的爱情

沈熹回握住了周言谕的手，轻声问：“怎么了？”

彼此的温度通过掌心传递给对方，周言谕看向沈熹，后者眼底深邃一片，似有重重迷雾，有什么就在迷雾后深藏着，说不清道不明，大约是刚看了那样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恍惚间他不禁想到了商郅郁和庄栖云，这是距离他最近也是最令人觉得震撼的一段感情，尽管他们还没有在一起，然而他知道将来他们注定会走到一起，那么这样的爱情会发生在沈熹的身上吗？也会有人让沈熹爱到如此不可自拔的地步吗？

“没什么。”周言谕轻轻摇头，他抓着沈熹的手，心底升起一种不想放开的念头，他守着沈熹那么久，原以为要长长久久，可是万一真的出现了一个能令沈熹生死追随的人，那么他应该放手吗？能放得开手吗？大学时的珍妮弗并没有到这个程度，因此那时他理所当然继续插手沈熹的事，然而罗密欧和朱丽叶的爱情故事告诉他，一旦遇到了爱情，会让人失去理智，仿佛什么都是可以抛弃的，这在他看来，多多少少有些匪夷所思，他也不是沈熹，尽管他们从小在一起，一直未曾分离，就好像一对兄弟那样，可是沈熹其实比他感性多了，必然也比他更容易陷入爱情里。

沈熹将周言谕的欲言又止看在眼里，却不多问，也不挑明，只是问他：“怎么样，第一次看歌剧，有没有什么感想？”

周言谕点头，如实回答：“歌好听，故事也感人，就是觉得作者有点过分，结局非要这样设计，有赚人眼泪的嫌疑，不过我觉得也是时候投资一本爱情悲剧了，我们投资的好像都是动作大片，类型确实少了点。”

沈熹闻言忍不住笑了：“你啊你，现在是谈工作的时候吗？”

周言谕推了推眼镜，摇头：“你问我感想，刚刚我就是这么想的，你呢？”

沈熹说：“我啊，我也觉得作者很过分，他们的相遇注定是悲剧，用一对情侣的牺牲体现两个家族的世仇之深，或者说，用世仇阻隔了一对相爱至深的人，这完全就是标准的悲剧模式，可是，爱情就是这样不可抗拒，遇上了就无论如何都逃不开。”

沈熹这么说的时候看着周言谕的眼睛，神情微笑也认真：“让人生死相许，至死不渝。”

在沈熹说出最后半句话之前，周言谕只是听着，可最后那两句，却让周言谕的一颗心蓦然震动。

生死相许，至死不渝。

周言谕因此而失神，这八个字里有两个“死”字，仿佛对应了罗密欧和朱丽叶双双殉情的结局，爱情，真的会让人要死要活的吗？

“走吧，我困了。”沈熹一直也没放开周言谕的手，就这样牵着他离开包厢，顺便中断了这个话题，不让它再延续，说实在的，沈熹难得有没把握的事，他很清楚周言谕不会因此而离开他，可他要的是周言谕全部的爱，少一分都不可以。


52 五十二 拍照

虽然找了伊安做向导和摄影师，但是第二天的行程就只有沈熹和周言谕两个人，受了伊安的影响，他们也喜欢用胶卷相机拍照，这天沈熹手上就拿了一台禄来双反，这一日天气晴好，太阳光照非常适合用这台相机，再加上他们去的是古罗马斗兽场，大型建筑就是要用这样的中画幅机子才能拍出宏伟壮阔的感觉，沈熹一个劲拍，有时候也会让周言谕去他指定的地方站一张，周言谕手上则拿了另外一台普通画幅的旁轴相机，他专门对着沈熹按快门，无论是他介绍斗兽场的历史，或是对斗兽场的数据侃侃而谈，又或是有些着迷地低头看取景框的时候，都被周言谕收进了那台小小的旁轴机里。

斗兽场十年前沈熹就逛过好几次，如今他们住的地方又恰好离斗兽场挺近，于是无论如何这里都成了这天游览的第一站，罗马就如同沈熹说的那样，整一个就是个大型的城市博物馆，到处都是古建筑，随便怎么走都有名胜古迹，他们一早沿着帝国广场大道往斗兽场的方向走，路过的不是神庙就是圣殿，沈熹还没走到斗兽场就已经消灭了两卷胶卷，等他穿过了提图斯凯旋门，第三卷又只剩下十张不到了。顺带一提，沈熹消耗的是十二张一卷的胶卷，周言谕手上的相机可以拍足三十六张，是沈熹的三倍，因此他们准备的胶卷数量也是一比三，足够沈熹消耗。

“找人给我们拍合照。”周言谕正走着发现沈熹没跟上来，又折了回去，就听沈熹跟他这么说，同时他也找好了目标，是一对情侣，其中男方脖子上也挂着一台相机，他上前对他们说了什么，男方很乐意地点头，沈熹便将手上的相机底交给了对方。

“哇喔，禄来，这是台老相机了。”拿到相机的男人吹了个口哨，用意大利语说道。

“是啊，60年出生的老相机。”沈熹也用意大利语对男人说着，又把用法简单教给对方，就拉着周言谕去到他看好的位置。

男人低头摆弄了一下相机，他的女朋友也凑过去看，沈熹搂着周言谕的肩膀，和周言谕靠得很近，对着镜头笑的很是开怀。

“笑一下哦，要拍了。”男人对着两人道。

沈熹知道周言谕不苟言笑的，就连拍照也是一样，于是就把手移到他的脸侧，将他的脑袋轻轻掰向自己，他也再往周言谕的方向靠，两个人脑袋碰脑袋，一副相亲相爱的模样，一下子就弱化了周言谕一本正经的表情，从取景框里看他因为歪着脑袋的缘故跟脸上的表情产生了一种很奇妙的反差，而一旁沈熹的笑意只显得更深了一些，男人抓准时机按下快门，“咔嚓”一声，这一幕就被摄进了小小的镜头里。

“再拍一张。”沈熹做了个手势，便站到周言谕的背后搂住他的脖子，从周言谕背后露出脑袋，周言谕很是自然地往后靠，这就又是一张。

见状，女友跟她的男朋友咬耳朵：“他们一定是一对。”

男人正对沈熹做了个OK的手势，同时跟女友说：“我也这么觉得。”

沈熹过来取相机，并道了谢，女友已及迫不及待地问了出来：“你们是恋人吗？”

沈熹看了一眼距离他没几步远的周言谕，悄悄对女友说了一句：“我正在追他，你觉得我能成功吗？”

女友闻言一愣说：“怎么会？我居然看走眼了，你们看起来就很相配啊！”

沈熹笑了起来，那张本就俊美的脸因为笑而显得万分倾动，让人一时间移不开视线，然后他说：“谢谢你，可爱的小姐，也祝你们幸福。”

祝福的话语总是令人心生愉悦，尤其是从这样一名长相出众的东方男子口中说出来。

“谢谢，也祝你成功。”

双方道别，沈熹看向周言谕，后者正拿着相机对着他，沈熹想都没想，就又冲镜头露出了一个笑容。

“咔嚓”一声后，周言谕满意地放下相机。


53 五十三 新礼服

继歌剧后，沈熹又拉着周言谕去看了一场电影，那是一个小型放映厅，可以自己选片，而且专放老电影，沈熹选的又是一部耳熟能详的片子，《罗马假日》。

这是他们在罗马的第三天，周言谕在看电影的过程中逐渐发现了这三天的行程似乎全部都是围绕着电影里出现过的景点在走的，不过他们住的地方附近就已经囊括了电影里大部分的景点了，周言谕看得认真，看的时候一点也没有觉得电影里和电影外相隔了大半个世纪，短短五十多年时间对于这些早屹立了上千年之久的古老建筑而言就只是一瞬的时间，这也是受了沈熹的影响，他在看剧情的同时也关注那些建筑，电影虽然是黑白的，可依然将罗马建筑的古老宏伟还有随着时间沉淀的下来的那种历史厚重感都拍了下来。

他觉得自己大概有些明白沈熹因何喜欢罗马了，沈熹喜欢有故事的人、事和物，只因故事赋予了他们各种意义，沈熹从不单纯因为外表或者别的因素就被迷惑，在某种情况下，沈熹是个坚定无比的人，要么一切达不到他的心里，但凡被他放在了心上，那么就不大容易被改变。

走出放映厅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沈熹对周言谕说：“饿了，想吃什么？”

“你不是说披萨和意面不想吃了，去吃鱼类吧，鱼类和浓汤，好不好？”周言谕一面说一面低头在手机上查找附近专做地中海料理的餐厅。

“好。”沈熹看周言谕认真的侧脸，当他完全放任自己的感情倾泻之后，对周言谕的喜爱就又上升了一个程度，有时候沈熹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个痴汉了，怎么看周言谕都看不腻。

最后两人选了海鲜饭，是属加泰罗尼亚料理，这家餐厅的海鲜饭烹饪和用料与他们之前吃过的西班牙海鲜饭不太相同，米饭特别软，他们还要了一盘铁锅炖海鲜和烤海鲜，沈熹专门叫了一份烤章鱼爪，海鲜蛋白质多，吃了不好消化，又已经是大晚上，因而他们每样都只点了一份，两人分着吃干净。

这天晚上沈熹早早地就睡了，比前两天都要早，一般沈熹睡了周言谕也不会睡得太晚，旅途在外人的身体总是很疲惫，可是精神却又很亢奋，但这两点在他们身上都没有反应出来，大约也是这并非两人第一次来罗马的缘故。

沈熹在半夜里忽然醒了过来，黑暗中他静静凝视周言谕的睡颜，周言谕侧着睡的多，仿佛是睡着后下意识朝向他的守护姿态，于是沈熹总是一转头就能看到他，就跟这么多年来周言谕总在他身边，他什么时候回头他都在那样。

沈熹克制着没伸手，闭上眼睛又睡了。

一夜过去，第二天天气大好，伊安早早地就来了，带着他的宝贝哈苏相机，十分精神地敲开了酒店房间的门。

“早！今天你们的任务就是认认真真当我的模特！”伊安开门见山，笑的一脸愉快。

沈熹意味深长地看了伊安一眼，伊安回了他一个“我都懂”的眼神，周言谕正在阳台布置早餐，早餐是之前就叫上来的，沙拉必不可少，还有烤面包和煎鸡蛋，沈熹早餐喜欢帕尼尼和牛奶，咖啡是周言谕的，伊安来了正好把意面给他吃，这是套餐里本来就包含的，周言谕又额外给伊安冲了一杯咖啡，三人坐在开放式的阳台上悠闲地用餐，伊安说他看了他们两人的FB，知道这两天他们压根没走远，就问他们之后几天要不要去远一点的景点玩？

“唔，一个半小时以内的车程都可以接受。”沈熹说出了他的条件。

“好咧，满足这个条件的地方挺多的。”伊安喝着咖啡，又说：“刚刚裁缝店的店主打电话给我，说你们的衣服已经赶制完成了，今天正好，穿上让我拍几张照片再说。”

“去哪里拍？”沈熹状似随意地问。

“兰特庄园，那里人少，风景好，很适合拍正装照。”伊安说。

周言谕一般对沈熹的安排不会有什么意见，可是当他看见伊安指明的要拍的“正装”的时候，还是有些愣怔了。

“穿这套拍？”周言谕是穿惯西装的人，这本是他以为的正装，哪里知道他们指的正装原来是定制的那套晨礼服，而不是顺带定的另外一套日常穿的西服，不过后来他一想也就明白过来，晨礼服能穿的场合并不多，都已经定制了，总不能任它埋没在衣橱里，沈熹既然这么有兴致，他当然要奉陪。

“好看！”伊安看着一前一后从更衣间里走出来的两人，本来想说的是“般配”，临到嘴边改了口。

晨礼服上下身颜色不一样，有背心和长裤，背心双排扣，突出了两人的大长腿，礼服为剑领，前面只有一个纽扣，前门襟向后向下呈人字型拖下，后摆圆形，腰围下摆开衩，黑色袜子和皮鞋，还有大礼帽和领带，整一套全都是裁缝店里配齐的。

两人的晨礼服颜色是一样的，但是细节不同，比如领带的款式，比如长裤的花纹。

三人跟店主道别，店主将他们送到店门口，笑着让他们有需要再来，并留下一句祝福语。

因为接下来还要拍照，两人就没再换装，这样标准的一身出了裁缝店，一路上受到不少瞩目，最大的原因还是在于沈熹和周言谕外表出众，伊安走在前面也是昂首阔步，颇有种引以为傲又沾沾自喜的感觉。

作者有话说：

来晚啦，祝福大家中秋节快乐！！！


54 五十四 兰特庄园

兰特庄园，建于十六世纪，是一座设计精巧优美也充分体现了意大利文艺复兴园林特色的庄园。

“‘花园不是造出来的，而是长出来的’，这在我看的一本讲述罗马的书里写的。台地是意大利林园不可或缺的特征，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巴洛克园林盛行，实际上就是由维尼奥拉这样的造园风格大师推动的。”沈熹也是第一次踏足兰特庄园，此前他并未来过，却对兰特庄园的建筑大师维尼奥拉称颂非常。

从通往巴涅亚中心广场的低门进入庄园，仿佛一条通往童话故事里的幽密小径，随即入目的刺绣花园便吸引了三人的视线。

以植物修剪成的几何图案铺满地面，犹如在地面上的一场大型刺绣，又如同铺陈了立体的纯绿色花地毯，它们围绕着一座小型的古典喷泉，池水静谧，红蜻蜓在池面上点出了小小的水花，透明的翅膀偶尔在阳光下折射出漂亮的光点，随着那些光点划出的优美弧度，它们像是精灵般又出现在了不远处。

幽静而美丽，是进入庄园后最大的感受。

“来！就在这里开始拍吧！”伊安大手一挥，道。

两人为了拍摄轻装下车，什么都没带，所有物品都留在了车里，只有伊安背着一个大背包，天光大好，没有打光板也不需要闪光灯，一切都依靠自然光，同时用最适合的光线来取景，沈熹和周言谕在伊安的指导下开始了这一天的兰特庄园特别之旅。

不得不说伊安选了一个非常适合拍照的地点，首先庄园并不是很大，在拍照时能完全兼顾游玩的性质，尽管有时候景点太大只能走一半留一半也是一种遗憾的美，然而他们并不想在今天留下遗憾，尤其对沈熹来说，他希望得到完美。

整座庄园以流水贯穿，一路延伸至庄园至高点，沈熹在庄园最里面的大水喷泉驻足，伊安尚在不远处调整光圈，耳边是涓涓水声，这里便是水流的源头，建筑师从附近的山上通过水渠引来了水源，此刻正“哗哗”落至地面的水池中。

兰特庄园闻名遐迩的链式水系，便是从此处开始，在庄园入口的喷泉池结束。

沈熹走到居中人像雕塑边，对着周言谕唤道：“言谕。”

周言谕正沿着石子砌的墙走到流水边，听着流水声，看着郁郁葱葱的绿植包围的石墙，听见熟悉的唤声便转过头。

沈熹负手立在石雕前，那是个头像雕塑，嘴巴半张，仿佛又一个真理之口，沈熹面朝他微笑，阳光斜斜落在他的肩头，他的脸就在阳光下，眼睛里仿佛闪着光，身形在晨礼服的衬托下只显得更为修长挺拔，他静静站在原地，并不挪动一步，周言谕已习惯性地走向他。

“言谕。”沈熹在周言谕走近后，又唤了一声。

“怎么？”周言谕直觉沈熹要对他说什么，轻声问。

沈熹一直到周言谕在自己的面前站定，这一刻他罕见地感觉到了紧张，几步的距离他觉得很是漫长，又觉得过于短暂，这就好像他们相伴相知的二十多个年头那样，既漫长又短暂。

他定定看着周言谕，看着周言谕眼镜后那双从来都是从容沉静的黑眸，他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这双眸中会不会出现他不愿看见的情绪，可是无论如何，这一刻他已经没有了选择，这是他深思许久后做下的决定，也是他预谋许久的情境，更是他为了将来、为了他的爱必须要做的事。

他对周言谕又笑了笑，开口说：“言谕，有一句话，我一直想对你说——”

周言谕刚想问“什么话”，就见沈熹单膝下跪，从身后取出一捧花束，递给他并抬头看他说：“言谕，这是我向你的求婚，我爱你，比你所知所想的更爱你，我会好好保重自己，因为，我要一辈子跟你在一起。”


55 五十五 预谋

周言谕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沈熹说的是什么，他在沈熹向他单膝下跪时就怔住了，随后，他对上沈熹那双漆黑的深眸，在那里有着他从未见过的深情，明明是同一个沈熹，可此刻他对他忽然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沈熹说：我爱你，比你所知所想的更爱你。

周言谕在感情上或许迟钝了点，但对此并不是全然陌生的，身边也不乏有人向他表白，只不过都被他拒绝了，他只是不曾想过，距离他最近的沈熹，他一心要守护的人会在此时此刻以这样庄重的姿态和如此高调的形式向他示爱。

他爱沈熹，毋庸置疑，可是他也意识到了此刻沈熹口中说的“爱”是什么，那不再纯粹是亲情，还有爱情。

爱情，周言谕自小到大都没有碰触过，至多只有喜欢，因此对他来说，爱情是十分陌生的事情。

然而也就在同一时间，仿佛幻灯片那样，从沈熹提议出柜，到去老宅，再在公司公开，然后来到罗马，带着他看歌剧看电影，以及如今两人身穿一模一样的礼服拍照的这所有的一切，为的原来就是这样一个时刻。

沈熹对他产生爱情这个事实，令周言谕吃惊，甚至可以说是震惊，然而沈熹怀着爱意默默将一切都打点好，不曾透露只字片语的做法又让周言谕很难不产生一种心脏微缩的感觉，他替沈熹的爱感到心疼，因为沈熹这份爱意的对象是自己，沈熹却并不曾表现出一丝一毫，直到现在回想起来，周言谕才恍然大悟，或许终究是自己太迟钝，才将之彻底忽略。

念头芜杂，他甚至想到了庄栖云对商郅郁的苦苦追求，至今他们仍未在一起，然而他不是商郅郁，沈熹也绝不是庄栖云。

想到这里，周言谕弯腰接过沈熹手中的那束花，那是一束小雏菊，花束不大，不然沈熹也无法藏得住，他把沈熹拉起来，自己蹲下身轻轻拍去沈熹膝盖上的尘土，这是他的沈熹，不是其他任何人，沈熹对他做任何事，付出任何感情，他都能照单全收，他没必要在爱或不爱中迷茫，沈熹给予的只会多不会少，同样的，对沈熹，他也只想给他更多，只要是沈熹想要的，他都给。

“我们当然会一辈子在一起，只要是你的愿望，我都会满足。”周言谕仰头看沈熹，说。

沈熹笑开了，将周言谕拉起来。他有足够的耐心，一点一点送出自己的爱意，就像温水煮青蛙，而不是一开始就设法谋求周言谕全部的爱情，所有的求不得都是来自有所求，他并不求周言谕做什么，因此只要慢慢的，慢慢的，让周言谕感知到，就心满意足了。

至少在今天，在这一刻，周言谕答应了他的求婚，那么从今往后，他便能大肆宣扬对周言谕的爱，不必再苦苦压抑自己，这就已经完成了他心中所想的第一步。

世上任何事都是可以追求、可以创造的，但唯有爱这一件，有时候是求而不得的，沈熹有感性，同时他也兼顾了理性，他有这样的条件能给周言谕，让周言谕体会到某种爱意，这就是他从一开始抱定的决心，尽管……尽管他的生命很可能早于周言谕消逝，可是，他依然想手把手教周言谕认识爱情，就如同他们初识时，他手把手教过他写字那样。

就算这可能会令周言谕在某一时刻更加痛苦，但沈熹想，这是生命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他的言谕可以不懂，但不能从未感受。十年前，他是因此而放手，十年后，他终于决定亲自出手。


56 五十六 求婚

“言谕，把眼睛闭上。”沈熹笑着说。

沈熹的笑对周言谕而言本就是珍宝，他毫不犹豫地闭上眼睛，耳中又传来沈熹的低语：“我想吻你。”

周言谕的睫毛颤了颤，因为在这句话被沈熹说出来的同时，沈熹的气息也朝着自己逼近。

他和沈熹本就亲近，也曾拥抱也曾亲吻，可仅是面颊和额头，如今这个吻，周言谕很清楚是哪里。

他不知不觉间屏息，就觉得自己的嘴唇上仿佛有一片羽毛轻拂而过，这片羽毛也在他的心尖上很轻地挠了一下似的，几乎还不曾感觉到沈熹嘴唇的温度，这个吻就已经如蜻蜓点水般只剩下一圈又一圈荡漾开去的涟漪。

随后，他就落入了沈熹的怀抱里。

“谢谢你，言谕，我真的觉得自己是这世上最幸运的人。”沈熹忍不住感叹出声，这个人，那么由始至终，甘心陪伴，没有什么是比他的存在更令自己感到幸运的事了。

周言谕回抱住沈熹，他感受到了沈熹的开心，就觉得心头安定，听着沈熹突如其来感性的言语，不禁喃喃回道：“我何尝不是呢，沈熹，别忘了你刚才说的话，好好保重自己，让我可以陪你一辈子。”

“好。”沈熹话音未落，周围忽然响起一片掌声和祝福声。

“新婚快乐！”

“百年好合！”

周言谕微怔，离开了沈熹的怀抱，沈熹仍是一脸满足的笑，周言谕环视了一圈，刚刚还没什么人的庄园里，忽然冒出来一大群人，显得热闹得很，他仔细一看，发现他们全都是大学里的同学，想来，这又是沈熹一早就安排好的。

“今天是我们的好日子，他们都是见证人。”沈熹笑着牵起了周言谕的手说。

周言谕看着沈熹，也不知道是因为阳光太好，还是沈熹的心情太好，周言谕总觉得沈熹此刻的笑特别不同，那里面少了平常的内敛和稳重，多了几分恣意和放松，明明年近三十的人了，这时的笑容就像是回到学校的大男孩，那么张扬那么畅快，在周言谕的记忆中，这样的笑容真是久违了。

这一刻，周言谕的心弦稍稍震动了一下，为的不是别的，而是他恍然间意识到这一场求婚对沈熹来说有多重要，这也就意味着，自己对沈熹有多重要。

“刚刚那一幕太好了，都被我拍下来啦，既然婚也求了，那我接着帮你们拍几张更亲密的！”伊安站在人群最前方，晃着手中的相机对他们大声说。

二十多个十年不见的同学们笑笑闹闹，顺便围观沈熹和周言谕拍结婚照，沈熹是放得开的，他牵了周言谕的手就不愿松手了，周言谕因他的愉悦而松动了脸上的表情，比起同学们的起哄，他更在意沈熹的心情，因而镜头下的他看向沈熹的眼神再专注不过，伊安也就越拍越来劲，直夸他们又上镜又般配。

“这样这样，站到高一点的地方再抱。”围观拍照的男男女女也不甘示弱，在一旁不断起哄，有几个想法层出不穷，一会儿要两人这样，一会儿又要两人那样，还都给出示范，然后让两位主角来一遍。

这会儿他们正闹着要两人抱抱，不是简单地抱，而是要举高高的姿态，于是就选了一个高台边，要沈熹或者周言谕站上去。

“我来。”周言谕让沈熹站上去。

花力气的事沈熹是不适合做的，虽然沈熹很想将周言谕举高高，不过也只能在心里想一想罢了。

他撑着周言谕的手站上高台，而后就被周言谕抱了起来。

“咔嚓”一声，伊安早就准备好了，在举高的一瞬间按下了快门。

一旁也不缺乏用手机给他们照相的人，很快那一张照片大家就都轮流看了一遍，照片里周言谕仰着头神情认真，甚至让人觉得有几分虔诚，而沈熹唇角上扬，阳光将他的睫毛照得闪闪发亮，他低头深深凝视周言谕，正是一眼千年，亘古不变。


57 五十七 值得

“真是一点都不令人吃惊，那个时候我们就觉得你们应该是一对，可是偏偏你们都去找女朋友，所以到底是怎么回事？”端着酒杯的人叫克里斯蒂，学生时代开始他就十分爱玩，是大家公认的浪子，但是浪子不代表玩世不恭，他只是一直在寻找属于自己的爱情，哦，忘了提一句，他也是同性恋。

“是我没打算把他拖上这条路。”沈熹的脸上一直挂着笑容，偶尔去瞄一眼另一边被几个同学包围着的周言谕，对克里斯蒂说。

兰特庄园这天是被包下来的，正是用了“结婚典礼”的名目，当沈熹向周言谕求婚之后，不仅同学们来了，布置氛围的工作人员也来了，厨师们来了，还有乐队统统到了场，露天的布置并没有花太多的时间，很快兰特庄园就变得喜庆了，这都说明了沈熹的早有准备，也说明他对这件事的重视程度，更说明了他心底最真实的渴望，他想让他的亲朋好友们都知道，他曾经只能放在心底悄悄想一想的爱情，在这一天终于结出了一个小花苞。

“你觉得你是天生的，他不是，是吗？”克里斯蒂轻轻晃着酒杯，笑着说：“其实哪有什么天生的和后天的，就看遇到什么人，命中注定的那个人若是异性，那你就是异性恋，比起同性恋，异性恋少了自我怀疑和自我认同这一步罢了，因为多数人都属于这个范畴。”

“你说的没有不对，但这是在双方都能接受的前提下，在很多时候，你遇到的只是你觉得对的人，对方是不是也一样觉得对，是不是与你一样的性取向，这些都要替他考虑进去，说得直白一些，倘若当年言谕接受的是一个男孩，就不会有这十年了。”

“也是，真正的爱是无私的，如果只为自己考虑的爱，是自私的，也就不能长久。”克里斯蒂喃喃地道。

“克里斯蒂，别为了找而找，用心去看，停下你的脚步，去看一看身边的人，以免不小心错过真正对的人。”沈熹拍拍他的肩膀说：“有时候，陪伴比激情更难得，也更珍贵。”

克里斯蒂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他看向不远处一群人里的其中一个，那个人低垂着头，踢着脚下的石子，似乎感觉到了克里斯蒂的视线，他蓦然抬头看了过来，却在对上克里斯蒂眼神的一瞬间又慌忙移了开去，像克里斯蒂这样的情场老手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更何况刚刚沈熹那样直白地给了他提示。

“什么时候的事？”克里斯蒂忍不住问沈熹。

沈熹摇头，也不明说，只道：“他没有义务一直等待下去，你不妨仔细想一想有没有可能，否则，还是维持原状的好，别轻易给他机会，免得毁了他心目中你最美好的形象。”

克里斯蒂因言笑起来，却说：“你们东方人习惯含蓄，可惜像我这样的西方人没有这根神经，而且如果这样就毁了他心目中的完美，那么反而让他尽早挣脱出来。”

沈熹闻言并不意外，笑着说：“我能理解，也能接受，所以这就是你我的不同，不过大概今天是我的好日子，所以我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那如果，他一直都不开窍呢？”克里斯蒂又问沈熹，指的当然是周言谕。

“不会的，他是个最值得付出的人。”沈熹的视线转向周言谕，轻轻地说：“当他感受到了以后，必定会想方设法回报我，因此，我从未担心这一点。”


58 五十八 道喜

另一边，周言谕也被老同学包围了起来，别看周言谕总是不动如山的表情，但是他在大学时人缘非常好，一开始不熟悉他的人会觉得他拒人千里，可是熟悉起来以后，人们总是尝试挑战怎么破坏他那严肃的表情，有人实践多次依旧失败还专门去问沈熹周言谕是不是面部神经坏死过，否则怎么能把表情板得那么牢固，怎么逗他都能纹丝不动。

沈熹却知道周言谕那是胸有邱壑虚怀若谷的表现，他凡事点尘不惊，笑点又奇高无比，反正连他都没研究出来到底周言谕的笑点在哪里，加之小时候的周言谕经历过一场巨变，这之后就再没什么事能让他悲伤生气和发怒的，只要不涉及生死，再难的事都有解决的办法，这就让他养成了波澜不兴的个性，这世上除了沈熹的病情之外，大约是没什么会让他的心绪产生波动的，就是这个再简单不过的事实。

可是别人不是沈熹，没有和周言谕从小生活在一起，就只会觉得周言谕不近人情，不过这是自小养出来的脾性，沈熹也乐见有人因此知难而退，可是出了国，那些老外居然个个都是知难而进，总是不知死活想挑战周言谕的面部神经，但是他们都在错误的方向上用力，结果就是一个涟漪都掀不起。

只是一来二去这些人都自动自发地跟周言谕熟悉了起来，这群同学就是如此，他们每个人都要去周言谕面前道一句“恭喜”，周言谕的表情难得松动，可惜幅度也太小了，基本上是没人能看得出来。

“今天可是你的大喜日子，怎么还是板着脸，应该笑一笑才对呀。”风情万种的大美女爱丽丝专程从伦敦赶来参加喜事，她还带来了琳达和珍妮弗的消息，“琳达情场失意事业得意，毕业后开了服装店，有了自己的品牌，生意做的红红火火，珍妮弗当了好几年模特，男朋友不知凡几，很是风光，但近来要准备退了，因为模特生涯最好的年纪已经过了，她正在考虑转行。”

琳达和珍妮弗早成了过往，但到底是同学一场，周言谕听后留了心，现在什么都讲究国际化，他和沈熹的这些同学毕业后各自奋斗了十年，大多有了不错的成就，这一趟难得见面，道贺是一方面，实则未来已经出现了好几场可期的合作，周言谕不擅长说私事，却在谈到工作时成了主场，仿佛今天来的不是同学，而是公司代表似的。

沈熹走过来才听了只字片语就忍不住笑，他今天的心情自求婚之后就一直在云端飘着，走近周言谕后伸手搂住他的肩，也不打断他的话，始终笑眯眯做个安分守己的旁听者，就好像公司没他份似的。

周言谕言简意赅，几句话就说明白了合作方向，又介绍了公司，娱乐行业的覆盖面是很广的，什么都可以做，什么都能掺一脚，实际上拍电影投入巨大，收益却回得慢，来钱最快的还是各种各样的广告收益。

见周言谕介绍的差不多，沈熹开始发名片，他手里的名片就像是一把小小的扑克牌，逮到了谁就是谁，反正名片里面没有他也没有周言谕，而是公司里那几个正在兢兢业业上班的项目负责人。

“先缓一缓，吃点东西垫垫肚子。”一早出门换衣拍照，后来又被那么多人围住一直没脱身，到了这个时候肯定饿了，沈熹拉着他给他弄了一块刚煎好的小牛排，看着他一口一口吃进肚子里，又去舀了一小碗浓汤过来，托着腮笑眯眯瞅着周言谕喝汤，嘴巴也没闲着，问：“还有什么想吃的，你就坐这儿，我去拿。”

“你吃了什么？”周言谕刚才也没忘关注沈熹，他一样被人拉着讲话，哪里有工夫正经吃东西，沈熹闻言，笑着回他说：“我等着跟你一起慢慢吃。”


59 五十九 华尔兹

周言谕当然不会让沈熹一个人去拿两人份的食物，先不说要跑好几趟，他也没打算一个人坐在位置上干等着。

自助式的长桌后就是几位正在忙碌的厨师，很多食物都是现做出来的，譬如简易披萨，其实就是烤面包上点缀奶酪水果或是黄油蒜香酱，面包烤得脆，抹酱又极鲜浓，因而每次一摆出来就被拿走了，沈熹和周言谕等了片刻，各拿了一种口味。

然后是沙拉和水果，再来是主食，周言谕要了一份烤羊腿，沈熹则看中了牛肉通心粉，然后他们大中午就开始喝红酒，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两人才回到空位上，立刻就有人凑上前来，这位是打算去中国自驾游的，沈熹和周言谕两人没有太多的旅游经验，就把他介绍给了商郅郁，这两年他为了摄影早就跑遍了大江南北，想来经验足足的。

最终这一顿饭吃完也没有两个人单独相处的时间，沈熹只能作罢，实际上晚上还有一顿晚宴，地点就在圣天使桥下，也是露天，正是安妮公主参加舞会的地方，沈熹在当初构想的时候就决定要让这一天足够热闹，要让更多的人在日后偶尔还会想起这样一个对他来说万分特别的日子，同时又能将他的快乐分享出去。

周言谕和沈熹不同，他完全不知道沈熹的这些安排，他明明是个参与者却又身兼了主角的身份，更甚至于他从一名游客突然变成了新郎官，然而不得不说周言谕的临场表现实在是出色，在沈熹眼里更是接近了完美，他很快适应了自己的角色，在晚宴上游刃有余，目光又从来也不曾离开沈熹太久，总能在第一时间就找到沈熹的位置，更在晚宴后安排的舞会上与沈熹跳了第一支开场舞，直到这样的时刻沈熹才有机会悄悄问他一句：“今天有没有被我吓到？”

要问被求婚的人是不是开心，沈熹可以肯定地说周言谕必然是惊吓大于惊喜的，反倒是他自己惊喜的成分要高得多，求婚求到这个份上，沈熹觉得自己也是独一份了，别人是先恋爱后结婚，到了他这儿，恋爱都还没开始谈，出柜和求婚就这么顺利地搞定了。

两人跳的是华尔兹，这支舞若是要追溯起来，要追溯到沈熹七岁的生日宴了，那时周言谕还不肯说话，板着一张小脸蹲坐在边上看沈熹和一个小女孩练舞，说是生日宴上有舞会，沈熹作为当天的主角，要出场领跳第一支舞，也是因为早些年沈家交际多，这样的宴会很是平常，谁料当天那个陪着沈熹练了好几天舞的小女孩吃坏了肚子，临到开始了才联系说来不了，周言谕那时候就跟个小尾巴似的跟着沈熹，他忽然站了出来，伸出手拍拍沈熹，而后指了指自己。

就连沈熹也没想到，周言谕陪着看了几天，竟然把舞步都记住了，只不过他死活不肯穿女孩的长裙，最后只好给他弄了一身小西装，还别说，板着脸的小周言谕跳起舞来那叫一个像模像样，可爱得简直没边了，搞得后来好多大人都追着他想逗他，只可惜跳完了舞他也好像完成了任务似的，扒在沈熹后头不肯露脸了。

那么多年了，这支舞也还是没忘，周言谕的女步看起来早已不像是女步，而是跟沈熹能完全合拍的一种舞步，这就好像两人从小到大的默契在这支舞上完美体现了出来，便有了如今他们的这一支舞。

沈熹问周言谕话的时候，正是他们靠近的一刻，随后两人手牵着又分开，周言谕再下一次接近沈熹时很是老实地点头回答了他：“有一点，觉得意外。”

沈熹搂住他的腰，转了一圈又一圈，在收势那一刻，他往前弯下腰，周言谕则配合他后仰，两人对视，脸几乎贴着脸，便听沈熹又道：“今晚是我们的洞房花烛，你怕不怕？”


60 六十 找茬和吃醋

沈熹的眼睛在夜色和各色的灯光下亮的惊人，周言谕对上这样一双眼睛，便知沈熹是认真的。

恍然间，他想起很久很久以前，沈熹也曾问他过类似的话：来到完全陌生的地方，周围全都是陌生的人，你怕不怕？

他怕不怕？

那一年他的父母双亡，剩下他孤零零一个人，问他怕不怕？

他当然怕。

他怕得连眼睛都不敢闭上，生怕一闭眼就又见到那场将许许多多生命吞噬掉的滔天大浪。

时隔二十二年，同样是沈熹，问他：今晚是我们的洞房花烛，你怕不怕？

洞房花烛，尽管陌生，这个词却别有一种味道，说出口的那一瞬间，就仿佛能见喜气和温馨，这样一个词，好似组成了他的另一个家。

一直以来，他被沈家收养，沈家虽然是他的家，可又好像并不是自己的家，只是一个能让他栖身的地方，而今沈熹向他求婚，他们即将组成一个家，这个家好像才是自己真正的家，而洞房花烛，更像是成家前的一个重要仪式，有了这个仪式，他和沈熹就真的成了家。

“不怕。”

于是，周言谕这样说。

他同样望着沈熹，答案里有着慎重和郑重。

这一支舞的最后，沈熹因为周言谕的回答而紧紧抱住他，他的心脏因为激动而跳的十分欢快，这让周言谕几乎是半搂着将他带离舞池，脸色隐隐发白，看着沈熹的目光充满了担忧。

“别怕，我是高兴，你总不能让我一辈子做孤家寡人，尝不到半点荤腥，是不是？”这个时候沈熹被周言谕搂着，周言谕的一只手还在沈熹的心口，沈熹却是笑嘻嘻的，轻声在周言谕耳边说，他这是喜不自胜，只叹他的心脏太过娇嫩，居然连开心也要叫人担心。

周言谕见他笑得这样欢，又怎么能够硬得起心肠来？他长那么大都还没见过沈熹激动成这样，也没想到沈熹这样激动全都是因为自己。

今天一整天，周言谕只觉得好像补充认识了沈熹，沈熹不为人知的一面，就这样突如其来展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周言谕也知道没可能也不能去阻止沈熹高兴，就算是他，也不能做出为了保护沈熹的心脏而杜绝一切让沈熹开心的事这样的举动，更何况，他一直以来就希望沈熹能活的高高兴兴、随心所欲的。

他倒是也从未想过原来会有这样矛盾的一刻，不想让沈熹这样激动，又不能阻止沈熹因为高兴而激动。

“我很想回答你‘是’，你应该远离七情六欲，大喜大悲，可惜，我不能。”周言谕面无表情地说。

“你当然不能，你不仅不能，还要陪我参与这整个过程。”沈熹点了点周言谕的鼻尖，总觉得这个人连鼻尖都显得那么认真，他对周言谕说。

周言谕很是忧心，有点儿讨价还价的意思道：“那洞房花烛夜，你也不能太激动了。”

沈熹闻言笑倒在周言谕的肩头，忽然想到如果是周言谕，那么大概能做到冷静地洞房？随即这个答案被他立刻否决，不行！如果周言谕连洞房都保持冷静，那还有他什么事吗？他必须要给周言谕一个特殊且难忘的夜晚，才对得起今天这样一个大喜日子啊！



这天晚上，琳达竟然赶来了，沈熹托着腮看着不远处正在跟周言谕讲话的女人，心里开始咕嘟咕嘟冒起了酸泡泡。

这个女人是真心喜欢过言谕的。沈熹想。

忽然，琳达冲他一挑眉，勾起了红唇，然后就亲上了周言谕。

沈熹看见这一幕冷不丁皱起了眉，觉得这个女人依然如记忆里那样讨人厌。

不一会儿，琳达踩着高跟鞋像是个胜利者般走向沈熹。

沈熹因为刚刚太激动被周言谕严令只准坐着休息，为了晚上的洞房着想，沈熹只能乖乖听话。

“沈熹，好久不见。”琳达走过来，居高临下地说。

她变得成熟了许多，大学时的青涩模样早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事业型女人独有的强势和自信，她盯着沈熹，眼中是赤裸裸的挑衅。

“好久不见，琳达，没想到你会来参加我和言谕的婚宴。”只是一个吻而已，虽然沈熹很想现在就把周言谕拉过来狠狠擦一擦他被吻去的地方，但脸上不动声色，对琳达的挑衅仿佛视而不见，笑眯眯地说。

琳达恨恨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他还是一样就算不主动做任何事，也会被周言谕放在心尖上，就是这个男人，阻碍了她的恋情，当年她就怀疑他对周言谕心怀不轨，如今果然证明了她是对的，事到如今，他居然还把周言谕拐到了结婚这条一去不复返的道路上。

“他是直的，难道你不觉得这样做太过了吗？”

沈熹却说：“十年前你就应该知道，无论他是不是直的，对我都不适用。”

他的语气那么笃定，听在琳达耳里，却只有气闷。

的确，十年前她就尝过这种滋味了，明明跟周言谕谈恋爱的是自己，她却觉得自己更像是第三者。

“恋爱，在他身上是行不通的。”沈熹对这一点深有体会，周言谕大约是缺了恋爱这根筋，因此当年琳达在他身上惨遭滑铁卢，至于他自己，只是因为天生的优势导致能跟周言谕亲近，但要说恋爱，那还远远不到这一步。

“你知道还强求？”琳达既不满也不解。

“他愿意答应我，怎么算强求呢？更何况，恋爱那么美好，就算行不通，我也想试试。”沈熹说。

琳达哑然，她也想啊，可惜周言谕和她之间永远都有一个沈熹，怎么不让她恨得牙痒痒？

“是啊，恋爱那么美好，没想到便宜你了！”琳达瞪他一眼说。

沈熹被瞪了却很愉快，得寸进尺地说：“本来他就是我的。”

“你——”琳达真想上前撕了他那张嘴，说出来的话就没一句顺耳的，每一句都仿佛要戳她一下才肯罢休。

“哼，祝你们新婚愉快！”琳达丢下一个小盒子，留下这样一句话，转身就走。


61 六十一 亲一下

沈熹把玩着小盒子，也不拆开，望着琳达愤愤离去的背影，做了个口型说：谢谢。

周言谕知道琳达要跟沈熹说话，特意走开了，等琳达离开，他才走过来。

“你不去送送她？”沈熹问他道。

周言谕摇头：“刚才就已经道别过了。”

“刚才，不会就是那个吻吧？”沈熹酸溜溜地说。

周言谕点点头。

沈熹有些霸道地说：“那她既然已经跟你吻别过了，以后你别被她再占去便宜了。”

周言谕觉得今天有点大开眼界，沈熹还从来没有像这样小心眼过，好像从求婚之后，沈熹就多了些不同，感觉冒出了些许从前不曾有过的小性子，语气也没往日里那般沉稳了，他还记得沈熹对琳达总是很谦让，可是现在看来，这才是沈熹真正的想法，沈熹不喜欢他被人占便宜，那么曾经琳达和自己靠得很近的时候，沈熹又是如何掩饰得那样天衣无缝的？周言谕不由得想起刚才琳达一见面就对他说的话：

“我早就怀疑了，沈熹喜欢你，没想到竟是真的，他可真是深藏不露。”

是啊，藏得那样深，明明跟他距离那么近，却从不说出口，甚至从不表现出一丝半点来，不知怎么的，周言谕想到这些就有点难过，尤其是想到那时他向沈熹介绍说琳达成了他女朋友时候沈熹脸上的微笑，想到沈熹藏得这样好，周言谕觉得心中忽然就有一种不怎么舒服的情绪涌了上来，沈熹喜欢他却藏着不说，他绝对不是一个不敢表达的人，而是因为两人都是同性的缘故他选择了不表达。

周言谕想起白天沈熹向他求婚时说的那句话，我爱你，比你所知所想的更爱你，指的，便是这份深藏着却从不曾表明过的爱意了吧！而且，根据琳达的话，很明显沈熹对他的感情，至少在十年前就已经出现了。

周言谕注视沈熹好一会儿都没出声，沈熹不明所以，觉得是不是刚才自己太霸道了，把人给吓到了，于是轻声说：“咳，言谕，我就是有点吃醋，琳达毕竟是你的前女友……”

沈熹话还没说完，周言谕忽然动了，他凑过去亲了沈熹一下，琳达刚才垫脚并没有亲到他的嘴唇，只是象征性亲了一下他的唇角，这会儿，周言谕照样画葫芦，也在同样的位置亲了沈熹一下。

沈熹愣住了，周言谕照着琳达那样亲了一下，甚至连亲的时间也跟当时差不多，或者说，还要更长一点。

沈熹的心脏又“噗通、噗通”跳了起来，这世上没有比周言谕愿意主动更令他激动的事了，更何况周言谕在亲了一下之后，还特地说了一句：“别吃醋，你想要什么，我都会给，如果是我不会的，我也会学起来给。”话音才落，周言谕像是想起了什么，忽然就抚上沈熹心脏的位置，片刻后，他十分严肃地盯着沈熹说：“今天就到这里了，我去跟伊安说一声，我们先回酒店。”

沈熹顿时无言以对，他能说这样跳动才说明他的心脏是在正常工作吗？如果被周言谕亲了他都不会激动，那他的心脏才是真的有问题吧！

看来这件事必须要找个机会跟他好好说道说道才行，不然总是被心脏拖后腿，他可不乐意。

但是不能是现在，现在他决定听从周言谕的决定，先回酒店。

要说起来，这一整天比前几天都要累，可是沈熹却一点都不觉得累，他现在满心满脑就只剩下一件事，那就是洞房！

说实在的，他本来并不打算这么快就与周言谕洞房，他只准备循序渐进，刚才跳舞的时候，他还真的是在吓唬吓唬周言谕，但是周言谕给他的答案让他很是心动，也让他开始期盼，因为周言谕是个极重承诺的人，他绝不会轻易答应什么，可是一旦答应了，他就一定能做到。

在沈熹看来，周言谕对自己的感情就算还不是爱情，却也有足够的分量，这样的分量让他并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公平，或者不满足，可是也因为与爱情无关，这就导致沈熹对他单方面有想亲想抱的欲望，这种欲望难以纾解，从前的十年沈熹不断忍耐和压抑，到了如今，他既然已经开了口，向周言谕完全坦白，那么他也想将自己对周言谕的渴望也表现出来，到底会不会令周言谕感到害怕，用嘴巴说是不够的，他还必须用实际行动做，才能确切知晓，换言之，他想知道周言谕的底线到底在哪里，他又能做到哪一步，这都是事到如今他不能也不愿逃避的一步。

要说两人不曾坦诚相对过，那一定是不可能的，少年时也有一段精力旺盛的时期，那会儿两人还曾在生理课后埋头研究过一阵，不过当沈熹发现自己对周言谕有不可言说的想法之后，就变得十分克制了，周言谕又从来不是冲动的人，因此越年长反而越禁欲，只让工作和沈熹占去了他全部的精力。

“帮我搓背。”沈熹拿了换洗的衣服，邀请周言谕一起进入浴室，里面热气腾腾的，是周言谕一回来就开了暖气放了满满一大缸热水的缘故。

沈熹的背很瘦，看起来很是骨干，蝴蝶骨凸的优美又漂亮，在周言谕眼里，便是精致如玉瓷般的存在，手指抚上去，皮肤光滑细腻，但纵是此刻水汽氤氲，气氛旖旎，周言谕依旧心无旁骛，专心致志给沈熹搓背。

反观沈熹却已是心猿意马，就算看不见周言谕，也能想象周言谕一本正经的模样，搓背这事多年前他就不敢叫周言谕干了，生怕被搓出火来。

只是今天晚上却是不怕的，他求了婚，剖白了心意，正打算把肖想已久的事都办了，才算圆满。

“言谕……”沈熹的嗓音已现干哑，他抬起湿漉漉的手，掌心朝着身后的周言谕。

“嗯？”周言谕停下手中的动作，沈熹这样一个动作，他便明了，于是将自己的手交给沈熹。


62 六十二 洞房

沈熹的掌心滚烫。

周言谕是顺从的，同时他又是惊讶的，他从来不知道原来自己对沈熹的影响力有那么大！

他们从小亲近，长大后虽说不如小时候那样亲密，可默契一直存在，彼此关系的心也从未疏远，如今正在跨出的这一步，对沈熹来说是求仁得仁，在周言谕而言，是全新的又陌生的，但却不存在一丝一毫的排斥。

沈熹已将他的衬衫和长裤全都弄湿了，他拉着周言谕的手从浴缸里站起来，笔直的双腿，颀长的身形，他将周言谕也拉了起来，自己跨出浴缸，而后将周言谕抵在淋浴室的玻璃门上轻轻吻着。

浴室里温度虽高，但沈熹毕竟不着片缕，身上更是湿哒哒的，怕他着凉，周言谕下意识收拢双臂，让沈熹紧贴着自己。

隔着衣裤都能感觉到沈熹身上火热，沈熹深深稳住周言谕，这样的吻周言谕是头一遭经历，正如同小时候沈熹总会带着他玩耍那样，这件事也在沈熹的引领下让周言谕有了深切的感触，他时而觉得心中松软，时而觉得唇舌甜腻，更像是被沈熹传染了一样，隐约间亦觉整个身体的温度在不断升高。

沈熹的手并不规矩，他拉出了周言谕的衬衣，扯开了他的皮带，滚烫的手心贴上了周言谕的背脊。

在周言谕全程配合的条件下，沈熹如愿以偿，将人吃干抹净，连渣渣都没剩下。

不过因为忧心他身体的缘故，从头到尾也就只有一次，再加上沈熹做得极其小心，就怕伤了周言谕分毫，结果反让周言谕抱回了卧室里，这让沈熹由衷懊恼当时该回卧室慢慢做的，浴室终归不比床舒适，无论是洗手台还是浴缸，要不然就是冰冷的瓷砖，反正一次以后周言谕就果断夺走了话语权，沈熹就只能见好就收。

周言谕难得板不住了表情，摘了眼镜的他一双眼睛里浸着水泽，双颊也泛起了潮红，嘴唇紧紧抿着，中途面对面的时候手臂抬起来想压住眼睛，却被沈熹抓到了头顶上。

沈熹觉得自己是有些恶趣味的，从小到大，他都好奇周言谕如果失了那一本正经的表情后会是什么模样，也总在想象那一天会在什么时刻来临，现在他终于盼到了，总是一身正装一派君子谦和风度又刚强坚韧的周言谕，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里，愿意将全部的柔软都袒露在他的面前，尽管他从来也只在自己的面前露出柔软的一面，可是也没有像今夜这样叫沈熹动容，他仿佛又见到那个六岁不语的小男孩，当他终于愿意开口的时候，叫出的第一个名字就是“沈熹”，声音软软的，糯糯的，就好像刚刚他将周言谕从头到脚占有时所感受到的那般。

沈熹的心是火热的，他满心的爱意就要溢出来，最终只能化为拥抱和亲吻，全都反馈在周言谕的身上，而被他这样那样的周言谕着实秀色可餐，沈熹觉得这样的周言谕得严严实实藏在家里，决不能被旁人给窥去一丝一毫。

周言谕看不见自己的模样，但他在沈熹面前永远是不设防的，他平常是个克己守礼又禁欲的人，如今首次尝到了情爱的味道，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就觉得一切都不受控制了似的，他的身体好像不是他自己的，身体最深处好像有一种极高的温度就要将他融化掉，他被沈熹带领着去往了一个他从未感受过的区域，他们水乳交融，浑然一体，极细微的一丝颤动都能牵动彼此，这样的时刻，连身体都不受控制了，又何况是表情。

沈熹不让他再回去收拾浴室，让他在自己身边躺下，捏捏他的腰，轻声问：“痛不痛？”

周言谕摇头，他不是脸皮薄的人，过程中也没有不良反应，就好像水到渠成，仅有的一点不适可以忽略不计，反而是沈熹，那样肆意动情也不知道会不会有影响，因而周言谕的身体往下去了一点，埋首于沈熹的胸口去听他的心跳。

沈熹抱着周言谕的头，嘴唇贴着他的发丝问：“会觉得难受吗？”

周言谕摇摇头：“不会。”

“舒服吗？”沈熹在周言谕面前也没什么可遮掩的，他想给周言谕一个最难忘的夜晚，从头至尾他都没把自己放在第一位，他甚至觉得两个人完全可以对调一下，可惜周言谕并不赞同，在洞房这件事被提出来之后，他就抽了一小会儿的空隙给自己进行了一番科普，当他明白具体操作后，就没想过要成为主导，在沈熹身体这个原则性的问题上，周言谕是不容人置喙的，就连沈熹自己开口都没用，活脱脱一个霸君，不然也不会在一次后就被迫中止了。

“嗯。”周言谕答的也干脆。

“那就好，怕你不适应，心生反感，还好，还好。”沈熹一心想给周言谕一个特殊的夜晚，实际上他哪里会不知道，自己才真正的受益者，这一夜，只会让他终生难忘。

周言谕并未见过这样患得患失的沈熹，可让他患得患失的人又是自己，他有一种胸口又热又软的感觉，不由开口说：“别怕，无论你做什么，都不必担心。”

沈熹抱紧周言谕：“谢谢你，言谕，谢谢你！”他的话发自肺腑，爱了多年的人，就算是一丁点的回馈都能让他激动和开心，更别说如今夜这般的温存和缠绵，这一刻沈熹是庆幸的，也是脆弱的，他其实不敢想象若是周言谕将他拒绝，他又会如何，在感情一途上，再理智的人都会为之折腰，他只觉得他的言谕是这样的好，这样难得又这样可爱，任他予取予求，还反过来安慰他，给他这样坚定的承诺。

周言谕回抱住沈熹，他跟沈熹本就亲近，对沈熹的了解不比沈熹自己少，但今天他一次又一次见到了与以往不同的沈熹，只觉得如若他不曾答应沈熹的求婚，那么这一切恐怕全都会被他错过。

但他会不答应吗？

当然不会。

沈熹对他来说重于一切，甚至于自己。


63 六十三 结婚照

人逢喜事精神爽。

翌日的沈熹从头发丝儿到脚后跟都透着一股喜气，几乎是神采飞扬的。

这倒是让周言谕觉得十分满意，他是真不知道原来结婚还有这样好的效果，然而这事他也知道沈熹为何瞒着，说来说去，还是出在性别的问题上。

周言谕不知不觉陷入沉思的时候，沈熹也正在观察他。

人与人的关系真的挺奇妙的，也不是不熟悉这个人，但是经过了昨夜之后，他眼里的周言谕更像是自己心中怀揣的一个宝藏，以前他也视周言谕为珍为宝，可那终究不是自己的，如今他有一种这个人终于变成自己的感觉，这种欣喜和甜蜜的滋味简直无法言说，他透过偌大的玻璃窗看向正在吧台前低头泡咖啡的周言谕，甚至觉得他眉眼中那股子一贯严肃的模样此刻看来好像也没那么板正了，想到这里，脑中一晃而过的是昨夜周言谕的风情，沈熹低头扶额，一大早发情可不好，还是要收心收心。

周言谕端着托盘走到阳台，沈熹托着腮视线跟随着他，当他走近的时候就说：“还记得小庄追商郅郁那阵，我和小优讨论过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周言谕顺着他的话问。

“异性恋能不能逆转的问题。”沈熹说。

周言谕坐下来，将热牛奶递给沈熹说：“我记得当时你跟我提过。”

“是啊，其实那个时候我就在想，我能不能把你也带到这条路上。”那个时候沈熹还没想过要暴露自己，周言谕也明确表达过很可能会一直单身，再加上看小庄借酒消愁的模样，沈熹觉得硬是要掰弯一个直男似乎也太艰难而且有些过头，他倒不是知难而退，实在是觉得没必要在平静的生活中无故添起波折，至于后来出柜公开求婚等一系列的安排，沈熹自己清楚是没有预先计划的，至少在谈论出柜那时，他顶多不过是出言试探，哪知周言谕几乎就是随着他的心意一步一步走到了今天，这才有了后来沈熹求婚的安排，但凡出柜那时周言谕有半点不乐意，他都不会继续推进下去。

周言谕看沈熹一眼，说：“你走的路就是我要走的路，很久以前我就是这样决定的。”

沈熹笑了，感叹道：“真好啊，你不知道我有多高兴。”

周言谕却说：“我知道。”说着对上沈熹诧异的眸子，就补充道：“能看出来，你很高兴。”

沈熹又笑，眼睛都眯了起来，捧着热乎乎的牛奶一口一口喝着，然后说：“今天我们就在附近走走吧。”

“嗯。”周言谕看着沈熹，他的背后就是错落古老的建筑，晨曦下沈熹的面容透着翡玉般的光泽，他的眉眼本就生得精致，这会儿看上去尤为赏心悦目，周言谕本就是看惯了沈熹的模样的，几乎是从小看到了大，时至今日，他都依然觉得沈熹是他见过最好看的同性，以往他带着欣赏的角度看，可是今天似乎有什么不同了，或许是因为昨夜那样的亲密接触，以至于此刻他觉得沈熹的眼睛特别闪耀，他微扬的唇角弧度是那样优美，这让周言谕不免想起昨夜他们的亲吻，沈熹温热的唇舌带给他的感觉是那样刺激又记忆犹新，温柔起来像是软软的果冻，激烈的时候就像是霸道的烈焰，想到这里，他顿时脸热心跳，迅速别开了眼。

这或许就是肌肤相亲后才会有的后遗症吧，他和沈熹再亲密也没有如昨夜那样过，锦被翻红浪，曾经洞房对他来说只是一个词汇，现在却成了一次别开生面的人生体验，总觉得仿佛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让他大开眼界，体会至深。



北京时间晚上十点，黄咏雪又收到了一条推送。

这是最近她所关注的一个FB账号“不言而谕”的消息，关注的理由也是不言而喻的，谁让她一点开就看见自己大老板的照片呢，况且，账号名里赫然有另外一个老板的大名，再况且，第一条推送根本就是大老板亲自发给她的，她能不第一个关注上吗？不仅如此，她还@了一圈，首先被她@到的就是公司高层，再经由他们各自发散出去。

高层里不乏八卦的人，最初两个老板出柜的事就已经闹过一场了，他们去罗马度蜜月也是众所周知的事，这会儿蜜月照一天天的发，有一张举高高的照片黄咏雪觉得真是又好看又没眼看，根本就是花式虐狗图，同时她也真没想到自家直系上司周言谕还能像这样搞浪漫，那张照片里两人对望的眼神看得叫人忍不住也有一种想要谈恋爱的冲动。

关注了账号以后，一旦有更新就会自动推送，黄咏雪如前几天那样随意点开一看，顿时就惊了：这完全是一组正式的不能再正式的结婚照！

与此同时，黄咏雪身边的蔡志诚、方驰驭两人手机也响了一声，后两人习惯性地拿起手机看信息。

这会儿三人在西餐厅里用餐闲聊，这阵子因为老板不在的缘故最操劳的就是他们，大小项目都要拿出来共享和讨论，原本不需要接头的项目也必须了解到位，每天开会的时间超过在电脑前打字的时间，还要会见客户，与下属面谈，几个高层几乎都是超过八点才下班，下了班索性结伴去吃饭，西餐厅的酒都不烈，喝得人微醺，也算是辛劳一天后难得的放松时刻。

“哇！”蔡志诚第一个发出夸张地赞叹声：“两位老板超般配的！这礼服怎么那么好看啊！超合身！”

方驰驭不声不响在下面占了个沙发，明明是黄咏雪第一个看到的，却落后了一步，她发完就看见了方驰驭的留言：恭喜两位老板喜结连理，祝福二位百年好合，回来别忘了请我们喝喜酒，热烈期待！

黄咏雪：浪漫的旅行婚姻！好生羡慕！以后我结婚也要去外面拍婚纱照！太美了！先申请一个月婚假！

蔡志诚紧跟其后：Congratulations!两位老板乃天造地设的一对，祝新婚愉快！PS晨礼服在哪里做的？微臣报上三围可否给定做一套？

评论先丢出去，才回过头来仔细看照片，照片一共六张：

第一张，沈熹单膝下跪，递给周言谕一束小雏菊，阳光照亮了两人的眉眼，一人虔诚，一人认真。

值得一提的是，小雏菊的花语是深藏在心底的爱。

第二张，周言谕蹲下来轻拍沈熹的膝盖，小雏菊已经在他的手上。

第三张，两人携手走下台阶，阳光洒在他们的肩膀上，他们十指交握，无名指上两枚款式再简单不过的戒指交相辉映。

第四张，沈熹托腮坐在水池边，周言谕站在不远处凝视他。

第五张，周言谕闭目靠坐在花坛的石凳上，整个人好似被鲜花拥着，沈熹蹑足而来，背着手藏着花含笑弯腰欲悄悄吻上他的唇。

第六张，华灯初上，舞台周遭人群熙攘，舞台中央，沈熹拉着周言谕的手，正完成华尔兹的最后一个动作。


64 六十四 白日

“不言而谕”这个账号乃至两位老总的结婚照在短短几天内就蔓延至沈氏娱乐的大小角落，甚至隐约有往外延伸的趋势，公司旗下的模特明星已经十分克制地没有往外传，可是依然挡不住这组照片被传播出去的速度。比如明星身边的小助理会和自己的闺蜜悄悄分享，说这就是他们公司的两位顶头上司，最近结婚了，结婚照太好看太有感觉了，堪比自家明星定妆照……诸如此类。本就是公开的一个账号，一旦传播开了要想挡住也难，就在两位老板还在罗马悠闲度日的时候，“不言而谕”的粉丝量已经肉眼可见地“蹭蹭”往上涨，沈熹见状顺手在账号上宣传了一波自家正要首映的电影项目，作为娱乐公司的老板，做起这样的事信手拈来，他还弄了个小小的抽奖，谁的祝福语写的最合他心意，就送出旗下明星粉丝见面会的一个名额，不限名额和时限，当然，他发完消息就@了公司的运营账号，然后撒手不管了。

丢下手机，沈熹转头看向身边熟睡的周言谕，他的身上还有不少自己留下的痕迹，新婚燕尔，又度假在外，正是贪欢的好时机，两人虽说早已不是少年，都是快奔三的人了，可是大约也是禁欲久了，身体禁不起挑拨，更别说沈熹别有用心，他贪恋极了周言谕褪下眼镜放松表情后那种动情沉浮的模样，每到这种时刻，他就禁不住想要亲吻他拥抱他，更想将这个人狠狠揉进自己的身体里，同时想对周言谕倾尽所有。

而周言谕，他纵容着沈熹的一切，从不拒绝，什么都愿意依着沈熹，这也是他回应着沈熹这份深情的最好证明，也让沈熹有了十足的底气，一次又一次将周言谕的外壳剥尽，从头到脚都努力盖上自己的戳，反反复复将他占为己有，直到生命的尽头。

沈熹的手指抚上周言谕的眼眉，顺着周言谕笔挺的鼻梁往下，再轻轻摩挲他的薄唇，这里他每每都吻不够，每每在一开始，周言谕的反应总是有些生涩，但他的学习能力和模仿能力都很强，以至于最近几次两人之间的吻变得娴熟起来，沈熹有时候觉得自己是不是身在梦中，怎么他的所有愿望周言谕都能为他实现，让他满足，他又有些后悔没有早点将此事说破，白白浪费掉了许多年，可是随后又想到，人还是要知足才行，或许早几年他的心智并未成熟到能够如此顺利地达成此事，爱情有时候会让人迷失自我，很可能一点小事都能招来不安和误会，然而他和周言谕的关系却是不容有失的，或许只有在这样的年纪，他才有足够的信心将一切经营得更好。当然事到如今想再多都没有用，时间已经过去不可能回来，把握住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才是他应该做的。

继而沈熹又想到手机上的内容，FB上的这个账号本来就是他提议建的，结婚照也好，晨礼服也好，这些其实都是在人没有被他切实追到手时想要迫切留下的东西，而如今当他真的把人追到手了，这些账号照片反倒成了摆设，还不如把人翻来覆去吃几回来得实在，想到这些，沈熹不禁摸摸下巴，觉得自己真不应该如此色欲熏心，这几天没完没了地要周言谕，也难怪他如今睡得这样熟，想来也是把他累着了，不过也好，周言谕的睡眠因为他的缘故从来都很浅，能在大白天这样熟睡，沈熹觉得说不定还是一桩好事。

想东又想西，迷迷糊糊的，沈熹自己也睡着了，卧室里，窗帘多少挡去了外头的光芒，这一睡就让两人睡到了傍晚。

周言谕鲜少偷懒，可是连日来他都是浑身酸软的，以至于大白天都在补眠，虽说始作俑者是沈熹，可是若没有他自己的纵容，沈熹也不会顺着竿子一做到底，说来说去，就是你情我愿的事。

这几天下来，周言谕在沈熹的深情中看见了渴望和虔诚，沈熹克制着所有的热烈只给予温柔和疼爱，这让他在短短几日间就习惯了沈熹的这种行为，当然这也跟他自身的高度配合有关，因为他从不知道原来沈熹对自己的珍视到达了这样的地步，在沈熹捧着他的脚踝一路吻上去的时候，在沈熹不顾自己只顾着他的时候，在沈熹深深凝视他时眼中的喜悦就要盛不住的时候，都让他深刻又重复地体会到了这一点。不过尽管他对沈熹的这种渴求逐渐变得习惯，也抵挡不住身体本身在宣泄过后的疲惫，这已完全打破了他以往的节奏，总觉得自己的生活中好像多出了一件必须要做的事情来，而这件事处处透着奇妙味道，能让彼此身心愉悦，还夹杂有一种说不清楚的升温变化，就如同某种化学反应似的。周言谕是个坦荡荡的人，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以前他看沈熹清清白白的，现在却忽然不能直视了，沈熹对着他的一颦一笑一个视线都让他觉得浑身不对劲起来，他自恃的冷静遇到沈熹就开始罢工，明明都已经和他相处了二十多年，突如其来有了这样的变化，让他总有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于是习惯是一回事，事后是另一回事，周言谕这几天闷声不响调整适应着这样的变化，并没有将这些反应告诉沈熹，也幸亏他脸上没什么丰富的表情，沈熹并未看穿，或许要等他完全适应以后，这样的反应才会消失，如果不能完全消失，至少也能稍稍减轻一些。

周言谕兀自分析，头脑也越来越清晰，他睁开眼睛，沈熹的手正搁在他的腰上，两人都是侧睡，面对着面，因而他一睁眼看见的就是沈熹的睡颜，沈熹的心情明显很好，睡着唇角也微微上翘，周言谕这样看着他，就觉得岁月静好，这样的安稳他只希望能一直延续下去。八岁以后他就守着这样一个心愿一路走来，却不料反过来只有过之而无不及，当然这没什么可计较和攀比的，他们之间谁付出多或谁付出少都没分别，只是沈熹如此珍视自己的事实仍是令周言谕觉得满腔温热，他的守护是有反馈的，他的付出也被人牢牢记在了心底，当然这期间生出的情愫是他不可预料的，但对象是沈熹，接受起来就没什么障碍，甚至过于顺理成章了些。


65 六十五 祝福语

周言谕足够清醒了，也就躺不住了，他将沈熹的手从自己的腰上轻挪开，掀开被子下了床，衬衫早就揉皱了，长裤也掉在了地上，内裤更是不用说，周言谕直接将靠背椅上的睡衣披上，就去箱子里将两人的内裤和替换的衣服取出来，把沈熹的那一套放在床边，自己的则拿着进了浴室。

沈熹是帮他清理过才睡的，只是到底也出过汗，周言谕将睡衣脱去走进淋浴间，进去前瞥见自己身上的斑斑点点，尤其数胸前和锁骨边缘最多，背上似乎也有不少，然而周言谕却不太能想得起来这些当时都是被怎么弄上去的，在此之前他除了罕见的两次醉酒外，就没有头脑不清楚的时候，然而这几天他却发现原来脑袋真的能变成一团浆糊，每每在那样的时候，所有的细节都好似在放大却又不被自己所认知，模糊中仿佛能感受到极为细致的抚触可就是辨不出具体方位，好像哪儿哪儿都不属于自己，不受自己所控，偏又能感知至深，以致屡屡失神。

水流经由花洒冲在身上，周言谕抹了一把脸，将打湿的头发全都捞到脑后，他的双腿还有些发软，腰上两侧留下了一对十分对称的手掌印，一低头就能看得到，这还只是今天留下的，前几天的痕迹退掉了一些但依然能见，可以说他浑身上下都是沈熹留下的记号，这让周言谕想到很小的时候，沈熹就总喜欢在他的课本上做记号的事来，而且不止是课本，还有他用的杯子，他的水壶他的饭盒，甚至连他宿舍里的被子都出现过一个“熹”字，至于那个“熹”字是什么时候弄上去的，至今都仍是个谜。

周言谕穿好衣服走出浴室，沈熹已经醒了，见到周言谕穿着周正的一身出来，笑着晃了晃手机说：“伊安约我们今晚去酒吧。”

周言谕微点头，沈熹也从床上起来，特意绕道周言谕身边亲了亲他的脸蛋，刚洗过澡的周言谕身上透着一股淡淡的薄荷清香，沈熹从刚才就努力压制自己闯进浴室的冲动，这会儿也十分克制的只是亲了一下，实在是这几天放纵过了头，提醒他不能再这样放纵下去，否则又哪里只是亲一下就能收得了场的。

沈熹去洗澡，周言谕拿出手机翻了翻，发现结婚照下面的评论已经多的飞起，置顶的沈熹转发的抽名额那条更是吸引了评论大军转移阵地，前赴后继挖空心思洒出各种祝福语小段子来，堆叠的琳琅满目的，周言谕耐心绝佳，又是一目十行，他手指轻轻点了几下，选出一条他觉得最恰到好处的祝福语来。

“花团锦簇新人笑，灯火阑珊舞笙箫，并肩齐驱君子誓，不离不弃携手老。”

周言谕转了评论，并在后面发了简洁的“谢谢”二字。

沈熹洗完澡出来，凑过头去瞄了一眼，然后指着其中一张照片说：“我最喜欢这张，回头把它装裱起来挂在卧室里。”

他指的就是两人对望的那张，然后又说：“这几张就放客厅。”

那天的照片着实拍了许多，伊安当天回去后就加急冲扫了出来，选出来放到FB上的六张是沈熹最为满意的，当然其他的他也都喜欢得紧，但不打算公开出来，说是要和这次度假的照片一起专门做一本相册收藏，家里相册本来也有许多，都是沈熹有心留起来的，有时候随手拍在手机里的他也会挑出来送出去打印，周言谕知道这些相册都被沈熹收在书架上但其实他并没有拿出来一张一张翻看过。

周言谕在很多事情上对沈熹都是非常上心的，可是现在回过头来看，他发现原来自己还是忽略了不少事，这些事或多或少都隐藏着沈熹的心事，也是沈熹从不声张的，直到如今沈熹才好似松了个口子，于是让过往点滴都有了可循之迹。

周言谕不似沈熹那样会说话，但他的眼睛在面对沈熹的时候却是不藏情绪的，沈熹注意到周言谕的视线，分明瞧出了那里面的探寻，因而就笑了，打趣说：“你这样看着我，又会让我忍不住想要亲你的。”

周言谕那样正经的人，对上沈熹的不正经，就只有落败的份，更别提这几天他还没能适应沈熹含情带笑的目光，于是沈熹这话顿时就让周言谕手指一抖，心尖也跟着微微一颤，脸一下子就热了，也亏得周言谕表情从来牢固，他垂眸看手机，焦距却无法集中在手机上，口中说：“我选了一条，不如你也来选一条吧。”

沈熹没戳穿周言谕的伪装，而且最初周言谕还没那么容易害羞，沈熹总结了下觉得那应该是所谓的初生牛犊，但是这几天不断被自己折腾，估计周言谕也尝出了其中的各种滋味来，这就如同一件事从一开始的陌生到后来的习惯，过程中甚至形成了条件反射那样，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如同信号一般，沈熹自然是情之所至，也带了几分有意，他都下定了决心要掰弯周言谕，当然要不遗余力，他要周言谕对自己动心动情，要他情不自禁，要他不能自己。

“好啊。”沈熹没拿自己的手机，而是直接走到周言谕的身后，一手越过椅子搂着人，一手托着周言谕拿手机的手，下巴枕着周言谕的肩膀，呼吸就在周言谕的耳畔。

始终是控制不了要去亲近他啊，沈熹心中暗叹一声，一面心猿意马地看手机屏幕。

周言谕的呼吸热了，心突突跳了起来，他不由努力将注意力拉到手机上，尽可能放松，让自己保持镇定和冷静。不得不说这是个适应的好时机，他几乎快要想不起来以前是怎么跟沈熹相处的，也不是没有被他从背后揽住的时候，可那时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一刻这样，浑身都不听使唤，觉得紧张又混乱，事实上能让他紧张和混乱的事少之又少，可以说几乎是不存在的，沈熹却让他知晓原来不是不存在，只是没有让他经历到罢了。


66 六十六 千年缘

“这个吧，我喜欢这一条。”沈熹的气息就在周言谕的耳畔，周言谕随着他手指点下的地方看去，与此同时，沈熹也已经将这句祝福慢慢念了出来，周言谕只觉得自己的耳朵有些发烧：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缠绵，三生三世缘不灭，生生世世姻缘牵。祝福二位，百年好合，幸福美满！”

其实这条评论他刚才也仔细看过几遍，不过二选一，他还是选了另外一条。

沈熹修长的手指在手机屏幕上轻轻点下，转发并回复：感谢你的祝福，也祝你生活和美幸福！

写完就@给了自家公司的营销账号。

周言谕没去看沈熹，而是直接将手机屏幕弄黑了。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言谕，你说我们是不是也是辗转了千年，才有了这一世从小到大的缘分？”沈熹在周言谕耳边低语，刚刚点手机的手轻抚上周言谕的后背。

六岁的周言谕原本跟他毫不相干，可偏偏因为一场灾难被沈家领养了，他们首先就有了亲缘，即便是没有血缘关系，却如同家人一般，后来他们亦亲亦友，直到一方生出同性之爱，如今，他们已然灵肉相合，比亲人有了更深一层的关系，依然跟血缘无关，却更甚于血缘关系，毕竟天底下大部分的家庭，都是彼此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人结合而成的。

周言谕“嗯”了一声，嗓音有些发颤，喉结上下滚动，沈熹贴得太近了，他的声音近似呢喃，嘴唇碰到了他的耳垂，而后就被含了进去。

周言谕所有的镇定和冷静在这一瞬间被破了防，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失去理智，他握住沈熹另一只手，嗓音又低又哑：“不是说要出去吗？”

沈熹也知道适可而止，口中却嘀咕道：“早知道就不答应伊安了。”话是这么说，但就算今晚不出门，他也不打算再折腾周言谕了，再过几天就是回程，他得让两个人都休息好，养足精神，回去第一站可是沈宅，精神面貌一定要上佳才行。

周言谕安抚地拍拍沈熹的手，被沈熹握住，十指相交，他多多少少还是松了一口气，但心底并非没有期待，然而理智终归是占了上风，不过须臾他便冷静下来。

耳鬓厮磨了一阵，沈熹才直起身，将一旁的眼镜拿过来递给周言谕，说：“走吧，我们先去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周言谕戴上眼镜，穿上外套，沈熹替他整了整衣领，拉了拉衣襟说：“要不是知道你实在不习惯穿T恤，我是真不想你去酒吧还穿得这样正式。”

他的语气中带着几分小小的不满，可是周言谕却觉得随随便便套上一件T恤也一样挺拔俊朗的沈熹更容易招蜂引蝶，只是这些周言谕从来都不习惯用言语来表示，他更擅长用行动来说明问题，因而下一刻沈熹就见周言谕摘下脖子上的那枚戒指套在了自己的无名指上。

沈熹笑了起来，忍不住托起周言谕的手亲吻了一下，随后他自己也将戒指戴上了。

这对戒指他们多数时间还是戴在了脖子上，倒不是为了隐秘所为，只是单纯觉得这样更方便一些，也更不易丢失，尤其他们睡觉时身上都不喜欢佩戴饰品，因此在洗澡前就会取下来，如果单纯是一枚指环，目标太小总觉得容易丢，跟着一条项圈就要好很多，又因为款式一样，有时候放在一起，常常就不分彼此，谁拿了谁的都没什么分别。



自求婚后的三天里伊安都是十分安静和识相的，他像是消失了一样丝毫没有出现打扰他们的二人世界，直到第四天才联系沈熹，这时距离沈熹和周言谕离开罗马的日子也只剩下五天了。

两人携手来到伊安指定的酒吧，伊安已经到了，他第一眼就看见了沈熹与周言谕牵在一起的手，连同他们的戒指一起明晃晃地映入了眼帘，这让他想起差不多十天前去接机时沈熹和周言谕一前一后走向自己的那一幕，他更是想起差不多在一个月前收到的沈熹的消息，说他要来罗马，并说他要在罗马完成一个重大的心愿，而且在此之前，所有的一切都要对周言谕保密。

伊安十分好奇，约了一个时间在视频中和沈熹聊了好久，这才知道原来沈熹对周言谕早已情根深种，却又因为十年前在许愿池前许下过承诺，因此不愿越雷池一步，当然也有部分原因在于他一直不愿将周言谕带上歧路，可惜这并不是他不愿意就能抗拒的，他根本就不能接受周言谕和其他女人在一起，因此有些事势必要经由他之口挑明。于是，当出柜一事被似是而非地提出来以后，沈熹心中逐渐有了决定，他这才联系伊安，和伊安视频，而后当即安排出了一系列与求婚相关的事宜。

刚接到两人那会儿，伊安还有些发愁，因为自始至终他怎么看周言谕都觉得他是笔直笔直的，担心沈熹求婚失败怎么办，又不敢透露一点风声给周言谕知晓，老实说他事前还真的问过沈熹要不要安排一个医生在现场，万一失败怕他承受不住打击，沈熹倒是波澜不惊，语气中不见紧张，大约也是想得足够透彻了，或者说并没有打算给自己留下后路，更或是他其实有十足的把握，至少在求婚那样郑重其事的时刻，周言谕不会不顾及沈熹的心情当面拒绝。

不管怎样，在周言谕点头的那一刻，伊安才算是真正松了一口气，同时也替沈熹感到由衷的高兴，他憋了足足三天，将时间留给新婚的两人做深入交流，而今看来，他做的无比正确，这两人牵手的姿态和彼此间的距离比之十天前、应该说与四天前相比已经明显不同了，不过话说回来，这两人的气质也好，气场也好，怎么看也是看不出弯来的，事实上在沈熹跟他说之前，他压根都没发觉沈熹原来竟是弯的！不过这也只能说明沈熹栽在了周言谕的手里，弯不弯，在他们俩而言，只能是彼此罢了。

现在再回想大学时期，伊安又觉得十分可惜，要不是在意对方，也不会一心只为对方考虑，以至于耽误了整整十年时间，可是要没这么多年，沈熹怕也下不了这样大的决心。

伊安忍不住又去看周言谕，后者戴着眼镜一如既往面无表情，衬衫西装生人勿近得不行，却偏是被沈熹以这样亲昵的姿态牵在了掌心里，显得安然如故的，要说这是反差并不恰当，倒是可以说沈熹身边这个位置因为一直以来就给他留了，因而他便也只是归了位罢了。


67 六十七 反思

伊安也不说穿，只是“啧啧”两声，递过去一个拳头权当“话筒”，眨了眨眼睛问：“采访一下二位，新婚的滋味如何呀？”

他这话显然意有所指，沈熹挑眉道：“自然是美妙无敌，我相信当年你也跟我们有过同样的感觉。”

“小周，你呢？”伊安对周言谕最是好奇，把“话筒”递向他问。

只要对象不是沈熹，周言谕从来都是无懈可击的，他开口说道：“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不过有些事想想可以，就不用问的那么露骨了。”

沈熹闻言就笑了起来，很是有几分取笑伊安被周言谕嘲讽的意思。

“切，稀罕！”伊安悻悻放下手，但心里其实早就做起了猜测，正如周言谕说的，想想是可以的，因为就算是他自己，也控制不住要去好奇这两人在床上到底是怎么分配的问题。

照道理，像周言谕这种说一不二的性格，又是初次接受一个男人做伴侣，委身人下的可能性不大，而沈熹暗恋十年，自我奉献一下才能更进一步抓住周言谕，然而沈熹对周言谕来说意义又完全不同，因此要说周言谕没可能被沈熹拿下好像也并没有那样绝对。

当然这样私密的事，伊安不会不识趣地继续探听，他把两人领进酒吧二楼，那是个正对楼下小舞台的卡座，当天来参加婚宴的克里斯蒂、爱丽丝和亚当已经到了，他们都是趁机留在罗马玩的，早就嚷着要把沈熹和周言谕约出来再小聚一回，毕竟等他们回国，除了视频就很难再见到面了。

“来了来了！”亚当是个爱闹的家伙，他和伊安一样，饶有兴致打量联袂走来的二人。这二人在还是学生的时候就形影不离，但却从不会给人以暧昧或是couple的感觉，忽然得知沈熹要向周言谕求婚，他还以为是伊安在整蛊他们，到了现场才发现原来居然是一场真正的求婚，当时多年后重聚的老同学们都忍不住回忆起大学里对他们二人曾有过的猜测和玩笑，连续几天这个话题都高居群聊首位，如今主角们出现了，作为群主的亚当自然要当场扒一扒他们的八卦。

“周，听伊安说沈求婚的事从头到尾都瞒着你，你当时就一点端倪都没瞧出来吗？”亚当是个英国人，平日里工作繁忙，无论是和沈熹还是周言谕都没什么联系，而且毕业后这两人的消息是最少的，可是多年后再重逢，却一点都不会觉得陌生，问出口的话就如同当年一样熟稔得很，而且亚当挺自来熟的，自来熟到能对周言谕的冰山脸视而不见，不得不说这份功力也是挺深厚的。

周言谕摇摇头，他并没有去看沈熹，但是却知道身旁的沈熹正托着下巴侧首看自己，他几乎能感觉到视线中的那种炽热，正是他受不了的那种热度，周言谕手指摩挲着冰冷的杯壁，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从前沈熹的目光可从来没有给过他这样的感觉，这只能说明曾经的沈熹有多么克制，毕竟他已知沈熹爱了他多年，而不是现在才爱上。更何况，沈熹和他求婚根本不是从头到尾瞒着他这个概念，而是从始至终沈熹就没让他发现原来他有想和自己谈恋爱的这个念头，想到这里，他便没忍住去看了沈熹，此刻的沈熹眼睛里全是笑意，周言谕却又一次觉得心有点微微作疼。

“以后都不用瞒我了。”周言谕开口对着沈熹说。

“嗯。”沈熹的笑意中多了几分认真，他抬起手，轻轻覆在了周言谕放在杯壁的那只手上，两只手都是一样骨节分明，修长优美，沈熹的手指穿过周言谕的指缝，两只手自然而然就交缠在了一起。

一旁四人看得都有些牙酸，克里斯蒂就瞪亚当：“人家可是新婚，任何相关问题都很可能被喂上一嘴的狗粮，明白吗？”

“切，那是因为你还是单身狗，我们可不一样。”亚当十分不客气地回嘴道。

在场中人的确就只有克里斯蒂是刚刚分手的，爱丽丝和亚当各自有刚谈了不久的男朋友和女朋友，因而这句话十分无情地指出了事实，让克里斯蒂很是泄气，他自诩情场高手，如今才发现原来一直以来自己好像都没有得到过真感情。

忽然的，他就想起了求婚当天沈熹跟他道破的那个人，那个一直在他身边无声陪伴的人，尽管那天他对沈熹说西方人和东方人不同，可事实上他并未贸然打破两人之间的关系，这大概是出于对自身的不确定，和不愿破坏了这份多年下来的友谊吧。

“爱情真是复杂啊。”克里斯蒂有感而发道。

“爱情复杂是因为人本身太过复杂，甚至在某些时候充其量只是荷尔蒙爆发，根本不是真正的爱情，而且爱情很容易蒙蔽人们的双眼，增添不切实际的想象，人们在自以为爱上的时候，更多的只是想沉溺其中，并不愿冷静下来想一想对方到底是不是对的那个人。”爱丽丝说。

“说到底有时候喜欢也就只是一种感觉，凭感觉的事情太缥缈了，不喜欢了就是没感觉了，回过头来看会觉得自己当初怎么会喜欢上那种人。”亚当以一副过来人的口气说道。

“伊安结婚最早，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你认定就是她了呢？”爱丽丝作为事业型女性，其实并不向往结婚生子的生活，尽管有了男朋友，但其实她自己也不确定该不该走向结婚这一步。

伊安仔细想了想回答说：“我觉得首先还是要顺眼，对方要恰好长在自己的审美上吧，之后就是相处了，时间越久，两个人之间就越了解，在了解彼此的基础上，应该并不难判断自己想不想或者能不能跟她一起生活，不过这么多年下来，我们之间也有过许多矛盾和争吵，尤其是孩子刚出世那段时间，家里简直是鸡飞狗跳，但只要两个人互相都忠于对方，就不会出现婚姻危机，我一直觉得变心这件事是可控的，逃避现实的人最容易变心，这种人我挺看不起的，感觉很软弱，没有担当，做任何决定也容易后悔，而且说明他做决定都不是深思熟虑的，像结婚这种关乎一生的大事，他都能背叛，因此这样的人是最不可靠的。”

“好男人啊！”爱丽丝不由夸赞道：“这世上像你这样的男人太少了，怎么我身边都是花花公子型的。”她若有所指，目光还特地扫过了克里斯蒂和亚当两人。

“这不还没结婚嘛，别那么挑剔，说不定就是因为你们太过挑剔，要求太高，才会让我们男人只想恋爱不敢结婚。”亚当说。

“不是只想恋爱，而是只想做爱吧。”爱丽丝嗤笑说道。

男性和女性、爱情和婚姻，这是永恒不变的话题，沈熹偶尔插几句话，但说的不多，主要是他一开口，大家就喜欢把话题又扯到他和周言谕身上，尤其是周言谕，例如他们好奇周言谕是怎么答应和琳达交往的，当时周言谕喜欢琳达到什么样的程度，他们还万分好奇周言谕被沈熹掰弯的过程，试图分析周言谕的感情观，他们都觉得周言谕这个人在感情上是比较被动的类型，琳达和沈熹如果不采取主动攻势，那么周言谕没可能答应和任何一个人在一起，诸如此类的探讨引起周言谕的沉思，沈熹便替他挡了话头，淡笑着说：“除了伊安，你们三个对自己的初恋和当时的感觉难道还能记得一清二楚吗？”

这样说的时候沈熹心中仍是不免微微发酸，他有些羡慕伊安，伊安的妻子是伊安的初恋，周言谕是自己的初恋，可惜自己不能算作是周言谕的初恋。他收拾情绪，把抽空给周言谕点的奶酪、鹅肝、洋蓟和少量鲑鱼各自夹了一些，又把那些油炸的小食都推到一边，小声在周言谕耳边说：“吃这些，油炸的尽量少碰一点，洋蓟的味道很不错，你试试看。”

周言谕有些心不在焉，并没有注意吃下了什么，听见沈熹的话，他“嗯”了一声，然后忍不住去看沈熹，见他神色如常，便将想要说出口的话又咽了回去。

发生过的事就是发生过的，这一点他无法否认，可是在没和沈熹肌肤相亲以前，他觉得对琳达是喜欢过的，然而此时此刻，他才发现自己对琳达的这份喜欢原来是浅薄的，毕竟当时连接吻他都下意识地避开了，这就说明他根本就没有准备好要和琳达做进一步的接触，那么当时他又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答应琳达并与她交往的呢？

克里斯蒂他们提出的问题让他困惑，让他反思，也让他意识到沈熹对于琳达必然是在意的，几天前他在琳达亲了自己之后就挑明过是吃醋的，可是现在却不动声色替他挡下了这些问题，周言谕看着给他张罗吃食的沈熹，一面谈笑风生的模样，就想起那么多年来沈熹一直就是这样的，他明明满怀痴恋，却硬生生将之压下，明明想拥抱自己，却总是守着合适的距离不越过分毫，让自己从无察觉，正如同此刻。

“琳达不能算是我的初恋。”周言谕忽然凑近沈熹，在他的耳边用只有他能听得见的声音说：“这样说对琳达可能不公平，但我扪心自问了一下，发现当时之所以选择琳达，是因为她给我的感觉很独立，我觉得只有这样的女孩才不会总是要我的陪伴，因为我想陪伴的人，自始至终就只有你一个。”

沈熹闻言微怔，登时看向周言谕，而后望进周言谕镜片后那一双深不见底的眼眸里。


68 六十八 爱那么多

再没有比这更动听的话语了。

沈熹不由自主去握周言谕的手，他自知对周言谕的占有欲早就超过了正常尺度，从很早以前开始，他就想牢牢霸占着这个人，但是他却又不能显露出来，可一直以来周言谕却是由着他的，如今他听周言谕亲口对自己这样说，那一丝丝曾有的妒意和醋意都不翼而飞，他心中的满足和喜悦之情几乎难以言表。

沈熹那样稳重的性子，又从小被迫修身养性，极少失控，最近却时常控制不住情绪，好在多半是激动和高兴，心情好对心脏并不是坏事，还有保护作用，这在前几次周言谕总担心他过度激动会不会有什么问题的时候，沈熹专门连线自己的医生仔仔细细询问了一番，当时周言谕就在一旁，当医生分析给他听心情愉快对身体的益处，以及给予沈熹的心脏适时的刺激例如做爱时的兴奋能让心脏得到一些锻炼时，周言谕总算是再不会时常紧张，但前提必须是规律和适度，沈熹的心脏承受不住过度频繁的床事，总而言之一句话，任何事都不能过度，保持身心愉悦是基本中的基本。

周言谕现在总会因沈熹的注视而微微失神，只因沈熹的视线就像是有温度那样，柔柔包裹着他的神经，像极了沈熹每一次的拥抱，那样暖，那样深，那样令他感到安心和平静。

忽然，楼下传来一声女低音的吟唱，两人同时转过视线，那是一楼的表演已经开始了，是一名黑人女歌手在萨克斯和钢琴的伴奏下深情演唱。

女人的声音婉转低沉，优雅中带有浓浓的慵懒感，在好听的旋律中拖曳着转折着，富有节奏感和独特的味道，歌词唱道：

I Know that I’ve been falling

Into your dream

I saw my tears in your eyes

……

舞台的小屏幕上，两人看见了这首歌的名字：《When things Explode》。

他们相视而笑，而后，直到聚会结束，他们交握的手都不曾分开过。



当天晚上沈熹接到了庄栖云的一通电话，庄栖云在电话里怪罪他们这么大的事怎么能瞒着他，他居然是在微博上看见两人结婚的消息，简直是晴天霹雳！他们居然结婚了！难道不应该是一辈子的友谊吗？怎么突然就变成了爱情？而且速度之快令他瞠目结舌，居然比他还利落！为此他特地联系小优，小优瞬间也炸了，说要来找两人兴师问罪！

“来吧，等我们从罗马回来，当时小优不在国内我们跟他说也没用啊。”沈熹笑着说。

庄栖云在电话那头又暴躁又好奇，暴躁的是他还有半个月才能从山沟沟里出来，好奇的是沈熹和周言谕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怎么就离奇地结婚了？是的，对他来说，可不就是离奇吗！这都认识了多少年了？如果相爱不应该早就在一起了吗？没道理现在突然开窍了呀？

“非要说的话，那就是我和你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我大概比你更有耐心一些。”沈熹这样说。

庄栖云闻言呆了好一会儿，沈熹说和他一样，那就意味着，沈熹其实是很早以前就喜欢上周言谕了！

原来是这样！

庄栖云一下子明白过来，随后就想到，沈熹藏得可真是深啊，换作是他，根本不可能忍得了那么多年，尤其是对方就在自己身边，那要怎么忍耐才能完全不露出一点迹象啊？不过话说回来，沈熹可不就是一直在周言谕身边而从没让人觉察到他对周言谕早就生情的事实吗？

难怪啊！难怪沈熹一击即中！他却追了那么久都还是一个人。

这就是差别啊！

庄栖云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沈熹果然是沈熹，任何事都那么高瞻远瞩，手段高明，他懂得近水楼台，甘愿忍耐蛰伏，最终雷霆一击，于是手到擒来！

“别想那么多，乖乖把电影拍好，等你自己觉得差不多了，就去把人追回来吧。”沈熹放柔语调，对庄栖云说。

庄栖云“嗯”了一声，声音闷闷的，片刻后，他振作起精神来，对沈熹说了一件事，这是他这一次进山前发生的事，他从去年开始就经常去一些福利院、儿童医院捐款，这次进山前他去了一家福利院，但总觉得那所福利院有点问题，于是就让陵裳云帮忙调查了一下，调查结果果然如他所想，就在前天陵裳云匿名报了警，只是福利院没了之后，那些孩子又会被分开送一次，他也在公众平台上发声，看看有没有人愿意领养他们，本来沈熹和周言谕没结婚的话他还没想到，但现在这两人突然结婚了，庄栖云就忍不住开口问问他们有没有领养一个孩子的想法。

沈熹还真是没想过这个问题，就算想那也应该是几年后的事，如今他们二人世界都还没怎么过过，一时间还真想不到那么远，但另一方面，沈熹心中仍是一动，毕竟很多事的来临都是缘分，他们刚结婚，就接到这样一个电话，未必不代表这其中有与他和周言谕有缘分的孩子即将出现。

挂了电话，他就和周言谕说了这件事。

周言谕自己就是被沈家领养的，那个时候他才六岁，失去双亲之后他的天都好像塌了下来，可因为被沈家领养，他又有了不一样的新生活，尽管父母离世在他心中留下了不可溟灭的伤痛，但是沈家的温暖却逐渐将他带离了那个痛苦又冰冷的世界。

“去看看吧，我们并不是没有能力。”周言谕当下就说。

沈熹早就料到周言谕的回答，便说：“好，等我们回去就去看看。”

缘分这东西着实说不清，也看不见摸不着，沈熹很感激老天将周言谕带到了自己的身边，就是因为心怀这种感恩的心情，致使他想做一些能给旁人带去惠泽的事，就如庄栖云给福利院和儿童医院捐款，他平时也参加各种慈善活动，周言谕自从有收入开始就一直固定捐款，这些都是因为感恩而发自内心去做的事，也是到了一定时候就觉得自己应该要做的事。

“我好像从来都没有跟你说过，在我来到家里之前，曾经在福利机构住过一个月。”周言谕从没亲口提起过当初发生的事，沈家没有一个人会去问他，都是从旁人口中得知的信息，这时周言谕大约是因为刚刚庄栖云说到的那所被查封的福利院，忽然就对沈熹说了起来：“就那短短一个月时间，我就知道有三个孩子被放在机构门前，有一个是婴儿，当晚就没了呼吸，另外两个全都是残疾儿。”

沈熹无言地伸手拥住周言谕，就听周言谕又说：“我的父母是为了保护我离开的，他们将我托在海面上，一直到救援人员出现，再对比那些被父母亲手抛弃的孩子，我其实是再幸运不过的了。”

“没关系，如果有机会，我们代替那些不要孩子的父母，将无辜的孩子们抚养得更出色，让他们的父母后悔抛弃了他们。”沈熹轻声说。

周言谕点头，那个时候他自顾不暇，现在不一样了，他有了家，有了给他温暖的家人，更有一个这样爱他的人，他得到的数都数不清，他希望也有人能和他一样，感受到这些，感受到这个世界并不是冷漠的，也可以是温暖的。

这天晚上周言谕久违的梦到了父母，他们的面容十分模糊，可周言谕就是知道他们是谁，他的爸爸妈妈对着他笑着，看上去很开心，开心里却又带有些许的伤怀，妈妈像从前那样摸摸他的脸，爸爸习惯性地拍拍他的头，周言谕觉得他们好像对自己说了什么，不久后，他们的身影就消失了，周言谕追了几步，忽然感觉自己落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被沈熹搂住了。

“你是不是做梦了？”沈熹心疼地看着周言谕眼角的泪水。

天蒙蒙亮，远不到起床的时候，外面极度安静，悄无声息。

周言谕压根不知道自己流泪了，点头说：“嗯，梦到爸爸妈妈了。”

沈熹将人抱紧了些，用唇吻去他眼角的泪水说：“没事了，他们只是来看看你。”

周言谕这时才恍然想起，梦中他的父母应该是来向他道别的。

“他们好像一直在我身边……”周言谕喃喃地说。

“因他们很爱你。”沈熹轻轻拍着周言谕的背，一下又一下，带着浓浓安抚的意味。

“……嗯。”周言谕将头埋进沈熹的怀里，闭上眼睛，安心地再度睡去了。


69 六十九 回国以及领养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有相聚就有别离，伊安将二人送至机场，依依惜别，很是不舍的模样。

“好了，回家就能视频，又不是联系不上。”沈熹上前给了伊安一个拥抱，用力拍拍他的背说。

人的情绪在特定的时间点里总会不由自主地泛滥，但等真的分开了其实也就是又回到自己的生活圈里，该干嘛干嘛。

伊安又抱了抱周言谕，最后对两人说：“你们要好好的，有机会我带家人过来玩。”

“好。”

三人在安检处分开，刚刚伊安陪着他们邮寄了好几箱物品，托运了最大的行李箱，手上就剩下一个登机箱，这会儿他们慢悠悠排队通过安检海关，前往指定地点候机。

一路上沈熹挑挑拣拣又多了好几包礼物，都是送给家里人的小东西，当然也少不了这段时日在公司里矜矜业业打拼的那几个高管，还有他们手下的得力干将，沈熹走了这一趟愈发觉得要放权，不说他们准备领个孩子来养养，就说接下来设计新家和新项目的构思，就要分出不少精力来。

这几天休息得好，回程也不觉得累，两人在飞机上半睡半休息了一通，下飞机就被司机接回了沈宅。

他们一回来，沈宅就又热闹了起来，雪姨在厨房里忙上忙下，周言谕几次要去帮忙都被她推了出来，嘴上说：“你们坐了那么久的飞机，够累了，去床上躺一会儿，不然就去多陪陪奶奶，这里用不着你。”

去了奶奶那里，奶奶拉着他的手说：“小谕啊，累不累，听你雪姨的，她也不是每天这样忙，也就你们来了她高兴了才肯忙呢，这种时候我都劝不住她。”

沈熹在一旁看着笑得就像是一只狐狸，一直到晚上沐浴周言谕才知道为什么雪姨和奶奶都这样说，他脖颈上明晃晃的那一点红印子如同昭告了天下，难怪傍晚大伯姑姑爸爸妈妈哥哥姐姐看他的目光都特别慈爱，几乎是人手给他塞了一个红包，分量都特别足。

不用说沈熹是早有预见的，更是早就预谋好的，这比说什么都有用，实际上如何也不足为家人道，沈熹一旦决定克制除了抱着人睡觉之外就真的什么都不做，所以脖子上那一点是为了什么出现的简直不言而喻，周言谕因此也发现了他的睡眠好像变沉了，因为他压根不知道沈熹是什么时候弄上去的。

“奶奶刚才悄悄问我要不要办。”这天晚上他们住在沈家大宅里，睡了一路现在根本也睡不着，就躺在床上聊天。

“奶奶如果想热闹一下就在家里办，菜就请外头的厨师来做，不用兴师动众非得去外面。”周言谕说。

“主要还是看我们的意思，不过我也是这么想的，这可是大喜事，我恨不得昭告天下！”沈熹说。

“难道你没有吗？”周言谕以前从不觉得沈熹脸皮厚，最近倒是多了几分认识。

沈熹当然知道他指的是微博，如今那条送祝福送名额的转发超过上百万条，要说昭告天下也不为过，可惜沈熹就觉得好像哪里不够似的，半点真实感都没有。

“明天回去前先去小庄说的那个机构看看。”沈熹说。

周言谕点头：“看看有什么是我们能做的。”

沈熹说：“我早就想创办一个独立的基金了，不如就趁这个机会办起来。”

周言谕说：“和孤儿有关的吗？”

“嗯，残留孤儿援助基金，你觉得好不好？”沈熹看着周言谕问。

“好。”周言谕怎能不明白沈熹的心意，他何其幸运，能来到沈家，可是世上有太多可怜无辜的孩子，他们的前方没有路，也没有能做的选择。

沈熹想到周言谕被接到沈家来之前的事，就说：“那个时候爸妈很忙，他们在我之后考虑过再生一个，可是他们觉得这样对我不公平，估计就是那个时候他们有了领养的念头，可是并没有下定决心，只是后来遇到了你。”

沈熹说到这里，把周言谕圈了过来，低声说：“那个时候你不肯说话，他们就没让你喊爸妈，后来你开嗓了，自己先叫了叔叔阿姨，现在虽然晚了二十多年，但这父母亲缘看来真就是早就注定了的。”

周言谕没响，他当初喊“叔叔阿姨”，是不想跟沈熹争，但在心里面，早就认沈父沈母为自己的爸爸和妈妈了，如今他们更不仅仅是自己的养父母，还成了岳父母，亲缘之深全在如今他喊的“爸、妈”里。

“不知道我们会成为谁的爸爸妈妈。”沈熹又说，然后问周言谕：“你说一个够吗？”

周言谕回答：“一个一个来吧，教好一个再说，我们没有经验，也不知道怎么带孩子。”

“我有。”沈熹看着周言谕，笑说。

周言谕还真没法反驳，沈熹去哪里都带着他，可不就是“带”孩子吗？

“那就交给你。”周言谕说。

“白天跟我，回家跟你，不能让他厚此薄彼。”沈熹很是未雨绸缪地说。

人都还没个影呢，周言谕看着沈熹，正想说什么，却被沈熹截住了说：“你都不知道那个时候你有多可爱，小小一只，再给我来十个养着我都不嫌多。”

周言谕想说那个时候沈熹自己难道就很大只吗？

不过他并不怎么跟沈熹怼，最多也就是反手把沈熹向自己这边拢了拢，说：“早点睡吧，明天去了就知道了。”

沈熹抿唇笑，把脸埋进周言谕的肩窝里，也收拢手臂，他实在是对这个人喜爱到了骨子里，所以每每都恨不得能把他揉进自己的身体里才好。



第二天一早，两人用完早餐带着行李开车去往庄栖云给的地址，福利机构对外都称没什么钱，选址偏远不说，下了高速那一段路还不太好开，周言谕开的车，沈熹在边上看导航，一面给周言谕指路。

陵裳云接人一直接到路口，她与沈熹和周言谕许久不见，一上车就没个正形，大呼小叫：“你们结婚了！你们竟然结婚了！庄栖云跟我说的时候，我觉得他在跟我开玩笑呢，没想到是真的，之前出柜难道不是为了逃避相亲拒绝烂桃花而是来真的吗？”

她咋咋呼呼没完没了的：“庄栖云说他被你们刺激到了，最近正逼着导演赶进度呢，整个剧组都被他折腾得够呛，都在那儿加班加点，希望尽早脱离那位怨夫。”

周言谕闷声不响，沈熹笑眯眯向她伸手，陵裳云一愣，顿时炸了毛似的：“你好意思嘛，还问我要红包，办酒那天再说吧。”

“那就这么说定了。”沈熹说。

“真要办啊？”陵裳云又问他。

“等着收请帖吧，记得包一个大的。”巴不得昭告天下的沈熹对这个问题十分满意，可惜如今他去的是福利机构，也就陵裳云能这样问上一句。

陵裳云看看沈熹又看看周言谕，觉得这世界果然神奇，还真是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活着可真好。

周言谕把车停在福利机构门口的空地上，三人下了车。

福利机构如今被封了，原先机构的负责人已经被抓了，现在除了陵裳云之外，还有两个阿姨帮着管那些孩子，都是临时招的，看孩子的同时兼做饭和打扫，孩子们陆续被带到不同的地方，一部分被几所孤儿院分别接收，小部分被人领养，到如今还剩下六个孩子，说得坦白一点，都是没人要的，就连孤儿院都不想收。

“主要是这六个孩子或多或少都有些问题，实在没地方去，我这几天都在找有没有地方能收下他们。”

“都是什么样的问题？”沈熹和周言谕跟着陵裳云进到传达室里，看得出来陵裳云这几天就在这里打电话，传达室很小，只有一张桌子，那上面堆着笔记本电脑和一叠资料，陵裳云也不急着带他们去看孩子，而是将孩子们的资料递给两人，默默地说出了答案：“六个人都有先天性疾病，其中一个智力有损伤，是弱智，一个是儿童抑郁症，一个弱视，一个聋哑，一个先天性白化病，还有一个是自闭症。”

沈熹和周言谕看着几张简单的表格，那上面短短几行字，有些甚至只有一行字，毕竟那些孩子最小的来到世上才三年，最大的也不过五年，而他们并非没有预想，也有过心理建设，事实上这些孩子的先天性症状已经是算轻的了，更重的那些或夭折或躺在病床上，根本就不会来到这里，然而当他们见到这几份资料的时候才知道，他们其实依然是无力的。

作为想要领养孩子的立场，他们是未来的家长，那么他们必须要评估自身的精力，因为他们要为即将领养的孩子负责，要教养他，带领他长大成熟，让他将来能在世上独立生存，所以就算他们有足够的能力承担这些孩子未来的生活费用和治疗费用，也不可能同时负担六个孩子将来的人生。

更令他们觉得讽刺的是，他们选择其中一个，就等于抛弃了另外五个，优胜劣汰，就算这不是他们的本意，可这竟然也是他们唯一的选择。

陵裳云比他们看得开，她的成长经历让她在这件事上比两人更豁达，她安慰他们说：“各人有各人的缘法，就好比天生聋哑的孩子，她必然是生活在聋哑人群体中才更自在，我去那些学校参观过，每个孩子都熟练地打着手语，他们在那里神情是放松的，用手语畅所欲言，可是若将他们带到正常人的世界里，他们会紧张，会胆怯，这回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只有等他们长大了，学习到了更多常识和拥有了更多的自信，那时他们就可以试着走出来，但这对他们来说依然可能是挑战，也可能是困境，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关要克服。”

陵裳云的话并没有错，她接着说：“养一个弱智的孩子需要非常大的精力，我需要为他找一个最合适的环境，但显然他不适合你们。”

不得不说，陵裳云的分析是正确的，这也是她并没有将两人带到孩子们面前的原因，她熟知沈熹和周言谕，沈熹十七岁的时候就已经干过类似的事了，他在所谓的疗养院其实是精神病院里见到庄栖云，就把庄栖云带了出来，可也仅限于带出来给他介绍了一份工作，其余全靠庄栖云自身的努力和他原有的天赋，更别说周言谕，他自己就是六岁时被领养走的，倘若让他们亲眼见到那些孩子，恐怕恨不得把六个都带走，但实际上这样做对双方而言未必就是最好的，在特定的条件下，陵裳云希望给孩子们做出的选择是最恰当的，而非最完美的。

“一个，就一个，这样的孩子对你们来说两个就太多了。”陵裳云竖起一个手指，表情严肃而又郑重地对沈熹和周言谕说。

陵裳云的身世沈熹和周言谕都知道，她自己就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从未被领养，可是她的性格跳脱，交友无数，这就是她会来到这里的原因，她也在用自身的能量帮助这些孩子们，最后她摊开手，补充了一句说：“你们给钱就对了，现在我最缺的就是钱，只要有足够的钱，我能将他们安置在最适合的地方，相信我。”

闻言，沈熹终于露出了笑容，周言谕也轻轻点头，三人达成了共识。


70 七十 小孩儿沈乐

小孩儿瘦小羸弱，跟只猫儿似的，神情不安也有些畏缩，被领出来的时候满脸的惊惶。

他被阿姨牵着小步走出来，怀里抱着一只脏兮兮的小布偶，手指捏着布偶的耳朵，指尖隐隐发白。

他的过去在大人看来着实心酸，被亲生父母丢弃，两次领养，第二次领养遭受暴力，要不是庄栖云几次回访，这孩子以后的日子绝对不好过，他现在就如同惊弓之鸟，任何外界的风吹草动都会让他陷入恐慌之中。

他周遭的世界仿佛充满了恶意，大人的笑比愤怒更让他觉得恐怖，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人就会转身变为张牙舞爪的恶魔。

陵裳云在小孩儿面前蹲下来，摸摸他的头说：“别怕，所有的坏事都过去了，现在我们没办法证明，以后你就会知道了。”

她说完这一句，对沈熹和周言谕说：“手续我已经提前帮你们办好了，你们只要去带他办个新户籍就行了，再去一趟这家儿童医院，我也帮他预约了。”

“好的。”沈熹接收了陵裳云给他的信息。

“这孩子心防很重，你们要有耐心。”陵裳云又说。

“放心吧。”

沈熹这样说，周言谕走过去将小孩儿抱了起来，小孩儿明显慌了，整个小身体都绷紧了，却又不敢挣扎，只将小布偶抱得更紧了。

“有空你来看他，我们会照顾好他的。”沈熹对陵裳云说。

陵裳云跟小孩儿告别，这段日子陵裳云并没有对哪个孩子特别好，主要还是认识到迟早有一天要将他们送走，如果对他们太好了，那送走的时候就不太好了，而且她心底是希望每个孩子都能得到最好的照顾，因此她这时跟小孩儿挥了挥手，又对他说了一句：“相信姐姐，以后他们就是你的新爸爸，姐姐跟你保证，他们不会凶你，也不会打你，姐姐定期也会来看你。”

小孩儿没响，他的世界是灰暗的，一点光都照不进去，他一个人在角落静静待着，眼看着天黑了，眼看着天塌了，往复循环，大人们在他的世界里来了又去，都是坏的。

周言谕抱着小孩儿，沈熹开车，两人都没特地去跟小孩儿说话，只是按照陵裳云说的先去办户籍，小孩儿以前的名字是在跟了第一个领养他的大人之后取的，沈熹跟周言谕在看到他的经历后就决定给他改名字，至于改什么名字之前商量过一次，第一个孩子就姓沈，不管男女都叫乐乐，希望孩子快乐成长，大名就叫沈乐。

“沈乐，这是你的新名字，以前的名字能忘就忘了吧，以后希望你只记得快乐的事。”沈熹亲手写下“沈乐”这两个字，给小孩儿看过，才递进办事窗口。

小孩儿还是没开口，他一直都被另外一个人抱着，而且他一直紧张，无论是被带离福利院或是外面的车流和行人，他就只是紧紧攥着小布偶一言不发，然而从头到尾，那个被姐姐说的“新爸爸”都抱着他，他的紧张就有了一丝小小的松懈，直到，他被带到了医院。

小孩儿明显慌了，他整个人都开始发抖，周言谕就让沈熹去找医生，自己抱着孩子在医院绿化带那儿先坐着，一面安抚他。

“给你做几项检查，很快的，我们全程都陪着你，好不好？”周言谕还从未哄过小孩儿，觉得这兴许是从小到大难度最大的一项挑战，他的语气从来都是一板一眼的，这时却不由自主放轻了很多，怀里的孩子太小了，小到他觉得声音稍微大一点就会吓坏他。

沈熹带着医生前来，小家伙也被周言谕哄得差不多了，医生听了听小孩的心跳，做了简单诊断，头部颈部，呼吸系统胸部检查，最后说让孩子去抽个血，其他检查等抽血结果出来再看，可以先不做。

陵裳云约的儿科医生也不简单，一路哄着小孩儿去注射科，来往好多大人带着孩子，沈乐的注意力不时被分散，他看着一个跟他差不多的孩子被戳了一针后哭嚎不止的模样，对着那细小的针头既有些畏惧又有些胆怯，同时还觉得哭成这样有些丢脸。

最终针头要戳进去的时候他扭过头不敢看，护士姐姐温柔地说：“很快就好了，就一下，疼了叫出来没事，别怕别怕啊。”

那一下疼得他小脸一白，但还是咬牙没叫出来，也没发出一点声音，结束后，沈熹帮他按着棉花，那截胳膊被他圈在掌心里显得又细又小，他夸小孩儿说：“乐乐你真勇敢，好了啊，我们回家。”

出了医院，周言谕说：“先去超市买点东西。”

“对哦，家里没有小家伙的用品。”福利院用的那些自然都不要了，他们也没想到这次说领养就领养，刚回国自然什么都没来得及准备。

沈乐很老实地窝在周言谕的怀里，尽管超市对他来说依旧陌生，可是自始至终这个怀抱就没变过，他还从来没有在一个人的怀抱里待过那么长时间。

“累不累，要换我吗？”沈熹问周言谕。

“不用，他很轻，刚刚医生说他有些营养不良，一会儿买点鸡蛋牛奶回去。”周言谕说。

沈熹推着车，除了买吃的，还买了小睡衣，小被子，小牙杯，小牙刷，小毛巾，越买越停不下来，全都是小号的实在有点可爱，沈乐的注意力也被一件又一件物品不断吸引着，他知道这些都是买给他的，可他又不相信世上有这么好的事。

满载而归，两人回到了许久未归的家里，出国前周言谕就已经搬到了沈熹住的地方，这时回的就是沈熹的住处，小家伙又开始紧张了，周言谕拍着他的背说：“我们到家了，一会儿先洗个热水澡，饿不饿？”

小家伙一直没给过任何反应，但是周言谕还是会问，之后他对沈熹说：“你先把能理的菜理一理，我去浴室放水。”

沈熹正在开门，闻言“嗯”了一声，他们的行李箱还没功夫取上来，只拎了菜和小家伙的用品上来，然后沈熹回头看了一路上抱着小孩儿一次都没松手的周言谕一眼，又看向小孩儿，冷不丁刮了下小孩儿的鼻尖，醋道：“你小爸亲自给你洗澡，我都没这个福利。”说着，他越过小孩儿亲了周言谕一下，快的周言谕来不及反应，愣了愣才说：“晚上也帮你洗。”

沈熹得逞地笑了，他哪是没这个福利，而是每次都是他帮周言谕洗的澡。

小孩儿也是愣愣的，不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事，他被抱着进了门，周言谕先去浴室放水，单手刷了一遍浴缸，再将水蓄起来，然后抱着小孩儿参观新家。

“我们暂时住这里，一年后就要搬家了，晚上先跟我们睡，这里就我们三个人住，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周言谕带他从客厅转到卧室，再把他的小睡衣裤牙刷毛巾一股脑儿都带进浴室里。

沈熹正把买的食材分门别类放好，开始洗菜，洗了一半听见浴室里周言谕在叫他，他擦了手立刻走过去，就看见小孩儿光溜溜什么都没穿，身上不停地发抖，青紫色的印子遍布在他的小身板上，腿上也有，显得触目惊心。

“一开始不肯脱衣服，一碰就抖，没想到……”周言谕为此费了半天功夫，又不敢把小家伙弄疼，只好不断跟他讲不洗澡会生病的事，又说生病就要去刚才的医院打针，一条一条反复举例，总算小家伙肯松手了，这会儿小布偶正端端正正搁在洗衣机上，正好对着浴缸。

沈熹暗忍不住叹一口气，蹲下来摸了摸小孩儿的头，对他轻声说：“别怕，以后都不会有人伤害你了。”

周言谕试了试水温，把小孩儿轻轻放进浴缸里，一手托着他，让他坐稳，一手用毛巾给他洗澡，动作很轻。

“还是要给他检查下，你联系下赵医生吧，看他晚上有没有时间过来一趟。”周言谕轻声对沈熹说。

“我帮你一起给他洗吧。”沈熹挽起袖子，留在了浴室里。

小孩儿不声不响的，碰到淤青的地方也没反应，也不知道他到底痛不痛，两个新手爸爸只能尽可能耐心，将小孩儿洗好抱回客厅，沈熹给他吹头发，换周言谕去厨房继续洗菜。

吹干头发，沈熹把刚买的图画书取出来，虽然他们给小孩儿买了新布偶，但他这会儿还是抱着那个旧的，沈熹也就随他去，他把小孩儿抱到腿上，将图画书摊开在他面前，给他讲里面的童话故事。

小孩儿第一次洗了这样一个暖乎乎的热水澡，从前他很抗拒洗澡，因为总是很冷，给他洗澡的人动作也粗鲁，尤其是如果身上有伤那就更不喜欢洗澡了，这次他不仅没觉着冷，而且一点也没感觉到疼。

除此之外，他也是第一次穿上这样舒服的睡衣，睡衣睡裤上印着熊宝宝的图案，跟他手上的小布偶有点像。

“你喜欢狗还是猫啊？喜欢的话我给你买一只吧？”沈熹这回也尝到了抱着孩子的味道，真的是又小又软，可惜现在天还不算冷，再冷一点，就可以给他买一套绒毛睡衣，有毛绒耳朵和毛绒尾巴的那种，还得给他养胖一点，暂时不说话没事，一开始周言谕也差不多是这样，不肯说话，也没什么反应，多数时间都是他自个儿在一旁上演独角戏。

“明天就带你去宠物商店看看，家里就你一个小孩也怪孤单的，你自己选个小伙伴。”沈熹看小孩儿也不给点表示，自顾自做下决定说。


71 七十一 三口之家

午餐周言谕给小孩儿准备的是一小碗白米饭，一盅水蒸蛋，一小碟青菜加一只红烧卤鸡腿，小孩儿看着餐盘里端端正正摆放好的饭菜，愣怔了好半晌，彼时他穿的还是睡衣睡裤，抱着小布偶，被沈熹领到餐桌前。

“饿了吧，到吃午餐时间了，大致问了下你平常的食量，这些应该不会太多。”沈熹拍拍小孩儿的后背，说。

小孩儿愣了片刻后，忽然左右看了看，将他的小布偶摆回到沙发上，这才重新回到餐桌上，自己爬上椅子坐好。

沈熹和周言谕见状对视一眼，各自从对方眼中读到了一丝赞赏。

普通椅子对小孩儿来说坐着是有些吃力的，腿晃晃荡荡不说，小脑袋才堪堪高出桌面一点点，周言谕便去沙发上拿了个垫子，沈熹见状把小孩儿抱起来，周言谕把垫子给他垫到屁股下面，总算稍微高了一点。

小孩儿尽管不声不响，可真的的很懂事，吃饭规规矩矩，用的是不锈钢勺子，却很少发出声音，好像有人专门对他进行过训练一样。

可是这样小的孩子又怎么会有人专门给他训练这个，想来这恐怕就是之前那段领养经历造成的，什么样的孩子吃饭都不敢发出声音？

沈熹和周言谕看在眼里，也没说什么，吃饭规矩没什么不好，但拘束和小心翼翼就不必了，然而这个并不是嘴上说说就能让他放松下来的，就算沈熹说了让他慢慢吃，别着急，小孩儿还是一勺接着一勺吃的一丝不苟的，沈熹忍不住看了周言谕一眼，觉得这小孩儿吃东西简直就跟周言谕上班一模一样——当然，周言谕可不止上班是一丝不苟的，但至少吃饭的时候还是挺放松的。不过周言谕小时候吃饭是什么样的？沈熹托着腮细想了一会儿，想起小小的周言谕一开始来到沈家吃饭也是一脸拘谨样，吃的还少，后来被发现饿得快，一开始还不肯说，还是沈熹假装自己也饿了去找雪姨，这样大概过了大半个月，才让周言谕慢慢习惯下来。

“慢点吃，不用着急。”周言谕看在眼里也说了小孩儿一句，尽管他已经放轻了语调，可不怒自威的严肃感始终都在，小孩儿立刻抬起头来，像是有些吓到的样子，眼睛睁得圆圆的，嘴巴闭着有些不敢咀嚼。

好在坐在他边上的是沈熹，沈熹摸摸小孩儿的脑袋说：“慢慢吃，没人催你，这里是你的家，想怎么样都行。”说着，他看了周言谕一眼，又笑着对小孩儿说：“你小爸很少笑的，跟我说话也是这样，以后你记得多逗逗他，把他逗笑了我有奖励。”

小孩儿闷头扒饭，也不知道听进去了没有。

可惜吃完饭没多久，小孩儿就开始呕吐，把吃进去的东西都吐了出来。

赵医生匆匆赶到，给小孩儿看了看，小孩儿刚刚吐过整个人都是恹恹的，坐在沙发上没什么生气。

赵医生主业是中医，副业是心理医生，当年六岁的周言谕初来乍到，赵医生还是个青涩的实习医生，如今他无论是主业还是副业，都已经有相当丰富的从业经验。他先检查了一遍小孩儿身上的淤青，再问小孩儿能不能下来走几步，小孩儿倒是听话，爬下沙发在他跟前走了一段路，赵医生蹲下来捏捏他的手和腿，最后才给小孩儿把脉，之后赵医生诱小孩儿说话，小孩儿抿着嘴并没有发声。

“再观察一阵吧，过几天我再来看看，给他少吃多餐，他的肠胃不太好，不过呕吐不光光是肠胃问题，还因为有极大的焦虑感和紧张感。”赵医生对沈熹和周言谕说着，又和蔼地看了小孩儿一眼说：“小家伙，过几天我再来看你，希望你能开口叫我一声医生伯伯，好不好啊？”

小孩儿低下头看自己脚尖，没回答。

赵医生不以为意，笑笑准备离开。

周言谕送赵医生下楼，沈熹给小孩儿开了电脑，给他放动画片看。

“想看哪个自己点。”

沈熹把一溜儿动画片排在屏幕上，又说：“只能看二十分钟，选一个你最想看的。”

小孩儿显然是好奇的，眼睛一下子就黏在了屏幕上，可是又因为选择太多，他看了好半天也还是没个反应。

“那我给你选了，就这个吧。”沈熹点开的是机器猫，小孩儿抱着小布偶看得聚精会神，十分忘我。

“赵医生怎么说？”周言谕回来后，沈熹问他。

“还是要多陪陪他，首先让他感觉身处的环境是安全的，儿童抑郁最严重的程度就是自残甚至自杀，孩子长期处在不安的环境下，尤其是这种遭受过暴力对待的，他没有安全感，也不相信大人，只能慢慢让他习惯和熟悉，培养信任感，让他感觉这里是安全的。”周言谕看了一眼客厅里正襟危坐的小孩儿说。

“急不了，这段时间多看着他一点。”沈熹说。

“他刚刚吐过，我再去煮点粥。”周言谕转身进了厨房，沈熹就在不远处看着小孩儿，其实这种感觉很奇妙，明明白天之前这孩子跟他们还是陌生人，可是在决定领养了以后，就好像在不知不觉中多了一丝牵绊，一来是这小孩儿的确挺让人心疼的，这恐怕是任何心怀善意和同情心的人看见他的时候都会产生这种感觉，可若不是真心要领养他，那么转身离开后，遇见小孩儿时那一抹同情心也会被他们很快遗忘，反之，这小孩儿的意义对他们来说就是不同的。

当他们抱着他的时候，当他们对他轻声说话的时候，一种细微的羁绊似乎在逐渐诞生，事实上羁绊的一头在他们身处罗马有领养这个决定以后就开始了，如今羁绊的另一头出现了，使得这条线一下子就连在了一起，因此只在短短一天都还不到的时间里，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牵绊就产生了，日后势必还会慢慢加深。

其实比起他们来，小孩儿才是需要花更多时间来习惯的，他在此之前一无所知，懵懵懂懂，不知道未来会遭遇什么，这都需要由他们两个大人来为他解答和创造，给他一个比从前安心和自在的环境。

沈熹又看向厨房里正在煮粥的周言谕，当年他还小，只以为多了一个玩伴，如今才真正感受到那时小周言谕初来乍到的惶惶和不安，大约也是因此，他对小孩儿实在有些爱屋及乌，想想小周言谕就是这么过来的，这孩子又是他和周言谕认领的，怎么也要让他活回一个孩子的模样，而不是像如今这样连一句话都不敢开口说。

二十分钟一到，一集动画片也播完了，小孩儿没去碰鼠标，就只是抬头找沈熹，沈熹正坐在桌边对着设计稿写写画画，家里多了个小孩儿，他觉得有必要调整一下之前的设计图，小孩儿瞅了半晌，爬下沙发，抱着小布偶悄悄来到桌边。

他个子小，脑袋都还不到桌面，仰着脖子又不肯出声，刚好周言谕端着一碗粥走了出来，便替他唤了一声：“沈熹。”

沈熹听到熟悉的声音从设计稿中抬起头，就看见餐桌边露出一丁点小脑袋，顿时回过神来看了看时间，然后夸奖他说：“时间到了？你可真是个小自觉啊。”

“粥好了，稍微凉一下再吃。”周言谕走过来把粥放在一边说。

沈熹把小孩儿牵过来，抱在自己腿上问他：“想不想知道我在画什么？”

他也没等小孩儿反应，就指给他看：“这是我们以后的新家，你想不想有一个自己的房间？我们的新家可好看了，有大大透明的窗户，外面就是森林，就像刚刚童话书里的森林木屋一样。”

“明天你可以带他去看看。”周言谕在另一边坐下说。

小孩儿窝在沈熹怀里看着桌上的图画，直觉这些都是假的，这世上怎么可能有这样好看的屋子，怎么可能有属于他的房间？可是此刻他身在这样舒适的环境里，刚刚还看完了一集动画片，那里面的机器猫有个神奇的口袋，里头应有尽有，难道这两个大人也是机器猫变的？他们也有个神奇口袋？

他终于没忍住抬头看了看沈熹，又去看周言谕，然后自己的脑袋就被揉了，头顶上传来沈熹的声音：“明天就带你去看森林木屋吧，看完我们去公司给你小爸送饭。”沈熹说话的时候眼睛瞅着周言谕，笑着问他：“对了，明天第一天上班，真不用我陪你去？”

周言谕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见他笑得有些意味深长，这才想到明天确实有一件挺重要的事：“你是指媒体上门采访的预约？”

“不然呢？”周言谕不喜欢被采访，所以充当门面的角色向来都是他，因此在周言谕的行事历里，恐怕根本都没把采访的事写进去。

周言谕沉默半晌，说：“那就换我们给你送饭吧。”

沈熹笑了起来，大手揉了揉小孩儿瘦巴巴的脸蛋说：“你太瘦了，得把你养胖点，让你小爸明天多做点好吃的，然后带过来陪我一块儿吃。”

听着他的话，小孩儿心中莫名多了一种异样的感觉，好像“明天”变得有点令人期待起来。


72 七十二 开始养小孩

翌日一大早，小孩儿醒来的时候有些呆呆的，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做梦呢。

一个顶顶好的美梦。

他从来都没有睡过这样暖和舒适的床，也从来都没有在这样安静的环境中醒来过。

在之前住的那个地方，早上是最吵的，哭声和骂声从不间断，他醒来也不敢在床上多躺一会儿，总是用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但就算他已经很努力了，还是会被骂被打，他一直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哪里做错了，为什么大人总是要骂他打他？

“醒了？”耳边传来一个低沉的嗓音，他转过脑袋又愣住了，对了，昨晚他睡在了大床中间，带他回家的两个大人各自睡在了他的两边，现在其中一个不在，就剩下那个时常会对他笑的人。

“你小爸在做好吃的，等以后你肯说话了，告诉他想吃什么，让他做给你吃。”沈熹枕着手臂，侧卧着看小孩儿说道。

小孩儿眼珠转了转，却又是一脸茫然。

“你小爸手艺不错，他学什么都很用心，我最喜欢他了。”沈熹对着小孩儿说。

小孩儿看着沈熹，并不能确切地明白“喜欢”的意义。

“以后你就会知道了，在家里，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都是自由的，别害怕，不过害怕什么也要说出来，不过如果你真的不肯开口，那我教你写字，你想不想学啊？”沈熹想起以前周言谕也是从写字开始的，便问他。

小孩儿闻言眼睛亮了亮，福利院里比他年纪大的孩子有些是会写字的，他还跟一个哥哥学过写“一、二、三”，不过后来他离开了福利院，等再回去的时候，哥哥已经不在那儿了。

“想学的话点下头。”沈熹又对他说。

小孩儿没能忍住学写字的诱惑，就点了点头。

“好咧，那咱们先起床。”沈熹揉了揉小孩儿的脑袋，说。

小孩儿连忙起床穿衣，他手短脚短，看起来就显得有些笨拙，可这小孩儿也不用人帮忙，从头到脚都靠自己慢慢穿好了，沈熹动作当然比他快多了，他先一步去了盥洗室，出来的时候就看见那小家伙站在大床上正在努力叠被子呢。

沈熹不由莞尔，在他眼里，那孩子小小一只，却非要将那么大一床被子举过头顶，仰着脑袋将被角叠在一起，认真的小模样令他忍俊不禁。

沈熹走至床边将小孩儿一把抱了下来，笑着说：“等以后你一个人睡了再叠被，这个不用你帮忙。”

不过等小孩儿跟着沈熹去到客厅的时候，沈熹见到端着早餐出来的周言谕就说：“我们家乐乐实在乖巧懂事，又自己穿衣又抢着叠被子，让我这个做爸爸的没了用武之地。”

周言谕看了小孩儿一眼，也不吝啬夸奖他说：“那要给乐乐奖励，有什么想要的以后跟我们说，说不出来就学起来写，今天出门给你买文具。”

沈熹一听立刻笑弯了眼睛：“我刚刚就说要教他写字，我们真是心有灵犀。”说着他又弯腰问小孩儿：“乐乐，你说你小爸跟大爸是不是天生一对啊？”

周言谕闻言无奈摇头，小孩儿刚刚就听沈熹说了“最喜欢小爸”的宣言，这时又被夸了，还有点懵，便无意识地点了点头，沈熹乐了，捏捏他的小脸蛋：“我们的儿子可真捧场。”

小孩子的心防虽然重，可是经过昨天一日一夜，他知道这里是安全的，至少暂时不用担心会挨打，他们还说要教他学写字，他想如果是这样，应该还能在这个地方待一段时日，可是他依然小心翼翼的，就怕自己一不小心哪里做错了惹大人生气。

沈熹和周言谕岂能看不出来，但安全感并非朝夕就能培养出来的，还得慢慢来。

早餐是鲜肉馅儿的小馄饨，小孩儿没尝过那么鲜美又热气腾腾的馄饨，吃了一口就停不下来了，将馄饨一个一个捞干净后，把馄饨汤也喝得干干净净，也幸亏周言谕没多给他盛，就怕这小孩儿吃撑。

小孩儿吃完早餐，爬下椅子，自己把空碗端进厨房里。

吃完早餐一家人一起出门，周言谕开车，先将沈熹送到公司，再转去澜馨苑，小孩儿坐在副驾驶座上，身上系着安全带，小脑袋却九十度转向窗外，他身子短，一路上都得仰着脖子看车窗外的景色，当车在隧道中行驶的时候，小孩儿才转头看前方，好一会儿没忍住又悄悄看一眼周言谕，周言谕察觉到后，对他说了一句：“我们就快到了。”

小孩儿巴巴看着前方，隧道不长，很快就见到了出口，不久后，满山的枫叶便映入了他的眼底，好看得不像话。

“我们的家就在这片枫树林后面。”周言谕又说。

小孩儿瞪大了眼睛，眼前的美景真的就像是画在童话书上的那样，他还从没见过这样漂亮的景色，枫叶林后隐约能见到错落的房屋，这让他不禁产生了极大的期待，甚至有些按捺不住的小兴奋，他原本根本不相信有什么森林小屋，可现在来到了这里，却觉得这两个大人好像并没有骗人，森林小屋可能真的就在里面。

再接下来的一路小孩儿吃惊得嘴巴都没合拢过，他的脑袋转了一路，忽而看着一栋一栋隔开的房子，忽而看看高大的树木，再一路追逐着大湖，最后他看见了传说中的森林小屋。

屋子还没开始装修，但是钥匙已经拿到了，周言谕打开车门让小家伙下车，小家伙目不转睛盯着眼前这座小屋，一时间竟觉得梦是不是还没醒。

“先带你进去转转，然后再去树林里走一圈。”周言谕说着，牵起小家伙的手，走进未来他们的家门。

小家伙左看看右看看，周言谕很是耐心地给他介绍房间的安排，他看过沈熹的设计稿，对今后如何装修心中有数，当决定领养孩子后，他们又特地开辟出一个房间给孩子住，周言谕将小孩儿领进如今还空荡荡的房间，就见偌大的落地窗外有一个小阳台，放眼望去，便是一片绿色的森林，周言谕对小家伙说：“这里就是以后你住的地方，喜不喜欢？”

小孩儿内心当然是喜欢的，可是他并不觉得这里将会是自己的住处。

他从没有过归属感，没有过家。

然而这时他抬起头看周言谕，周言谕低着头对他说：“到时候书桌、书柜、衣柜、床、窗帘，还有一些小玩具小装饰，都由你亲自来挑选，但是有一个条件，那就是你要对自己挑选出来的东西负责，学会珍惜着用，以后等你长高了长大了，你选的这些家具物品我们都会捐给需要它们的孩子。”

小孩儿听了进去，尽管抱有怀疑，可他还是生出几分雀跃来，当他听周言谕说到以后自己长高长大这件事，心中又多出了几分期盼，而后再听到自己选的物品是要让别的小孩继续用时，忽然就有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油然而生，他的小布偶就是捐赠品里的，他还记得那时阿姨带他们选礼物，小布偶脏兮兮的窝在角落，被许多孩子们嫌弃，可是他却觉得那个小布偶很可怜，于是就选了它。

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周言谕又带着小家伙去家门口的树林里走一走，小家伙拘谨得很，紧跟着周言谕，周言谕也没打算带他走完全程，毕竟以后就住这里，有的是机会让这小家伙自己去探险。

“回去了，先去买文具，再去买菜。”周言谕没忘了要给小孩儿奖励，昨天只去了超市，那儿的文具都比较一般，他想给小孩儿买好一点的文具，因而开车回去的路上，专程带小孩儿去了购物商场。

“就先从买文具开始吧，以后你还要自己选家具。”周言谕在电梯里对小孩儿说，小孩儿认认真真地点了下头。

小家伙从来没到过商场，上午商场里的人不多，稀稀落落的，周言谕带着小孩儿直接去到无印良品的文具专柜里。

小孩儿被周言谕抱在怀里，完全看花了眼，但最终他选了一支笔和一本本子，笔是模块笔，好几个颜色，十分实用，本子选了可换芯的活页本，写完了可以自己加纸，周言谕在旁边一点都没有发表意见，却也暗自觉得这小孩儿聪慧又实惠。

趁小孩儿挑选文具的空档，周言谕还给沈熹打了电话，问他想吃什么。

沈熹报了菜名，对周言谕说：“你们吃好过再来，别饿着肚子。”

“看时间，下午换我接班。”周言谕说。

“也好，那下午我正好带乐乐去买宠物。”沈熹的语气一下子放松下来，他们出去玩了大半个月，尽管公司照常运转，高层也分担掉一部分的工作，可是必须要他们签字的文件依旧堆了起来，然而由于他们回国了，这天敲开他办公室的门的人也多不胜数，以至于他看似很忙碌，其实除了见人还什么都没开始做。

但是沈熹也预料到周言谕会来换自己，家里多了个小孩儿，他和周言谕就不能在工作上分工了，总有一个人要带孩子，另一个人忙工作。

还是换着来吧，无论是工作还是孩子，都一样。

沈熹挂了电话，让秘书先别放人进来，让他专心把着急的文件先看掉几份再说。

作者有话说：

长大后的沈乐表示，大爸是表白狂魔，小爸是宠夫狂魔


73 七十三 小灰团子

周言谕带着沈乐从停车场直接坐电梯到两人办公所在的楼层，那里只有他们的办公室和秘书们，但平时这里也不乏上来汇报工作的经理和往来客户，再者沈乐的存在两人压根没打算保密，不过现在正是大中午，秘书们全都去了食堂，因此周言谕大大方方抱着沈乐拎着饭盒径直往沈熹的办公室走去，愣是没有被一个人看见。

沈乐到了陌生地方更拘谨了，小身子也绷了起来，小脸上只有不安而没有好奇。

周言谕感觉到了，就跟他小声说一些话转移注意力：“这里就是我们上班的地方，等你以后长大了也要工作，到了那个时候，你喜欢什么就去做什么。”

沈乐已经听两个大人多次说到“喜欢”，这个说法对沈乐来说只有隐约的感觉，好比昨天看的动画片，他还想再看一遍，不知道是不是就算“喜欢”呢。

没等他想明白，周言谕已经抱着他推开了沈熹办公室的门。

这动静将沈熹从文件中拉了出来，能不敲门就进他办公室的人没几个，因而他一抬头就露出笑容，问一大一小说：“来了，你们吃过了吗？”

“跟你一起吃。”周言谕将饭盒放在办公桌对面的茶几上，再把沈乐放在沙发上，边说。

沈熹嘴上说让他们先吃，可当然更乐意有人陪着自己吃饭，倒是忍不住看了一眼沈乐说：“乐乐，以后你饿了可千万别瞒着，让你小爸先给你买些点心垫垫肚子，知道吗？”

沈乐悄悄看一眼周言谕，周言谕在一旁布菜，就是没说话，其实他在商场里已经给沈乐买了点心，所以沈乐就是吃过点心才来的。

沈熹见沈乐的小模样，就猜出个大概来，便也不担心小家伙被饿着了。

周言谕做的都是沈熹爱吃的，两个大人一个小孩，周言谕做了三个热菜，一个炖汤，一个凉拌菜，都放在了保温盒里，再加上沈熹这里也有微波炉，凉了可以随时加热。

小家伙捧着饭碗吃得香，周言谕昨晚就做了东坡肉，今天又上锅蒸了一回，蒸的软烂，也没有外面做的那样油，特别适合小孩儿吃。

不过周言谕也只夹了瘦的部分给他，就怕他吃得太油腻肠胃又受不了，本来这里对小孩儿来说又是个陌生环境，只是赵医生也说了，没必要太过小心精细，就按照平常的来，得让小孩儿自己去习惯。

因此周言谕和沈熹挺自然地该聊聊，该吃吃，随意聊着公事，也没顾忌身边多了一个小豆丁，还讨论了不少养孩子要注意的琐事。

“上午看了房子还喜欢吗？”沈熹更是去问小孩儿，小孩儿虽然不说话，现在也知道点头了，沈熹就笑着说：“你那间外面的阳台可大，给你弄个阳光房，外边不是有一棵大树吗？我在树上给你搭个小木屋，你想不想要啊？”

这话说得小孩儿瞪大了眼睛，树上搭个木屋，能住人吗？他倒是记得阳台外边不远处是有一棵大树，可是那里真的能搭木屋吗？

“你跟我说想要我就给你搭，想不想？”沈熹又问他。

当然想啊！小孩儿没犹豫地点了点脑袋。

“好咧！今天就给你画设计图。”沈熹说。

这让小孩儿期待得不得了，饭也没心思吃了，被周言谕看出来，用筷子轻轻敲他的碗沿，让他好好吃饭，又说沈熹：“你啊你，就不能等他饭吃完再说吗？”

“是、是，我的错。”沈熹笑嘻嘻地说。

但小孩儿见状顿时收了心，乖乖认真吃饭。

吃了饭又在办公室待了会儿，差不多到上班时间，换沈熹拎着洗过的空饭盒带着沈乐离开公司，离开的时候倒是被秘书撞了个正着，沈熹也没多说，只是笑了笑，便在秘书愣神的表情中下了电梯，带小孩儿直奔宠物店。

沈乐这两天被两个大人带来带去的，说不上习惯，但是紧张感还是褪去了一点，而且到了宠物店，看见笼子里大大小小的宠物们，小孩儿眼见就多出了一分活泼，沈熹让他自己去看，他一下就凑到笼子前去看小猫小狗了。

这家宠物店的宠物都是精心打理的，小猫儿娇气地喵喵叫，小狗儿冲着来人撒欢，还有忙着吃吃吃的小白兔和缩头缩脑不动弹的小乌龟，直让沈乐看得眼花缭乱，最后他在一个小笼子前蹲上了，沈熹看过去，只能看见一个灰不溜秋身上斑斑点点的小团子，蔫蔫地缩在角落。

“这小崽子出生没喝到太多奶水，给它检查了也没什么问题，但就是长得比别的猫崽小，体质也弱，毛发有些脱落，我们去逗它也不理人，真没办法。”店员这样对沈熹说。

“想要养它？”沈熹看看笼子外蹲着的小豆丁，和笼子里那个小团子，想来小孩儿对它有点儿同病相怜的感觉。

小孩儿转头看沈熹，眼里有些期待，却又带有几分闪躲，好像并不觉得自己真的能在那么多健康的小动物里挑选这一只最弱的，没想到沈熹却对他说：“你要的话咱们就选它。”

小孩儿动了动嘴唇，又不知道该怎么说，沈熹也没逼着他非说话不可，就摸摸他的脑袋说：“想要就点头，我们领它回家仔细养养看，尽力就行。”

小孩儿就重重点了下头。

一大一小将灰色的小团子装在笼子里带了回去，根据店员的说法，小猫儿到家有个适应和隔离的过程，也不用洗澡，只需要喂点舒化奶下去就好，沈熹问沈乐能不能自己喂，沈乐立刻点头，接过了照顾小猫咪的工作。

沈熹在一旁观察了会儿，见沈乐很仔细地用去掉针头的注射器给小猫儿喂奶，动作十分温柔，小脸上一直紧绷的表情也柔和了许多。

沈熹暗自松一口气，觉得果然小动物什么的才是最能治愈小孩儿心灵的。

沈乐照顾小猫，他就在一旁摊开图纸画画，把答应小孩儿的树屋画出来，树屋需要大树的支撑，规模不用很大，承重要考虑周全，做个旋转型的阶梯，小小树屋要有门有窗，门外的树梢间挂个风铃，有人到访或者风吹来就会“叮铃铃”作响。

沈熹下笔有神，很快就有了雏形，连小孩儿什么时候摸到桌边都没察觉。

直到他画完最后一笔，抬起头来的时候，才发现垫着脚尖两手扒着桌沿的小家伙。

小家伙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眼睛睁得大大地努力去看沈熹铺在桌上的画，虽然他所在的角度其实看不太清楚，但是这不妨碍他的积极性。

“呐，给你看。”沈熹将他的草图本递给小家伙。

明明只是铅笔打底的颜色，可是层层叠叠的树影里一座童话般的小木屋就此展现在小孩儿的眼前，沈乐看了又看，整幅心神都陷在了画里，快要拔不出来了。

“好看吗？”沈熹问他。

沈乐点头。

“想住吗？”

脑袋点地更重了。

沈熹揉揉沈乐的小脑袋说：“会实现的，到时候如果你再赏脸叫我一声‘爸爸’就更美了。”

沈乐看着沈熹动了动嘴巴，却还是没吐出来只言片语。

“不急不急，想不想接着看昨天的动画片？”沈熹觉得小孩儿有张嘴的念头就是好的，毕竟他只是不肯开口，而不是不会说话。

想！小孩儿点头。

“好咧！”沈熹打开笔记本，接着昨天那集再给沈乐继续播。

沈乐专心致志看完一集，沈熹已经将树屋图画完整了，绿意葱葱，木色深静，沈熹还在树梢上点缀了小黄鹂，只让沈乐看得心神向往。

沈熹收买小孩儿一点都不手软，又是小动物又是童话般的小树屋，他还把完成的画稿递到小孩儿面前诱惑他：“这幅画送给你，就当是欢迎你成为我们家一员的礼物。”

沈乐哪里抗拒得了这样的诱惑，但同时他又觉得不能别人送他他就拿，于是犹豫着摇摇头，视线却粘着那幅画没离开，沈熹便笑着说：“以后只有我和小爸给你的东西你能拿，别人的都不行，因为你是我们的孩子，可不是他们的孩子，知道吗？”

沈乐听进去了，却也没什么真实感，还是没伸手，沈熹就收回了画稿说：“这样吧，到时候把这幅画裱起来挂在你房里，好不好？”

他这样一说，沈乐就点头了。

晚餐是等周言谕回来做的，但在这之前，沈熹已经煮上了米饭，理了菜，沈乐也进厨房想帮忙，沈熹将择菜的事交给他，择完就赶他出去了。

周言谕按时下班回家，等他的除了一大一小之外，还多出了一个小灰团子，沈熹将人迎进门后就趁周言谕换衣服的间隙关上了卧室的门，好一会儿才喜滋滋把周言谕牵了出来，客厅里的沈乐也很关注两个大人的动静，刚刚回来那时周言谕一身笔挺西装，头发齐齐整整，出来的时候换了一套家居服，头发也好似被揉过一样有些凌乱，沈熹先让周言谕认认家里的新成员，又对沈乐说：“等这小东西好点起来，给它起名的任务就交给你了。”这就意味着沈乐要努力认字，沈乐听后一本正经地点头，接下了这个任务。

于是等周言谕去炒菜，沈熹就开始教小孩儿认字，他最先教给小孩儿的就是他的名字：沈乐。

小孩儿学得非常认真，拿着新买的笔一笔一划照着写，沈熹在一旁看了一会儿，小孩儿刚开始学写字写的歪歪扭扭的，然后沈熹就意识到他作为爸爸接下来要给小孩儿买的东西了：字帖。


74 七十四 八卦先锋

沈乐小朋友在公司顶层昙花一现，且被沈大老板抱在怀里离开公司的话题一跃成为这天公司的八卦头条，八卦集中瞄准以下两点：一、小朋友是谁家的孩子？二、小朋友是什么时候上的顶层，又是被谁带上去的？

后者的答案显而易见，因为当天沈老板和周总只出现了一个，到了下午沈老板离开了公司，老板办公室里出现了周总，这就意味着小朋友是被周总带到公司的。

答案出现不久后就有了证据，不知道是谁竟敢滥用职权从地下停车库的视频中翻出了小朋友被周总亲自抱出车的视频。

能轮流被周总和沈老板抱来抱去的小朋友，究竟是什么身份？

众所周知，两位老板刚刚结婚，一结婚就抱了个小朋友进公司，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可能是自家儿子啊！

什么？才结婚就领养，二人世界都不用过的吗？

有人产生如上质疑。

说什么二人世界，两位老板从小就一起生活，算起来在一起都有二十二年了，二人世界早就过得够够的！

原来是这样吗，那就难怪了。

八卦纷纭，也有围绕小朋友展开的：

这小朋友看起来好乖好害羞啊，就是瘦了点，好小一只。

当天唯一的目击者爆料说：我亲眼看见沈老大抱着小朋友拎着饭盒，这一定是周总投喂的爱心午餐，两个老板怎么都那么居家啊！

这还是小范围八卦，结果第二天、第三天乃至到了周五，都是上午沈老板上班，下午周总上班，随着目击者又增加了几个，两位大老板也没有隐瞒小朋友的意思，八卦范围显著扩大，同时周五下午迎来了一次高峰，八卦大军先锋队——顶层几个总能得到第一手资料的秘书们都不肯去吃午饭了，全都趴在电梯口的前台处等待带着小朋友的周总的到来。

“叮咚”一声，电梯门开了。

四个虎视眈眈盯着电梯门的秘书们不敢明目张胆，顿时低头装作正在看手机的样子，只在门缓缓打开的间隙悄悄抬眼去瞄，而后才纷纷抬头露出标准的笑容跟电梯里的人出声问好：“周总，中午好！”

可惜四人太过异口同声，暴露了她们的原始目的。

沈乐连续四天被带来公司，其实已经没那么紧张了，可之前四天来的时候最多就碰到过一两个人，如今一排四个人齐刷刷出现在电梯口的前台处，沈乐就被这突如其来的问好声给吓得缩了缩脖子，等看清眼前四个都是大美女，又笑眯眯之后，才放松下来。

“你们吓到乐乐了。”周言谕觉得如今任何外界情况对沈乐来说都可以算是一种锻炼，而且眼前这几个人明显就是好奇沈乐的身份，因此他也就顺其自然，向她们透露了沈乐的名字。

“乐乐？他叫乐乐吗？”沈熹的女秘书Candy凑了过来，伸手递给沈乐几颗巧克力，一看就是之前就准备好的，“乐乐，巧克力喜欢不喜欢呀？”

沈乐第一个反应就是抬头看周言谕，经过几天的相处，周言谕和沈熹在他心目中的地位直线上升，因为这几天下来他都感觉好像在做梦一样，每天吃得饱饱的，穿得暖暖的，两个大人都是“爸爸”，一个总是对他笑，给他讲故事，教他认字，另一个会给他做好吃的，给他洗澡，他很想一直做他们的乖宝宝，但他又生怕这只是个短暂的梦，而不是真的，所以不敢惊醒它。

周言谕朝他点头，说：“喜欢就收下，收礼物也是一种礼貌。”

沈乐听话地收下巧克力。

“等你愿意说话了要说‘谢谢’。”周言谕又说。

沈乐点点小脑袋。

周言谕观察到他这几天其实好几次有过张嘴想说话的欲望，却总在关键时候又缩回了壳里，不知道是胆怯还是在害怕什么，但他和沈熹都不约而同地纵容着沈乐，让他自己选择最愿意开口的时机。

几位秘书当下就从老板的话里听出了沈乐特殊的地方，她们不动声色，装作很自然地将特地准备的小礼物纷纷送了过去，沈乐因为听了周言谕的话知道收礼物是礼貌，因此全都收下了，表情很是害羞，但抱着一堆礼物的模样却像是个护食的小松鼠，萌得一溜美女姐姐们心肝乱颤，恨不得上手去捏一捏他的小脸蛋。

这几天沈乐的脸蛋儿被两个爸爸稍微喂养出一点肉来，但距离婴儿肥其实还差挺远的，毕竟只有短短四天，可是他的脸色却已经是粉嫩嫩的了。沈乐原本因为瘦的缘故显得眼睛很大，瘦皮猴似的，现在好一些了，脸颊上有了一丁点肉，圆圆的眼睛看起来就像是两颗黑宝石，漂亮得紧，上面覆盖着长长的睫毛，因为害羞的缘故低垂着一颤一颤的。

“好了，你们都去吃饭吧。”周言谕说完抱着沈乐就走了。

“哇，好可爱，好小啊！”目送老板的背影远去，Candy禁不住感叹道。

“周总抱着孩子的模样好有爱啊！”周言谕的秘书张玮捧着脸说。

“是啊，周总外表看起来实在是太正经了，一点都想不到他私底下会是怎么样的，你们说，他和沈总在一起的时候也是这样吗？”沈熹的第二秘书俞嘉说。

“虽然那组结婚照我看了又看，可我还是想象不出来他们私下里在一起的感觉，会拥抱吗？会接吻吗？会……嗯，那什么吗？”

“那肯定要啊！”周言谕的第二秘书陆媛发言：“不那什么，能算结婚嘛！”

“那你说他们俩到底谁攻谁受？”张玮声音小了下来，问。

自从两位老板公开结婚后，这个话题如今很是热门，之前出柜那一阵就有了些许风声，公司里还有个讨论群，不知道是谁悄么建的，要进群还挺严格，有一系列的问题，四位秘书秉持着替两位老板眼观四路耳听八方的工作理念，随时掌握公司的风吹草动，最主要还是要主导公司的八卦命脉和风向，毕竟她们作为距离老板最近的秘书，至少老板们的信息和动态是决不能落于人后的。

然而她们自己都没有料到，这一加群就打开了新世界大门，而且这个群原来很早就存在了，存在于两位老板出柜之前！

群名：高举熹言CP大旗

四人一脸懵圈，点击加入，可惜纷纷被她们看不懂的问题劝退，第一轮全军覆没。

第二轮总算进去了，结果因为命名不规范又被里面的妹子们一顿炮轰，转眼间两个人就被踢了出来，说她们没仔细看群规则胡乱发言，留下的两个瑟瑟发抖，立马把群规截图保存，然后一条一条上网百度。

就这样折腾了足足一个多礼拜，期间还尽职地看完了一篇推荐入门的小说，这才顺利入群，成功潜伏。

群里最热闹的话题就是论攻受，但这些妹子们距离两位老板到底远，攻受什么的全靠脑补，可是作为秘书的四人就不行了，她们可以说是全公司距离两位老板最近的员工，而且两位老板现今已不是只被用来YY的CP关系，而是真真正正结了婚的夫夫关系，因此反而更难以判断，也无法根据自身喜好来套，只因为无论哪一个，都不具备小说里标准的“小受”模板，两人仿佛都能套用总裁攻，于是进群至今关于攻受她们都还没有头绪，也不敢乱站队，如果非要选，她们更倾向于互攻，当然这跟她们私底下的萌点无关，撇开秘书身份不提，张玮萌周言谕受，陆媛萌互攻，Candy和俞嘉倒是非常一致，她们都萌沈熹受！

最近还加入了一个黄咏雪，她支持张玮，萌周言谕受，只有陆媛孤立无援，暂时没找到盟友。

这边四位秘书聊着天去了食堂，周言谕和沈乐已经在沈熹的办公室里吃上了。

周言谕炖了两只猪肘，炖的酥香软烂，小家伙吃得满嘴都是油，沈熹吃不了太油腻的，周言谕就跟他分食一只，瘦的部分都给了他，沈熹也吃得很是满足，笑眯眯地边吃边问周言谕上午带着沈乐去了哪里，做了什么。

这几天他们都是同一个模式，上午周言谕带孩子，下午沈熹带孩子，一来为的是让孩子尽快熟悉他们俩，不能厚此薄彼，二来是互相分担，尽管沈乐其实很乖很好带，可乖不意味着就可以把他安置在家中，为了尽可能驱散一些小孩儿心底的不安和阴霾，他们觉得应该让孩子多多接触一下外面的世界，开阔一下眼界，让他心里装一些别的事物，把那些不好的慢慢挤出去。

“去了附近的湖边公园，坐了一次船，逛了个小岛，在咖啡厅里坐了会儿。”周言谕把手机给沈熹，让他看自己拍的照片。

沈熹翻着照片，看见好几张都是小孩儿出神望着湖面的小脸。

“乐乐，想不想去海边呀？海比今天你看见的湖还要大得多。”沈熹问沈乐。

沈乐听说比湖还大，顿时竖起了小耳朵，抬头望沈熹，一双眼睛水汪汪的，一眨不眨盯着他，小动物一样，沈熹最近也尝到了养孩子的乐趣，主要还是小沈乐太乖了，以前周言谕小的时候他自己也很小，两人就是玩伴，跟现在自己养个小豆丁的感觉完全不同。

“很大哦，看不到海的另一边，远远望去除了海水还是海水。”沈熹说完这句的时候，看了一眼周言谕。

周言谕垂着眸，看似在吃饭，心思却已经不在食物上了。“海”对周言谕来说是旧伤，沈熹从来都避之不提，但有些时候，伤痛是需要有个纾解的出口的，沈熹不知道周言谕在这件事上恢复了几分，毕竟周言谕如今看起来既不怕水，偶尔会泡澡，也曾逼自己学会了游泳，还会带乐乐去湖边，很大程度上看来他好像已经痊愈了，可沈熹一直都记得不久前周言谕醉酒后还哭过的一幕，从那时起沈熹就在找一个机会，一个跟周言谕提去海边的机会，他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这样做，也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能力替周言谕分担过往的伤痛，可他心中有一个声音是一直在叫嚣着的，婚后这个声音就更响了，他知道这完完全全是自己的占有欲在作祟，他想要从头到脚都侵占周言谕，从他整个人到他整颗心，甚至就连他心底的陈伤都不放过。


75 七十五 带沈乐看奶奶

沈乐对周遭气氛和人的情绪十分敏感，他有些不安地低下头，碗里的猪肘好像也不香了，他心中惴惴，便没忍住，一时忘了一直担心害怕的事，首次发出了声音：“不、不去。”

不得不说，他出声的时机恰到好处，拉回了沈熹的注意力，也打断了周言谕的思绪。

然而两人都没有大惊小怪，反而很是自然地顺着沈乐的话问：“不去？为什么不想去？”

沈乐不知怎么的一颗心就安定下来，无论他是不是开口说话，一切仿佛都不会改变。

“小、小爸不开心。”沈乐太久没说话，说起来磕磕巴巴的，但是他的话却让两人又是一惊。

“小爸没有不开心。”周言谕给小家伙夹了一朵香菇，说：“小爸只是想到了一些事。”

沈熹看着一大一小，只觉得心底软绵绵的，他也夹了一朵香菇给周言谕说：“我和乐乐会一直陪着你。”说着他问沈乐：“乐乐，你愿不愿意啊？”

“愿意的。”沈乐说，他的声音奶声奶气的，可这短短三个字却昭示了他原本紧闭的外壳终于有了一丝松动的迹象，沈熹于是趁热打铁，抛出一个个话题引小沈乐继续说下去。

周言谕刚才心中的沉重被一大一小聊天的轻松气氛带跑了，说到海，他的确会想起很多，可实际上，他更多的是感慨，六岁失去了双亲，那个年纪着实太小，那段记忆也着实遥远，远到如今父母的音容笑貌早就模糊万分，如果不是沈熹提到海，他都不会轻易想起来，然而这个口子一开出来，往事就蜂拥而至，无论是清晰的，还是模糊的，尤其在夜深人静之时，没有了工作的打扰，身边的沈乐和沈熹皆已熟睡，他便放任那些思绪重新蔓延开来。

沈熹装睡，前几天小沈乐都是睡在他们中间的，那是因为床边没有护栏，今天护栏装上了，沈熹就把小沈乐放在靠护栏的一边，自己睡在了中间。

两个人乃至家人一起生活，都需要自己的私人空间，沈熹不会逼得太紧，他给了周言谕独自静思的时间，却不愿看他孤独无眠，他觉得差不多了，就翻身拢住周言谕，埋首入他的肩窝。

周言谕很顺手地将人往怀里捞，从平躺变成了侧卧，从小和沈熹睡一张床的时候他就知道沈熹有喜欢抱东西的习惯，他早就习以为常，后来他们分开睡了多年，沈熹这个习惯看似不见，可一旦周言谕睡在他身边，沈熹就又会一如从前，如今两人之间只会更亲密，他们白天各忙各的，只有到了夜晚，不用对视不用说话，仅是肢体相缠身体相触，就仿佛心灵相通，两颗心便能交织到一处。

周言谕在沈熹的陪伴中很快入眠，这个人从他失去双亲后就来到了他身边，不断填补他心中的哀恸，到如今再提起“海”，周言谕心中对沈熹的感情只会不断加深，他更是明白那一份本该对父母才有的依赖，也全都转嫁到了沈熹的身上，所以当沈熹在兰特庄园对他单膝下跪的时候，周言谕有一瞬间心神恍惚，沈熹是什么人，沈熹是他的心尖宝，沈熹无论做什么，他都会相伴相守，当沈熹用如此诚挚的态度向他求婚的时候，周言谕只觉得心中像是有一块大石终于落到了实处，因为这样一来，沈熹就永远是他的，不会有女朋友，不会有所谓的妻子，他会是自己的合法伴侣。



小沈乐愿意说话了，虽然仅限于家中，可也像是突破了某种桎梏，比起之前来小家伙显得放松了许多，可依旧拘谨胆怯，见外人也容易害羞，这就显得他看起来有些粘人，不过也难怪，轮流被两个爸爸带出家门，总能见到不同的人，对他来说每一天好像都是全新的，但是他的小世界却一天一天在扩大，好像有光点慢慢渗透进去，一点一点驱散了他心里原有的那些灰暗和恐惧。

又到了周末，小沈乐被带回了沈宅见沈奶奶。

“叫太奶奶。”周言谕抱着小沈乐，来到奶奶跟前。

沈奶奶早就知道两人领养了小沈乐的事，也知道小沈乐之前的情况，尽管如今被带过来的小家伙脸上逐渐有了肉乎乎的感觉，也不妨碍沈奶奶对小孩儿的心疼，更何况小家伙看起来还是瘦瘦小小的，脸上那点小肉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谁让他来到沈家时间还不够长，要将小家伙养胖养高，总还是需要一段时日的。

“来，让太奶奶抱抱。”沈奶奶是喜欢小孩儿的，更别说小沈乐这般乖巧，周言谕等奶奶在沙发上坐下，才把小沈乐交到奶奶手里。

“太奶奶。”小沈乐乖乖喊道。

“乖！”沈奶奶笑得眯起了眼睛，她将一个小小的玉镯套在了小沈乐的手腕上说：“这个是平安镯，以前你的两个爸爸都戴过，你也戴上，可以保平安。”

“谢谢太奶奶。”小家伙自从愿意说话后就收了不少礼物，在两位爸爸的教导下也从不忘了说“谢谢”，十分有礼貌，这样的孩子谁不喜爱，反正沈奶奶是喜欢的，她问了小沈乐好多问题，主要还是问他这段时间都做了些什么，小沈乐和沈奶奶唧唧咕咕说了好多话，沈奶奶不愧是养娃能手，小沈乐自乐意开口后话从不多说，沈熹暗中琢磨可别是第二个周言谕，不过这会儿他完全放心了，沈奶奶循循善诱的，小沈乐倒豆子一样把这段时间发生的事都说了出来，包括认识了多少字，沈熹给他画的小树屋，周言谕做了哪些好吃的菜，得了多少礼物等等，有些说不出来的还用小手比划起来，大概正是因为面对这样一位慈爱的老奶奶，小孩儿对外竖起来的刺全都不自觉收了起来，再加上他很新奇地发现原来自己的大爸对太奶奶居然也会撒娇，抱着奶奶一个劲喊，跟个小孩儿似的，看得小沈乐简直目瞪口呆。

也是这一天，小沈乐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小爸也是被领养的，沈奶奶没对小家伙说太多，她让小沈乐以后有机会可以自己问两个爸爸，毕竟都是一家人，没什么需要避讳的，该让孩子知道的事都要让他知道，小家伙遭遇不比寻常，心思也比普通小孩儿敏感得多，与其藏着掖着小心翼翼地对待他，不如什么都敞在小孩儿面前。

沈奶奶和小家伙聊得热乎，周言谕老规矩去厨房里帮雪姨打下手，沈熹最是无所事事，在一旁剥橘子，然后晃进厨房里，跟雪姨说话的时候顺便喂周言谕吃了几瓣，雪姨不小心瞥见抿唇笑，周言谕低头洗菜，耳根有些热，只觉得唇边留下的全是沈熹指腹上的橘子香。

小家伙头一次吃到雪姨做的菜，隐约有些明白过来自家小爸做菜好吃似乎是跟雪姨学的，他在没人问话的时候通常是安安静静的，捧着饭碗乖乖吃饭，吃得也挺香，沈熹和周言谕一左一右坐在他边上，小家伙吃饭本来就安生，他们顶多就是看着，夹菜也是帮他把距离远的菜夹一点过来，小家伙一口饭，一口菜，再配一勺汤，吃得规规矩矩又好像有些忙碌的样子。

小家伙不能吃太多，吃完就下了桌，被余管家带去看动画片，他待在客厅里，动画片看得并不专注，眼睛时不时抬起来瞄一眼餐厅，从他的角度刚好能瞄到周言谕的背影，总归这里是第一次来，沈宅的别墅又特别大，午餐时人却不多，空旷的客厅里就只有小家伙一个，也难怪他连喜欢的动画片也看不进去了。

午睡起来后，小家伙在沈熹的带领下认识了伯爷爷、爷爷、奶奶、姑奶奶、大叔、二叔、哥哥、姐姐等全部的亲戚，那么多人那么大阵仗让小家伙脸都白了，尽管所有人都对他很亲切，不过小家伙实在胆小，险些又要缩回壳里。

后来他全程粘着周言谕才觉得好一些，说话声音也大了点，虽然还是一害羞就躲到周言谕的身后，好半天才肯探出头来。

哥哥和姐姐是大哥二哥的孩子，都比小家伙大，懂事得很，见小沈乐初来乍到还放不开，也不逗他，又看他那么黏周言谕，就特意找与周言谕相关的话题说给小孩儿听，说小叔叔很会讲故事，从秦汉史到近代史，就没有小叔叔不知道的，包括那些野史杂记，又说二叔画画特别牛，前者小沈乐还没领教，后者他听了特别想点头，那小树屋的图最终被沈熹夹在了他的童话书里，每天醒来他都要去瞅一眼，摸一摸，好像想通过这张画确定他身在新的家里，有对他好的两位爸爸，不用再有任何的担惊受怕。

周言谕的月份比沈熹小一点，所以周言谕是小叔，沈熹是二叔，小家伙听哥哥和姐姐都说小叔叔特别会说故事，不禁抬起头看周言谕，乌溜溜的眼睛忽闪忽闪的，自从他被领养，每晚的睡前故事都是大爸说的，而且直到他睡着了小爸都还在书房里，听大爸说小爸忙着工作养家，他们都是被小爸养的。

于是这天晚上睡前故事换成了周言谕来讲，而听故事的人也就多了一个，多的这个二十多年来作为旁听早就听了许多遍，然而他至今都还没有听够。

作者有话说：

来晚了，祝大家2022年身体健康！心想事成！


76 七十六 “同学会”

周言谕自认字后就喜欢看书，尤其是历史杂记，他的记性特别好，看过的都不会忘记，八岁那年沈熹因为贪玩住院了好一阵，周言谕自那时起总算愿意开口说话，晚上也不肯离开，沈熹晚上睡不着，就刻意让周言谕多说话，周言谕想不出话题来说，就开始给沈熹讲他看的那些历史故事和杂记，沈熹至今还记得周言谕的声音软软的，又很小声的在他耳边讲故事，每个故事必定从头讲到尾，就算中途沈熹睡着了，他也会讲完为止，一板一眼的性格从那时起就初现端倪，而后越来越鲜明，这样的性格并不是十分讨人喜欢的，可在沈熹眼里，却有着说不出的可爱，就算周言谕如今都已经是个成年男子了，也还是一样。



日子如流水，平淡不惊，却丝丝渗透进小沈乐的心里，不能说短短几个月时间里他已经完全恢复了，但是小家伙显然变得爱笑了，而且有变成小话痨的趋势，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前半年不说话憋得狠了，如今芝麻大的事都要说上半天，他也学会了讲故事，随着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一大早就坐在窗边朗读，除此之外，他还迷上了画画，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拿着蜡笔在纸上涂他的小树屋，顺带一提，小树屋已经建成了大半，小沈乐如今最期待的事，就是跟着两个爸爸去看新房子，他每天数着日子，等着新房装修好能搬进去住的那一天。

入了冬以后，沈熹和周言谕隔三差五就给小沈乐添置冬衣，小沈乐来的时候身上就一套衣服，如今他的衣服已经有一个衣橱了，但他自己是不知道的，只管每天老老实实地把该穿的衣服都穿上。

没多久小沈乐就发现家里不止他一个重点保护对象，他大爸也一样，每天被小爸叮嘱要穿这个，要穿那个，要吃这个，要吃那个，还要定期去医院，顺带也给他做了一次全身检查，养了三个月的小沈乐虽然还是害怕医院，但是有两个爸爸陪着，他每一项检查都听话的去做了，最后还得了一个小巧克力蛋糕作为奖励。

小沈乐吃得心里甜滋滋的，也是这一天他知道原来大爸身体也不好，需要按时吃药，定期检查。

“那大爸有没有奖励啊？”小沈乐发现吃蛋糕的只有自己，两个爸爸一个喝茶，一个喝咖啡，就很想把自己的小蛋糕分一半给大爸，谁知大爸笑眯眯地回答他说：“大爸也有奖励的。”

小沈乐好奇地问：“那大爸的奖励是什么？”

沈熹刮了小沈乐的鼻子一下说：“这个小孩儿就不要问了，是你小爸亲自奖励我，但不是吃的。”

“好吧。”反正有奖励就好，小沈乐得了回答，就不再想着分蛋糕的事了。



回到家，小猫儿就窜了出来。

先前以为不怎么好养的小猫崽子大了一圈，彻底在沈家安顿下来，名字是小沈乐起的，叫灰团团，因为它依然喜欢团着，不过它团的地方换了，不是自己的小窝里，而是在沈乐的大腿上，灰团团特别黏沈乐，沈熹打趣说这是雏鸟情结，灰团团把沈乐当妈妈了。

沈乐听了有些疑惑，就去问大爸：“为什么是妈妈呀，不应该是爸爸吗？如果是妈妈的话，那大爸和小爸也可以是乐乐的爸爸和妈妈呀？”

“那也不是不可以，可是大爸和小爸，你选谁做妈妈呢？”沈熹把问题抛回给了小沈乐。

雏鸟情结的意思沈熹给小沈乐讲过，小沈乐把自己代入想了半天，更早以前他的记忆有些模糊，分不清谁是他第一个看见的大人，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那么“妈妈”就完全不能适用了，然而他又固执地觉得只有大爸和小爸才对他最好，他的“雏鸟情结”只给大爸和小爸，可是两个爸爸对他都很好，他说不出谁更好一点，如果硬要分，那么当初第一个抱他的人是小爸，只是这对大爸不公平，大爸给了他一个童话一样的小树屋，于是小沈乐陷入了深深的纠结里，最后还是赵医生开解他说：“‘妈妈’和‘爸爸’只是一个代称，首先他们是将你生出来的人，其次，他们也可以是养育你的人，但他们也可能是不负责任的人，现在你有两个爸爸，和‘妈妈’没有区别，唯一的区别在于性别，所以称‘爸爸’而不是‘妈妈’。”

“我知道了。”隔了几天小沈乐总算自己琢磨清楚了，而后向两位爸爸宣布说：“那我以后就是灰团团的爸爸，我是男孩子，我也要做爸爸不要做妈妈。”

沈熹无语地看着小沈乐，然后闷在周言谕肩窝里笑了半天，之后他托着腮看着小沈乐有些出神，他觉得自己大概能预见到沈乐长大后的模样了，应该跟周言谕一样一本正经，但会比周言谕更爱唠叨一点，也更活泼爱笑一点。



搬家之前还有一件事，那就是同学会。

去罗马前碰到的余悦给了他们今年同学会举办的地点和时间，但说实在的，小学距离着实太久远，说是同学会，根本上就是个新朋友见面会，别说沈熹，以周言谕过目不忘的记性，名字和人也完全对不上，当然这跟他小学那会儿只关心沈熹的病情没怎么跟同学们接触有极大的关联。

沈熹和周言谕哪一个都是习惯于这种场合的，不过若两个人在一起，对外的人还是沈熹，周言谕只在必要的时候捧个场说几句话，他还抽空和小沈乐打了个视频电话，跟他道了晚安。

事实上这天主要目的并不是同学会，而是借着同学会，沈熹把小沈乐送到了沈宅，自己则拐周言谕去酒店住一晚，两人打从把小沈乐接回家即从罗马回来以后，就压根没能单独相处过，尽管沈熹总是见缝插针地亲亲搂楼抱抱摸摸，可越是这样才越觉得饥渴，于是这场同学会的邀请一来，沈熹立马就答应了，也亏得小沈乐乖得很，并不排斥留在沈宅，这段时间沈熹和周言谕一到周末就会带他过去住一晚，还带着他摸遍了沈宅的角角落落，小沈乐对两个爸爸小时候住的地方爱屋及乌，很有几分亲切感。

沈熹和周言谕的二人世界从同学会散场开始，他牵着周言谕的手大刺刺进了酒店，周言谕连问都没问一句，只因他从沈熹摩挲他指间的那种感觉里就能察觉出来沈熹即将要带他去做什么。

沈熹的手指在周言谕指间勾勾缠缠，周言谕只感到掌心似是被摩挲起了一团火，他被勾得心神有些恍惚，总觉得还没怎么呢，身体就仿佛渴望与之有更多的接触似的。

他们就这样在夜色中走了一段路，而后直接坐电梯上楼，不用怀疑，沈熹早有预谋，入住的手续早就办的妥妥的。

路上勾起的火在进入房间之后就烧着了，仿佛烈火燎原，身体的每一寸都是火热的，沈熹的心跳在这种时候总是很快，快得让周言谕愈发克制，他几乎是任沈熹为所欲为的，但倘若因此要说周言谕回应得并不热切也未必然，他本是清冷内敛的性子，在这件事上远没沈熹来得热烈，而对沈熹的纵容已是他全然敞开的姿态，若他当真主动对沈熹做些什么，那恐怕沈熹一颗心都要被刺激地从胸腔里蹦出来了，因此反而是这样的模式和配合才最安全，既能让风险降到最低，又能让两人都恰到好处感受到水乳交融的美妙滋味，而沈熹对着这样乖顺的周言谕只觉得爱不释手到极点，从进房间把人摁在酒店墙壁上索吻，到搂着人伏在客厅的沙发上，又在落地窗前忘我沉醉，再在浴室的盥洗台前流连了好一阵。

沈熹贪婪地看着镜中被自己完全包裹的人，周言谕的眼镜早被摘掉了，此时此刻，他的眼睛失焦又失神，里面满是水泽，因欢愉泛起的生理性泪水迷蒙了他的双眼，看起来湿漉漉雾蒙蒙的，沈熹很早很早以前就知道自己对这个人充满了占有欲，而如今人就在他怀里，他却依然觉得还不够似的在他脖颈上不断留下一个又一个湿吻，他轻轻掰过周言谕的下巴，周言谕顺势扭过头来，沈熹深深吻上他的唇，用着一种恨不得能将人拆吃入腹的架势，将周言谕压抑的呻吟吞进吻里。而后，浴缸也发挥了不可言说的奇妙作用，两人这才转战去到卧室的大床上。

沈熹把汗津津的人抱在怀里，他们仍没有分开，彼此的喘息声回荡在耳边，他的手落在周言谕的腰际，轻轻替他按揉，周言谕的体力并不差，但因姿势的缘故，他依旧承受过度了些，这恐怕在于火烧起来的时候身体的容忍度变高了，会为了取悦度而尝试变换各种姿势，但对于疲惫的敏感度却降低了，当然也是因为那段时间身体过于敏感而被忽略掉了其他，总之所有的后遗症是在结束后才回笼的，以至于周言谕难得地懒在沈熹的怀里，一动都不想动。

沈熹吻着周言谕的脖颈、耳垂，又沿着脸侧来到额头、眼睑，鼻尖，再是嘴唇，没有戴眼镜的周言谕显得特别特别软，是只有他才能看得见的一面。

他们的身体还未冷却，周言谕很容易就能察觉到沈熹的蠢蠢欲动，一个长长的吻过后，他邀请似地转过身，无声地将后背交给了沈熹，转身时他的腰腹难耐地轻轻颤动，沈熹用力又怜惜地将他搂紧，安抚般地将自己的上半身覆在周言谕裸露精瘦而有着漂亮蝴蝶骨的后背上，乃至完全贴合。

小沈乐在第二天傍晚才见到大爸，却不见小爸。

“今晚我们在酒店吃，你小爸在点菜，我来接你去跟他汇合。”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小沈乐觉得大爸浑身洋溢着一股开心幸福的味道，等他不久后去了酒店见到小爸，又觉得小爸整个人好像都是暖暖的懒懒的，尽管他依旧还是那副不苟言笑的模样，可很难得平时剥虾的人变成了大爸，还给小爸盛汤布菜，小爸则是大爸给什么就吃什么，大爸投喂地再自然不过。

多年后沈乐依然记得这一幕，那时的他已经从头到尾知晓了他的大爸和小爸相识相知相伴的过程，于是每当回想起那一幕，他就会不自觉想到李白诗中的那句话来：

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作者有话说：

完结预告，下一章进入完结章，要搬家啦~~~


77 七十七 完结章

终于，小沈乐等到了搬家这一天。

他早上醒来一睁开眼睛连衣服都来不及穿，就一骨碌爬起来在日历上打了一个叉，平常他都是睡前打叉的，今天可不一样，他等不及要去那个全新的家，虽然这里他住了将近半年早就已经习惯，可是新家实在是太美好了，那里有他亲手挑选的书柜窗帘和各种小摆件，还有一个完完全全属于他的房间，虽然他很舍不得跟两个爸爸一起睡觉的日子，可是他也知道这是只有小孩才有的特权，他更希望自己能够快快长大，长大了才能帮爸爸们做事，尽管长大后都要一个人睡觉，除非他也能找到一个愿意陪他睡觉的同龄人，就像两个爸爸那样。

对于搬家的兴奋，家里还有个大爸和他是一样的，小爸还是那样八风不动波澜不惊，一如往常地在厨房里做着早餐，灰团团闻到香味就一直凑在周言谕脚边，这是每天早晨都能见到的情景。大爸就不一样了，本来大爸都跟他睡到一个时间起来，洗漱完正好能吃早餐，这一天大爸早早地就起了，正在家里四处转悠，看看有没有遗漏没有打包的东西，看沈乐起床了，就去卧室里溜达了一圈，将被子和枕头都收了起来。

“先吃饭，被单一会儿我来收。”早餐是沈熹最爱吃的馄饨，现在也是沈乐的最爱，周言谕把还在沙发边上收拾被子的人推到餐桌边，说。

小沈乐喂了猫洗完手也上了餐桌，三个人整整齐齐开始吃早餐，每到这个时候，小沈乐心里总觉得很是欢喜。

在这个家里，小沈乐越来越放松，他喜欢找大爸问东问西，会跟说一不二的小爸献宝，最近他开始伙同大爸一起做这件事，像是在小爸口袋里放纸折的玫瑰花，或者在小爸的行事历里夹一张手制书签，这其中都有大爸出的一份力，最近他开始琢磨编织，找大爸提供资金支持，并从围巾到手套袜子都研究了一遍，还让大爸帮他找了一名技术顾问，更是多次叫大爸帮他打掩护，不过等搬了家，他有了自己的房间，还有那个专门为他打造的小树屋，他就有了自己的空间，可以在里面做任何机密的事，当然，他向爸爸们承诺过，绝对不在里面干坏事。

早餐后没多久货车就来了，所有打包好的箱子陆续搬上车，沈熹和周言谕各自开一辆车，沈乐带着灰团团上了沈熹的车，周言谕去沈宅接沈奶奶和雪姨，由于对即将要入住新家的期待大大超过了对旧住处的留恋，因此这一家三口加一只猫看起来很是无情，头也没回地离开了小区。

货车运的全都是日常用品、衣物和两个大书架的书籍，还有一些小摆设，新家的家具早就添置妥当了，有些是定做的，有些是买的，连同家具整个新房早就通风晾了足足有三个月，搬家之日正逢春暖花开，像他们这样等同于拎包入住，乔迁之喜也就不需要另外再定日子，直接敲定在了这一天，因此周言谕转身就去接沈奶奶和雪姨，新家有专门为她们留的房间，这样每次来都可以小住上几天。

沈熹让人将箱子全都搬到二楼指定的地点，书就全都往书房堆，衣物棉被根据箱子的标记堆在各自的房间里，在等周言谕回来的空档，沈乐安置好了猫窝，就急吼吼带着灰团团去见识他的小树屋去了，沈熹慢吞吞在楼上拆箱打发时间，新家至此还是个空壳，只等着一切一点一点充实进来，他漫不经心蹲在箱子边上，不时抬头看向窗外，那儿阳光正好，绿意盎然，鼻尖满是林木清新的味道，耳边依稀传来沈乐的声音，沈熹都能想象得到那小家伙不厌其烦向灰团团介绍他那小树屋的唠叨模样，过了没多久，一个短促的喇叭声响起，沈熹蓦然回过神，是他的言谕到家了。

周言谕停了车，去后备箱搬东西，沈奶奶和雪姨来小住，行李不能少，除此之外，还有她们为这次搬家准备的食材，大包小包的，雪姨的丈夫余管家因为当天就回去，因此是自己开车来的，而且雪姨准备了太多食材，两辆车的后备箱都被她塞得满满当当。

东西都是周言谕和余管家提的，沈熹将奶奶和雪姨迎进去参观新房子，她们在此之前还一次都没有来过，第一次来新鲜感十足，不得不说新家的位置太过得天独厚，幽静安和，沈熹后来还是改了一版相当古朴的装修风格，归纳起来便是“简、朴、空、静”四个字，如身处自然空旷之中，除了房屋本身的结构之外，屋里屋外可以打造的细节全都是榫卯木造，有些特别的地方会用铁做承重或支架，比如悬吊煮茶的自在钩以及炉架。

客厅空间很大，只摆了一张长桌，除了用来招待客人，也可以在长桌上写字工作，除此之外就是书柜，利用的正是玄关客厅的隔断以及楼梯下方的空间，所有下排书柜全都是沈乐的，由着他自己摆放书或者玩具，沈熹和周言谕则一人占用一个书柜，内容和摆设都各自打理，剩余全都留了空，这就使得空间感十足，又因桌、柜皆是木结构而显得沉稳古朴。

“这花插得好看。”沈奶奶指着书架一角说。

“妈妈也这么说。”沈熹陪着奶奶边看边说，“这是我专门找来的花艺师弄的，改天让她也去奶奶那里折腾下。”

“自己都是个设计师呢，怎么好意思说别人是折腾。”沈奶奶笑呵呵地说他。

“谁的兴趣不是自己琢磨着瞎玩出来的，这之后再去进行正规学习的嘛。”沈熹笑嘻嘻地说。

“太奶奶！”话说到这儿，沈乐颠颠跑了进来，他是一听到动静就飞快地从小树屋里爬下来的，灰团团跟在他的后头，“嗒嗒嗒”的，木地板上被它踩出了一连串的猫爪印。

“乐乐，你喜欢这里吗？”沈奶奶好笑地看着沈乐脑袋顶上的小树杈，她早就听沈乐说过好多次新家有个小树屋，说小树屋是沈熹“唰、唰”几笔给画出来的，还说是他亲眼看着叔叔们搭建的，每次都说得不亦乐乎、手舞足蹈的，现在看他这一脸兴奋的模样，又是从外头跑进来的，想来刚刚就是去钻树屋了。

“喜欢！太奶奶，去看看我的小树屋吧！”沈乐脸蛋儿红扑扑的，仰着脑袋揪着沈奶奶的衣服，过了最初三个月，他的变化也越来越大了，不仅小脸养出了嘟嘟的脸颊肉，气色也越来越好，一笑起来就露出两个小酒窝，别提多可爱了。

“好，太奶奶去看看你心爱的小树屋。”沈奶奶对这个小家伙十分疼爱，她牵着小家伙的手，让他带着她去外头转转。

雪姨在客厅转了一圈就去厨房了，说是要熟悉下设备和用具，尽管周言谕没说要她掌勺，可雪姨哪儿可能真把自己当客人啊，她才不管周言谕怎么说，这么重要的日子，厨房必定是最忙碌的地方，她觉得自己肯定是要帮忙的。

不过沈家大伯、姑姑两家还有沈父沈母都没在这天露面，一来他们在此之前都参观过新房子，二来沈熹叫了不少朋友以及公司的人，其中不乏明星和名模，他们就都表示不来凑热闹了，毕竟人一多和酒会就没什么不同了，沈家人最不缺的就是应酬，大多都是避之不及的。

不管怎么说，沈熹人缘好，人脉广，一听是他的乔迁之喜，自然人人都愿意前来参加，更何况还是一拖二，平常在公司的周言谕着实令人难以接近，但是不少人觉得若是在家里，说不定就能看到周总不同的一面，于是皆欣然结伴前来，只可惜周言谕还是那个周言谕，依旧那么吝惜笑容，半点都没露于人前。

这么多明星和名模到来的结果，就是让沈乐的小树屋上了热搜。新家给拍不给发，前来参观的大伙儿只得跑去屋外东拍西拍，这些明星名模各自拍了许多林中探秘似的照片发在网上，粉丝们原本还在看热闹，却在发现明星们互转的照片里不约而同都包含了一张不同角度的小树屋的照片后意识到他们所在的地点原来就是同一个。

“这小树屋好童话啊！是在哪里啊？是个什么景点吗？”

“树屋后面看起来全是树林，肯定是哪里的植物园吧？”

“今天是沈娱组织踏青的日子吗？”

大V一转发，粉丝也跟着转，于是看见的好多路人都在研究这个小树屋到底在哪儿的问题。

如今网络的力量其实是很强大的，但主发的博主也就是还在沈熹新家的那几位大V也不是吃素的，他们本就是最擅长利用网络的一群人，自然也就不会暴露该暴露的信息，拍照的时候尤其注意，发的时候更是屏蔽掉了所在地，因此除非恰好有小区里见过小树屋的人也在上网，否则至少当天里是不会被人搜出具体的地点来的。

家中第二喜欢树屋的就数灰团团了，猫科动物生来就能爬树，还喜欢爬树，这天它跟着沈乐爬上爬下就没消停过，沈乐索性在树屋里也给它做了一个窝，除此之外，他搬了些图画书和小玩具上去，将树屋里的环境很是用心地布置了一番。

这天新房子里里外外一直很热闹，沈乐还结识了几个年纪差不多的小朋友，因为有小树屋的存在，几个孩子很快就玩在了一起，大人们各自三三两两聚在一起闲聊，厨房里一直在准备酒水饮料和食物，沈熹当然舍不得周言谕和雪姨太忙碌，他让秘书们直接带了厨师和服务员过来，就如同酒店那样现场安排起了自助餐，由于环境舒适幽静，再加上难得聚在一起，来的人一时半会儿都没舍得离开，很是尽兴地留到最后，一直到时间实在太晚了，才纷纷告辞离去。

沈熹和周言谕送走了最后一批客人，刚刚还无比热闹的院子忽然就沉寂了下来。

超过半夜十二点，沈奶奶和沈乐早早地交给雪姨带上楼，现在应该已经睡熟了。

客厅和厨房还剩下一些杯盘没有收拾。

小区里尚有零星灯火，喧嚣过后，一切都显得特别寂静。

沈熹回过头看周言谕，眼睛里好似繁星点点，他忽然说：“言谕，今生遇到你，是我的幸运，我有没有跟你说过，谢谢有你陪着我？”

周言谕凝视他，从他眼里看见自己的倒影，低道：“你我之间，何必说这些？”

沈熹上前一步，揽住周言谕的肩膀，与他一同回眸他们的新家。

从今往后，人间烟火，红尘俗事，皆在此间。



正文完

作者有话说：

这之后还有一章番外，是沈乐长大后的一段，下一篇更新《云深不知处》，存稿后才会发。《不言而谕》这篇文开坑很早，时隔多年现在填完了，这篇最主要的情节就是求婚，没有太多波折的日常文能写过10w字已经出乎我的意料了，总之，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陪伴！！！


78 番外 生生不息

又是一年夏天到来，这年的夏天却和往年不同，是属于沈乐一个人的夏天。

小爸带着大爸去了英国，打算给大爸做一次最全面的身体检查，因为那里有一支非常专业的心外科团队，沈乐知道大爸的心脏曾经做过一次姑息手术，当年的技术针对大爸的病情其实已经做了最好的处理，却依然留下了隐患，可是那并不影响日常生活，事实上短期内再行手术对大爸的心脏负荷太大，风险也大，至少在二十岁之前，医生觉得不必再动手术，但是等过了二十岁以后，还是要根据身体的情况进行再治疗。

然而小爸对大爸的照顾细致入微，以至于大爸平日里连场小感冒都没有，二十岁更是早就过去了，每年又有至少两次的定期检查，时至今日，他们已经共同走过了三十七个年头，可就是最近两年小爸似乎因为大爸的身体情况有些不安，尽管常规检查看似无恙，可是沈乐也发现大爸的力气明显不如往年，与此同时，沈乐也察觉到小爸的不安，连他都察觉到了，更何况是大爸？

人都希望能活得长长久久，尤其是深爱的那个人，沈乐在十五年里业已见识到两位爸爸深厚到不可分隔的感情，为了能让小爸不再担惊受怕，大爸亲自约了那支专家团队，这就有了两个爸爸把他撇下的伦敦之行，谁让他是个才大一结束马上就要进入大二的莘莘学子呢？又因为他已满十八岁，就快十九岁，可以算是个成年人了，两个爸爸将他撇下一点都没有负担，美其名曰锻炼他的生活独立自主性。只是沈乐却觉得自己打小就很独立很自主了，毕竟他从小就已经非常有意识地给两个爸爸留出空间，让他们过他们的二人世界，小时候懵懵懂懂都是如此了，更何况长大以后，可就是这样，他们竟然还觉得他不够独立，这让沈乐很是不满，当然，他选择性遗忘了曾经对两个爸爸粘的不得了的小孩和少年时期，也没有把两个爸爸轮流接他放学陪他高考，以及大一刚入学时陪着他去大学报名的事算进去，不得不说，这和两个爸爸从小就灌输他“他们是一家人”很有关，无论是不是独立，一家人是不能分开的，可是为了大爸的身体，沈乐还是勉强接受了这次的分离。他抬头望向早就被绿叶爬满的小树屋，独自站在家门口，想起十分钟前视频里大爸的笑容和小爸对他嘱咐的话，默默将落寞的情绪收拾妥当，然后拿着笔记本去了小区里的“乐乐咖啡”。

“乐乐咖啡”，正是小区里那个视野最开阔，地理位置最高的全玻璃设计的阳光房。在沈乐五岁那年，也就是他被沈熹和周言谕收养满两年的那个日子里，“乐乐咖啡”正式开张，小沈乐在那个时候就是咖啡店的名誉店长，到了去年他十八岁时，沈熹就将这个咖啡店的经营权正式移交给了他。

从五岁到十二岁这七年，除了家里，沈乐有许多时间都在“乐乐咖啡”里度过的，只因为这里楼下是咖啡店，楼上开设了玩具坊，每天都有许多孩子会聚集在楼上或玩耍或学习，如同小区里“幼儿园”般的存在，与“幼儿园”唯一的区别是这些孩子全都来自福利院或者孤儿院，有些是一周来一次，有些是隔几天来一次，但是沈乐几乎都在，沈乐还见到了曾经与他同一个福利院的孩子们，他懵懵懂懂中感知到，这些玩伴都是爸爸们为了他而聚集起来的。

随着这些孩子们的年龄渐长，包括沈乐自己在内，都开始在咖啡店里充当小服务生，做一些端咖啡倒茶的小事，工作每满一小时就能拿到五元零花钱，孩子们都很乐于在咖啡店里工作，除此之外，他们还会组队展开别的工作，例如给小区楼层打扫卫生，帮助小区老奶奶倒垃圾等等。

这些孩子大约是知道自己没有爸爸妈妈，不仅听话懂事，而且个个都很愿意学习独立，五、六岁从小豆丁开始就自愿跟着稍大一点的孩子在小区里转悠，沈熹也因此联合了一些业主展开针对这批孩子们的寄宿生活，免于孩子们来回两地跑，有了这样一个榜样般的爱心小区模式，陵裳云就专程找别的小区业主来参观，使得至今为止，至少已经有十个小区自愿加入“给孩子们送温暖，将孩子们容纳进他们的大家园”这样的爱心活动中。

“叮铃”一声，咖啡店门口的铃铛因为开门的声音而响了一下。

“乐乐你来啦！”正在咖啡店里上班的王晓梅抬起头来，见到沈乐高兴地和他打招呼。她和沈乐同年，也是个孤儿，她的父母因为交通事故双双罹难，留下她一个人，亲戚中没有一个人愿意收留她，她就被送到了孤儿院，第一次她来这里的时候才六岁半，比沈乐还要大一岁，她经常听沈乐说起他的大爸和小爸，说将来楼下要开个咖啡店，里面会卖很好吃的糕点。这些糕点曾经都是奖励，为了能吃上一块糕点，孩子们都有认字上的要求，比如能默写出十个字的孩子就能分到一块。到了七岁，王晓梅有了念书的机会，这是因为沈熹专门设立了助学金，助学金需要孩子们自己去争取，如果是懒惰不喜欢学习的孩子，是没有资格得到补助的，这其实促进了孩子们的进取心，而非竞争心，因为只要达到标准，助学金奖励的孩子们是不限数量的，包括沈乐也是需要用实力来获得，绝不会因为他是沈熹和周言谕的儿子就拥有特权。

如今王晓梅和沈乐一样顺利考上了大学，但是她无论寒假暑假或者休息日，都会来咖啡店工作，这里就好像是她的家一样，除了王晓梅以外，轮流来这里工作的孩子们还不少，有些年纪还小的就会来楼上写作业，如今楼上也分了好几个房间，都按年龄区分，五、六岁的孩子们照旧会被带来这里玩耍和识字，七、八岁的孩子们下课后自动自发组织巡区，十一、二岁的孩子们准备中考，和十五、六岁高考的学生们分在一起。

咖啡店里的小服务生从来都不会缺，而咖啡店的客人们也有不少是学生，大约这里成了孩子们的聚集地，那些小区里长大的非孤儿们也会来这里消费，顺带自习，总的来说，“乐乐咖啡”是个非常特殊的存在，也是小区里的特色之一。

小区里还有一个特色景点就是小树屋了，但凡来过小区和小区里的孩子们都在沈乐的带领下爬过小树屋，继当年小树屋在网上成了头条以后，没多久就被曝出了真实地址——毋庸置疑这是小区里的住户不小心透露的，而后被当天见过小树屋的大V粉丝们眼尖地发现便爆了出来——沈熹早有准备，他和周言谕虽然不是名人，可是因为公司的关系关注度并不小，他索性发了一条微博欢迎同城对小树屋感兴趣的朋友来参观，这就带动了一批买房的潜在客户，因为沈棋又有类似的小区项目要启动，来参观小树屋的人们无可避免地一同参观了小区，以及小区里十分特殊的那幢阳光房，他们纷纷表示完全能接受小区里有这样一个专门给孩子们的保留地，也因为这个，后来沈棋开发的房产中都融入了这样一个概念，还将阳光房的面积增大了许多，在物业方面也不断修订管理方式，使得这样的模式生生不息，让孩子们得到更多与人相处的机会，当然这其中也有过许多问题，可是只要结果是好的，过程曲折一点反而能让人感触良多。

“乐乐哥哥！”端着餐盘出来的是十二岁的男孩董峰，他是后来几批里的孩子了，来的时候是个爱哭鬼，如今也是个六年级的大男孩了，就是身高还没窜起来，沈乐跟他说男孩子到了初中就会一下子长高，最近他就巴望着能长高一点，因为这孩子最爱《灌篮高手》，做梦都在打篮球。

“小峰也开始放假了吗？”随着一批又一批孩子们的到来，沈乐早就成了大家的哥哥，沈乐小时候胆小害羞，后来成了哥哥，这个毛病就没有了，他大方又爱笑，口袋里每次都备着糖果，小朋友们没一个不喜欢沈乐的，因为见到他就有好吃的糖果吃，事情做得好了也能得到他的表扬，别看沈乐今年才十九岁，他俨然已经成了所有孩子们依赖的对象，孩子们遇事总是第一个想到乐乐哥哥，而不是他们的老师或者班主任。

“嗯！我报名参加数学夏令营了，所以就只能在这里帮忙十天。”董峰的数学成绩非常好，学校暑假都会举办各种夏令营，由于沈熹的助学金办得非常成功，如今这些孩子们学习的费用都有专人负责，孩子们的学习情况也都定时追踪，学习好的孩子都有专门的备用金可以申领，像董峰这样数学成绩特别突出的孩子，无论是夏令营还是相关培训，永远都不需要为了钱而担心，所谓助学金，完完全全就是为了促进这批孩子们的学习才设立起来的基金。

其实要说起来这是小区内，在这里设的咖啡店一般不会很忙，可是这咖啡店又像是一个组织的中心，所有的信息都会在这里汇总，这就使得人来人往了，就算是沈乐自己，也会因为来到这里而坐下来喝杯茶或者咖啡了解一下大家的近况然后聊聊天再走。

店里唯一的那面非玻璃墙上贴了许许多多行事历，这是从周言谕这个大家长这里学来的，孩子们自己画了类似的表格，把这个月的课程或者休息时间画出来，现在大家都陆续进入暑假，表格上最多的就是“爱心”，每一颗爱心对应的时间段就是他们来店里工作的时间，咖啡店从早上九点开到晚上九点，按小时换班，孩子们会默契地错开已经被选掉的时间，用实心和空心表示工作或学习。别的时间做什么，他们也都写在行事历上，他们就像是一个越来越壮大的家庭，这个大家庭里的孩子们都成了兄弟姐妹，沈乐小时候遭遇过很不好的事，但是近几年他早就想不起曾经遭受的痛苦，这些年下来他得到了很多很多，也学会了将得到的美好分享出去，那些曾经加诸在他身上的暴力和谩骂在他看来似乎成了上一世的事，他现在只觉得生而美好，他希望能帮助更多仍在受苦的孩子们，他也知道这件事光凭他一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但是他眼看着来到小区里的孩子们都在越变越好，就觉得这件事是值得做的，也是他必须要做下去的。

“一会儿乐乐哥哥陪我去打篮球吧，我还有半小时就要和家明换班。”董峰眼巴巴地看着沈乐说。

“好啊，还有谁在这儿，你把他们都叫上。”沈乐大手一挥，说。

“好咧！”董峰放下给客人的咖啡抱着餐盘蹦蹦跳跳跳回了吧台。

沈乐在靠窗的位置上坐下来，那儿的桌脚也是灰团团的专位，它如今年纪也大了，白天被沈乐带过来就总是团在那儿，沈乐来来去去，来的时候最多抬头瞧他一眼，走的时候根本动也懒得动一下，沈乐倒是俯下身摸了摸它柔软发亮的毛，算是跟它打招呼。

这里也是他的第二个家，他还记得当年大爸抱着他来到这里，那时这里空有玻璃还什么都没有，空空荡荡，大爸指着一整排靠门的玻璃大窗说：“这里阳光敞亮，桌椅就沿着这里排，你小爸喜欢边喝咖啡边思考，就让他坐这里。”大爸指着九、十点阳光最明媚的位置又说，“窗外要摆满植物，望出去就好像是我们家的院子那样，这样让你小爸工作的时候也感受得到家的温暖。”

当时沈乐还在想小爸不是有办公室的吗，后来才知道隔了一年他们就都不在那个办公室上班了，有一段时间两个爸爸都在咖啡店对着笔记本“噼里啪啦”敲敲打打，那个时候沈乐要么在幼儿园，要么就坐在爸爸们边上画画，有时候大爸打着打着，就没声音了，小沈乐抬头一看，大爸正撑着脑袋瞅着小爸出神，每到这时候，小沈乐就偷偷去瞧小爸，小爸垂着眼，好似没察觉，可是没过多久，小爸就会停下手上的工作，然后去厨房取来糕点，顺便泡一壶茶，端来放在大爸的面前。

每到这个时候，大爸都会转头笑眯眯地问他：“乐乐，想吃吗？”

“想！”小沈乐每次都点头，大声回答。他最喜欢吃这里的糕点，然后大爸就说：“想吃的话把眼睛闭上。”

小沈乐不疑有他，乖乖闭上眼睛。

“张嘴。”

很快嘴巴里就被喂了一块甜甜的小糕点，小沈乐满足得不行，同时听见大爸说：“吃完这块才能睁开眼睛哦。”

小沈乐十分听话，从不会半途睁眼，直到很多年以后，他才意识到他闭眼的时候两位爸爸都做了些什么，难怪那个时候他偶尔会听见咽口水的声音，小时候的他天真地以为那是大爸馋他的糕点却特意省给他吃的，为此他一直备受感动，还默默存零花钱打算给大爸买糕点吃。

后来咖啡店正式对外营业，两个爸爸就来得少了，但是他们给他找了好多玩伴，正是与他相似又年龄相仿的同龄人，不去幼儿园的日子，沈乐就会被爸爸们送来这里，就这样，十五个年头过去了，他长大了，爸爸们也没有当时那样年轻了。

沈乐以前希望自己能快快长大，可当他真的长大明白很多事以后，就不想再继续长了，可惜时间对任何人都是平等的，有一天他自己也会慢慢年长，慢慢变老，但在这之前，他希望能有足够多的时间留给两个爸爸，他好爱好爱他们，是他们给了他新生，让他知道了什么是爱，他懂得了爱，也学会了爱，他看着两个爸爸那样相爱，那样默契，他们从不会无端争吵，因为小爸的缘故再急的事都能冷静处理，他们甚至很少犯错，人总是会犯错的，可是沈乐发现，一旦人能更理智冷静地面对事情，就会减少犯错发生，沈乐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很多很多，如今他已经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学生了，甚至他已经开始逐渐接手两个爸爸联手展开的慈善事业，沈乐对未来进行了仔细也长远的规划，但他仍然希望他做出的每一个成绩，背后都有爸爸们的支持，或者，都能被爸爸们认可或者赞赏。

原来，无论多么大，他依然是沈熹和周言谕的孩子，无论做多少事，将来获得多大的成功，他依然只在乎是不是能让爸爸们开心和欣慰。

沈乐忽然很想打开手机，给遥远的爸爸们发一条信息，但他很快又把这个念头放下了，他到底已经长大了，不再是能随意跟爸爸们撒娇抱怨的年纪，纵然他十分想念他们深爱着他们，也应该学会等待，等他们回来。

因为他们是一家人，终有团聚的一天。

作者有话说：

好啦，只有这篇番外哦，下篇见啦~~~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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